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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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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这一杆大枪在连子宁的手中,却是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势。如同一条夭矫长龙,直奔苍穹!

连子宁家学渊源,虽然本身是个秀才,从小也是读书的,但是家传的武艺却是没落下。从五岁开始,他每天这个时辰就被老爹从被窝儿里拎起来,打熬身体,修行武艺。而从十岁开始,每天就要练一套这枪法,这十几年来,这套枪法已经是深深地融入到了他的骨髓和血液之中,因此虽然此连子宁已经是非彼连子宁,但是大枪一朝在手,却是立刻就本能一般的施展出这一路枪法来。

用后世的话,这就叫做肌肉记忆。

哪怕是一种很挑剔的眼光看来,连子宁也算得上是文武双全了,事实上,明朝的读书人,文武双全的也不罕见。

明朝读书人的地位虽然高,而且却绝对不文弱,不孱弱,更不是那种病蔫蔫的跟大烟鬼似的那种形象。太祖皇帝时期就颁下了命令,所有的读书人不但要读书考试过关,更要精通六艺,所谓六艺,便是包括骑射的。而永乐帝也是很重视读书人的身体素质方面的培养的,在明朝,读书人骑马射箭那是一种时尚,所以终明一朝,读书人的身体素质普遍都不错,至少也是中人之上。这种有利的环境也在天启帝和崇祯帝时期造就了一个惊才绝艳的异数——熊廷弼,此人学文是文状元,考武师武状元,乃是不世出的栋梁之才。

一路枪法完毕,连子宁缓缓地停住了身形,他轻轻地喘着气,满头满身的都是大汗,一条青色长裤已经是汗湿淋淋的了,虽然身体很疲惫,但是心中却是极为的愉悦。

整整半个小时,毫不停歇的舞动,大强度的运动量绝对不亚于一次二十公里的长跑,但是此时他却只是微微有些气喘而已,

他能感觉到这具身体中拥有的惊人力量,一米八多的个头儿,看上去有些削瘦的身体中满满的却都是精力,一身柳条形的腱子肉充满了爆发力,三十七斤重的大枪挥舞起来丝毫不费力,很有章法。连子宁也是经常打球的,身材保持的不错,在那个时代算是身体好的,但是跟现在比起来,却是天差地远。

有了一个异常健壮的体魄,和一身相当出色的武艺,都是一件让人很愉悦的事情。在这个时代,也更多了几条出路和生存下去活得更好的希望。

调匀了气息,收起大枪,连子宁走到井栏旁边,打了一桶水上来,从头到脚便狠狠的泼在了身上。

“哗!”他只觉得一阵寒气从天灵盖一直凉到脚底板儿,就像是被人掀开天灵盖往里面倒了一盆冰水一般,他浑身一哆嗦,却是感觉到畅快淋漓,哈一口大气,大声道:“爽,真他妈爽!”

将浑身都浇透,然后便是将身上黏黏呼呼的湿衣服脱下来放到了一边的盆子里面泡着,拿出一条毛巾细细的擦拭起来。此时天气还有些寒意,而这井水更是冰凉,浇在身上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等到一切都弄完,钟鼓楼的钟声也已经响起来了,现在才六点半不到,天色还是黑漆漆的。但是就这会儿,整个北京城已经活过来了。

今儿个是四月初一,按着当时的规矩,初一是朔日,文武百官要穿公服朝拜宫门,普通的上二十四卫旗校则要到各自的该管上司那里,摇签抽签,分派这一个月的新差使。若是连子宁承袭了父职继承了他在府军前卫的差事,这个点儿,就要去上差了。

他穿好衣服,将自己那衣服浆洗一番,晾在了绳子上。这时候西屋里面有声音轻轻地传来,接着正屋的油灯便是忽闪忽闪的亮了起来,门帘轻轻的掀动,一个纤瘦的身影走了出来,正是连城瑜。

“哥,早啊!”

她手里提着两个净桶,向着连子宁甜甜一笑,便是向门口走去,这个时间,正有人来收。

连子宁心中过意不去,赶紧上去要提,却被连城瑜给推开,嗔怒道:“行了,哥,这种事情我们妇道人家做就行了,你一个读书人,沾这事儿也不怕没得沾了晦气。”

连子宁感叹一声,自己还真是米虫啊!

回到自己房间,他点亮了自己书桌上的油灯,铺开了两张白纸,便是默默地想着。

对于他来说,写一点儿文字还是丝毫不成问题的,当初大学期间因为囊中羞涩也曾在起点讨生活,虽说成绩扑街,仅能挣回一个辛苦钱儿来,但是林林总总加起来却也有三四百万字的经验。但是,话本儿不同于小说,不单单要符合时人的口味儿,更是要有相当的文笔,就像是后世起点上看书的人,有的人看的是情节,有的人看的却是文笔。而且说话做事,总也要把小说中的时代痕迹淡化,将其与这个时代结合起来,这才更能有切身的感触。

而且这书长得合适,明朝人的耐心是有限的,而且这时候的文化传播也不如后世那么发达,不要指望他们能够耐下心去看一本一千万字的大部头(向雷云风暴大大致敬,这已经是一个传奇了),而且一千万字的书,前面的铺垫就不知道要有多长,既然是铺垫,又怎么可能引人入胜?书的长度,最好是在十万字上下,这样正好可以是印成上下两册子来进行发行,而且情节紧凑一些,也可以更加的吸引人。

昨天的一番思量,连子宁心中就有了几分定计,当下便是从神鬼志异才子佳人的这些小说里面选了一些,然后又是一一的将其排除出去。

思忖良久,终于是想到了一个绝妙的选择,既有才子佳人,又有神鬼志异,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合适的?

他拿过毛笔,饱蘸了墨,便是用极为遒劲潇洒的柳体在纸上写上了两个大字:婴宁!

连子宁的字是极好的,虽说现在脑子里面几乎已经是浆糊一般,那些圣贤文章都记不得了,但是这手上的功夫却还在,多年练习书法形成的那肌肉记忆也是很了不得的,一手柳体很有几分神韵,别的不说,单单是看这字,就得叫一声好。

他选的便是婴宁。

之所以要选这个,因为实在是没有比它更合适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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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宠姝色我的家里真的有矿皇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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