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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紧少帅粗大腿 [穿书]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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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紧少帅粗大腿 [穿书]》

作者:蓝艾草

文案一:

顾茗一觉醒来穿成了狗血小说里被亲爹巴结上司送出去的女儿,还是个身在曹营心在汉活不过五集就被炮灰的命,死状凄惨。

顾茗:贼老天你玩我啊?!

文案二:

为了生存放弃节操尊严苦苦挣扎的苦逼姨太太,痛哭流涕向少帅表忠心:“你就是我的命!”

少帅:呵呵哒!

本文架空阅读,与真实历史不符,切勿对照搬运考据!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主角:顾茗 ┃ 配角:少帅,姨太太 ┃ 其它:求生

第1章

顾茗睁开眼睛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懵圈,当自己没睡醒还在做梦。

她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整间屋子的布置中西合璧,极具混乱的时代感,让她一时半会分不清自己身处何方,最要命的是……动一下也觉得全身跟被车碾过似的,某个地方更是火辣辣的,如果不是在梦里,她的第一个念头应该是——卧槽!报警!

做为在社会里摸爬滚打过的老油条,一腔热血做过卧底记者,差点被打断腿,舍命深入调查的新闻稿不能发出去,后来愤而转投娱乐圈的怀抱,做过娱记写过影星大佬们的花边新闻,还做过狗仔,顶着瑟瑟寒风埋伏在当红花旦跟小鲜肉的公寓外面,就为了拍到他们深夜狂欢过后回巢的身边人,顾茗酒后跟老铁把酒言欢,有时候还挺得意。

五光十色的社会里凫水拍浪,旱鸭子呛过几回水,没淹死多半也活成了人精。

顾茗半点也没浪费学到的东西,三十好几活的油嘴滑舌,两面三刀,身边的床伴也换过好几个,全是走肾不走心的关系,哪一天厌倦了一拍两散,过后都不带浪费一秒钟哀悼这段关系的结束,靠岸做了一家网媒编辑,还花几年时间经营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公众号,收钱抹黑洗白的事儿没少干,且都能自圆其说自成一派还不带毁灭形象的。

她自誉机巧百变,遇到眼前的情形也有些抓瞎。

女佣就站在她的床前,小心翼翼的唤她:“姨太太,起来吃点东西吧?”

姨太太?

那是什么鬼?!

顾茗蒙在被子里十来分钟,一直在催眠自己做了一个真实而荒唐的梦,等醒来之后就会回到自己的狗窝,就连被子里残留的陌生男人的体息都那么的真实——真实到可怕。

她拒绝去思考。

太过荒唐,大脑停止了转动。

“顾姨太——”

女佣很是尽职尽责,抬头看看日渐西沉的太阳,这位姨太太再睡下去,她们都要怀疑是不是被少帅昨晚在床上折腾死了,要送医院就医,所以叫的声音才越来越急切。

顾茗扑拉一下掀开被子,露出凌乱的脑袋,眼睛里全是疑惑:“你叫我什么?”

女佣冷不防被吓了一大跳,看到一头乱发里灼灼的眼神,心里已经在猜测这位新姨太太是不是脾气不太好,便陪了加倍的小心:“少帅吩咐这么叫的,说姨太太姓顾,是顾署长家的千金。”

署长前面还带着个副字,不过这位能把亲闺女送到少帅床上,说不定过几天这个副字就可以取掉了。

顾茗惊呆了。

剧情莫名有些熟悉——顾署长家的千金送到少帅床上……这不正是她入睡前看的那本虐恋情深的口水文吗?

顾署长家的千金当然不是主角,而是个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炮灰,被亲爹送人之前就已经有了小情郎,还是个混青帮的穷小子,做为渣男贱女小说组合里试炼男主的试金石,女主不但“聪慧”的发现了她的奸情,还“巧妙”的引导少帅知道了,于是她年轻的生命就被渣男用一粒花生米结束了。

女主踏着她的尸体与男主迎接虐后的糖,谁也不再记得他们爱情路上的铺路石。

铺路石顾茗:……这特么就是我多年缺德的报应吗?

她不是个伤春悲秋的性子,裹着被子披散着头发跳下地去,凑近了穿衣镜去瞧,露出藏在头发里的半张精致的小脸,眼眉弯弯,皮肤白到发光,下巴尖尖,做个忧愁的表情,居然有几分楚楚可怜,年纪约莫在十六七岁,正是书里描写的那种长相,表面清纯可人,内里一肚子淫贱,这是那位少帅冯瞿撞破奸情之后给她的评价。

女佣要来侍候她穿衣,她拒绝了:“我想洗个澡。”

浴缸里放满了热水,她把自己整个都浸在温暖的水中,苦中作乐的想:少帅府上的物质条件还是很好的,至少她没穿成街头的乞丐,或者书里另外一位堂子里的姑娘,当然也是配角,境遇比她还要悲惨。

哦,那位姑娘还没出场。

顾茗想的有点出神,水都凉了才匆匆从浴缸里爬出来,女佣已经贴心的准备好了衣服,好几件颜色风格各异的旗袍,她眼光扫过,挑了最素雅的一件。

顾署长家的千金昨天之前还在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曾经想要当一名教师,那位青帮小情郎就是她的第一位学生,每周固定的三天偷偷出来教他读书识字,成果喜人,说明她还是极有教学天赋的。

傍晚放学回家,就被亲爹催促梳妆打扮,跟打包一件东西似的,连夜塞给了冯瞿。

命运莫测。

女子的命运尤其轻贱。

顾茗下楼的时候,楼下的餐厅里已经准备好了饭菜,煲的热腾腾的归芪乌鸡汤、清清爽爽的炒时蔬、鲜甜的清炒虾仁……满满一桌子菜,偌大的餐厅只有她一个人用餐。

侍候她用餐的是一位老妈子,穿着青色的斜襟盘扣褂子,黑色的裤子,头发在脑后挽成个纂儿,插着根银簪,说话轻声细语,精明干练:“少帅去忙公务了,我姓林,姨太太若是觉得不合口,告诉我就好。”

一口乌鸡汤下肚,顾茗舒服的眼睛都眯起来了,靠外卖跟方便食品活命多年的她,味蕾早被各种调料荼毒,但凡清淡的东西都觉得没味道,吃东西偏重口,咸香辣麻才是最爱,没想到这一桌清淡的菜色倒唤醒了她的味觉——也有可能是这具身体的原因,跟她本人没多大关系。

“林妈,特别合口。真的。谢谢你。”

她诚恳道谢,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吃相斯文,但速度却不慢,挟菜的频率也不低,洗刷了之前小月上楼去服侍之后,下楼传达给她的信息——顾姨太似乎脾气不太好。

这哪里是脾气不好啊?恐怕是年纪小,初来乍道,有些拘谨罢了。

林妈从小侍候冯瞿,知道自家少帅是个混世魔王,身边的女人从来就没断过,有别人送的,也有自己扑上来的,基于冯少帅的社会地位,他自己压根不必费心,女人就前赴后继向他献身。

“顾姨太不必担心,少帅对身边人还是很宽厚的,只要姨太太好好服侍少帅,日子不会难过。”林妈在顾茗的注视之下,不由自主就为冯瞿说起了好话。

冯瞿,现年二十五岁,冯大帅原配所出长子,读过军校,跟着冯大帅上过战场,现在手底下还带着两个团的兵,如无差错就是冯大帅未来的继承人。

外界提起冯瞿,对他打仗治军的功绩不甚清楚,反倒是花边新闻不少,“冯女郎”们可是个庞大的群体,真真假假却也说明了这位少帅在男女之事上比较随意。

顾茗吃过了饭,略微收拾,便问林妈:“我能不能出门?”

林妈笑眯眯说:“姨太太说笑了,又不是坐牢,等我叫两个随从陪您出门,现在外面有点乱,也要注意安全。”

顾茗没别的想法,就是想出门透透气,看看外面的世界。她至今还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总觉得做了个冗长的噩梦,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醒了,依旧躺在她的狗窝里。

林妈的办事效率很高,等她从楼里出来,已经有两名穿着对襟黑褂子、黑裤子的年轻人在小楼前面候着,见到她弯腰行礼:“姨太太好。”

这阵仗有点吓人,顾茗揣摩原主的心理,露出点羞怯的笑容:“有劳两位了。”如果不是她对书中剧情熟知,暂时不需要做情报工作,按她自己厚如城墙的脸皮程度,狗仔般灵敏的嗅觉,自然是先跟冯瞿身边的护卫们搭上话,打听些有用的消息,想办法脱困。

林妈安排了汽车,顾茗拒绝了。

“我就是想走走,消消食。”

她走出这片小洋楼,回头去看,才发现此处极为清幽,身后林立的七八座小洋楼矗立在浓荫之中,她昨晚安身的只是其中之一,也不知道后面那几栋楼里都住着什么人,面前的街道宽阔干净,周围都是差不多的建筑,推断这是个非富则贵的住宅区,也许住的全是本城军政要员。

狡兔三窟,这只是冯少帅的住处之一。

两名黑衣人远远跟着,她信步而行,走了大约快四十分钟,发现穿过了那片富人区,居然闯进了闹市,路口对面各种商店鳞次栉比,有穿着旗袍逛街的女郎、穿着西服或者长衫的男子、还有卖报卖烟的小童、卖花的姑娘……熙熙攘攘。

顾茗不由倒退一步,恍然闯进了别人的世界,热闹到真实的世界。

她仓皇转身,疾步往回走。

“我累了,想回去休息。”她说。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她坐在卧房窗前的藤椅上发呆,听到楼下院子里传来汽车的声音,很快有军靴踏着地板响亮的声音,有佣人殷勤问候:“少帅回来了!”

第2章

主人归家,楼下瞬时喧腾起来,像一滴水落进滚油,虽然顾茗在楼上瞧不见盛况,可是在二楼的卧房里却也能听到下面的动静。

佣人们走路轻手轻脚,带着习惯性的谨慎,她在窗前坐了一下午,几乎要疑心这楼里只有她一人了,非要侧耳细听,才能听到一点点声音,却还要疑心是耳朵出了毛病的幻听,实在是不够真切,近似于模糊。

但冯瞿回来之后,安静被打破,军靴叩响地板的声音、跟副官佣人说话的声音灌满了整栋小楼,他说话未必高声,却也带着主人家特有的毫无拘束的嚣张,那种“这是老子的地盘老子想干嘛干嘛的随心所欲”,倒比添了十来八个谨小慎微的佣人还要热闹。

顾茗坐着没动,听到他在楼下客厅问:“姨太太呢?”是低沉有力的声音,只闻其声就能想象到这人拥有怎样一副健康的体魄,中气十足,眸光必然坚定,恐怕身上的骨头也要比常人硬上许多。

林妈的声音要比他的低上许多,顾茗侧耳细听,恍惚听到她说:“……出去走了走又回来了,一直在楼上休息呢。”

冯瞿朗声笑起来,跟吃到一道美味佳肴似的略略回味了一下昨晚绮丽的时光:“昨晚累着她了,是该好好歇歇了。”

楼梯上响起他的脚步声,顾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全身的神经都紧绷,有种危险降临的警戒,无关男女情事。

她一个箭步窜过去,拉开被子钻了进去,连头带脑蒙起来,脑子里胡思乱想,一时里想,老娘也是在红尘里打过滚的,男朋友没十个也经过八个了,男人嘛脱了衣服都一副德性,区别只在于能力有强有弱,以前也不是没有醉后放纵,头一回就滚到床上去的男朋友,第二天大家在酒店卫生间里洗漱,从镜子里瞧见对方陌生的脸,才能感觉到一点尴尬。一回生二回熟,都祼裎相见了,难道还怕拉不开脸皮?

可是另外一个声音却告诉她——这位不一样,稍稍不周到,说不定就要吃枪子。

普通走肾不走心的关系她都能应付的游刃有余,眼前这种送命的可是没什么经验的。

脚步声在门口停了下来,“吧嗒”一声门把手从外面被扭开,冯瞿走过来掀起被子轻笑:“睡了一天也不饿吗?起来吃两口东西吧。”一面说着,手却沿着她旗袍领口的盘扣摸了过来。

顾茗假作才睡醒,受到惊吓的样子睁开眼睛,眸光纯净如小白兔,还朝后瑟缩了一下,显然是被吓到的样子,嗫嚅着小声开口:“少……少帅……”眸光掠过眼前这张近在咫尺的脸孔,反倒愣了一下。

男人生了一张极为英俊夺目的面孔,五官立体,高鼻深目,如果不是眼珠黑的出奇,都要使人疑心他可能不是纯种华夏人,睫毛浓密,额头宽广,虽然身上还穿着军装,但居然难得的没有军痞的气息,举手投足之间有种说不出的贵气。

冯瞿摸过来的手被一只小手按住,小手的主人红着脸颇为腼腆:“我……我饿了。”

他低头在她香馥馥的脸蛋上偷亲了一口,不过瘾还逮着樱唇狠吃了几口,直吃的小姑娘眸中水气氤氲,才把人拉了起来:“来服侍我更衣。”

顾茗心里狠骂“色胚!”不过鉴于这个色胚颜值过高,假如她有权利包养吴彦祖,恐怕也忍不住要犯罪,也就把这件事放过,赶紧起床。

冯瞿肩宽腿长,两条笔直有力的大长腿包裹在军裤里,身高据顾茗目测足有一米九,她得踮起脚尖凑过去替他解军装上的风纪扣。

他自己解了配枪,“哐”的一声随手放到了床头柜上,伸开胳膊等着小姑娘给解外套。

顾苟眼皮一跳,模样更乖顺老实了。

军装裁剪合体,原就比不得长衫短褂随意松快。

长衫短褂是衣服随人,无论胖瘦都能塞去衣服里去,每一块面料都服贴的随人调派,可是军装就不一样了,跟盔甲似的拿着人,腰板笔直身形挺拔,哪哪都束缚着不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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