第三百一十四章 正魔开战
兽魂幡炼制成功,林轩心中大喜,这一次淬炼本命法宝,差不多花费了他近五年的时间,当然,相对于漫长的修仙之路而言,这点时间不算什么,可幽州现在形势特殊,尤其最近一年半,自己待在洞府里寸步未离,也不知道在这期间,是否发生了什么变故,林轩自然要出去打听一二。
刚刚出了洞府,月儿就迎了上来,数载不见,林轩真被这个丫头吓了一跳,这么短的时间内,她的修为居然又增长了两层,达到了筑基期大圆满,距离凝丹只有一步之遥。
自己还真是捡到了宝,这丫头的资质,比起拥有“圣灵根”的修士也只高不低,自己可是拼命吃药,修炼速度也仅比她快了一线而已。
但不管如何,这都是值得高兴之事,林轩和月儿聊了一会儿天,然后就走了出去。
以林轩少掌门的身份,想要了解一下修真界的近况,自然是容易至极,只要随便找来一位同门,稍作打听就可以。
然而林轩尚未这样做,仅仅是刚刚走出洞府,就明显感觉灵药山的气氛与往日不同。
这里向来是清静的所在,除了每月开放,为外来修士炼丹的日子,灵药山可以说与世外桃源没有什么两样。
然而今天,林轩明显感觉到门派里有些熙熙攘攘,陌生的面孔一下子多了起来。
不少人还脸带惊恐,与修真者淡然平和的风度大不相同。
而这些人还带来了不少天材地宝,请求炼丹师们为他们炼制灵药,甚至为了请炼丹师先出手,不惜付上比平日里高上数倍的报酬。
这可有些古怪了。
而更稀奇的还在后面,这些修士想要炼制的,并不是平时所热衷的那种可以增进修为,提升法力的灵丹,而是五花八门的药丸。
比如说金疮丸,顾名思义,有点类似于世俗武林的疗伤药,然而效果却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不能活死人,肉白骨,但只要不是**受到太过夸张的伤害,服下此丸,一般都可以保住小命。
还有天魔丹,此药最先流传于魔道,不过对修真者也一样有用,服了之后,短时间内可以暂时提高一截修为,当然,事后免不了元气大伤。
这两种丹丸,需要的材料也都十分珍稀,用处则是与人争斗或是保命之时,以前,虽然也有修士炼制,但数量都少得可怜,现在,则人人都几乎抢着炼。
看着眼前的情景,林轩隐隐猜到了,于是随便找了一个人,打听起来。
开始那人还爱理不理,后来听旁边的童子称呼林轩少掌门,态度立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个词——热情。
果然与林轩的猜想相同,幽州已经陷入了真正的动乱。
正魔开战!
一边是传承了数万年的三巨头,碧云山、一线峡、雷云山庄,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们一直是幽州的主宰。
另外一边是后起之秀的魔道巨头。
当然还有依附于双方的中小门派。
说起来,双方已经明争暗斗了好长一段时间,然而互相忌惮,才保持了克制的局面,可弦绷紧了总是会断,就在大约三个月前,正魔双方终于开战。
导火索是什么已经不清楚,因为双方各有一套说辞,互相指责,其实这些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拳头才是硬道理。
这一场浩劫,刚一开始,幽州修真界就有近三分之二的门派被卷入了进去,其他的也风声鹤唳,心惊胆战不已。
这时,增进修为,提高实力的丹药自然被人们抛诸脑后,保命才是最重要的,故而不论是大小门派,修真家族,还是散修都对疗伤圣药或者能够激发潜力的灵丹需求大增,关键时刻说不定能救上自己一命。
林轩听完此人的叙述,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特别的表情。
正魔水火不容,开战是迟早,他们打得天翻地覆也罢,还是血流成河也好,都与自己的关系不大,灵药山这颗大树足够乘凉,当然,覆巢之下安又完卵,本门迟早也会被卷入,不过在此之前,应该还有很长一段的缓冲时间。
林轩决定利用这空闲,将自己的神通修为再提高一点,对他而言,同阶修士不算什么,就算是凝丹中期的家伙,自己也有十足战胜的把握,但如果遇见后期,或者大圆满境界的高手,就比较危险了。
虽然自己兼修两种顶尖的功法,身上的法宝更是很多,但境界的差距依然不是那么容易弥补的,尤其是这兽魂幡还从未用元神滋养过。
林轩回到了自己的洞府,每天开始辛苦的打坐,修习九天玄功的时候暂且不说,每当转化出阴灵力练习玄魔**的时候就顺便开始在元神里培炼兽魂幡了。
当然,短时间内想要提升境界是不可能的,别说自己没有灵根,就算是天才也不行。
不过林轩却有自己的主意。
来到练功房,林轩盘膝坐好,随后将神识沉进储物袋,取出一黑乎乎,儿臂粗细的东西来。
古玉筒简!
此物是林轩在天目山时从一筑基期修士的洞府里所得,然而却是意外的大收获。
里面封印有上古时期的制符术。
要知道一位修士的实力强弱,是由本身的修为,所练功法,以及拥有宝物神通所决定的。
然而这仅仅是指一般情况,如果一名修士非常富有,身上常备几套布阵器具或者符箓之类的东西,一样能够在争斗之时大有用处,对自己的实力提高非小。
毕竟地阶法术的威力非同小可,之所以没有法宝那样受高阶修士追捧是由于施展需要的时间太长了,其实从威力来说是很可观的。
然而只要将其封印进符箓里面,就可以做到瞬发了。
理论上,一名普通的低阶修士,只要有足够多的符箓,再争斗中,一样有可能打赢实力强于自己的高手,这与在世俗界,用银子砸死人的道理是一样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