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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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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哪里?”

庄延抱着啤酒站在余宛宛的客厅里,没有半点不自在的感觉。

余宛宛忙说:“啊,就放在地上就好。”

庄延弯下腰去放啤酒的时候,余宛宛懊恼的捂了捂脸,她到底在干什么啊?

庄延直起身子的时候,余宛宛迅速恢复正常,心里盘算着要怎么把这尊大佛送出自己这间小庙。

庄延很自然的四下环顾一圈,目光收回来落在她的脸上,然后说:“能给我倒杯水吗?我有点渴。”

“哦,好。”余宛宛把麻辣烫放在茶几上,然后转身去厨房倒水,端着水杯出来,就看到庄延已经坐在了沙发上,而茶几上的麻辣烫的盖子已经被掀开了。

庄延抬头看她:“这么多,吃的完吗?”

余宛宛干巴巴的笑了一声:“要吃一点吗?”

“好啊。”庄延说。

余宛宛:“......”

庄延一双好看的黑眸盯着她。

“我去帮你拿碗筷。”余宛宛强颜欢笑的把水放在他面前,然后又转身回去厨房拿了副碗筷。

“那你自己夹吧。”余宛宛把碗筷都放在庄延面前,然后在他对面盘腿坐在了地毯上。

庄延看了她一眼,然后也直接从沙发上坐下来,学着余宛宛的样子盘腿坐在了地毯上,却没有动手,而是做乖巧状看着余宛宛说:“把你吃不完的那部分夹给我。”

余宛宛很想说自己都吃的完,但还是认命的拿起了他的碗,粉丝青菜肉丸子每样都夹了点进去,最后再倒一点汤汁,才把碗推给他:“吃吧。”

“谢谢。”庄延拿起筷子,礼貌的道谢。

“唔......不客气。”余宛宛说着夹起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然后哧溜一下全都吸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又低下头喝了一口热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庄延看着自己碗里大杂烩一样的食物,他知道这是麻辣烫,但仅限于知道,室友每次邀请他尝一尝,他都敬谢不敏,可是看着余宛宛吃的那么满足的样子,他也被勾起了食欲,微微低下头学着她,夹起一筷子粉丝送进嘴里,然后吸溜一下——

“咳咳......”

庄延侧过脸去捂着嘴一阵呛咳。

余宛宛连忙放下筷子,把水推过去:“慢点吃,我吃的有点辣。”

庄延咳了一阵,放下手,脸上微微泛着红,他目光不看余宛宛,放下筷子端起水杯侧头喝了两口。

余宛宛体谅的说:“太辣了吧?要不还是别吃了。”

庄延闻言左手端着水杯,右手一张,罩住了碗,目光警惕的看着她,生怕她抢似的。

余宛宛干巴巴的笑了一下:“那你吃吧。”

庄延重新拿起筷子,小心的从里面捡起一条青菜送进嘴里。

余宛宛吃了一会儿,偷偷抬眼看他,发现庄延淡粉色的唇都被辣红了,他显然不大能吃辣,眼尾都微微透出绯色来,鼻尖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只是强装镇定的微皱着眉,让余宛宛想起同样不能吃辣的齐小枣了,忍不住弯了弯眼睛。

余宛宛端起他已经空掉的杯子起身去厨房又给他倒了一杯水。

“谢谢。”他道谢,端起水杯喝掉半杯。

他平时是完全不沾辣椒的人,现在只觉得整个口腔和喉咙都燃烧起来了,抬眼一看余宛宛,她嘴唇也是红的,但是显然这点辣味对她而言不算什么,正低着头哧溜哧溜的吸着粉丝,脸上带着几分满足,仿佛吃的是什么美味珍馐。

她吃的很快,但绝不会让人觉得是狼吞虎咽没有吃相,反而会让人觉得她吃的很香,忍不住想尝尝她吃的东西。

他那时候有轻微的厌食症,就是被她哄骗着吃了一顿又一顿。

她和以前不一样了,但是又和以前一样。

和她待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生命中缺失的那一个角落终于被填满了,让他觉得心满意足,再没有别的愿望了。

余宛宛抬眼的时候,心脏又不争气的重重跳了两下,庄延那双深邃的黑眸正静静地凝视着她,眼眸深处仿佛带着某种莫名的渴望。

“吃完了吗?”余宛宛干咳了一声,问他。

庄延不答反问:“为什么不回我信息?”

他直勾勾的看着她,没有给她任何回避的余地。

余宛宛愣了一下:“唔......我上班太忙了,忘了。”

明显的托词让庄延那一双明亮黑眸暗了一暗,嘴角也微微抿了起来,不说话,就这么定定的盯着她。

看起来有些难过。

余宛宛招架不住,低声道歉:“对不起。”

庄延还是不说话。

余宛宛叹了口气,决定坦诚自己的想法,也直视他的眼睛说:“因为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庄延说:“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余宛宛微怔。

他这样的语气,难道他们以前真的见过面?

庄延看着她,平静的说:“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彻底怔住。

***

十年前,锦业城。

余宛宛想起来了。

锦业城是一个小区,也是云市有名的富人区。

十年前,余妈妈曾经在那里给一户人家当保姆。

那时候正值暑假,齐小枣的爸就是那时候伤了腿,余妈妈必须要去医院照顾,而雇主却临时出了远门,把孩子留下来让余妈妈照看。

余妈妈两头不能兼顾,余宛宛是个女孩子,不方便照顾继父,于是求了雇主家的小孩儿,瞒着雇主,让余宛宛过来顶替她照顾他一阵子。

余宛宛只能结束了自己刚开始不久的暑假兼职,住进了余妈妈的雇主家。

庄延就是当时那个雇主的儿子。

那一年,他十二岁,患有轻微自闭症和厌食症。

除此外,是个很乖的小孩儿。

余妈妈是那么评价当时的庄延的。

那并不是余宛宛第一次来云市,之前也来过,但是住的是十平米的廉租房,一百块钱一个月,一个单间里面摆两张小床,床底下塞满了余妈妈推着推车卖的香瓜。

被带到庄延家里,是余宛宛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做贫富差距,什么叫阶层。

那也是余宛宛第一次见到庄延。

他很白,很瘦,眼睛大大的,眼珠子很黑,但是因为沉静而看起来没什么神采,个子看起来好像还没有齐小枣高。

除此外,大概是因为自闭症,他格外沉默,前三天,他没有说过一句话,饭也吃的很少,余宛宛甚至有点害怕他被饿死。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她都在想方设法的哄着他怎么多吃一口饭。

十七岁的余宛宛,爱笑爱说话,除了最开始那几天的无所适从手足无措外,她很快适应过来。

渐渐地,在余宛宛单方面的和他不停说话后,庄延被动的和她熟稔起来。

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主动和她说话。

余妈妈用了一年时间才做到的事情,余宛宛只花了一个星期。

然后余宛宛发现在某些领域,他懂得比她还多,他也很聪明,可以在三十秒内就还原一个被打乱的魔方。

他教她弹钢琴。

认真倾听她在乡下生活的故事。

还会言不由衷的夸她煮的菜好吃。

她本来以为他很难照顾,因为齐小枣就很皮,没想到他非常好照顾,她只需要做好一日三餐,然后更多的时间是静静地陪伴着他。

但是她却一点也不轻松,她每天都在担心庄延的妈妈会突然回家,然后发现她这个陌生人在她的家里,会立刻把她赶走,还会解雇余妈妈。

但比这更糟糕的是,庄延的妈妈并没有提前回家,回家的是庄延的父亲。

那是一个非常威严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西装,头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

余宛宛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气势的大人,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老老实实的把事情原委说了。

他并没有对她大发雷霆,也没有骂她,但是余宛宛从他的脸色看的出来,他很生气,然后他把庄延带走了,就这么把她留在了那栋空荡荡的房子里。

当天晚上余妈妈就匆匆赶回来把她送走了。

再后来,余妈妈还是被解雇了。

后来,余宛宛听余妈妈说,当时庄延的父母已经在冷战,这次的事情正好成了导火线。

再后来,余宛宛就不知道了。

她再也没有机会去过锦业城。

那是一段并不是太美好的记忆。

很长一段时间想起来,都觉得心有余悸。

余宛宛看着面前的庄延,神情有些复杂:“是你啊。”

怎么能怪她没认出来?

就算是照顾过他三年的余妈妈,也未必认得出来眼前这个高挑好看的男孩子是那个瘦瘦小小安静沉默的小男孩。

只是她没想到,十年了,他居然还能认得她。

十七岁的余宛宛。

她现在看以前的照片,还会惊觉自己那时候怎么那么黑那么土气。

亏她还因为偶尔有人夸她长得好看就觉得自己和以前的变化已经是翻天覆地了。

原来并没有那么大的变化么?

庄延的嘴角微微往上一扬:“嗯,是我。”

我终于找到你了。

余宛宛觉得一切都解释的通了,怪不得在赵飞飞的生日聚会上他看起来像是认识她的样子,原来的确认识。

大概他也觉得不可思议吧。

十年前认识的人,会这么突然的出现在眼前,所以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在她看来不可思议的举动。

余宛宛松了口气之余又在心里有些自嘲,幸好她没有傻乎乎的觉得他喜欢她,要不然多尴尬。

她笑了一下,说:“真神奇。”

她照顾了他一个月,又把赵飞飞捡回家养了一个月,又因为赵飞飞的关系和他遇见。

余宛宛笑着说:“没想到你居然还记得我。”

庄严看着她。

他当然记得。

他在这个世界,第一个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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