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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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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轻轻地抚摸过泥偶的发顶,呢喃:“偶用来对付孩子的魂灵。”

“玄学门派,以偶代小鬼。说起来也很好笑。对付小鬼,就像对付小孩一样,恩威并施。”

“怎……怎么恩威并施?”

“食偶使其满足,然后,刺偶代刺鬼,敲其心。埋偶代埋鬼,正立而埋……”她的声音幽幽地,“最后,焚偶以驱鬼。”

徐舟看着偶眨着眼睛,好半天没有说话。

“怎么了?”衡南瞟了他一眼,“活着的时候舍得打她骂她用她,变成鬼反而舍不得驱赶了?惺惺作态。”

“不是,我……”男人低下头,眼圈有点红。

“我也算是她舅舅了。”徐舟说,“我今年二十三,我姐有她的时候,我才十三,满脑子都是打游戏,我姐有时让我看孩子,我烦得很,让她自己在家里,很少搭理她……”

“人总是到一定的年纪,才醒悟一些事。”

徐舟说,“比如我姐,三十岁又有了图图,才荷尔蒙爆发,明白怎么当个妈妈。”

“但当时我们都太小了,真的太小了,什么也不懂。”

衡南不耐地打断他的忏悔:“照片带来了吗?”

徐舟递过来一张被手汗浸得有点变形的照片。

“怎么选这张?”衡南皱眉。

“我记得……她说她不喜欢新衣服。”徐舟紧张地说,“这件裙子是她自己拿我姐的纱巾做的。”

其实喜不喜欢,他也很难确定,但在徐云云做的那个怪异的、布满洋娃娃的梦里,所有卡牌的背面都是这同一张照片。

照片摄于四年前,小女孩坐在病床上,细细的眉,大眼睛眼角弯下,笑容灿烂。

她用柠檬黄纱巾和别针做了一条抹胸裙,露出麻杆似的肩膀和手臂,手臂内层纤细的青色血管拉出痕迹。

值得注意的是,她头戴一顶垂落肩膀的金黄假发。在浅色头发的映衬下,她的皮肤更白而梦幻,更像一个洋娃娃。

徐舟沙哑地说:“因为她头发已经掉光了。”

“什么病?”

“白血病。儿科的护士都知道,白血病就喜欢找聪明漂亮的小孩子。”

衡南一声不响地点起打火机,将照片烧掉,灰烬错落地落在偶人脑袋上。

盛君殊一走,偶人倏忽动了,跳下桌子,一跳一跳地跟在他步子后。

发热七天的图图躺在床上,徐云云两眼红肿,呆滞地守在她身旁。病房里,窗帘撕碎,墙上有一串掌印,满地散落着炸裂灯管的碎片。

显而易见,在她醒来的这段时间里,徐云云遭受了鬼娃娃的戏弄。

它敲坏灯管,撕碎窗帘,弄脏墙面,因为只是戏弄,它引起人的注意,但未曾伤人分毫。

听见吱呀门响,徐云云转过头来。

盛君殊停下,偶也停在他脚跟后,眼珠好奇地左看右看。

“我知道为什么会出车祸了。”徐云云呆滞地看向他们,“我们原本要带图图去游乐场的。”

徐云云的眼泪霎时落下来:“‘她’想去看一次儿童剧,我都没……带她去……”

好似想到什么剜心的回忆,她双眼挤紧,悲泣起来。

妹妹可以由妈妈和舅舅两个人带着,去它最喜欢的游乐场。鬼娃娃想看的兔子邦尼,却在永远的周末。所以鬼娃娃才不让他们去游乐场的。

“怀‘她’的时候是意外,我男朋友砍人进监狱,我们分手,我退学。那时我在清河当太妹,拉扯一个孩子,比我想象中难得多。”

那时候的徐云云,和现在完全不同,她喜欢打游戏,劲舞通宵,去夜店群魔乱舞,她唱歌到喉咙发炎,随便吃点药在家里蒙头昏睡,母亲拿钥匙开门,边拿衣架打她,边给她烧水、做饭、洗衣。

她连自己都还照顾不好,连独立生活都未曾习惯,却有了一个孩子。

“五年前,你们也知道,网店童装正盛行,我第一次有自己的事业,我太想挣钱了,有时候,我忘记她是一个孩子,以忘记她要吃饭,也有喜好,要人陪伴……”

鬼娃娃默默地陪着她,由青涩走向成熟,可等她明白怎么做一个妈妈的时候,鬼娃娃的生命也日趋衰减。

鬼娃娃下葬,小小的骨灰盒,小小的坟墓。斜斜细雨里茉莉清香,埋葬它的时候,妈妈埋葬了一段荒诞不经的过去,开启的是新的人生。

她有新的男人,新的家庭,新的孩子。

她洗去刺青,变成人群里普通的母亲,有一份工作,周末会和弟弟一起,开着面包车,带着小女儿去游乐场。

鬼娃娃记得世界,世界上谁还记得鬼娃娃呢?

连妈妈也忘记了,还有谁会记得鬼娃娃呢?

图图嘴里咕哝了一声,嘤嘤哭起来。徐云云的神情忽然碎裂。

她陡然转醒,扭头看向毛绒毯包裹的图图。

衡南却仰头,凝神,目光跟随着天花板上的黄色影子一起下落。透明的鬼娃娃轻轻地、轻轻地落在图图身上。

妈妈的手轻易地穿过了它的身体,轻柔地拍图图入睡。

鬼娃娃乐了。

它想要妈妈的抚摸。

橘色的阳炎灵火,顺着盛君殊的手臂一路向下,瞬间笼罩了偶,那一对大眼睛在火浪中慢慢闭上。

焚偶驱鬼,烧到尽头时,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衡南低头,三毛穿着紫色的新裙子走过来,爱不释手地抚摸着恐龙的腰带扣。

站定,像以前一样,用黑黑的两个窟窿眼,仰头看着她。

“穿上了?”

三毛“卡啦,卡啦”地点头。因化疗仅剩的三根毛发,柔和地盘桓在发顶。

鬼娃娃穿着纱巾改造的柠檬黄色抹胸裙子下葬。它短暂的一生穿过了太多不属于她的、未曾摘牌的新衣服,卸下假发,脱去纱巾,只在坟墓上方,取了一个被风吹来的破旧麻袋,跨越清河,一路飘到了寒石的重光剧场。

可惜,人走灯黑,小兔邦尼已不再演啦。

“……找个好人家。”衡南撸了一把它的光头。

它周身萦绕着淡淡的白光,窟窿眼里重新孕生乌黑的眼睛,面颊鼓起,嘴唇恢复红润,肋骨上大片的紫癜消去。

三毛仰着头,慢慢地说:“我可以来找你吗?”

“想让我给你当妈?”衡南嗤地一笑,弹了它一个脑瓜崩,“想得美。”

三毛捂着脑袋,细细的眉毛垂成忧愁的八字。

衡南问:“三毛,你叫什么名字?”

三毛说:“我叫笑笑。”

原来三毛叫做笑笑。

笑笑,笑笑,笑涡的笑。烂漫的,纯真的,云的留痕,水的映影,浪的柔波。

“笑笑,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云的留痕,水的映影,浪的柔波。”出自林徽因《笑》

第75章 姻缘(一)

阴天,飘洒小雨,和笑笑下葬同种天气。

徐云云一身黑裙,指尖轻柔地擦拭掉小女儿相片上的雨点,同它轻柔地说了什么,烧香三拜后,以白茅包裹骨灰盒,重新下葬。

笑笑找不到路,盛君殊和衡南以灵符捏出狭道,目送小冤鬼挥了挥手,消失在迷雾中。

雨丝横斜,在外套上聚集细小的水珠。盛君殊忽然想到衡南对笑笑的拒绝:“你不喜欢孩子?”

衡南反问:“师兄喜欢?”

盛君殊顿了片刻:“我是说如果有的话……”

衡南默不作声。

盛君殊:“当然,现在不可能有,都是假设。”

衡南像猫一般慢慢挽住他手臂,眼里的独占欲汹涌:“我做不好母亲,但师兄肯定是个好父亲。”

盛君殊嗅到她头发上的香味,忍不住低头:“为什么?”

因为你现在摸我头发的样子就像个爸爸。

为人父母毕竟是件很难的事,盛君殊看着徐云云消瘦的身影想,就算是他,活了一千年都未曾参悟。

在做好完全准备之前,还是少点意外为妙。

盛君殊彻底出院是在新年前,清河的街上挂满灯笼。

郁百合扫荡年货归来,别墅里换了新窗帘、玻璃上贴了新窗花,瓶里插了新鲜花朵,从里到外焕然一新。

“师兄!师姐!”开了门,像猴子一样跳进来的是肖子烈,在盛君殊杀人的目光中甩脱了鞋,在沙发上一通蹦床。

少年弹跳力极佳,双膝屈起能抵到胸口,在空中翻翻转,趴着在宽大的沙发上弹了弹,随后又一个伏地挺身跳起:“我毕业了!”

塞进盛君殊手里的是本崭崭新高中毕业证。

盛君殊看了半天,轻描淡写地一扣:“读了这么多遍才过,值得高兴成这样。”

肖子烈没意思地切了一声。

虽然不知道肖子烈到底读了几遍高中,衡南还是打破寂静:“开瓶酒庆祝一下?”

“好好,开瓶白的。”肖子烈搂住她瘦削的肩膀,亲昵地一回头,师姐的脸被盛君殊竖起的手隔开。

“开什么?”师兄看他,目光清明,表情严厉。

“酒……”

啊对了,师兄痛恨喝酒。

盛君殊的表情一变,下一秒又恢复正常,只是突然抽回手去,拿纸巾疯狂蹭手:“……胡闹。”

衡南刚才舔了他手心,肖子烈一无所知。这种行为对于盛君殊来说完全超纲。

擦了几遍,那痒感仍然挥之不去,他静默地扭过身,擦了擦衡南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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