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谁杀了王宝善
“报告团长,在古北口路上抓到一个小奸细!”
“放开我!你们这群土匪强盗!”
“带进来!”
章文龙赶紧整理衣服往外走。
来的人是龙孟和,他拎着一个10岁出头的小孩走进来,“想混进军营刺探军情,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啥斤两。”
小孩一路拳打脚踢,哀哀哭号,“长官,我冤枉啊,我就是想去蹭口饭吃……”
“小乌龟?”
小孩傻眼了,“瘸马哥!”
“我不在,你蹭得到谁家的饭?”章文龙笑嘻嘻看着孩子,已经不忍心去看王宝善和胡琴琴的表情。
“你怎么会穿这身……”小孩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
“还认识我就好。”章文龙笑了笑,“你没看错,就是你瘸马哥,现在是这里的团长,有什么话等填饱肚子再说。”
“团长!”小孩满脸惊喜,猛地跪下来,“瘸马哥,救救我们吧,张大海把我们扣在军营里,训练我们做奸细。”
“假如不做呢?”胡琴琴冷眼看着天空。
“他说要杀我们全家!”小孩呜呜直哭。
“其他小孩呢?”
“训练好的才放出来,训练不好的都关着,打得好惨!”
小孩把衣服一脱,背上血痕累累。
章文龙目光一闪,被晚霞刺痛了眼睛。
“关在哪?”
“我也不知道,进出都蒙着眼睛呢。”
“那你怎么来的?”
“被捆在马车上送到古北口。”小孩指着龙孟和,“下来就被他抓了。”
龙孟和笑了笑,“你不是第一个。”
“还有?”章文龙冷着脸看着龙孟和。
“多着呢!”龙孟和冲他一点头,“都交给我。”
“你怎么不早说!”章文龙急了。
“瘸马哥救救我!”
“早说有屁用!”龙孟和把嚷嚷的孩子抓过去,丢到马上,飞身上马,照着马屁股一拍,疾驰而去。
章文龙傻眼了,他还有一肚子的话没问呢!
夕阳冲出浓密的云层,绽放出万千云霞,整个天空炸裂一般,美得令人几欲窒息。
三人齐齐看向天空,胡琴琴满面哀伤,眼中泪光闪闪。
每一个决定,对她来说都是痛苦的。
但是,她不得不做出选择。
也许是云霞太美丽,王宝善喝酒喝坏了的脑袋一瞬间开了窍。
“要不你假装投降,跟我跑一趟交个差?”
王宝善语气里,每一个字都有些发抖,每一丝气息都像是在垂死挣扎。
“不会投降的,一辈子都不会投降的……”
胡琴琴笑着接过他的话,“我们又不是什么英雄志士,不会要这个没啥用的面子,除了投降,我们其实还有别的选择……”
“还可以跑。”
章文龙拎着酒壶走出来,和胡琴琴相视而笑。
王宝善两行泪流下来,从口袋里抖抖索索拿出一包药放在桌上。
“毒药?”胡琴琴笑容未减,有致命的妩媚。
这笑容可比毒药还毒,章文龙迅速收了起来,“别闹别闹,大哥跟我们开玩笑呢。”
王宝善捂着脸不敢见他们,一句都不敢回。
看到小奸细的时候,王宝善就知道再也骗不了自己了。
胡琴琴趴在一旁检查毒药,闷闷道:“张大海这小子挺有意思,以为把你毒死就群龙无首,也不看看你这团长到底中不中用。”
“以前不中用,现在还挺中用的。”章文龙干笑两声,努力挽回团长的尊严。
胡琴琴冲他一瞪眼,拿着毒药进屋检查。
这个笑话再怎么好笑,毒药可是真的,要不是王宝善是他大哥,他这条小命也就彻底报销了。
王宝善喝完好酒,孬酒也喝得挺爽快,一边喝一边摸眼泪鼻涕,“兄弟,我心里懂得很,这城里的人……都……都瞧不起我,谁都敢冲我吐口水翻白眼,只有你不会,你是掏心掏肺对我好……”
章文龙不吭声,继续从酒坛子舀酒出来,让他一次喝个够,准备把他灌醉就送去天津。
“你不会瞧不起老黄,富大胖美人,还有胡二娘和小河……你命好,真好,也该得一个好媳妇,该得荣华富贵……”
章文龙敲打着他的脑袋瓜,“咱们兄弟谁跟谁,说这个干嘛!”
“你说谁!”
胡琴琴一脚踹开房门冲出来,就像一个行走的大炮仗。
两人腿肚子都有点抖,章文龙率先投降,“我没说你,媳妇……”
“没说你,说我媳妇……”
王宝善挺得意又巧妙地宣布自己有媳妇了。
“你媳妇是谁?”章文龙和胡琴琴同时看着他。
“二娘!胡二娘!”王宝善扭动身体,成了十八岁的娇羞少女。
好不容易有媳妇,他必须在章文龙这个兄弟面前显摆一下。
“二娘和小河母子你都管了?”章文龙愣住了。
“没……”
王宝善还不习惯讲假话。
“所以,小河被张大海一锅端关起来了,二娘跟了你?”
“也没……”王宝善强装镇定,“我们才刚定呢,你看,定情信物!”
王宝善为了强力证明自己有媳妇,拿出一路上摸了无数次的小酒壶。
酒壶倒是挺精致漂亮,也看不出什么稀奇……
章文龙茫茫然看向胡琴琴,心里咯噔一声,知道坏事了。
胡琴琴死死盯着酒壶,眼眶已经红了,仍然娇笑连连,“恭喜大哥大嫂!这酒壶好看极了!”
“那是!”王宝善生怕定情信物丢了,赶紧收到怀里,还珍而重之拍了拍。
“那嫂子这会在哪呢?”
她脸上笑语盈盈,眼中杀气腾腾,章文龙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这个笑面魔煞的模样,吓得差点跌一跟头。
“在……”王宝善把古北口三个字吞了回去。
古北口天上有飞机地下有大炮,满地都是鬼子兵,还有好些汉奸,那可是要送命的地方!
别说章文龙夫妻去不得,就连他也准备跑得远远的……
至于媳妇,小命第一,媳妇第二,再说媳妇跑出来再跟她会合也不迟。
“嫂子在哪呢?”胡琴琴慢慢逼近。
“在哪!大哥,你快说啊!”章文龙急得直跺脚。
王宝善定下心神,冲他咧嘴一笑,“兄弟,要保住你的钱,你还得跑,不能干耗在这鬼地方,这些鬼子跟我们讲的不是一样话,没把我们当人看,你也不能把他们当人看,别看张大海今天风风光光,会有他倒霉的时候……”
别看他他前言不搭后语,其实是在竭尽全力说服章文龙夫妻跟自己一块跑。
“黄师长派人来了!”
常春风的喊声和马蹄声随之而来。
章文龙顾不上这头了,一边朝着外面跑一边打了声唿哨,王大雀一眨眼就冲到门口,一人一马飞驰而去。
胡琴琴略一低头,也跟着跑了上去。
胡琴琴不是去迎灵车,而是先去校场找杨守疆,杨守疆是四个人里最聪明的一个,也是跟她最合得来的一个,王宝善这头指望不上,她必须另外想办法。
杨守疆见面就笑,“你要走了吗?”
她的神情慌张,目光中有无限纠结不舍。
胡琴琴不自觉摸了摸脸,仿佛能看到自己脸上的各种漏洞,干脆坦然相告,
“马上走!”
“不是跑路,是去找我爹。”
她又补充了一句。
补充完了,她脸上越发火烧火燎,对自己莫名有些生气。
“黄瞎子和我们的内线送了不少消息过来,鬼子正朝着古北口增派兵力,马上就要开始大规模进攻。”
“这些事你应该向长官报告,跟我没什么关系。”
“报告过了,你是团长夫人,也有知情的权利。”
胡琴琴只想尽快结束这个话题,正色道:“我拜托你的不是兵力战况,我要找人。”
“你要找的人已经不在城里,黄瞎子正在追踪,目前还没有他的消息。”
“那请你转告龙副官,让他盯住王宝善。”
“是。”
杨守疆轻笑,“一路顺风。”
胡琴琴又气起来,这次她能肯定是生自己半途撒手不管的气。
“王宝善回古北口的时候,你们盯紧他,看能不能顺藤摸瓜找到线索。”
“是!”
杨守疆转身看着茫茫山野,“这些事挺有趣,你不在还真有点可惜。”
胡琴琴确定这不是一句好话,冷哼一声,扭头就走。
城门口,歪脖子队长赶着马车刚刚进城,胡琴琴跟他打个照面,二话不说,跳上车低声道:“送我回北平。”
“我最多能到密云。”歪脖子队长笑了笑。
“密云也行,剩下的事情我自己来想办法。”
“你不是小娃娃,这个价钱……”
“价钱随便开!不还!”
“先给定金,10个银元!”
“我写个字条,你找我大舅要!”
能从隋会长手头要到钱,那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歪脖子队长知道跟这贼精贼精的闺女没法聊,哭丧着脸一声吆喝,赶着车出发了。
两人回到半山胡同,胡琴琴才发现家里已经空了,字条都没留一张,想了又想,到底还是觉得理亏,干脆就这么溜了算了。
马车一路飞奔,胡琴琴心事重重,歪脖子队长累得不行,两人一路无话,很快就跑了几十里路。
到了一个小集镇,马车慢了下来,胡琴琴用衣服包着脑袋钻出来看看哪里有好吃的。
歪脖子队长这条道跑得挺熟,径自把马车赶向一个酒铺。
酒铺门大开,一群人围着地上一个瘦巴巴的男人指指点点。
胡琴琴一心跑路,根本不想管闲事,刚想让歪脖子队长去买点吃的,突然看到一个蓝布包袱在争夺中飞出来。
包袱上一节绣上去的红绳灼痛了她的眼睛。
那是她亲手缝到包袱上的红绳,她会耍枪,会抓贼,就是从来不会玩那么细致的针线活。
为了这一段,她手上差点戳出几个大血窟窿。
她喜欢红色,这是她坐在半山胡同的小院门口所能看到的最美颜色,有山峦做背景,红绳格外的美,她差点舍不得留给章文龙。
胡琴琴大惊失色,从马车上仓皇扑出来,拨开人群定睛一看,最后一丝侥幸烟消云散。
这身衣服也是她刚刚亲手给章文龙改的,王宝善瘦巴巴的,穿起来等于给自己套了一个布套子。
最终这个布套子也成了他的终点。
“别看了,都别看了,不是鸦片鬼!”
“你怎么知道?”
“你认识啊?”
众人看这死人穿得不错,还想从他身上弄点什么好东西,堵在她面前七嘴八舌。
眼看一根根手指头就要戳到自己脸上来,胡琴琴挡了一回,没挡住第二回,猛一避让,手里多出一把小手枪对准众人。
一个女人发出恐怖的一声尖叫,拔腿就跑。
随后,众人慌乱大喊,跟着跑了,转眼间整条路上只剩下她和歪脖子队长两人。
歪脖子队长踱过来,抽着烟袋,整个人像是被云雾笼罩。
“你认识?”
“这是我男人的大哥!”
“快到密云了。”
胡琴琴没有理他,检查王宝善的尸体,果然从脖子发现一个隐秘的伤口。
王宝善是笑着倒下来,可以想见,他跑了这么老远,看到有酒喝,心里有多么美……
擦肩而过的时候,有人飞针射中了他。
再往前推算,在她去找杨守疆的时候,王宝善就已经打定主意跑了,他跑得挺快,却没能快过杀手的毒针。
看来张大海本来就没打算留他的命,哪怕他换了衣裳也照样把人盯上了。
胡琴琴从他胸口口袋里抓住一个小酒壶,目光冰冷。
这是她送给胡二娘的东西,胡二娘让他捎过来,不就是向他们求救吗。
她到底干了什么糊涂事情!近在眼前的活人不管,去管不知死活的父亲。
小河是她一手带大的弟弟!她怎么忍心把他丢给豺狼!
她狠狠抹了一把泪,一咬牙,从口袋中抓了几个银元,递到歪脖子面前。
歪脖子歪着脑袋,斜着眼睛看着她,怎么都像是瞧不起她。
她继续掏口袋,又掏了一把银元。
歪脖子没办法摇头,只能抓着马鞭摇了摇,“说吧,带他去哪?”
在不知道的时候,她已经满脸都是泪水,朝着北方指去。
那是她刚刚跑出来的死地,有她的男人,她的男人送出了这么多的乡邻,她把他兄弟送回去,理所应当。
歪脖子队长好像早有准备,扛上人走向马车,放上车就走,根本没打算再招呼她。
胡琴琴抱着包袱久久指着北方,红绳缠绕在她手臂上,随着晚风摇摇晃晃,像是一杆旗。
云霞镇彻夜灯火通明,黄师长先行一步赶赴古北口,他麾下一个师和骑兵炮兵穿着漂亮的军装,扛着推着各式让人眼前一亮的武器,在整齐的脚步声中急行军通过云霞镇,赶赴前线参战。
镇上算上这些乌合之众就剩下一百来人左右,大家倾巢而出,南门由常春风把守,北门还是陈袁愿,吴桂子跑得比较远,负责云霞镇以北沿途一带的保卫,隋月关、孙镇长和胡十五夫妻安排茶水……
大家各司其职,让官兵顺利通过,章文龙也没闲着,把王大雀喂得饱饱的,从南门到北门来来回回跑,护送军队过境,完成他这个团长的职责,顺便带着关山毅和王陌等人来认一认新奇的武器。
这支部队跟汤主席那些可不一样,军队枪好炮好官兵样子正气凛然,看起来就是特别能打仗的军队,哪怕作为一个假团长,他脸上也有光。
等军队过完已到清晨,众人还没喘上一口气,从古北口撤下来阵亡将士的一辆军车也到了。
关师长带上的棺木派上了用场,跟东北军的阵亡将士一样,王团长等人的棺木也是用一辆军车送回来。
章文龙已经送走一车,心里其实挺不愿意来送这第二车。
长这么大,真正经历这种地狱般的战争,他还是第一回。
马厩里死了不少马,朱胖子向来都是交给他收拾,街上也会死很多流浪汉和小孩儿,王宝善也会拿点钱,交给他来收拾。
他跟马一块过日子,一直以为在生死面前,人和马并没有什么区别,直到看到那一车又一车的阵亡将士。
马是不会把妻儿的照片藏在怀里,把一封封信留给亲人。
他甚至设想,他如果仍有亲人,他也会这样干。他死了,亲人要好好活下去,不然死了也白死。
人生悲欢离合跌宕起伏,他年轻尚轻就已看惯,最无法忍受现在这一种。
蔡武陵等了一晚上,总算等到阵亡的同学王团长,得到消息就一路狂奔而来,跟军车司机交接过之后,手脚一瞬间发软。
站在一旁的章文龙及时伸手,把他送上车,而自己也被蔡武陵拉了上去。
蔡武陵想打开棺木看看同学遗容,被护送遗体的一个警卫班长拦住了,王团长多处受伤,又遭遇手雷轰炸,已无全尸,想看也看不到原本的模样。
这一车的官兵,个个都死在战场,几乎个个都是这般惨状。
蔡武陵也是经过淞沪战场的老将,站在暗黑无边的车内,手脚都不像是自己的,根本不停使唤。
章文龙看他实在可怜,把他搀扶下来,一看上马是不可能了,只好把人背上往家里走。
他都累得不行了,背上的人一点也不配合,一边走一边呜咽,哪里像刚到来那个口号喊得山响的黄埔军官,倒像是一只丧家之犬。
不知道走了多久,王大雀溜溜达达跟上来了,蔡武陵突然回过神来,飞身上马,朝着北门疾奔。
军车刚刚启程,由陈袁愿打着火把开道,蔡武陵迎面而来,夺过他手里的火把,纵马疾驰而去,一路唱着歌。
“莘莘学子,亲爱精诚……革命英雄,国民先锋……同学同道,乐遵教导,终始生死,毋忘今日本校……以血洒花,以校作家,卧薪尝胆,努力建设中华。”
凄楚激昂的歌声穿城而过,在南门前方才停下来。
蔡武陵和常春风会合,众人高举火把,军车鸣响喇叭致意,在噼里啪啦的燃烧声中飞快地消失在黑夜中。
章文龙一路狂奔,终于赶上了军车朦胧的影子,朝着这个影子敬礼告别,转身接过一支火把高高举起。
这是他能做表示的唯一敬意。
“接下来的另一辆军车载的都是伤病员。”不知什么时候,常春风出现在章文龙身边。
章文龙点点头,“吴桂子还是黄师长送来的消息?”
“是关师长。”常春风叹了口气,“他自己不肯脱离战场,下令把一车伤员都送出来了。”
“校场有的是地方,粮草也够够的……“章文龙看着火把叹气,“他们是中转还是留在这里,我怕没大夫没药,伤病员伺候不了。”
“那倒不要紧,关师长能把人送来,肯定有办法解决这些难题。”
蔡武陵将熄灭的火把丢下来,飞身下马,拍了拍王大雀表示感谢。
“走吧,去喝一杯。”
“不喝!”
蔡武陵脸色不太好,独自朝着大门走去。
章文龙冲着常春风摆摆手,笑眯眯跟了上去。
“你刚唱的什么?”
“我们的校歌。”
“什么意思?”
“不求升官发财,不要贪生怕死,为国而战。”
他们加入黄埔,不图名利,拼得狠,升得快,所以死的人多,死得也很惨。
蔡武陵脑海中浮现出许许多多年轻的脸,满心悲伤,不想搭理他,钻进小巷不见了。
章文龙很想假装听不懂,或者再跟上去逗逗他,小小地报一箭之仇。
也许是熬得太辛苦,他什么都没有做,任由王大雀埋头朝着家的方向走,仰头看着天上繁星。
一颗星落下,一颗星补上来,银河星空才能如此璀璨夺目,战事紧张,这些天得有多少颗星星落下来,银河还能否继续绚烂。
他打心眼里觉得为国而战这种事情跟自己没关系,只是现在他这身皮越穿越重,欲脱不能。
家里一片黑灯瞎火,章文龙回来一看,发现王宝善跑了,胡琴琴也不见了,一声没吭,转身离去。
那包袱里的钱和衣物,本来就是他给王宝善准备的。
胡琴琴跑了,他一点也没放在心上,跑了比留在这里好。
只要他活着,一定能找到她,不管她是个什么母夜叉都跑不了。
歪脖子队长一路狂奔把车赶到南门,疲倦到了极点,把车带人都扔下来,找胡十五喝酒去了。
章文龙不知哪里来的勤快劲,骑马在城里瞎逛了一遍,刚刚巧就碰上了回来的胡琴琴。
胡琴琴站在马车上,梗着脖子看着他,手上的红绳在风中飘荡。
章文龙一步步走向她。
于是,胡琴琴清晰地看到他表情的转变,从满脸得意笑容,到笑容渐失,再到不敢置信,再到泪水奔涌。
常春风披着衣服走来,惊愕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低声道:“团长,要不要帮忙?”
章文龙冲着他声音的方向摆摆手,什么都没说,下马安抚地拍了拍王大雀,跳上马车坐在她身边,接过缰绳,赶上马车朝东门山脚跑去。
山风萧瑟,月光明朗。
胡琴琴站在月色中望天喝着酒,章文龙在一旁砍树钉棺,又挖坑把棺木以及王宝善埋葬。
章文龙真是干活的好手,每一个动作都流畅自然,无比漂亮,做出来的东西无不精致。
除了喝酒,胡琴琴自始至终什么都没干。
等她喝得微醺,章文龙也干完了自己的活,将酒瓶里的底子倒在坟堆前,转身赶车走了。
王大雀一直跟在一旁,不吵不闹,表现出从未有过的乖巧和沉默。
马车穿过东门来到镖局,两人还没开口,歪脖子队长就醉醺醺迎出来,什么话都没说,接过马车就走了。
章文龙把胡琴琴抱上马,牵着马慢慢朝着半山胡同走去。
一颗流星落下来,更多的星星闪耀,一抬头,长城内外,永远都是漫天星光。
星光照亮了云霞城,照亮了他们脚下的路。
胡琴琴趴在马上,突然很想重新认识一下王宝善这个兄弟。
“王大哥哪人?”
“不知道,我跟我爹娘到承德的时候他就在打更。”
“那就权当是承德人吧,他多大年纪?”
“三十多吧,不知道……”
“除了喝酒,他喜欢……”
“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喜欢喝酒。对了,他喜欢长城,特别想在长城脚下买点田地过安稳日子。”
“没买?”
“没钱,买不起。”章文龙笑起来,“便宜他了,最后落这么好一地方。”
“对不起……”胡琴琴不知道为什么要向他道歉。
这不符合她的性格,也不符合两人的身份地位,可她就是觉得满心愧疚,他越没心没肺笑得漂亮,她心里越难受。
“你没有对不起我,不管你跑到哪,我都会去找你。”
半山胡同的小院后门到了,章文龙把她抱下来准备放到台阶上,胡琴琴忽然紧紧抱住他,用尽全力吻他。
他的泪,和她的泪,一样滚烫,一样苦涩。
第三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