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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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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铁杆粉丝,就算已经穿越了五年,少女对她文章仍旧记忆深刻:“但是,比起曲暮酒,我更喜欢兰戎!嘻嘻,要是能跟兰戎有婚约就好了!乖乖的小正太超可爱呀,长大肯定是温柔型忠犬,光想着都觉得心要萌化了。”

“你、你喜欢兰戎啊?!”

不知怎么地,听到她这句话,花知婉的心情瞬间有点难以言喻。大概是很高兴,自己的亲儿子被条件这么好的少女喜欢,又有点不高兴……唔,不高兴什么她也不懂。

对于配对宁柔和曲暮酒的兴致勃勃被一下子冲淡了,之前作者菌还想着,如果宁柔喜欢,她就帮他们写一点浪漫的剧情呢。

“哎呀……我那个疑问句,不是在不高兴你喜欢兰戎,嘿嘿。你刚才看到曲暮酒,那个害羞劲,我还以为你比较喜欢他。”

意识到自己的惊讶太突兀,花知婉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了一句。

“害羞?”宁柔低头一笑,此刻的脸也还是红的。

“当然害羞了,大大你在我裙子里,不知道会不会被你看到我的小裤裤所以有点忐忑呢。”

——哦哦,小裤裤。

——什么?小裤裤?!忘记看了,现在可以回去再看一遍吗?!

……

宁柔派出的人去了天下第一肉、水潭、密道,但是,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兰戎的踪迹。

只带回了消息,说天下第一肉被整个烧毁——人去楼空,焦尸遍野。

而花知婉顺便让他们找的“法器”,也没有找到。

藏电脑的时候,花知婉有谨慎地加一句“旁人绝对无法发现的地方”,所以她认为是兰戎回去把它拿走了。

但是,他是怎么通过火场,进到那里的呢?

就算电脑不在了,也不能代表他是安全的。

“焦尸遍野”这四个字让她坐立难安。

虽然“天下第一肉”里作为食材的死尸无数,但是,店里的人也不会那么无聊,看见起火了还搬出尸体,来一场bbq吧?

难道是,兰戎把坏蛋全杀掉了?

可这也不合理啊……

兰戎所修炼的《兰花宝典》,分明是一部正派的心法秘籍。就算有了金手指的协助,他的武功也不会有这么残暴的威力。

作者写的,她自己清楚,兰戎练的全是武侠里的“温和系”。学武过程虽慢,但基础打得扎扎实实,重在修身、不在杀人,她是绝对不会让他走上邪道的。

“丸大大,你别再走来走去了好吗?!”

“你呀!”宁柔将花知婉拽回梳妆台,继续帮她编头发:“穿着漂亮衣服、洗了香喷喷的澡,脸蛋这么好看……还走得像一只丢失了幼崽的老母鸡。”

“好几个小时没看到他了,会不会真的出事了?”

随着时间推移,她这心里就越是焦急:“不行不行,我实在没法安心,还是自己出去找他比较好。”

“哎,你就放心吧,”宁柔揪住她的辫子,不让她随便乱动:“我派出的人都是高手。现在没找到,等会儿也能给你找到。你又没武功,去了只会添乱。”

花知婉瞅着镜子里被精心打扮过的自己,总觉得宁柔在把自己当装扮游戏玩,还玩得不亦乐乎。

——唉,不知道小兰戎现在在哪里,在干些什么呢?

——唉,他一定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等待着她的救援呢!

如果她有电脑的话,说不定就可以开启上帝视角,看一眼她心心念念的乖小孩了,唉。

↓↓~作者菌梦寐以求的上帝视角~↓↓

[老司机安全驾驶手册](第25个播放序列):正在播放中……

“啊……嗯……”

(水深火热)

(冰火两重天)

(马赛克)

(tokyo有点热)

(马赛克)

(水深火热)

“啊……嗯……”

作者有话要说: 请叫我的大名:里番大王。

看到这一个三千字的更新,可能有同学会问:哎呀短小作者菌你不是说要两更吗。

我:对呀,一更一千五![被打死在学校门口,血液飞溅#@%*]

(尽力地举起双手)不要打我,呜呜,那明天也两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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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法器请藏在家里

直到天已亮透,兰戎仍旧音信全无。

花知婉叹气的频率越来越高,脑中已经幻想出了三四百种兰戎的死法。

按照“地图有限”定律,她心里还有一个地方,没有叫宁柔的手下去找。

——大娘之家的地窖。

虽然对于花知婉来说,那里只是一个黑洞洞的、有九头蛇的地洞,但对于兰戎,那是他们一同居住了五年的地方。

他很可能把它当成他们的家。

——他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家。

遇到危险了、与家人走散了,人们下意识想到的就是“回家”。

如果兰戎没处找花知婉了,他很可能会回家里等着她。

然后,花知婉脑子里兰戎的死法又多了一种。

——回地窖时不慎被九头蛇咬死。

鬼知道之前锁住蛇的锁链现在还管不管用,想到蛇身之下密密麻麻的人骨,她就一阵头皮发麻。

不论怎么想,兰戎的情况都很紧急,可她偏偏又不能让宁柔的人去地窖看一看。

一番交流,花知婉了解到,宁柔是看完她的最新更新穿越的。

换言之,她知道大娘之家,知道花大娘,知道“法器”……根据未婚夫的名字,她已经猜测她穿越的世界是花知婉笔下的世界,要是被她看到地窖的原型,她知道的事就会更多。

“改变世界”,这种力量实在是太可怕了。人心隔肚皮,花知婉不了解宁柔,所以没法完全相信她的友善。

还有就是,不能让天辰派的人知道地窖里有人活着。

当初的曲暮酒对兰戎起了杀意,现在的曲暮酒更不会放过他。

论点充分,不能让别人发现地窖。

花知婉只能自己去。

趁宁柔被员外叫去喝早茶时,她赶紧推脱说,自己想在房间里休息。然后才终于得到遇到宁柔以后,唯一的一次独处机会。

“咚。”

房里的人刚走不久,她就听见屏风的一角被东西轻轻磕了一下。

花知婉转头,朝那里看去。

“婉婉姐姐!”

一个缩着脖子的少年躲在屏风后,小声喊她。

他的爪子扒拉着木框,望着她眼睛亮光四射,湿漉漉的神情仿佛一只看见肉骨头的小狗。

“兰戎!!”

没忍住喉咙惊呼,她半跑半跳地奔了过去,把他从屏风后揪了出来。

“有没有被火烧?有没有被刀伤?有没有被蛇咬?有没有哪里痛?”花知婉搂住兰戎,把他翻来翻去地东摸西摸。

“我没事。”在她摸他时,他也暗戳戳地摸了摸她发髻间的小红花,“婉婉姐姐戴花,看上去,甜甜的……”

花知婉正色地纠正道:“诶,甜甜的是什么形容词啊?你夸我应该说漂亮、美丽、优雅。”

“就连闻起来,也是甜甜的。”他凑近她的脖颈轻嗅。

“好吧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去哪里了,怎么到处都找不到你?”以为他看上了这朵花,她很粗暴地把头上的红花摘下来送给小孩。

“我也在到处找你啊,”兰戎牵过花知婉的双手,幽深深的瞳仁直视她的双眼:“你没有在水潭等我。”

“那时候,我、我不是……”

脑中浮现了某些画面,她稍稍闪避了目光,不敢与他对视:“我不是,溺水了吗……等我彻底清醒了,才意识到你要去引开坏人,担心得不行。恰好在水潭边遇见了老乡,就想去搬救兵救你。可是他们找不到你,只带回消息说火场焦尸遍野,我以为你出事了……”

“你呀,下次不准这样逞能,你一个小孩,竟然敢一个人单挑一群穷凶恶极之徒,简直是不要命了。”

用絮絮叨叨的长辈语气,花知婉说了一大通话,强行把话题带回了正轨。

“哼,婉婉姐姐,我可是比你想象的厉害!”

兰戎拍拍胸脯,完全一副“求夸奖”的语气:“我打败了坏人呢,还把你的法器带出来了!”

“哇,我们兰戎这么棒的啊!来来来,法器给我看看!”

听了这句话,花知婉提着的心一下子放松下来。

作者菌的本体“电脑菌”没有遗失的话,他们就是天不怕地不怕了。

“那个……法器啊……”

这回轮到少年脸红了,他支支吾吾着低下脑袋,声音跟蚊子叫一样细细的:“我认为,法器在外面用……不太好。它比较适合,我们单独相处的时候,一起观赏……所以,我把它放家里了。”

花知婉盯着他,意味深长地吁了一口气:“兰戎啊,你是真的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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