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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如果当初我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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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

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哭没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跟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子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

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是心里郁闷。”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有些湿润,知道这男人是真心疼她了。

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气不接下气。去医院查,心脏坏了,要做搭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的坐在地上骂:“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的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修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她一狠心,重拾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

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唱。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个唱大鼓的女人,那就是她了。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廉价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钱一块钱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这是挣命呢!

一年之后,她攒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都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都以为她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

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

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他一直把她当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不嫌弃,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可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到前面等着你去了。”

她扑到他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但他到底是去了。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招摇着打牌去,但所有的人都想错了。从此,她清心寡欲,吃斋念佛,不再东家串西家串,把从前的修车铺又开了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就只有这个男人,他给了她一段情,一段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

马姑娘与张公子

读大学时我在校报社,经常写点儿小文章。当时校报每期都看,有一个作者的名字最是记忆深刻,因为她写得一手好文章,字字句句都讨人喜欢。

她就是马姑娘,也是校报社的,后来被我特意勾搭来做朋友。

读书时,我有些不穿的衣服,马姑娘偶尔拿去寄给家乡的妹妹。我有些不好意思送,她却毫不介意,笑嘻嘻地跟我讲:“那件小棉服,妹妹喜欢得不得了,一直穿呢!”

马姑娘有个男朋友,高高瘦瘦,从我认识她时他们就在一起了,马姑娘喊他“张公子”。

校报社的老师都非常喜欢马姑娘,但不喜欢张公子,而且是不讲道理地不喜欢,简单粗暴地总结说:“不行!”“配不上!”有位女老师总爱对马姑娘说张公子坏话,一心要拆散他俩,再介绍更好的男生给马姑娘,但马姑娘每次都嘻嘻哈哈地替张公子辩护。

马姑娘生在冬天,有一次她过生日,喊我去他们租的房子吃饭。张公子买了鲜花,买了蛋糕,做了一锅好吃的。马姑娘切蛋糕,中途不小心滑了一下,差点儿摔倒。我切切实实地看到,张公子的眼神瞬间无比恐慌,大步上前一把拽住了即将滑倒的马姑娘。马姑娘愣了愣,然后继续笑得没心没肺,反手将蛋糕一把抹在张公子脸上。

虽然张公子只是个小小的眼神,我却很有些吃惊。因为那种眼神,我只在有一次自己差点儿烫伤,从父亲的眼睛里看到过。

好像从那个时候起,我就非常羡慕马姑娘了,觉得她和张公子特别般配。

毕业后,马姑娘跟随张公子去了上海。两个人各自找了工作,工资不高,在闵行租了间小小的房子,房间被马姑娘收拾得一尘不染。马姑娘和张公子的工作都不稳定,有时要派去出长差,有时要调动到外地,他们不想异地,于是轮流辞职。这次是马姑娘辞职,下次是张公子辞职,然后重新找工作。

只要不分开,便万事大吉。

马姑娘不喜欢跟人联系,亲戚朋友也不,手机总是关机,QQ一直隐身,也不爱接电话,只愿意与张公子黏在一起。大家经常找不到她,就连马姑娘的大姐打电话,也要打到张公子那里,再转给她。

张公子给马姑娘买了睡裙,以马姑娘的明眼一看就知道买贵了,但她不告诉张公子,偷偷对我说:“我老公那个笨蛋……”转眼又对睡裙喜欢得不得了。马姑娘看到一部好电影,就必定叫张公子也看。张公子不看,马姑娘就把电脑打开,电影下载好,然后从外面锁上门,自己出去买菜,逼迫他看。

马姑娘第一次去张公子家,未来的婆婆看见她,悄悄把儿子拉到一边,说:“她好像没有一米六吧?”张公子当即反驳说:“电线杆子倒是高,我能给你娶回来当儿媳妇吗?!”

马姑娘迷恋诗词,爱听戏唱曲,一背起诗词来就不接地气地神采飞扬。爱唱歌的人炒菜也唱歌,洗澡也唱歌。马姑娘则炒菜也背诗,洗澡也背诗。但是,不要以为马姑娘是林妹妹的类型,她曾经得意地大笑着告诉我:“老娘的愿望就是将来做个包租婆,双手掐腰颐指气使,骂起人来伶牙俐齿一口气噎死对方。”

我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当然,张公子更爱。马姑娘喜欢看书,张公子就喜欢看书;马姑娘喜欢吟诗,张公子就喜欢吟诗;马姑娘开心,张公子就陪她开心;马姑娘不开心,张公子就逗她开心。张公子曾经笑嘻嘻地说:“我听别人说话时串上诗词,总觉得酸溜溜的,特别矫情,怎么一从老婆嘴里说出来,就那么自然动听了呢!”

这话也矫情,但是我听得自然动听。

马姑娘上班早,每次离家前张公子都还在睡觉,却必定迷迷糊糊地说:“今天冷,多穿衣服。”“今天下雨,带伞。”因此,马姑娘一直对温度没什么概念,也从不看天气预报。马姑娘有次喊张公子下班顺路帮她买卫生棉,张公子去超市,恰好遇到两个女同事也来买,闻说张公子买给女友,大赞体贴,并热情介绍说“苏菲”好。于是张公子就认定了,每次都买这个牌子。

张公子对马姑娘很大方,对别人很小气,有谁说马姑娘一个“不”字,他就要跟人家记仇。

这般恩爱的马姑娘和张公子,即使我认识至今从未曾阔绰,依然幸福过许多人。但是,两个人小心呵护的这番美好,还是被抽去了一段时间。

当然不是外遇、出轨、小三,但是也很严重。因为,不爱与人接触的马姑娘、喜欢读诗听戏的马姑娘、被张公子宠爱无边的马姑娘,忽然之间疯了。

那是最黯淡的日子,所有人都手足无措,张公子片刻不离地守护在身边。

马姑娘在大街上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张公子紧紧拉着她的手,看着她一会儿泪流满面,一会儿无端狂笑,一会儿打出出家人的手势一遍遍地念阿弥陀佛,不停地说自己是上帝,指着花朵和小狗说只有它们的灵魂是清凉干净的……

亲人很快到了上海,紧紧抱住嘶喊的马姑娘落下泪来。他们一起去精神病院、去超市、去马姑娘的公司、去挤拥挤的地铁……马姑娘一会儿狂躁一会儿安静。父亲带她回了老家治疗。住院、打针、吃药,连医生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恢复,又或者,能不能恢复。

但是这个时候,张公子却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娶马姑娘,现在就要和她结婚,就像是很害怕忽然有谁会把马姑娘夺走似的。张公子对身边人迫切地说,他坚信她一定会好。

一向了解儿子的婆婆,是个内心善良的女人,坦然接受了她唯一的儿子此时要娶一个精神失常的女孩子这一现实。

马姑娘穿了婚纱同张公子照婚纱照,相片上她大笑,那笑容却有些怪异。带病的马姑娘糊里糊涂,或许根本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嫁给了这辈子最爱的人。

过完年,马姑娘坚持跟张公子回了上海,就算头脑不清醒、不正常,她也知道,只有跟张公子在一起才踏实安全。到上海后给婆婆打电话报平安,婆婆在家哭,说马姑娘走了之后就一直难受。马姑娘不工作,每天在家看电视、睡觉、闲逛,心情极度悲观抑郁,一遍遍地问张公子:“你说过会永远在一起的,是吧?”

张公子每天下班后陪马姑娘说话,把办公室各种好笑的事说给她听,夸她漂亮,夸她的各种优点。张公子每次都耐心地听马姑娘倾诉,告诉她他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生活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其实,张公子从前是急性子,说话爱着急、翻脸,只是那段灰暗的时光,他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性子,相信马姑娘会真的好起来。也是真正好起来之后,张公子才敢告诉马姑娘,其实背地里他一个人痛哭了好几次。他不明白,活泼伶俐的老婆怎么会变成这样。

马姑娘的家人、婆婆、老公都对她表现出极度的耐心,终于令她一天天思维平稳下来,加之药物维持,慢慢好转,找了工作。只是不工作时思维经常空白,所以总是安静不说话。

那段时间天天都有家人给马姑娘打电话,后来家人见她越来越正常,电话打得越来越少。马姑娘自己却悄悄改变着,开始经常给家人打电话。

马姑娘终于好了起来,想起那段时光,泪流满面,觉得委屈了张公子。大病痊愈后的马姑娘,依然喜爱读诗听戏,却不再孤立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试着主动联系从前的朋友,诉说近来读的好书、收获的道理。她开始让自己不再看别人的缺点,而是去欣赏优点。她说,要做一个有缺点的俗人,亲近这个世界。

我也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春天的时候,马姑娘在计划外怀孕了。刚开始很烦恼矛盾,不知道要不要这个小孩。因为药物还没有停,害怕孩子有问题。医生反复跟她说,后期用的药都是B类药,对孩子没有影响,娘家、婆家都支持要这个孩子,老公也很强烈地想要这个孩子。

就这样惶恐又矛盾地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开始的时候他们时常担心,日日祈求健康平安。终于,一个可爱的小生命来到了他们家中。

马姑娘的婆婆一直待她很好,为马姑娘炖鸡、炖排骨,带她买衣服,给宝宝洗尿布,给张公子发信息说马姑娘是个好孩子,要好好待她。

马姑娘写空间日记,都是些与张公子的琐碎片段,于我看来却很是动人:

一天,老公跟我说:“我真是捡了一个大宝贝,我看老婆哪里都好,漂亮,有内涵,讨公婆喜欢,唯一的不好就是有点儿懒、不会照顾人、生气时死倔……”

我立马喝止:“你到底是夸我,还是借机发牢骚!”他讪讪地笑起来:“我本来是想夸你的。”

下班,张公子给我买了个西瓜大小的柚子,一问价格,花了17块多,我就念叨他:“干吗买这么大、这么好的?”张公子:“老婆值得吃最好的。”

马姑娘说:“并没有人觉得我嫁得好,但是我心里无限稳妥,什么风花雪月、阳春白雪……我只想跟张公子朝夕相守,一天又一天,过日子,平淡、清欢、细水长流。我不要了却尘缘,不要放下,不要不动心不起念,只求百年相守。如果还能有更多,就请菩萨在轮回路上再让我们遇见。”

两小无猜

“我梦到,世界末日的时候,我们是会飞的。”

收信人:青君

地址:××省,××市,长安路,枫树街213号

在近十年里,连邮递员叔叔都察觉到了。在他骑摩托车穿街过巷的无数日子里,有一个地方他会固定去,但说起来也不是最常去的那一个,一年中有四五次,但这十年里,从未间断过。有时候,他递过去的是一封很薄的信;有时候是一张自然色彩的明信片,明信片上的所有内容为收信人青君及其地址。

使得邮递员叔叔印象如此深刻的原因还有另外一个。就是近几年,由于经济繁荣和社会建设,几乎整条枫树街都换了新面貌,像青君家那样保留着的旧式房子已经所剩无几。他家的小庭院里那棵生长了十几年的枫树,虽然会在经历寒霜风雪时摇曳着红的、黄的、枯的叶片,缓缓降落在地,却不曾倒下。

曾经有一次,邮递员叔叔问青君:“冒昧地问一句,小伙儿,这寄件人应该不是你的远房亲戚吧?”青君尴尬地笑:“其实,我也一直不知道她是谁。”

青君盯着手中的明信片,画面是辽阔的大草原被一层柔和的红色夕阳覆盖着。青君看过寄信人的文字,字迹和文笔也都像夕阳般,柔柔的、暖暖的,还略带点儿沧桑的韵味。青君坚信她是个姑娘,一个有灵气的姑娘。

这个神秘的姑娘,十年来的寄信人,刚刚把一张明信片投入信箱。她一路散步回去,踏着夕阳的余晖,望着远处未知的定点,带着一脸的茫然和释然,轻颦浅笑。想着这些年寄出去的信和明信片,他都收到了没有。如果他收到了,他是怎样的心情呢;如果他没有收到,虽然失落,但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给他寄过去。这个习惯,已逐渐成了星珊的精神寄托。毕竟她无亲无故,一个人活着太孤独了,她希望有一个人跟她分享自己的多愁善感,而且那个人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心爱的人。

一如往常,星珊在天黑之前回到小茶馆。这是一座木制的阁楼,早上做茶市,下午休息,到了晚上,会有一些时间充裕且稍有消费能力的人来这里闲坐、品咖啡、聊天。茶馆较清闲的时候,星珊常常望着木桌边人走茶凉,难免会陷入缠缠绵绵的感慨中,不由自主地在脑海里勾勒出她所经历的过往的画面。就是在这样一种满怀伤感的情绪中,星珊握起笔在本子上写出细腻的几行字。这些一横一竖躺在本子上的文字,只要看起来够豁然,就有幸被星珊撕下、折叠、小心翼翼地装进信封,寄给青君。她总是避免把太悲伤的情绪寄给青君,因为青君是她最爱的人,她的爱总是那么小心翼翼。

后来,星珊接到一个陌生的来电。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你好,我是青君。”

星珊握住话筒,迟迟未说话,最后她以一声“哦”开了口,声音微微颤抖。显然,在此之前,她还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的会有这一刻。星珊已经辨认不出青君的声音了,十年里,他的声音变得浑厚了许多。其实,他的样子也随着岁月的推移变得成熟了许多,只不过星珊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这一点。

她继续听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我一直都收到了你的来信,可是,请问……”青君无意识地拖长了“问”的尾音,却不好意思接着问下去。在知道自己没有猜错对方是个姑娘的时候,青君已经有些许莫名的兴奋,面对给自己写了多年书信的姑娘,自己却说不出她的名字,他想,姑娘肯定会很失落。又由于他那终究掩饰不住的好奇心,便脱口而出一句“请问”。电话的另一头,星珊更是用力地握紧了听筒,此时的她站在窗边,灯光与黑夜如海洋般在她的眼里闪成了一点一点朦朦胧胧的光晕。她尽量缓和着声音,说:“嗯……我是星珊。”

“星珊?”青君努力地回忆名字里有“星”字或“珊”字的朋友和亲人。

“小珊……你是小珊吗?”

“是的,我是小珊。你……记起我了吗?”

“嗯,我记得……”青君当然不会忘记,他永远不会忘记十几年前搬到他家隔壁的邻居,他的青梅竹马——星珊。

童年时代的青君和星珊是邻居,也是同学。那时候,星珊跟奶奶两人一起生活,她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一年到头与星珊的唯一联系只有寄钱。父母把钱寄回来给奶奶,供祖孙俩的生活以及星珊学业。为了让星珊能与青君结伴去上学,星珊接受学校教育的时间比其他孩子提早了两年,也就是说,青君比星珊大两岁。

青君还记得,他第一次问星珊“你叫什么名字”时,星珊望着他时天真无邪的笑容,她清澈如水的眼睛,她干净甜美的嗓音。

她说:“我叫小珊。”

“小珊你好,我叫青君。”

“小珊”是奶奶这样喊星珊的,后来青君也这样喊她。即便上学后知道了原来小珊的全名叫星珊,他也没有改口喊她的全名。因为全世界只有他和奶奶喊她小珊,青君觉得这样有亲人的味道,而且是独一无二。

慈祥的奶奶很博学,她教星珊如何培土、种树。有一次,青君和星珊在青君家刨了一个洞,种下了他们的第一棵小枫树。奶奶让他们不要经常给小树苗浇水,不然它长得不强壮。那时的他们还只是小孩,哪里管得了这些道理,每天放学后都要偷偷地给小枫树浇上哪怕一点点水。他们享受这种栽培生命的乐趣,尤其是青君,他喜欢跟星珊在一起。每次看着眼前这个可爱开朗的女孩,他的心就像被含在嘴里的棉花糖,温热到溶化。

为了能争取更多跟星珊腻在一起的时间,青君决定带着星珊走过整条长长的枫树街,到街上每一个可以游玩的角落。街头的石凳,街尾尽头的小井,长着青苔的石阶……他们走着,坐着,说着,笑着……夕阳剪出两个孩子美美的剪影。但那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夕阳能如此美。

青君也依然清晰地记得,大概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每天放学后和星珊一起,准时守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的时光。

他们最喜欢的一部动画片叫《飘零雪》,讲的是小女孩小兰被送到大山里,跟牧人爷爷一起生活的故事。在那座大山里很少有树,经常看到的是一大片绿草如茵。到了冬天,就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到处一片白色。青君和星珊都十分向往他们悠游自在又充满情趣的生活。无论是寒冬的早晨,爷爷用火炕给小兰烤得热烘烘、香喷喷的面包,还是夜晚小兰从小木房的窗口望见的充满梦幻色彩的夜空;无论是小兰与牧童阿郎一起躺着吹风又起来奔跑着追逐的草地,还是清晨梦醒后能够听到的清脆鸟声……

自由而不寂寞。宁静孤独而欢乐。

在《飘零雪》大结局那年的春夏之际,青君与星珊去了野营。由于怕家人担心,他们只去了离城里很近的郊区。那里有一片草坪,草坪中间有个小湖,湖边长着一棵不知名的树,他们就坐在树荫下。青君玩儿起了捏泥巴。星珊穿着一条白色的碎花裙,怕弄脏了,就没有跟着捏泥巴,她四处采花,然后摆弄着他们的午餐——竹筒蒸饭。这是星珊奶奶的拿手菜,还有两碗清汤,也是奶奶一大早起来准备的。星珊逐样把它们从保温盒里捧出来,摆好。保温盒的最底层,放着奶奶前一晚亲手做的红豆糕,这是青君自认识星珊后最爱吃的甜品。

在午饭前,青君把刚刚捏好的作品展示给星珊看。

“小珊,你看!我为你捏的城堡。”青君转过身,一座“泥巴城”映入眼帘。城里有宫殿,有花园,有大大的草地,城外还有高高的围墙。

“好严实的城堡呀,可是,为什么送给我呢?”小珊又惊喜又疑惑。

“这样可以保护你。”青君说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看起来变得很深沉,他微微扬起的嘴角透露出一些想法。星珊的父母不在她身边,她在学校被人欺负,都是青君替她出头。她曾告诉青君,晚上睡觉的时候,尽管握住奶奶的手,还是会做噩梦。梦见大灰狼闯进她的房间里,把奶奶吃掉了。它虎视眈眈,锋利的牙齿上还滴着鲜红的血。在每个被噩梦惊醒的夜里,星珊都全身冒汗,当她看到安详地躺在身旁的奶奶并听到她清晰的呼吸声时,心跳才渐渐平静下来。给星珊建一座城,就算外面有成群的狼都不怕了。青君是这样想的。

“我可以在里面养小狗吗?还有你平时最喜欢逗着玩儿的金鱼,还有会唱歌的鸟儿和会跳舞的松鼠,还有……”星珊一边细数着,一边围着“泥巴城”走了一圈,脸上露出和以往一样天真无邪的笑容,神色里充满了向往。青君幻想的念头也被燃烧起来。他说:“还要在城里种满一整片的枫树林,我们骑着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穿梭,跟小鹿赛跑!”

“好,我会把我的小马训练得比你的快!”

“好啊,等着看咯!哈哈……”多么美好的城堡啊!青君再把目光投在小珊欣喜的脸上,青君心里暗暗幻想着,如果真的可以当她的国王……

野营的午饭过后,他们期待着“泥巴城”快点儿干透。小孩子就是喜欢为自己的小小成就而欣喜若狂,尽管最后他们什么都不能带走,但至少见证过两个人最真的梦。

青君说:“我带了口琴,把《天空之城》吹给你听。”

小珊安静地听着,感受那吹动着的头发和裙摆的风。风又抚过了青君的脸,他认真的样子很好看。青君也很陶醉,陶醉在自己的口琴声中,陶醉在星珊的聆听中。

突如其来的雷雨打破了他们沉醉的氛围,青君迅速地拉起星珊的手跑到不远处,刚好那里有一间旧房子,没人住但关着门。他们并肩坐在门檐下,躲过这一场下得无奈的暴雨。

玩儿了一上午的星珊大概太累了,很快就挨着青君的肩膀睡着了。青君还醒着,他侧过脸来能闻到星珊的发香。他一边轻轻抹去刚才在雨中奔跑时散落到星珊头发上的小水珠,望着前方正被大雨哗啦啦冲毁的“泥巴城”,一边在心里默念:总有一天,我会为星珊建一座真正的城堡,一座陪伴她、守护她终生的城堡。

两个人快乐的时光一直延续着,直到星珊15岁。那是一个黄昏,放学后,星珊没有跟青君一起回家。她预感家里发生了不祥的事,想赶紧回家看看。

然而天意弄人,她在回家的路上居然看见了青君,他牵着一个女生的手。他们走在前面,夕阳勾勒出他们优美的轮廓。星珊无暇欣赏眼前尽美的一幅画面,她绕过另一条街,终于在天黑前回到家中。可惜没来得及见奶奶最后一面。

外面的天空还伴着夕阳余晖,屋里的天却塌下来了,星珊心里也暗下来了。她没有去找青君,而是自己躲在房间角落里哭了一夜,不知道是因为无力,还是无望……

“后来呢?后来你去了哪里呢?”刚刚听说奶奶去世的青君追问着。

“去了南方,去找我爸爸妈妈。爸爸以前的工友是个善良的叔叔,他告诉我,我的爸爸去当矿工很久了,不幸身亡。后来都是叔叔给我和奶奶寄的生活费,于是我就留在他那里了。”

星珊还告诉青君,有时候她在那个叔叔的小茶馆里待得太久了,就拿着自己在茶馆打工的积蓄出去旅游一趟。她到过很多大草原,因为草原的辽阔更能让她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与孤寂。她喜欢这种自然的真实感。旅途中有好看的风景,星珊都用相机记录下来了。拍得特别有触感的画面,星珊就把它们做成明信片,都寄给了青君。

星珊没有告诉青君,她想跟他分享所有她喜欢的东西,因为青君是她最爱的人。

那种感觉就像青君小时候想跟星珊天天黏在一起一样。

然而,一切都是阴差阳错。如果让青君解释那天为什么没有去找星珊放学,他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因为那个女生要求青君送的生日礼物就是和她牵着手回家,青君答应那个女生的时候正是因为想起了星珊,才会心不在焉地说了句“好”。

从星珊莫名消失的那一天起,青君就一直在等她回来,人海茫茫,他不知道去哪里能找回那个曾经朝夕相处甚至心心相印的伴侣。抱着她一定不会一走了之、一定会回来的希望,青君等到了不能继续等下去的那一天——他妈妈为了让他正常地生活,给他选好了未婚妻,并安排好了婚礼。

星珊说:“你知道吗?我最近做了一个梦,他们都说世界不会进入2000年,1999年就是世界末日了。但我不害怕,因为我梦到世界末日的时候,我们是会飞的,我还见到了你哦。”

“所以你给我寄了明信片,还第一次留下了你的手机号码?”

“是啊!我想亲口告诉你我的梦。而且,我现在可以独立生活了,想离开这里。”

“小珊果然还是以前那样,总会记得我。如果我没有结婚,娶到你真是福气……”

通话的最后,还是挂断了。

其实当听着星珊讲过去的事情时,青君就在电话那头默默地落泪。在最早收到无寄件人姓名的明信片时,他猜想过是星珊寄来的,但他唯一不解的是,一个人的字迹竟然会随着经历的不同而改变那么多。他压着声音,星珊没有察觉。挂断电话后,青君更是痛哭起来。他握紧拳头,挣扎着,颈上暴露着条条清晰的青筋。最后,他索性躺在了地上,任由泪水挥洒。黑暗的房间里,只剩下他压抑着的啜泣和轻微的呼吸交替的声音。

这一幕,似曾相识的一幕,星珊永远不可能也不必要知道。

两颗曾经接近得不能再接近的心,两个走不到一起的人,两个注定孤独的人。

这是他们的宿命吧。

其实,星珊的梦并不是真的,她在梦中看见的青君还是小孩模样,两颗兔牙,浅浅酒窝,笑起来很腼腆。现在的青君,怎么还会是以前的样子呢?

就算世界末日来临,又有何恐惧?奶奶去世后的那些年月里,星珊已经足够孤独、足够绝望了。

她根本不用会飞,也不用等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或许在另外一个时空里,有一个不孤独的她。

世界依旧是转动的,枫叶也依旧是落下的,但再也没有寄往青君家的信或明信片了。

上帝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

我是个急性子,偏偏老公是个慢郎中,什么事情都慢慢拖,说什么“慢工出细活”。

可是我老跟他说:“现在时间最宝贵,没有什么慢工出细活,赶快做完事还有时间赶快发现错误,一切都还来得及补救。做事情太慢,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

最近,因为公司改组产生一些人事纷争,我的工作内容与形态因而有很大改变,我变得适应不良,每天拿着公事回来问他该怎么办。

他静静地听,慢慢地分析,叫我不要急,总是需要时间适应。

可是接着一个星期内,我不但上吐下泻,得了急性肠胃炎,还莫名其妙得了生平第一次的荨麻疹,生病的指标不约而同指向压力太大,太紧张。拖着虚弱的身体回到公司上班,打开电子信箱,里头有100多封未处理的邮件,我惊讶地发现其中竟有老公的名字。先把他发的邮件打开来看,信的第一段写着对我生病他不知如何是好的道歉话。(我心里却想着:“这家伙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事情,觉得内疚?”)接着是一个他从网络上看到的故事:

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我不能走得太快,蜗牛已经尽力爬,每次总是挪那么一点点。

我催它,我吼它,我责备它,蜗牛用抱歉的眼光看着我,仿佛说:“人家已经尽了全力!”我拉它,我扯它,我甚至想踢它。

蜗牛受了伤,它流着汗,喘着气,往前爬。真奇怪,为什么上帝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啊!为什么?”天上一片安静。“唉,也许上帝去抓蜗牛了!”

好吧,松手吧,反正上帝不管了,我还管什么?任蜗牛往前爬,我在后面生闷气。

咦?我闻到花香,原来这边有个花园。

我感到微风吹来,原来夜里的风这么温柔。

慢着!我听到鸟叫,我听到虫鸣,我看到满天的星斗多亮丽!

咦,以前怎么没有这些体会?

我忽然想起来,莫非是我弄错了?原来上帝叫蜗牛牵我去散步。

重复看了这个故事三次,眼泪转啊转。泪能流下倒好,流不下的眼泪藏在心里感到更难过。

自从看了这个“蜗牛”故事,我慢慢学习在等公交车的时候不要心浮气躁。我慢慢学习在等待上司反反复复做决定时气定神闲,动动脑筋想想决策的多种考虑与执行。

我慢慢学习在原本不喜欢待着的厨房里,找到煎出美丽荷包蛋的乐趣。

至于我的老公,我也终于发现,他,原来是上帝派来牵我去散步的蜗牛。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他的时候,他却装着一脸哀怨地说:“反正你就是嫌我慢,想把我当成蜗牛一脚踩死……”

油漆女工的爱情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家乡,在一所刚创立的培训学校当英文老师。我们学校主打的不是文化课,而是跆拳道、乒乓球、钢琴、舞蹈这样一些技能课程,学生都是些十来岁的孩子。

老板为了腾出更多的教室,安排长廊左边上课、右边装修。当然,不是叮叮当当的那种,当时还有家长来“陪听”课程,哪里肯让家长听到敲敲打打的声音?主要是粉刷,把灰溜溜、脏兮兮的墙壁粉刷一新,再摆上几个花盆。好歹收学费的时候,能让环境基本上对得起价钱。

所以那段时间,我们上课的间隙,总有一帮油漆工来干活。他们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我们经常会见到的那种,每天穿着工装,戴着帽子,衣服上、身上常常沾染着油漆,白一块绿一块的,有时连头发上都有油漆,平时遇到估计谁也懒得多看他们一眼。

那时候我每天要去给他们送钥匙开门,因为其他同事都不屑于跟油漆工打交道,送钥匙的任务就交给了我。我倒不觉得什么,有时候反而会很享受地看着他们粉刷,像是在欣赏一门艺术。

油漆工几乎全部是男的,印象里只有那一个女人。我经常看见那个女的,不过30出头,总是默默地在墙角粉刷,好像也不是非常能干,有时候自己坐在一旁歇着。因为我每天都过去,她见了总会笑着打招呼,有时候还简单地聊聊天,就像是普通朋友一样。

那天我过去的时候,她正在一旁坐着,也不是坐着,就是靠着墙,整个人蹲在那里,感觉就要坐到地上去了。我吓了一跳,忙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笑了笑说没什么,自己身体不好,经常会头疼、肚子疼,干一会儿歇一会儿,从来都不是什么好工人。

这话我信。因为每次见她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蔫蔫的。我曾想,肯定是工作太辛苦,或者是生活不如意才如此没精神吧。

因为后面我正好没有课,就陪她在那里聊天。她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如实沮丧地回答,刚分手。她问原因,我说:“因为大学毕业,异地,他考上了家乡的中学教师,而我还没有合适的工作。他家里希望我也过去考个老师,但是我不愿意,最终大家妥协不到一起,就分开了。”

她听完想了想,说:“那算了,他不够好,你们不合适。”然后她跟我讲起她的故事。

她说,我每天都见到的那个戴蓝帽子的男人,就是她的老公,也是这个装修队的工头,两人结婚好多年了。

她指指自己,笑道:“你看,我身体常年有病,相貌也很一般,脾气还特别差,但是老公这么多年一直对我非常好。”

起初,老公是打算“养着她”的,不让她出来干活,在家里看看电视、种种花草。但她自己不情愿,非要出来和他一起工作。她觉得,每天工作八个小时、睡觉八个小时,如果不出来和他干活,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就太少了。她说自己出来工作,不为其他的,就是愿意两个人多见会儿。

她老公对她,说“溺爱”似乎也不算过分。两个人几乎没怎么吵过架,她脾气差,老公就让着她,每次因为一点儿小事她刚想发火,老公就嬉皮笑脸地来哄她了,气都生不起来。而且,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她说了算,他什么都不让她干,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这些活儿老公结婚前就包办了,拿她当个宝,生怕别人抢走了。

事实上,还真有个第三者,也不能算是第三者吧,是一个跟她老公一起追她的人。

当年,他们三个都是朋友,那个男人跟她的老公同时喜欢上了她。那段时间她一直举棋不定,考虑不出到底要跟谁在一起,因为两个人都对她非常好,而且知根知底。她现在的老公没文化,脑子却很灵活,当时“骗”她说:“你看,他学历那么高,将来你们在一起,他肯定得笑话你,说不定到最后他说什么你也听不懂,受欺负受骗了也不知道。我就不一样了,咱俩都一样,半个文盲,谁也不会瞧不起谁,在一起就是高高兴兴过日子。我想办法赚钱给你买想吃的、爱穿的,不是很好吗?”

另一个男人学历的确比他们都高,条件也好,但是老公那样吓唬了她几句,她就信服了,觉得自己就是个文盲,找个粗人才能过得舒服,于是没多久就表明了立场,选择了他。但是,那个失意的男人并没有因此放弃,对她说会一直等着他,而且一如既往地对她好,给她送吃的,提醒她天气……那时候老公也没有过多地干涉她和那个男人的接触,说他们还没结婚,他可以公平竞争,反正他爱她,也不怕输给他。

因为老公对自己一直很好,她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很长时间里,三个人都非常平和地交往。

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那个男人去了新疆,但是每周都会给她写信,问她过得好不好,家里发生的事情,也希望她详详细细地告诉他。她很少回信,因为她过得非常好。

再后来,她结婚了。结婚的时候,她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不必再等自己了,她已经决定嫁给现在的老公了。她以为,那个男人可以因此放下她,但他没有。

男人还是坚持写信给她,信里每次都会说,如果他对你不好,你离婚了,我还是等着你,不管什么时候都等着你。

有一天,那个男人写的信件被她老公发现了,老公要来了对方的电话号码,拨过去非常明确地对他说,他们两人过得很好,不可能离婚,请他无论如何都要放下,不要再打她的主意了!

但是这招儿根本不管用,那个男人始终都没有放下,一直到现在。他们结婚已经近十年了,男人还是坚持给她写信,也没有别的出格的事,就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好像从头到尾,他们三个也没有翻过脸,所有的事情摆在明面上,各自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除了那一次。

因为那一次她病了,独自在家难受。新疆的男人刚好打电话过来,得知她生病还是一个人在家,非常生气,当即就打电话到了她老公那里,劈头盖脸把她老公骂了一顿,将她老公喊回了家。

老公回家也有几分不高兴,说你下次病了,一定要打电话给我,不要打给他!然后又细心地给她煲汤,打热水洗脚。

她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少女一样的表情,不是炫耀,也不是自恋,有点儿无奈,又有点儿自己也不相信的迷惑。她一直强调说,我长得一般,脾气也坏,还是个病秧子,他们这样对我,觉得跟做梦一样。

顿了顿,她又总结说:“小姑娘,我哪里都不如你,可是我比你幸福,找到了真正对自己好的人。”我一听,在心里默默地哭了个稀里哗啦。可其实我也知道,她口口声声说哪里都不好的自己,身上一定有着她自己都没有发觉的美好,才能得到两个人的痴情。

现在,她跟她的老公生活得很好,那个男人仍然独身,关注着她是不是幸福。其实她特别希望那个男人能够找到喜欢的人,结婚生子。毕竟,她没有琼瑶戏里那么浪漫,在她看来,过日子更重要。如果是她,不会为一个男人一直傻等。她也没那个能力等。

我问她,是不是因为那个人的压力,才让老公时刻具有危机感并且格外明白珍惜。她想了会儿说,也可能吧。但无论如何,她觉得特别满足,自己这辈子赚了,就算忽然得大病离世,都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在那之前,我一直都没怎么注意过她所说的老公,那个个子不高的工头。第二天,我偷偷仔细看了看他,人有些瘦弱,但是非常精神,气宇轩昂地就走进来了,还哼着跑调的小曲儿,看上去心情不错。看到他,我完全能够想象得出,当年他对她说“咱俩都一样,半个文盲,谁也不嫌弃谁”的狡猾、得意的样子,忽然有些羡慕他们。

那天临走时,油漆女工安慰了我几句大道理,诸如“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离开你的”那种话。我笑了笑,我不知道将来会遇到一份什么样的感情,也不愿猜想。但那个下午,我真真切切地为油漆女工高兴,她这一生,拥有了这样一份“赚到”的满足。

相亲对象是修手机的

我的大学是在南京上的,毕业之后就理所当然地留在了南京,找了一份安安稳稳的工作,开始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像前脚刚刚迈出了学校大门,后脚就自动弹出好几桌亲戚,捧着成打的适龄男青年来追着让我去相亲。

因为老家在盐城,离南京近,所以基本上有了假期就往家跑,可以预见的是,每个回家日也自然而然地变成了相亲日。当时才步入社会,拿着微薄的工资,也舍不得买衣服,可能我也不是个爱打扮的姑娘吧,身上穿的来来回回都是数得过来的几件。而且我还有个习惯,就是回家的时候会把自己不想穿了的衣服穿在身上带回家,省得行李太多不好拿。

所以,我每次回家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灰头土脸的,穿着那些即将被淘汰掉的不合身的衣服,看起来就跟从垃圾堆里捞上来的一样。连邻居家大婶有一次都忍不住来跟我说:“莉啊,女孩子还是要稍微打扮一下的,你看你这样,哪像是在大城市混的样子。”

要知道,这可是三线城市里城郊小镇上一个50多岁的大婶啊,她都非常明确地表示嫌弃我了。所以我一连相了若干个,都没什么下文。当然,也不全是没看上我的,只是当时我对相亲这件事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大概觉得自己还不是标准的“大龄剩女”吧,所以态度一直模棱两可,叫我见面我就去见,每次见完便永不再见。

后来,有一次“十一”放七天假,我明确地得到了要回去相亲的指令,但还是跟同学跑去常州玩了一圈,10月2日才磨磨蹭蹭地回到家里。而那个相亲对象,因为有事要提前回南京,所以,我们只有2日上午这么一个交集。

对于相亲对象的身份,家里只给我说了几个字,那就是:修手机的!

好吧,修——手——机——的,这个工作让我的脑海里立马浮现出了丹凤街门口的摊贩。虽然觉得有点儿滑稽,猜测又没戏,但最终还是答应了见面,看一眼嘛,又不会怎样。

那天我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穿了一套上周跟同学在上海买的新衣服,我清楚地记得是一件蓝色的上衣和一条白色的裙子,还有一双香槟色的高跟鞋,隆重得自己都有些诧异。到家时大概还不到9点,嫂子就把我拖进屋涂脂抹粉地一番捯饬。以前我都会反抗的,那天真的很邪门儿,我开心地接受了,还挺主动。或许心底根本没抱任何希望,反而能够轻松上阵吧。

然后一堆相亲的人就浩浩荡荡地开进了我家,镇子小,家家户户都认识,要来就是一大堆人,我第一眼看见那个男生就觉得很眼熟,一定是在哪里见过的那种感觉,又觉得他长得很像我的小学同桌,但又绝对不是他。

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沉浸在这个问题里不能自拔,也没心情搭理他,他说的什么也没认真听,就一个劲儿地低头闷想这家伙到底是谁。后来可算被我想到了,他就是我那个小学同桌的哥哥,亲哥哥!我小时候就认识他,经常在放学路上遇见他,我还记得那时候他邋遢得很,整天脏兮兮的,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我们偶尔会在一起玩,相当偶尔啊,因为我那时候就嫌弃他脏。但没想到的是,长大之后,他竟然变成了如此干净清爽的男生,说话礼貌亲切,还有温和的笑容。

他的身份揭开,我们就都没有那么拘谨了,也终于知道了这个所谓的“修手机”的,原来是在中国联通。看来联通、移动、电信这三大运营商在我们老家的身份,都只是“修手机的”而已。

我们聊得非常随意,以至于我现在都记不清到底说了什么,但时间还是一晃而过。当天下午他就回南京了,到了7日我回南京的时候,他给我发短信说:我去接你吧!

后来,我们便开始了短信和QQ的联系,大概很多相亲的男女都离不开这两样东西。他其实不是个会浪漫、会说甜言蜜语的人,甚至有些迟钝。我们从认识开始到结婚这么多年,他都没有给我送过什么像样的礼物。唯一的一次,是他从哪里旅行归来,约我吃饭,当时还有个朋友也在,他带回的纪念品里有一双筷子。他倒也没有说要送给我,但我那个朋友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夺过来说:“哎呀,这个一定是送给莉的礼物吧,筷子好,成双成对!”

然后他就真的送给了我,当时我就傻眼了,一双筷子啊,当时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确定,还处于那种很美好的朦胧期吧,有送处对象的姑娘筷子当礼物的吗?现在想想,这真是一件神一样的礼物啊!但因为这件意外的礼物,关系反而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又近了一层。

我们俩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没有大起大落,也没有磕磕绊绊,相亲,相处,结婚,好像早就被什么人安排好了一样。有时候想,自己应该算是相亲的女孩里非常幸运的一个吧,没有经历过太多奇葩,相亲能够遇见小时候的玩伴,他还在时光的打磨中改掉了我最讨厌的缺点,长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最终成为我的老公、孩子的爸爸。

现在,我们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了,我在南京,他外调到上海,每个周末的高铁成为我们之间最密切的联系。但是异地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不便,甚至连吵架都吵不起来,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可不高兴的。我俩都是随遇而安的性格,觉得很多事情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何况南京离上海也非常近,我去上海时我们会一起逛淮海路、南京路,他回南京后我们一家三口就变着样子做想吃的大餐。

异地的生活会彼此想念,我也会随时跟他分享女儿成长的一点一滴。即使他不在家,女儿也会用稚气的声音说:“不常在家的爸爸是我们家庭里最最重要的成员。”

看着女儿纯真的模样,我回想起很多年前,那个10月2日的上午,心里充满了感激。那一天,大概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命中注定吧。

这一路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爱情里的过错,都是双方各执一词,给了对方不需要的需要抑或是把伤害强行施加给对方,自己自得其所。爱情也有错过,大多是不够勇敢,学不会尝试,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勇敢小姐有一种魄力,她看上的人、要走的路,没有顾忌,不在乎后果。她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既然死不了,还有什么好犹豫。”

勇敢小姐是东北姑娘,典型白羊座,人群里嗓音最大,且永远冲在最前面。朋友们用四个字完美诠释了她的性格——原始兽性。

她在北京上的大学,刚进校就因为大嗓门儿抢走了学姐的主持人位置,成了文艺骨干。当室友还在适应高中到大学的过渡期时,她已经每天忙碌在各种外联、会演和考证中了。仅靠几次艺术节,她就以让人瞠目结舌的浮夸主持风格赢得了享誉全校的知名度,同学们亲切地在她乳名后面加了个“哥”字,彰显其屹立不倒的江湖地位。

大二的联谊会上,勇敢小姐对一个男生一见钟情,以至于整晚都异常亢奋,感觉自己一举一动都映在别人眼里,笑得格外欢脱。散会后一打听,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那个女友还是某选秀节目的二十强,走在大马路上都会被人堵着合影的那种。

勇敢小姐当然不以为意,还为此展开了疯狂的挖墙脚行动。因为那个女生跑商演时常不在校,她就每天准点出现在食堂,戳在男生旁边,还安排低年级的学弟盯着对面宿舍楼的一举一动,只要那个男生一出来,她就假装路过偶遇,顺带打个招呼。要到他的手机号后,以打错为由接连拨了好几通电话,久而久之,两人就混熟了。

勇敢小姐不做拆人台、当小三的勾当,而是大大方方乘虚而入。在得知男生跟他女友渐行渐远后,白天在他空间里留“心灵鸡汤”,晚上去图书馆围追堵截。故事的高潮是男生的女友跟圈内的男演员好上了,平安夜当晚,两人在首都机场准备飞往泰国度假时,被男生逮个正着。最后当然只有男生痛了心,因为由始至终,他都被两个助理大汉挡着,眼睁睁看着女友翻着白眼压低了帽檐跟男演员一前一后进了头等舱的安检通道。

那一刻,男生的世界熄了灯,经受着周遭旅客的指指点点,像个落单的孩子般踱步走出机场。门外,裹着红色大衣外加绿色围巾,像一棵圣诞树一样的勇敢小姐,正端着两杯热奶茶微笑地看着他。

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毕业后男生去了一家日企,勇敢小姐在新闻频道做主播,你侬我侬得每天都跟刚恋爱一样。勇敢小姐的兽性在男生那里退化成一只野猫,恨不得随时随地都长在对方身上,无事撩逗一下,恩爱程度让两人成了众人皆知的情侣楷模。

男生经常日本、北京两地跑,勇敢小姐也无半点儿怨言,只要对方要做什么提前给她报备,晚上及时发来晚安信息,知道他的行踪就好,所以“出轨”或者“出柜”这种关键词在勇敢小姐的三观里根本不存在。

即便后来男生一走一个多月,她也稳如泰山地在家里候着他。在他回来前一天,连敷了半个月面膜的勇敢小姐顶着一脸“油田”去购置新衣,忍痛刷了几笔大单,心满意足地拎着大小包去满记吃甜品。路过她一直舍不得吃的高档西餐厅前,她看见自己的男朋友跟一个女生在靠窗的位子上吃饭。

她默默拨通了男生的电话,听嘟嘟声已经回了国,接通后对方果然骗了她,跟电视剧的桥段一模一样。但她没有捂着嘴跑掉,而是大方进了那家餐厅,然后在他们旁边的位子坐下,男生看见她脸都绿了,一句话也不敢说。勇敢小姐摆出阔太太的架势把餐单上的牛排从头到尾点了个遍,服务生不肯下单,她就故意扯着嗓子大喊:“什么意思啊你们,谁规定一人只能吃一份牛排啊?我吃着嘴里的想着外面的是我的自由!”然后故意撇过头朝男生那边反问道:“你说是吧。”

最后服务生给她前前后后上了十份牛排。吃的时候,她故意阴阳怪气地一边唠叨一边把刀叉磕得砰砰响。女生有些不悦,便撒着娇拉着男生走了,这期间男生始终埋着头,全程用头顶对着勇敢小姐。

等到他们离开后,整个餐厅回归安静,听清音乐时,才觉得一切伤感到死。勇敢小姐嘴里包着一大口牛肉,吞不进去,干呕了一下,眼泪就全出来了。

男友出轨没有让勇敢小姐意志消沉,而是给了她追回真爱的动力,因为她无法说服自己,那个每天说想念说爱她的人,怎么会在顷刻间自我了断所有的缘分,转而投向一个跟他气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女人的怀抱。

跟踪过他们几次,掌握了男生的独处时间,勇敢小姐再一次乘虚而入,频繁出现在他新租的公寓、健身房,以及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但都无济于事,男生这次对她避之唯恐不及,根本不给她单独坐下来聊聊的机会。

好像铁了心要彻底结束一样。

勇敢小姐仍不放弃,硬的来不了她就来软的。那个女生跳国标舞,喜欢穿长裙,一日只有早、中两餐,说话温柔,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有光。猜测男生换了口味喜欢这种女神类型,于是勇敢小姐照葫芦画瓢报了国标舞的班,清空了衣柜里的铆钉豹纹,一天只吃一顿饭,饿得晚上睡不着在床上掐自己大腿。她还克制了嗓门儿,低八度跟别人交流,以至于再回电视台录节目时,被主编训说国家搞建设的大新闻报得跟奔丧一样。

两个月瘦了二十斤,勇敢小姐连走路都晃悠。把自己弄成四不像后,男生竟然依旧淡漠。可以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可就是挽不回这段恋情。勇敢小姐照着镜子,开始彻底鄙视眼前这个怪物。

一个摄影师朋友见她状况不好,去她家问候,开门的勇敢小姐满脸是泪,她捂着心口痛哭。这大概是摄影师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蹲下来连忙安慰她。只见她抽泣着从嘴里冒出四个字:“老娘好饿。”

不是说她真的不伤心,不难过,只是她心里自觉还没到头,不愿意放弃罢了。勇敢小姐常说:“人之所以会放弃,是因为只看见前方的路途遥远,而忘记了自己是坚持了多久才走到这里。”

分手后的第四个月,圣诞节,北京提前下了雪。摄影师朋友组了一个名曰“丑媳妇终要见公婆”的局,带他偷偷交往了几个月的女友跟大家见面。等到女生一进来,勇敢小姐彻底傻了,因为她就是那个小三女神。

故事说到这里会有点儿狗血,但生活原本就几多矫情。女生说她是个话剧演员,男生是她的好友,因为男生的妈妈突然有一天站不稳,走路保持不了平衡,跟他过世的外公当初情况一模一样,才知道这是家族的遗传病。他不想某天肌肉萎缩瘫痪在床连累勇敢小姐,所以才选择用最笨的办法逃避。

勇敢小姐当晚就飞奔到男生的公寓,敲门对方不应,便站在大雪里不停喊男生的名字,直到惹来住户抗议,保安架着她往外赶时,男生才下了楼,满面愁容地把她拉回了家。

勇敢小姐一进家门就翻箱倒柜把他藏好的相爱证据一件一件搜出来,电影票、公仔、CD,直到翻到衣柜里那年平安夜她穿的红色大衣和绿围巾。两人泪眼相看,她边哭边说:“如果你不喜欢我了,还留着这些干什么,如果你觉得骗我能让我们都好过一点儿,能不能想点儿好的理由啊,你以为演电影呢啊,你人还站着,那就抱我,站不稳了,我就抱你。多大点儿事啊!”

最后,他们又回归同居生活了。

医生说这个遗传病的基因有一半存在的可能性,是可以查出来的,只是要看当事人肯不肯。勇敢小姐说没必要,因为她根本不需要知道,爱情赶不走,时间也有限,与其长久折磨,不如过好现在最美的时光。

后来,男生背着勇敢小姐去查了基因。

诊断的结果他只给一个多年的好友说了,那个好友就是我。

听着他们的故事,梳理他们一路而来的爱情,结果好像并不重要了。因为每一段爱情故事里,都会有一百个死心的瞬间,有一百个想要放弃的瞬间,有一百个被刺痛的瞬间,有一百个强忍不哭的瞬间,但都抵不过几千几万次想要拥抱对方的瞬间。

在所有人都等着他们何时被现实打败的时候,勇敢小姐从未有任何放弃和犹豫的念头,她说:“爱有多艰难,就有多灿烂。”

故事的结点并不会落在谁的离开上,因为我相信,这一路上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圣诞快乐。

“臭流氓”的二十七年

我1986年出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国第一个沐浴阳光的城市。我的故事,要从父亲讲起。

父亲是家里的老疙瘩,东北话,就是最小的儿子,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父亲年少得宠,学习好,人聪明,又懂事。据奶奶说,大伯和二伯都穿坏了三套衣服,而父亲一套衣服还崭新如初。父亲从小是邻居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考试从没出过前三名,又擅长体育,长跑、短跑、各种球都不在话下。高考时父亲考了佳木斯市文科第三,是大家眼里的明日之星。

但就在发成绩的第二天,父亲和同学喝酒庆功,与当地流氓起了争执,大打出手,随后又被报复,被铁砂枪打伤。爷爷奶奶带着父亲奔走于全国看病就医,仍然没能保住父亲的右眼,落下了残疾。要知道,当年大学入学非常严格,近视超过多少度都不要,更何况一个独眼残疾去念建筑学院了。

父亲与大学失之交臂,性情大变,颓废得像是换了个人。爷爷看不惯父亲萎靡不振的样子,对他破口大骂;父亲忍受不了,身无分文便离家出走了,直到两年后结婚时才回家。

母亲是读书时认识父亲的,那时父亲还是学校的明星。父亲出事后,一次在工地遇见了母亲。母亲当时是单位里开铲车的女强人,而父亲只是搬砖头的临时工,右眼还有残疾。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没多久就结婚了,后来就有了我。

我从小生活贫苦,父亲是工地的临时工,只能靠卖力气赚钱,每天到家都已繁星点点。母亲稍好些,把铲车开得很帅气。不幸的是,我两岁那年,一次意外事故,母亲右小腿和踝关节骨折,左臂骨折,肋骨骨折两根,在医院躺了半年,接下来就是长达七年的休工伤。

这七年里,母亲自己开小卖部、裁缝铺、饭店,带着伤残的身体想尽办法赚钱。父亲非常要强,因为眼睛残疾,很多老朋友帮他介绍工作,父亲不愿给人添麻烦都谢绝了。他一直自己打拼,做了多年的临时工,搬砖头、扛水泥,后来考了电工的证书,改做电工。

因为父亲为人正直,做事细心,单位有很多事情都放心地让他去做。我上初中时,父亲已经是佳木斯市房建办(住房建设办公室)装修队的材料员了,佳木斯市火车站的翻新,佳木斯游泳馆、体育馆的建筑都有父亲的参与。后来父亲调去物业做经理,我上中学时家里买了新房子,生活终于渐渐平稳,母亲也重新回到单位做会计。

看着父母一路坎坷走来,我却非常不懂事。高中的时候打架、混社会、处对象,成了出名的小混混。因为我的不懂事,浪费了家里很多钱。家里最艰难的时候还坚持供我学画,从我六岁开始一直不曾断过,找最好的老师,去最好的美术班,纸笔颜料从不比别人少。对于那时的家庭,供一个美术生比买房子、买车都难……

我从小对图形的认知能力就比较好,三四岁时父亲教我认字都是在物品上贴字条,然后把字条拿掉让我说和写。上到学前班,我的画经常被表扬。六岁那年,老师找到母亲,说我绘画天赋很好,希望家里培养。从此我就开始了漫长的学画路。

起初是在学校的第二课堂学习美术,小学三年级的周末去曙光美术学校学素描,四年级又改去一所美院学素描色彩,周六周日和寒暑假都泡在画室。

从我上小学起,直到大学毕业,从来没有过过一个寒暑假。别人放假的时候,我就背着画板横穿佳木斯市去学画画。

父母一直担心我的文化课,因为别人补课的时间我都在学画。但一直到初二,我还能考全班第三,自己也小小得意。可没多久,我跟班花恋爱了。当时学校有个混子,追了班花好久,我恋爱后成了他仇视的对象,隔三岔五他就来找我麻烦。

我没那么老实任人欺负,从开始被人打,到打别人;从之前听课学习,到整天想着如何把面子找回来,叫大家服我,我完全变了个人。没多久,我就在学校有了名气,所有混子都不敢找我麻烦了,但我跟那个女生也分手了,因为我变成了十足的痞子,抽烟、旷课、替人出头、拉帮结伙、跟老师作对。

家人拿我没办法,父亲没少揍我,但是没用。混日子的那几年,我唯一没敢放下的,就是画画。初三那年,我因“劣迹斑斑”被学校开除。转学前,我拿了佳木斯市艺术节初中组绘画比赛第一名,学校和老师都跟着受了奖励,开除也没有给我批评大会和档案污点。

进了高中,我越发地猖狂,开学不到两个月就发起了100多人对11人的群殴,目的就是:不出名誓不罢休。那次事件学校开除了很多“顽劣分子”,我是其中之一。

一向好强的父亲低头找人求情,最终保住了我的学籍。后来我以特长生的身份代表佳木斯市参加黑龙江省艺术节,在全省的高中美术生比赛中,我是唯一的高一生,虽然竞争者是200多名高三学生,我依然给佳木斯市捧了个第一名回来。当时还发了个文件,将我保送到哈工大艺术系。

有了保送名额,我越发肆无忌惮,整个高中到处惹是生非。也是那时候,我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小黄。高二的运动会上,我开始追她。当时我在学校有四个兄弟,我们算是“五虎将”,没人敢惹的高中一霸。我排老二,大家都喊我二哥。我不好意思说太肉麻的话,有一天就对小黄说:“明天我让兄弟们喊你二嫂行吗?”

起初她没听懂,我又说了一遍,她说考虑两天答复我,我就转身走了。刚走了没两步,小黄又把我叫了回来,说,等等,我考虑好了,可以。

就这样我又恋爱了。

高三时,发生了一件对我影响很大的事。那一年忽然改了高考政策,所有保送名额全部取消,换成加分,5—20分不等,我瞬间傻眼了!这三年除了画画,我一个字儿没学,书包都没背过,更别说作业和考试!就算画画我也只是在美术班给老师当了三年助教,高二的时候给学长做过替考,乱到自己都想不起来究竟干什么去了。最终,文化课我只考了240分,本科一个也上不了,美术过了N多也白费。

父亲很惆怅,要花家底想办法让我进大学,说希望我能继续学画画,不想耽误我画画。

我哭了,哭了好久,后来我选择了天津一所大专院校,没让家里多拿一分钱。想到父母这18年为我做的点点滴滴,我每天骄傲的一切都化作了泡影,以及即将到来的迷茫人生。我崩溃了,也或者说,终于清醒了。我自闭了一个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学绘画软件,如PS、PT、AI、FL等,拼命想把之前浪费的时光补回来。一个月里,我电话不接,房门不出,一句话都不肯说,饿了就自己找口剩饭。到上学前,身高1.83米的我只有115斤,瘦得像牙签一样。

但这并不是最糟糕的。我一个月完全不与人交流,没有说过话,再开口时,发现自己居然变成了结巴,而且非常严重。

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恢复,一说话就有些结巴,很多朋友还以为我是天生的。

步入大学生涯没多久,我有些失望,觉得什么都学不到,一个学期就崩溃了。我想出去学画画,于是帮老师做单子,想攒点儿钱报班进修。可惜老师很抠门儿,我没赚到什么钱,就打算拿生活费去报班,但生活费根本不够。最后我跟家里开口要了学费,在一家数字艺术培训机构学习绘画,并考了中级插画师、高级插画师以及平面设计师认证。我当时觉得很了不起,后来才发现根本没用,好在,真的学到了东西。

就是那时候,我又萌生了“闯江湖”的想法,打算外出赚钱。

当时我偶然得到了一个在开发区画壁画的机会,整个人格外用心。没等画完,又有其他人来找我,我以比同行更低的价格、更好的质量,一连气儿画了好几面墙,咖啡厅、酒吧、古董店、高尔夫俱乐部……赚了一点儿钱后,我为父母买了两部电话,还剩下6000元钱。

回到学校,我开始频频找老师,说好话,拿作品,终于办了一个“免修不免考”的特赦。我可以提前出去实习了,课可以不上,但作业要交,考试要回来,还必须及格,然后用实习证明和各个老师的签字加上所有科目成绩,来换毕业证。

就这样,刚大二我便只身跑到了上海。那时候心里想的,就是要对得起父母、对得起这么多年的付出,必须混出个样子来。

初来上海的时候很兴奋,把一切想得简单美好,做梦都是憧憬。很快,我找了家动画公司上班,做人物设计,第一个月工资800元。从什么都不会开始,我白天黑夜地跟着学,月底工作小结,我一个人完成了88个工作量,全公司最高,几乎是我们组的一半,而且是组里年龄最小的。第三个月我就升了组长,工资涨到2300元。结果公司发生变化,总导演带着主力走人,新领导特别肆无忌惮,一个执行导演拉我创业,我没想太多就答应了,几个人一起做原创动画项目。之后半年多的时间,每个月我只有1000元生活费,策划、编剧、设计稿、原画、动画、人物场景、道具、后期等都是我一人兼着,网站也是自己做。每天8点起床就工作,干到凌晨2点才休息。两个项目的样品终于出来了,没想到却赶上了经济危机,之前谈好的投资不投了,我们的努力打了水漂。

这半年里,我数次回天津考试,为了毕业证奔波往返,每个月1000元的生活费基本剩不下。那时候我住公司,方便面吃完了就饿着等发工资,别人吃东西我就跟着混一口。记得有一次,我从天津回来,兜里只有30元钱,十多天后,兜里还是30元钱,那几个月多了一个毛病:只要饿了,手就抖,心就慌,偶尔还出虚汗。

因为不到20岁就独自在外地,家乡的几个兄弟非常照顾我,每年中秋、母亲节、父亲节,都会替我去给我父母送花、送礼物。我每次回家乡,大家依然跟高中一样胡吃海喝,那时候又感觉世界是我们的了。

但是我知道,我丢了大本,不能丢人生。我不甘心被落在后面,所以提前跑出来工作,而且一定要干好。等同学们毕业开始为找工作发愁时,我已经做了几年管理了。虽然这期间,无数次投资变卦,我也几度崩溃,反反复复一穷二白,胃病、肩周炎、营养不良……但是我的热情和创业梦没丢,只要朋友说要创业,我就能抛下一切往前冲,一次次重新开始。现在的我一边做单子、一边做策划,双管齐下,希望成功的概率能够大一点儿。

再过几天,我和小黄在一起就整整十年了。去年,我们结婚了,没房没车也没有钻戒,但她还是笑盈盈地嫁了。我知道,吃苦遭罪暂时她是逃不了了,谁叫这姑娘傻乎乎的,非要对我这个臭流氓逼婚呢!

不过,我相信,她想要的一切都会有的。我们再惨也比父母当年拥有的多,而且正一步步好起来。生活中有许多的不如意,前面二十几年或许我已经比别人经历了更多,至于日后的美好,我相信,今天的我依然可以带着小黄,一如当年地往前冲,比别人更早地赶到。

如果当初我勇敢

一面之缘

在飞往上海的飞机上,她和我相邻而坐。

很随意地聊了几句,原想打完招呼睡个美容觉,却没想到越聊越多,最后竟是困意全无。

她说再过几天就整33岁了。我随口问:“结婚了吗?”

她笑了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了。”

我有些好奇,却不好意思唐突发问。她看我欲言又止,忽然笑了,认真地说:“妹妹,我和你聊得投机。有些事这么多年从没和任何人讲过,但这辈子我跟你大概也就这一面之缘,所以对你说了也无妨。你就当个故事听吧!”

我一愣,忙点点头。不知道她要讲的是什么秘密。

她先是说到了自杀。她自杀过一次,没死成,后来又产生过很多次自杀的念头,最后都被另外一个念头打消了。

我问是什么,她说:“你看,我还年轻,我活得不好死了不要紧,可是我的父母老了,他们虽然知道我性格有缺陷,但是对我很好。我死了最难过的是谁?白发人送黑发人。太残忍了。”

她继续说:“所以我当时一遍遍劝自己,就算真的活不下去了,也要再熬几年,尽尽孝,等到父母都走了,这个世界上再没什么人让自己牵挂了,到时候再死也不会纠结。”

我小心翼翼地问:“可是为什么要自杀,活得不好是指什么?”

她想了想说:“我有抑郁症,很多年了,一直没治好。其实也不知道是抑郁症还是其他什么,我之前去看心理医生,感觉他说得也不是特别对。”

那一路几乎都是她在讲,我在听,她偶尔情绪激动,讲得很急切,像是憋了许久。

事情要从很多年前说起。她是个农村姑娘,从小学习成绩优异,人也活泼开朗,很是讨老师喜欢,整个小学她都是老师用来给同学们树立榜样的模范人物。

但在小学的最后一年,发生了一些事。

他们的村子小,哪家人出点儿什么事,全村大人小孩都知道。所以有段时间,村子里传播最广的一条新闻就是:老方家的大姑娘怀孕了,又流产了,出了好多血。

老方家的大姑娘还不到20岁,也没听说有对象,所以她怀孕在当时大人的眼里是件非常不好的事。所有人都对她指指点点的,说这丫头如何如何。

她听得不是很明白,当然也不好意思问,只知道大家都笑话方姑娘,很丢人。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本来听听也就罢了。但与此相连的是,没多久,她就来例假了。她当时根本不知道例假是什么,母亲从来没和她说过,老师也没说过,同学更没有说过。似乎,她当时是班上很早来例假的女生吧。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进入五年级后,父母的关系忽然恶化,每天不停地吵架,连摔带骂,骂的都是非常难听的字眼,也没心思管她。她很反感父母争吵,经常独自关在屋子里听广播,尽量避免听到他们的争吵。所以来例假后,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跟母亲说。

她惶恐不安,没想到“不停流血”这件事不是一会儿或者一天就结束,于是更傻眼了。焦急之下她一下子想起大人们说的“方家大姑娘……流了很多血”,于是就怀疑自己也和方家大姑娘一样,怀孕了。她不敢和任何人说,在心里绝望地想:完了,自己也是大人们眼里的“不好的姑娘”了吧!如果被别人知道是要被骂死了吧!

那段时间,她整个人忽然消沉下来,不爱和同学说话,在班上回答问题都没什么底气,仿佛藏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再也没有心思学习。

虽然,后来她终于弄清楚了这件事,但她的性格在同学的眼里已经有些“古怪”了。连老师都不明白,这么个尖子生,怎么一下子像换了个人似的,每天无精打采的,连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上来,曾经对她的喜爱也不复存在。

而这之后,发生了另一件对她影响更大的事。他们当时上课都会记笔记,课下复习的时候大家经常互相借着看,查缺补漏。她也知道这段时间自己成绩下滑了不少,打算试着赶上来,就借了一名学习好的女同学的笔记,认真看了一下午,当天就还给了那个女生。

结果第二天,那个女生问她:“你借我的笔记呢,还给我吧。”

她当时就呆住了,急急地说:“我已经还给你了啊,昨天就还给你了。”

但是那个女生不相信,因为笔记根本找不到,怎么找都找不到。

当时就要毕业了,也快考试了,那个女生找不到笔记急哭了,求着她还给自己。可是她根本就没有笔记,所以也不可能还给她,只是一味焦急地辩解。班上有很多同学看着那个女生哭得可怜,暗地里都觉得是她偷了别人的笔记,生怕别人比她考得好。班上的同学开始悄悄传言,说她如何如何过分,好像都确认了就是她偷的一样,一个个都不再搭理她。那时候还小,大家不喜欢一个人的方式近似于直接告诉她:“我不跟你玩了!”

于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一下子没有了朋友。而父母,依旧打得天翻地覆。

而且,直到毕业,那个女生的笔记也没有找到,这直接影响了她最后的考试,那件事情经常被大家提起来,笼罩了毕业前的每一天,她在别人窃窃私语的谩骂中上课,性格越来越孤僻。

那时候她才是个小学五年级的孩子,可是忽然间经历了那么多,她感觉每一天都很糟糕,生活似乎从来没有这么难挨过,性格也越发敏感、忧郁。

从此之后,她就留下了“后遗症”。她举例子说,中学住宿,有室友的鞋刷找不到了,在宿舍里无意地边找边嘀咕。她就会觉得:呀,她不会认为是我偷的吧?!她是不是在怀疑我啊?!如果同学上课前还没有找到鞋刷,她会比那个同学更痛苦,一下午都听不进课,一边不停地祈求:老天啊,赶紧让她找到鞋刷吧!一边飞快地想着如何证明不是自己偷的鞋刷。如果自己有个不一样的鞋刷,一定要赶紧拿出来用用,让对方无意中看到。如果自己的鞋刷恰好和她的一样,她肯定是要疯了。

她敏感、紧张,异于常人,从小学五年级她就知道了。所以到今天33岁了,她也没有谈过恋爱。她清楚自己的问题,不敢与人太过亲近,担心恋爱会害了别人,所以尽管曾经有不错的男生喜欢过她,她却始终不敢接受对方。

她每一天都很痛苦,在焦躁中无法自拔。那次自杀未遂后,她一整天没吃东西坐在床上想明白了一件事:她不能去死。于是从此生活的重心就是:反复告诉自己要活下去。她开始不停地打消自己的消极想法,尽可能地避开容易产生“误会”的人和事,她看书、看韩剧、沉浸在无人对话的简单世界里,心底渐渐有了一丝宁静。

父母已经生了白发,不再吵架了,仿佛此时他们才忽然发现女儿性情的转变,一把年纪还不结婚,很少笑,过分敏感,而且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自卑了。父母试着询问她,怎么和小时候不一样,又试着开导她,给她做爱吃的东西,她却唯有强颜欢笑。

她早已不期待能像儿时幻想过的一样实现什么梦想,做个什么厉害人物,只想好好地活下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可以与别人自然地相处。她真的觉得,自己应了网上流行的一句玩笑话:像她这样的人,只要能活下来就算成功了。

为了变得像个正常人,她去看心理医生,而且不止一个;为了心情不再压抑,她甚至看动画片。她不喜欢复杂的世界。

她哥哥家有个小孩,她非常喜欢,和孩子在一起时觉得非常放松,心情也渐渐好转,经常被小孩子逗得大笑不止。她给我讲小侄子的趣事。有一次参加考试,小侄子的妈妈对他说:“你考双百就奖励你。”小侄子认真地问:“好!妈妈,双百是不是就是两个200分啊!”

哥嫂都对她很好,看她喜欢小孩,也希望她成家,但从不当面催,怕伤害她。虽然这个过程太漫长,但她还是一天天心里温暖起来,敏感度一点儿一点儿地下降着。

她冲我扬了扬腕上的手表,说:“这块表是我哥送的,很贵呢!本来是对情侣表,哥哥说,另一块等我有了爱人就送给他。”

有个曾经被她拒绝过的男生,现在依然在等着她,也清楚她的问题。她说,如果自己真的过了这一关,能够越来越正常,如果那个男生还在,就试着去接受他。

我知道,今天她和我说这些,就说明这些事情已经没有那么严重了。

她一笑:“就像你刚才上飞机后不停地找东西,换成从前的我多疑病早就发作了,害怕你丢了东西怀疑我是小偷。但是现在,还能和你聊聊天,说一些秘密。这是几年前那个每天要自杀的我从来没想到的。”

我吓了一跳,才想起刚上飞机时身份证掉到座位下面去了,乱翻了半天。还好她已经不再是昨天的她,否则我这个举动大概要害死她了。

飞机缓缓下降,就要抵达上海。

她长吸了口气,说:“妹妹,你说你是写故事的,那么有一天,把我的故事写出来吧!希望不要再有人重蹈我的覆辙了!”

火车之恋

火车站的时钟,正指着三点零五分。

我一个人拎着小行李箱,怀着极其忐忑的心情,踏上了“莒光”号列车。我不想问它来自哪里,也不想问它将往何处去,因为,这均非我此行的目的。我只是径自找到五号座位,然后坐了下来,等待一个不可能出现的奇迹……

那是来自一年前的记忆。

我跟他在火车上相遇,拥有了一段只有七天的恋情。一路上,车窗外都是春天展露风情的身影,有满山遍野的杜鹃,有姿态高傲的山樱,在灿烂夺目的绽放里,谁会去计较凋零?正如彼时,我和他那段只顾盛开、不懂凋零的恋情……

我永远也忘不了与他相遇的那个春季。那段时间,我患上了严重的职业倦怠症,于是没有理会总经理的脸色,请了七天年假,独自买了张车票,想回南方老家散散心。

由于不是假日,车上还不算拥挤,这让我备感安适。就在我愉悦地欣赏窗外的景致时,突然被人打断了。

“小姐,对不起,你好像坐了我的座位。”我的耳边传来一口很地道的日语,夹杂着些许的局促。

我回过头愣住了。因为我没想到说话的是个颇为潇洒的日本青年。他一头齐耳的直发,穿着一身牛仔装,背着相机,落落大方地站在我面前。他见我来不及反应过来,便又急忙地比画了一番,还拼凑了些英文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对不起,我的位子是靠窗的那一个……”他指着窗户,试图让我理解。

“我知道,不过我以为这位子没人呢!”我笑了笑,用还不差的日语来回应,打算起身让位。

“你懂日语?”他显然很惊讶,甚至还有点儿兴奋。

“学过一阵子,不算很流利……”尽管如此,我心里还是挺得意的。

“我想,窗边的位子适合你!”他示意我只要坐着就好。

“这……好吗?”我反倒客气起来了,虽然我心里有点儿高兴,但是脸上仍然满是狐疑的表情。他不是我印象中的日本男人,在我的印象中,日本男人要么就是色眯眯的,要么就是带着明显的大男子主义。

“你对日本人有成见?”他出人意料地问出这一句。

“啊?!”难道他会读心术?我不禁心虚得连敷衍一下都忘了。

“我知道大部分人对日本男人的风评。”他倒是一种无所谓的语气。

“不过,你是特例……”我不等他说完,便立即插嘴,想掩饰我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偏见。

“这你倒是说对了,我的家人和朋友也都说我是‘特例’。”他径自笑了起来。

“嗯?”我满头雾水地盯着他,觉得他有点儿奇怪。

“我是个拿相机的时间比拿听诊器的时间还要多的医生。我叫伊藤俊彦。”

他开始大方地介绍自己,亲切中带着诚恳,幽默中不乏谦虚。顿时让我这个一直都患有严重社交疏离症的女子,体验到了只有电影中才有的邂逅情景。

一开始,我并没有期待将会有如何浪漫的后续发展,毕竟我也不小了,早过了做梦的年纪。我根本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所以,对他不过只有做好“国民外交”的打算罢了。

或许是旅行带来的解脱和放松,向来严肃的我竟然也毫无防备地与他侃侃而谈,一半用日语,一半用英文,再不懂就用手比画。就这样,我们从摄影谈到了旅行,又从民俗风情谈到了奇闻奇景。很难想象,两个认识还不到三个钟头的男女,竟然可以聊得那么开心,仿佛是前世的友谊,就等着见这一面来延续。

“这么说,这趟是你的收心之旅啰?”我问。

原来,他答应了家里的要求,在完成这趟摄影之旅以后,他就回去当个好医生,并且完成父母期待已久的婚礼。

“是啊!所以这次旅行对我来说,更是别具意义,很幸运能遇见你。”他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我不太懂的神情。

这时,火车上传来报站的广播,台中站到了。离我的目的地还有一大段距离。火车停了又开,而我则一直专心与他谈话,像是着了魔,我情不自禁地滔滔不绝。我们沉浸在相互的交流里,欲罢不能。那时候的我们,并不知道这也是一种陷阱,让我们的偶遇结上了不该结的蛛网,也让分离有了牵绊,而掳获的则是我和他误闯入彼此的心。

我开始有点儿遗憾,为什么这趟火车只有短短的几个小时。

“你在哪一站下车?”我一问出口,就感到心中有些许难舍的感受。

“台中。”他停顿了一下才回答我。

“什么?那你坐过头了!”我几乎跳起来。

“我知道。”他像老僧入定般冷静。

“那你为什么不下车?”

“因为……我很想跟你继续聊下去。”

原来不舍的,不是我一人。

火车还在往台湾南部疾驶,而我们的友谊已然萌芽。

我原本以为,我下车的那个月台会是一切归零的起点,我们在彼此微笑挥别后,终将走入不同的世界。然而,我忽略了春天的气味会带来的情思蠢动,它让我在与他告别后,无法漠视心头千回百转的滋味。

终于,火车还是到站了,因为萍水相逢,除了一句“一路顺风”之外,怎么说仿佛都是造作,所以,我还是笑着走下车,然后伫立在月台上,静静看着火车载着他缓缓离去。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跳了起来,抓起随身的行囊,以令我错愕的速度朝着车门方向跑来。

他要做什么?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他利落地跳下车,然后气喘吁吁地跑向我,对我说:“能不能当我一日的导游,陪我欣赏这里的风景?”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一段交集。而我始终没有退路,因为从他跳下车的一刹那,美丽的错误已然成形,而情不自禁则是我和他不变的契合……

我们开始用一种暧昧不明、似有若无的方式来度过这趟春日之旅。

不管在哪里,他相机里的焦点都有我的参与,无论是赤崁楼,还是安平古堡。他说,这些风景里有我才有意义。

“不行,我怕我会破坏风景……”我总是调皮地闪躲着他的相机,可是我越是闪躲,他照得越起劲。

“谁说的,你可是天下第一大美女。”他的奉承话都令人不得不信以为真。

“你对每个模特儿都这么说吧!”我打趣地回应。

不料,他出乎意外地沉寂,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正经八百地对我严正声明:“我从来只照风景,除了你……”

除了你。

就为了他这一句话,我放弃了回老家的假期,主动提议陪他寻找各处的名胜古迹。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如果此刻我掉头而去,将来肯定会为此懊恼不已。

伊藤俊彦是个天生的艺术家,任何细微的事物都能在他的诠释下突显性情,即使是一块碎片,在他的镜头下也散发出残缺的美丽。

“你喜欢这种表现形式?”我捡起碎片,觉得这预示着我日后的心情。

“有时候,有点儿遗憾反而更容易令人终生难忘。”他说。

“这理论可以成立,不过,一旦回归现实生活,就无法像说的那么无关要紧……”

“你相信王子公主会美梦成真的那种故事吗?”他略显严肃地问道。

“不相信,不过,那的确是我努力追求的梦想之一。”我也严肃地回应。

“梦想?!”

突然,他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眼神也飘到了我看不到他心思的地方。我知道,他一定是想到了回日本后的情景。

不过,体贴的他还是没让这样的情绪影响心情。他说,我们时间不多,不该浪费在烦恼里,因此,我们结束两天一夜的府城之旅,搭乘火车来到了中部。

这天不知道是什么好日子,从我们离开车站开始,敲锣打鼓的车阵就一直不停。他非常好奇,于是沿街追着拍摄取景,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

“喂,伊藤俊彦,你要注意啊,不要随便拍……”我好心提醒。

“放心啦!反正我会说恭喜,客气一点儿就没关系啦!”他倒是满满自信。

说着说着,一转眼的工夫,他就不见了踪影,我自然知道他又驻足在某个车阵中忙着拍摄。只不过,这一次他真的让我差点儿吓出心脏病,因为就在我专注于橱窗的春装时,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死命地抓我的手,就往路旁的巷口冲去。慌乱中,我看到后面追来的几个人影。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随着他跑个不停,一直到我实在跑不动了才停下。

“发生什么事了?”我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我也不清楚啊……”

原来,他从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娶亲,不但敲锣,还吹喇叭、弹电子琴,于是想拍些相片回去,顺便跟这家人说声恭喜。谁知他们不但不领情,还追着他吼叫个不停。

他一说完,我愣了几秒,然后足足大笑了五分钟。我这才想起,日本的传统婚礼就是全白色系,他自然会对这种娶亲的方式新奇不已。

“你爱笑就笑吧!反正,能这样牵着你的手,怎样都行。”

他突如其来的轻轻细语,才让我惊觉,原来,我们的手一直握在一起。这次慌乱中的牵手,像是一种无言的牵系,注定牵过之后,彼此心心相印……

这一晚,我和他之间的气氛变得不同以往,带着诡谲和暧昧,虽然和前几天一样,他每晚总会来到我的房间聊天、看电视,再讨论着第二天要去的风景区。然而,这一晚,他显得漫不经心,不是看我看得发呆,就是一个人躲在一旁偷笑。

“好啦!你该回去睡觉了。”我将他推出了房门。

“好,那晚安……”他一副不舍离去的神情。

“晚安!”我让他逗得害臊起来。

“等等,我有话要告诉你!”他要我附耳过去。

我才觉狐疑,就觉得脸颊一阵暖暖的气息。是他的一个吻,轻轻浅浅的,瓦解了我仅有的围篱。突然,我渴望用我的方式来表达对他的感情。纵然,我们的爱只有几天;纵然,我不清楚这到底算不算一种纪念;纵然,日后他或许不会记得我们曾经共有过的这段情节……

东奔西走不再被列入行程,我们打算去一个可以尽情享受二人世界的地方,好好爱一回。雪霸公园是见证我们这段恋情的地方,我们在观雾的农场里过着分秒必争的蜜月,满山遍野的花卉则成了庆贺的嘉宾。我和他就在最爱的山樱花前,许下此生都不能说出口的诺言……

我们都爱看太阳升起时的壮烈,就像是我们一路走来的感觉。日升日落,循环不变,正如我们早在夕阳西下之前,编织着一场凄美的恋情。

就这样,我们谨守着约定。在飞往大阪的航班来临的那一刻,我们依然从容地坐在机场咖啡厅里,喝着属于彼此的最后一杯咖啡。

“洁,谢谢你给了我这么难忘的七天……”他的语调有些哽咽。

“而你给我的,何止这些。”我微笑着说,入口的咖啡却苦涩难咽。

“如果有遗憾,那就是没有时间好好疼你。”

“可以了,我从来都不贪心。”

我的感谢尽在眼底。只是这等潇洒的话,为的是要他安心离去,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我多么想问他:今后,我们是否能再相见?然而,这话始终如鲠在喉,我连泪都不敢流。

登机的时间终究到了,催促乘客登机的广播声就像是专门拆散恋人的恶棍,看着别人的生离死别却依然喧嚷不休。

“洁,好好照顾你自己!”他的眼眶蓄满了泪,颤抖的双手温柔地捧住我的脸。

我再也无法克制自己了,任由眼泪涌出眼眶,眼前顿时成了迷迷蒙蒙的一片。我再一次深深地拥抱他,然后目送他一步步地走向登机门前。

七天的恋爱如此短暂,他走的每一步、他的每一次回首,我都听见了心在破碎时的清脆声。而我,只剩遗憾,没有埋怨……

“洁……”他突然转过身,大声喊我,“一年后,如果我们还有缘,我会在第一次相遇的地方等你的出现……”

“什么?”我急急地想听清楚。

“不管去哪里,都是三点过后的那一班‘莒光’号列车……”

这是一年前他给我的唯一承诺,我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承诺有多少把握。不可否认的是,这成了我这一年来心底最深的牵挂,我几乎每一天都盼着他能谨记这个约定,在下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刻,带来与我重逢的喜悦。

所以,我来了,搭上了和去年同一班次的列车,坐在靠窗的位子,心却随着火车的启动渐渐下沉。这时,身旁的空位有了震动的声息。我急切地转过头去,却被一位中年妇女臃肿的躯体遮住了视线。

我无法忍受这个结局,像是一种绝望的判决,宣判我这一年来的朝思暮想全成泡影。而他,伊藤俊彦,早成了别人的丈夫,在日本的温柔缱绻里,早已忘了我的身影。。

我无法克制地掩面哭泣,顾不了车上乘客投来的异样眼光。

“抱歉,你坐错位子了。”突然,有人说话了,像是对隔壁那位太太说的。

“擦擦眼泪吧!”我的眼前竟然出现了一块手帕。

我摇摇头,因为伤心是怎么都擦不去的……

“怎么哭了呢?我又没跟你抢窗口的位子坐。”

“别管我……”这话一出口,我顿时觉得他的话有蹊跷。

“别哭了,我带你去雪霸公园走走。”

我一抬头,竟看见伊藤俊彦深情款款的眼神。

“你?真的是你?”我以为是梦。

“乖,还哭什么?”说着,他的眼底也泛红了。

“可是,你刚刚说的是中文。”我糊涂了。

“为了见你,我退了婚约,还学了一年的中文。”

我们,竟真的在原地相逢。

春天的火车载着希望的梦,而我和他在对号快车里都有了位子坐。也许不会海枯石烂,也许不会天长地久,但是,我们知道,我们不会后悔这样爱过……

结婚五年,我又发现了一次爱情

嫁给这个男人五年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爱他。

记得刚结婚的时候,每天早晨,我必定会在他的怀抱中醒来,我却总是红着脸不敢说一声早,怕嘴里的口气弄皱了他的眉。

漱口杯与牙刷坚持要和他用同款不同色,摆在一起看才有夫妻的感觉。我会帮他打点上班的衣物,什么衬衫配什么领带,经过我的审美才准他穿上身。

起床到餐桌上,为了他的健康,我每天变换不同花样的早餐。晴天的话,可能是熏肉蛋加上烤吐司;雨天的话,或许来点小米粥配酱瓜咸蛋;要是阴天,就吃些外面买来的烧饼油条和豆浆。早餐的式样一直用到我变不出新把戏,可是,我乐此不疲。

除了当一个贤惠的妻子,我亦毫不掩饰对他的热情。“我爱你”是每天恭送他出门上班一定要说的话,然后附加一个亲密的热吻,即使他大多时候只是浅浅一笑,也足够我高兴大半天。

但是,五年过去了。

我相信,还不到“痒”的时候。可是,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和他的互动?

早晨起床,他的位置往往已空荡荡的,只能由皱褶的床单证实他确实存在过,即使他偶尔睡过了头或者小赖一下床,也绝对是急急忙忙从床上跳起来,再匆匆忙忙地洗漱、换衣。

我已经快忘了被他拥抱着迎接朝阳的感觉。

盥洗室里的漱口杯,在几年前被打破一个后,再也找不到一模一样的了,而另一个因为掉到马桶里,所以也换了新的。五年内,牙刷已不知道换了多少,甚至有时我们睡迷糊了,还会用同一把牙刷,什么口气问题都不需要再掩饰了。颜色和款式是否一样,根本不重要。

洗手台上,Hello Kitty和小叮当图案的两个漱口杯左右对峙。小叮当的杯里插着一支绿色牙刷,是我的。Hello Kitty的杯则是空的,因为他前一阵子已改用电动牙刷,摆在架子上。

分属两个不同故事的漱口杯,以及位于两个不同位置的牙刷,仿佛在嘲讽我们的夫妻关系,渐行渐远。

因为他出门的时间早,打点他的衣着已经不再是我的事,他自己会搞定。

早餐?很久没有一起吃了,我同样不必费尽心思地去想菜单、查食谱,反正没人赏光。

“我爱你”这句话更不用说,还有热情的早安吻,他无福消受,而且现在说起来也有些矫情。

仔细想想,五年来,他没有说过一次“我爱你”,一次也没有。

我和他相聚的时间,严格地来说是从晚上七点开始,也就是他下班回来之后。

如果他加班的话,那时间可能要延到十点、十一点。

刚结婚的时候,我为了他去学烹饪,“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我深信这条铁律。所以,一些餐馆名菜常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宫保鸡丁、五更肠旺、葱油鸡、东坡肉……

见他吃得高兴,我也开心,虽然不全是我爱吃的,但是,他爱吃就好。

饭后,我们会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我陪他看新闻,听他评论时政、批判社会。他陪我看八点档,听我调侃剧情,大哭大笑。

然而,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这一切。

烹饪班的课程,我可以说是半途而废。不知道从哪天起,他开始干涉我做菜的方法,宫保鸡丁他不喜欢太多辣椒,五更肠旺他开始抵制,葱油鸡叫我别淋油,连东坡肉要放多少酱油,他都有话说。

我做的菜渐渐变得简单,烹饪班也不想去了,有时候一盘炒青菜、贡丸汤和皮蛋豆腐就打发掉他,他反而没什么意见。

我想,我抓不住他的胃了。

随着他加班次数的增加,我们很少在一起看电视,我对于时政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而他,问都不用问,《台湾霹雳火》的男主角是谁,他绝对不可能知道。

我们之间开始言不及义,他对我说的话大多是“不用等我”“早点睡”。我跟他说的话,也不外乎是“你回来了”“菜在锅里热着”。

我们没有相同的话题,没有相同的兴趣,除了“夫妻”名义上的联系,我们的交流空泛得可怜,比普通朋友还不如。

多可笑的夫妻关系,不是吗?

结婚前,我们曾描绘未来的愿景。他说要生两个孩子,先男后女,哥哥可以保护妹妹。我却认为应该先享受一段时间的二人世界,生孩子的事情并不急于一时,只是我不想坏了他的兴致,并没有说出口。于是,我背着他吃避孕药。

那时,他还兴冲冲地带我到医院探视一名女性朋友。她刚生完四公斤的巨婴,神色萎靡地躺在病床上。

我忘不了他隔着一块玻璃看新生儿时眼中绽放出的神采,可是我更忘不了,那位女性朋友用虚弱的语气告诉我,她整整痛了一天一夜,才求医生由自然生产改为剖腹产。我更不敢生小孩了。

五年后的今天,他似乎已经放弃了生小孩这回事,毕竟只有他一头热是没用的。

可是,待在他上班后空洞的房子里,我突然觉得生个孩子也不错,至少屋子里会热闹点,我的寂寞也会少一点。

他早就在数年前就开始有避孕措施了,我不清楚是什么让他改变心意,不过这也让我松了口气,因为我似乎对避孕药过敏,不论怎么换用牌子,最后都会水肿。

我猜他六百多度的近视加散光,应该看不出我水肿前和水肿后有什么不一样,重点是,他的避孕措施解决了我的一个大麻烦,同时又带来另一个新烦恼。因为我现在想要一个孩子了,他却似乎不想,我不知怎么跟他开口。

然而,他频繁地加班,晚上常常累得一回来倒头就睡,如果我再开口,似乎在变相增加他的压力。

我们两个人之间,已经够低潮了,不需要再增加一个会引起冲突的话题。

在我们恋爱的时候,他很喜欢带我到淡水,坐在河堤旁看落日,沿着码头走一遭,可以吃到不同口味的各式小吃。

淡水的海产颇负盛名,他似乎是匹识途的老马,总知道哪家是最地道的。

有时候,他带着我坐渡轮到对岸的八里。那里只有一条路热闹,卖的全是孔雀蛤,两个人吃掉一大盘,还觉得意犹未尽。

他也会和我骑双人脚踏车,沿着淡水老街骑到淡海,再从淡海骑回来。沿途的风景不算十分迷人,但有种质朴的味道,海风咸咸地吹在脸上,我很享受这种感觉。

当然,坐在脚踏车后座的我,心情好的时候才会踩两下,他明知我偷懒,还是卖力地踩。

我很怀念,真的。即使过了五年,那段回忆仍然历历在目。

结婚后,我们到淡水的次数,除了新婚那阵子,可以说屈指可数,近两三年一次都没去过。

每到假日,他不到中午不会起床,我见他这么疲倦,当然也不会烦他带我到处走走。

照理说,假日我们应该可以有些交集,可是他累,我只能自己找事做,和朋友们出门逛逛街,聊聊是非,也顺便埋怨一下他。

至于在家睡觉的他,午饭和晚饭,自己解决吧!

他不知道,在前几个月,我耐不住无聊,自己坐地铁到了淡水。果然,太久没有去,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地方。

河堤旁的小吃摊不见了,全部集中在地铁站附近,过去我和他看夕阳的地方被整修成了一道长堤,仅供游客散步。

路面变得干净整洁固然好,但是收藏我和他的美好记忆的地方,消失了。

没有他带路,我找不到地道的海产店,找不到好吃的小吃,也骑不了双人脚踏车。但我惊讶地发现,淡水多了一个渔人码头,可以坐公交车过去。

渔人码头,他的脚步没有踏上过,我先了他一步,这是没有他,只有我自己的经验。

到了渔人码头边,风景确实很美,却有种人工雕砌的做作。

我以为花了几百元搭乘“蓝色公路”可以到对岸八里,就像渡轮一般,但那失了古风的游艇绕了一大圈后又回到了原点。

除了颠簸的船身摇得我头晕目眩,我记不起来什么美丽的风景,连孔雀蛤也没捞到一粒。

淡水变了,我和他的回忆,也变了。

某个早上,我特地比他早起,给他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我递出了离婚协议书。

我们之间,没有第三者,没有争吵。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震惊的表情,如果那天是愚人节,我想我成功了。

可是,我不会开那种恶劣的玩笑,他知道我是认真的。

他没有像一般男人那样暴跳如雷,开始数落女方的罪状,也没有哭哭啼啼,跪下哀求我留下。他只是极力让自己的心绪冷静,默不作声地接下协议书,开门,上班,一如往常。

他或许也察觉到我们的夫妻关系的瓶颈,打算仔细考虑离婚的可行性。对于他近几年的疏离,我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可是他这天的冷漠,几乎倾尽我五年的泪水。

我有些后悔,这后悔逐渐蔓延,以心脏为一个起点,通传至我的头顶及脚趾。

但后悔又如何?不快刀斩乱麻,也只是拖着一个平淡如水的日子,两个人干耗。

我不知道自己对他的爱还剩多少,更不清楚他对我的爱还剩多少。

嫁给他之前,我就知道他沉默寡言;嫁给他之后,自以为能改变他的我,并没有改变他多少。

我的爱,还不足以改变他;他的爱,亦不足以为我改变,这大概是关键所在。

柴米油盐酱醋茶会摧毁爱情的甜蜜,我尝到了,但这是用五年换来的教训。

趁现在,没有孩子,没有牵绊,我也不贪图他什么,该是离婚的最好时机吧?

我抖着手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一直到他出去后好几个小时了,我仍然在发抖。

这是一种未知的惶恐。我等他给我一个结果。

他冷淡了我五年后,又拖延了我七天。

离婚协议书交到他手上之后的整整一个星期,他不和我说一句话,也睡了七天的沙发,每天仍然照常上下班,除了更加冷淡,我感觉不到他的喜怒哀乐。

那张协议书,就算扔到垃圾桶里,也会有触动垃圾袋的声音。可是他,一点儿声音也没有。我怀疑他根本不当一回事,想一段时间不理会我,只是在看我会不会自己忘了离婚这回事。

我受不了了,他到底要怎么做?连离婚也要离得这么漠然吗?

然而,七天后的他,吓了我一跳。

一大早,我听到他在客厅起床的声音,隔着门板听不真切,我却一直没等到他出去上班的关门声。

一阵乒乒乓乓的金属撞击,取代了他一向安安静静的作息。我终于按捺不住起身察看,却在开门后,闻到了一阵食物的香气。

“起床了?吃点儿蛋卷。”他笑着,如新婚时我吻他之后那种浅笑。

我的心狠狠地跳了一下,原以为古井不波的情绪,因他的体贴而起了丝丝涟漪。

他还是那么轻易地,可以撩动我的心。

我不清楚他怎么可以混到九点、十点还不去上班,他看到我的疑惑,也只是淡然一笑,身上简单的服装,一点儿上班的气息都没有。

我想,他可能工作太累吧?也可能……他要宣判了,关于那张离婚协议书。

看他神色自若的样子,我默默地吃着早餐,想象着等一下他会说的话。他会干脆地就离婚了?还是会在我面前撕了协议书?不可否认,我的心倾向后者。

“我升上经理了。”他的第一句话出乎我的意料,下一句话马上进入重点,轰得我措手不及,“工作上的事告一段落,现在要好好处理家里的事。”

工作是排在家庭之前吗?我苦笑。

“工作安顿好,我才能给你安定的家。”他像在解释我的疑惑,“所以,告诉我为什么要离婚?”

他终于问了,脸色变得严肃。他从来没用过这种质疑的口气和我说话,望着他难得的厉色,我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觉得我冷淡你了吗?”转眼,他的态度又变得自嘲,弄得我摸不着头脑,“我就知道,你一个人在家老是胡思乱想……”

我和他长谈了一整天,数个小时的谈话中,有五分之四的时间我在哭,因为我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弥天大错。

可是,有些事,如果没有那张离婚协议书,我永远不会知道。

他说,五年来,他确实每天都是抱着我醒来,只是后来他工作忙,起床时间变早,而我仍睡着,不知道罢了,有时他还会亲亲我的脸,看着我贪懒的睡颜,他不忍心叫醒我。

而摆在盥洗室的漱口杯,他根本搞不清楚小叮当是他的,还是Hello Kitty才是他的,他以为粉红色是女孩子的颜色。原来,我们一直在无形中有着亲密的唇齿交流,可怜的Hello Kitty,摆在那儿没人用,成了个装饰品。

早餐,他吃的都是7-11,他承认很想念我做的早餐,可是他不好意思央求我每天做给他,他知道我会绞尽脑汁变花样,他舍不得看我太累。

“我娶你,是希望你享福,不是要你来当女佣的。”从他这句话开始,我便止不住眼泪。

提到他的衣着,他更是笑我傻。他看得出来我会为他添新衣服,按颜色、样式在衣柜里整整齐齐分类摆放。而新婚时,我常帮他搭配,时间久了他也知道我的喜好,什么领带配什么衣服,他是为我而穿。

至于热情的早安吻,每天他早在我熟睡的时候就给我了,我却兀自钻牛角尖,认为他不需要我的吻。

“你为什么从不说你爱我呢?”我噙着泪水问他。

“我以为你知道,否则我们为什么结婚?”他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是啊,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不然我不会嫁给他的。可是,既然知道,我又何必强求他说出来?

女人都是需要一些爱语滋润的,我想这就是理由,看着我控诉的眼光,我想他也知道理由了。

“你做的大菜很好吃,可是那些菜费工夫,也不全是你喜欢的,所以我宁可你做些简单的菜,最好是你也喜欢吃的。”

他一句句地解释,又让我掉了一缸泪水。

“你不喜欢吃辣,因此我要你少放辣椒;你不吃内脏,那我也不吃;你怕胖,所以料理时我希望油加少一点;酱油盐高,吃多了肾脏负担大,为了你我的健康着想,调味即可,不必加太多。”

原来,只要是我煮的,他都喜欢。想想每次准备食物给他,他没有一次不是吃光的,到底为什么我会觉得抓不住他的胃?

所以,我也抓住了他的心吗?

另一件令我惊讶的事,他真的知道《台湾霹雳火》的男主角是谁,即使猜得不完全正确。

“是刘文聪吗?还是那个李正贤?晚上在公司加班,同事都会开电视看,所以我多少也知道一点。”

他抚去我脸上的泪痕,笑问:“你也在看吗?”

“嗯。”我又想哭了,我真是小觑了那部电视剧的收视率。

“当上经理后加班会比较少,那我们就一起看。”他说得轻松,我却鼻头一阵酸楚。

我在意的,其实不是看什么节目,没有他在身边,看什么都索然无味。

我发现,只要愿意,两个人什么事都可以谈,连我跟他讲《台湾霹雳火》的剧情,一路聊到整容话题,他也听得津津有味。

是我封闭了自己,以为他不愿意听我说、不愿意跟我说话。

他心疼我一个人在家里,聊公司里的事又怕闷坏我,可是见我一副不想搭理他的样子,他每天也就少言寡语。

无论他跟我说什么,我都是爱听的,可是我现在才让他知道,我们浪费了几年的时间在这种误解里打转,他活该,我也活该。

“我很少看新闻,都不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这句话似乎有些抱怨。

“我以后每天当你的新闻台。”他温柔地笑了。

聊到生孩子的事,他一阵默然。

“我想生一个孩子。”这时候,我有勇气说出口了。

“我以为你不想,刚结婚那阵子,你不是一直吃避孕药吗?”难得听到他有些怪罪的语气。原来,他一直知道我在吃药。

或许是我某次把药随便搁在化妆台上,被他看到了,他以为我根本不想要孩子。

而他也知道,我吃完药隔天会有水肿的现象,身子骨纤细的我,双腿肿得跟象腿一样,也只有我这种人的鸵鸟心态才会认为他不会发现。

后来,我养成习惯,将药好好地放在抽屉中。他以为我不再吃,怕身子水肿难受,所以,他开始采取避孕措施。说来说去,还是为了我。

“你又水肿了吗?一直哭个不停,是想把身体里的水逼出来?”他居然敢揶揄我?

他还是想要孩子的,听完我说想生孩子,他眼里兴奋的光芒大大地告诉了我这一点。只不过,那抹光芒在闪烁后随即消失了。

“你真的想生?”他又严肃地问了我一个问题。

“想啊,我一个人在家好无聊。”

“只是因为无聊?如果只是因为一个人在家无聊,你想出去学东西、去工作、和朋友去逛街,我都不会阻挠你。”

“你不是也想吗?”我生气了,纵使泪眼婆娑没什么说服力。

他开始说起那个四公斤的巨婴,原来他那位女性朋友的经验不仅吓到我,也吓到他了。

他不希望我生孩子还要受极大的痛苦,什么剖腹产、自然生产,他一点儿概念也没有,只知道一定会很痛。他明白我怕痛,所以他舍弃了生孩子的想法。

“我不管,我要生。”明白了他的想法后,我更希望替他生一个孩子,一个身体里流着我和他的血液的孩子。

“那就生吧!”他悄悄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令我脸红的话。

“你这么有精力?不是上班很累吗?”我怀疑他所说的真实性。

经他解释,我才恍然大悟,就算工作累,他偶尔也有欲望,有时晚上搂着我,又看我睡得香甜,这种看得到吃不到的痛苦,他只能郁郁地闷在自己心里。

面对他的心意,我真的无言了。

在我像两个水蜜桃似的双眼略微消肿后,他催我换衣服,带我出门。

已经好久没和他一起出游了,在两个人之间的冷淡破冰后,坐在他身边竟也给了我当初恋爱时的感觉。

我凝望着他专心驾驶的侧脸,将他的动作和姿态深深刻在心里,因为我差点儿忘了,我和他之间还横着一个问题——那张离婚协议书。

我要一辈子记住他的模样,如果他最后仍是签了名。

可是,他应该不会签吧?否则,他何必和我讨论生孩子的事……

“到了。”他停车,我也随之下车。

海风迎面吹来,是淡水。他也记得这个地方,这个在我们记忆里珍藏的地方。

“我一直想带你来,可是你在假日都和朋友出门,我只好蒙着棉被在家睡觉。”他如是说道。

这是个什么乌龙?我体谅他工作累,他体谅我和朋友出门,就这样,我们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相伴。

“你以后想干什么,可以直接说。”我恼火地盯着他。

“你也是。”他严肃地回视我,言下之意是要我别五十步笑百步。

说来也好笑,我们一直认为自己是在为对方着想,以自己的方式去体贴对方,可这种自以为是导致了无数个阴差阳错,一直到我开始怀疑自己不爱他、他也不爱我了,才惊觉这份爱并不是消逝,而是融入了生活中,自然得让人忘了它的存在。

爱情的表现,可以是黏腻、亲热、奉献、祝福,甚至是退让,每个人的方式不同,导致的结果也各异。

我的方式是盲目付出,他的方式是全然关怀。乍一看,两个人都没错,可是无论什么方式,中间都少了一种叫“沟通”的元素,因而容易导致裂痕。

我们的婚姻,就是建筑在这种缺乏沟通的空中楼阁之上的。我嫁给这个男人五年了,我以为我渐渐地不再爱他,但只是一番简单的剖白心意,我对他所有的爱便再度复活,甚而转浓。

女人会因为男人长久的冷落而对爱情失望,也会因为男人的一句话对爱情重新充满希望。我不想和他离婚,一点儿也不想,当初硬着头皮签下名,或许只是赌气,只是要他正眼看看我,可是……

“那,那张离婚协议书……”我打算收回来。

“在公司里。”他平静地说,“公司的碎纸机里。”

“你的意思是……”

“你想离婚,等我成为你的亡夫时再说吧!”我估量不出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不过他又骗到了我的泪水。

原来,他真的很爱我……即使他没有说过。

我想,如果我坚持离婚,他会放我走的,他舍不得见我难过,就像他见我掉泪又赶快搂住我一样。

倘若,是他想离婚呢?

恕我自私,我是坚决不会放他走的,除非等我变成他的亡妻,我自信可以留住他。

“整个淡水都变了,我都快不认识了。”哄完我,他连忙岔开话题。

“我来过,我知道有什么景点。”

“那这次就要靠你带路啰。”

是啊,我们可以开创新的记忆,只要有我也有他,时间和地点都不是问题。

结婚五年,我又发现了一次爱情。

等待爱情永远是徒劳的

人这一生不过就是在蹉跎中等待,或者在等待中蹉跎。我们遇见过那么一两个“还好”的人,但或许为了等待那个“最好”,而白白浪费了缘分。

在这点上,我们都是固执的人。

固执小姐说:“我一直等着白马王子出现,只是走在我前面的人根本不会停下来等我。”

因为爸妈常年在外工作的缘故,固执小姐比同龄人更独立和早熟。四年级就开始听流行歌,并对Coco(李玟)有种痴迷的爱,于是在周遭同学还在看动画片、读四大名著的时候,她就已经宛如小野猫般游走在时尚尖端。到后来,她活脱儿变成了第二个Coco:身材凹凸有致,跟谁说话都习惯性放电。于是在高中时,吸引来一个同是Coco脑残粉的眼镜男。两人为了看Coco在广西的演唱会,省下生活费相依为命吃了几个月的白粥;为了互通偶像最新资讯,高中三年写了几十本交换日记;为了一起躲在天台听Coco的新专辑,专门为对方如何逃课出谋划策,于是两人占据了彼此青春回忆里最重要的位置。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固执小姐也懒得解释,因为她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白马王子还在路上。

上大学后,两人分隔,一南一北。固执小姐在传媒学校读播音,刚进校就对一个大四的系草爱到深处无怨尤,从此他就成了她生活的圆心。虽说是系草,但放在现在的审美来看也不过是个痞子气外露的非主流而已,倒是固执小姐凭着她对流行音乐的悟性和一身成熟的装扮,在大一就建立了音乐社团,成了校园里颇具个性的小明星。

那个时候,固执小姐广纳音乐人才,大二时被学校特许创业,组了自己的工作室,每周有跑不完的演出。三年下来不光自己交了学费,还赚了一笔数目不小的生活费,只是最后这些钱,都去了不该去的地方。

毕业那年,工作室因人员毕业流动问题解散了,固执小姐开始筹谋去向。系草在市中心开了家香水店,小有成绩后便琢磨着再开家服装店,可惜资金不够,第一个就想到了固执小姐。固执小姐完全没有考虑便把所有的钱塞给了他。更荒唐的是,她拒绝了北京某唱片公司签约出道的邀请,而是留在小城里帮忙系草打理店铺。

她的偏执惹恼了眼镜男,他从上海打飞的(飞机)过来骂她。在双方一阵僵持后,固执小姐抛出一句“你是我的谁啊”试图作为话题的终结。但眼镜男直接把眼镜往地上一撂,捧起她的脸就朝嘴巴亲了下去,然后非常man(爷们儿)地吼了一嗓子:“老子喜欢了你七年,我不是你的谁,但我知道,你是我的谁。”

剧情发展到这里,应该是两人抱头痛哭然后美好地生活在一起之类的,但其实没有,固执小姐赏了眼镜男俩耳光,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彻底沦落为路人。

陪伴系草的这一两年,固执小姐一心一意地对他好,偶尔也有几次自觉不值得的时候,但转瞬又被他意外的关心打消了念头。她觉得暧昧或许能修成正果,安静地等待才能得到最好的他。

因为系草三番五次地在她面前说自己喜欢独立、成熟、有自己事业的女生,于是在他的店铺第二年开始赢利的时候,固执小姐开始有意识地把自己翻唱的歌投给一些小公司,试图做个网络歌手。但简历丢出去都石沉大海了。一次看到某卫视办了个关于主持人的选秀,于是她偷偷在网上报了名,然后过五关斩六将,拿到了分赛区冠军。准备去上海进行决赛之前,她终于忍不住,跑去服装店跟系草分享这个消息。

可是远远地,她就看见他跟一个女生抱在一起。系草有了女朋友,之前他对固执小姐的一切情愫都归零,还霸道地在她面前宣称,我们一直都是最好的朋友。

几乎为了他背叛了全世界,最后竟落得如此下场。固执小姐不甘心,试图以一个正牌女友的身份去阻止他们,可真跟系草较起劲儿来,又失去了立场。是啊,当初甩给眼镜男的那句,你是我的谁啊,如今也被系草以同样的口吻说出。这个世界上,每当单恋上一个人就是一次画地为牢的过程。

那段时间,她整个人像被风吹散的蒲公英,被时间推着走。偶尔跟在系草和他女友的身后,看他们一起去电影院,一起坐旋转木马,想起以前自己和他关系如此好,他却也从未讲过“我喜欢你”这样的情话。有时候甚至还很严厉:他不喜欢将跟她的合影发到网上,很少在她QQ签名下评论,他的性格很好强好像谁都无法改变。但现在,他可以如此温柔地对待一个人,他竟然也会收起不可一世的架子改变自己。她发现原来他也可以发合照,也可以在博客上记录那些我爱你我想你的细节。

那一刻,固执小姐才恍然,不是他不喜欢你,他只是不够爱你;不是他不想改变,只是你还不够他为你改变。

收拾好情伤,固执小姐发誓再也不轻易恋爱了。

她如约去上海参加了主持人选拔的总决赛,看着别的选手上场台下亲友团的阵阵欢呼有些落寞,来不及适应陌生城市的一切,就必须像一个主人一般自信地站在台上。上台前,主持人报完她的名字后,台下却响起了尖叫声和掌声,写有她名字的灯牌和横幅被高高举起,这如大牌驾到的高规格让台上所有人傻了眼,她莫名兴奋又疑惑地表演完自己的环节,退场时才看清,众人背后,那个默默看着她的眼镜男。

她没忍住眼泪,躲到后台哭花了妆。

她没拿到冠军,但留在了上海。

她因为那次比赛进了娱乐圈,现在拍一些小成本电影,在沿海城市跑一些话剧巡演。这一切,都是眼镜男托朋友关系带给她的。两个单身贵族一起在浦东租了个高级公寓,讨论新电影、圈内的八卦,以及每天放着Coco的经典好歌。一下子,仿佛回到了高中那三年。

眼镜男有次非常自省地对固执小姐说:“很多男生肯跟女生暧昧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没那么喜欢你,你只是他排解寂寞的人肉聊天工具而已。他们的潜意识里一直都在寻找自己最爱的人,一旦遇见了,就能以还是单身汉的身份正式追求她。”

这番言论让固执小姐拍手叫好,兴奋地叫了几瓶酒上来,喝着喝着就倒在眼镜男怀里痛哭。对当初扇他耳光道歉,然后把对系草的埋怨又声情并茂地讲了一遍。

从此之后,两人关系更近一步。固执小姐发现眼镜男非常孝顺,有才气,且是个正能量满满的人,对生活,对未来的人生观、价值观竟然与她如此相似。那一刻,她有些动心,但在心底又默默告诉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

不知道为什么。

2010年,眼镜男被公司调去了美国,后来听说找了个老外,于是固执小姐也慢慢跟他淡了联系。对于爱情,她表面心如止水,可是心里却波涛暗涌。她感觉自己还困在被系草伤害后一定要等到最好的人才恋爱的怪圈里,但又不知如何脱身。她也想念眼镜男,只是这份想念,还来不及成为寄托,就被海洋和陆地阻隔,倏尔消失了。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Coco带着新专辑回归,固执小姐早已经把对她的喜欢变成习惯,原打算不去签售会凑热闹了,但那天竟然鬼使神差地特别想去,于是早早就到了签售会现场挤在人堆里。签售开始,队伍慢慢行进,Coco看见她的时候,异常兴奋地说:“WOW,宝贝,我们长得好像哦!”这句话让固执小姐乱了方寸,兴奋过了头把专辑忘在台上转身便走,被后面的一个男生叫了好几声,才反应过来。

男生把专辑递给她,固执小姐掀起帽檐,看见了没有戴眼镜的眼镜男。

两人相视一笑,重新认识。

等待爱情永远是徒劳的,你要主动去寻找。

这是眼镜男的人生信条。所以在他高一第一次看见固执小姐时就决定主动找她,哪怕他那个时候,并不喜欢Coco。

我们都期待喜欢的人给予回应,与其把时间消磨在一个听不见你声音的人身上,不如把那些蜜语甜言说给懂的人听。

人生这条路,无论你走到哪里,身后有人追赶你,远方有人回头找你,已是最大的福分。

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这个世界上的寂寞单身男女,大多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长得丑,还嫌别人长得丑;一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必须得跟自己的标准相符。总之,爱情这场大浪淘沙,让该恋爱的都爱上了,爱不上的就越来越作。

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是在七夕认识的,他们在某交友网站“让我们做一日情侣吧!”的活动页面互相看顺了眼,约在世贸天阶的巨大LED显示屏下面碰面,充当一日情侣。

这两个黄金单身贵族都是奇葩。白开水小姐是个“老清新”,二十六岁高龄还喜欢文青那一套,穿的衣服是淘宝几十块一件的素色森女款,爱看封面花里胡哨、书名十个字以上的爱情小说。微博的关注列表里都是那些二十岁出头、长刘海儿、脸蛋儿比女孩还俊俏的花美男。待她长发及腰,那些少年能来娶了她,那真真儿是极好的。可乐先生是一个装×大户,发微博朋友圈的照片必须带上奢侈品包包的边边角角,而那些包,要么是朋友的,要么是淘宝买来的A货。逢人必说自己的人际关系网有多庞大,某某明星是他哥们儿。可乐先生把自己吹嘘得仿佛腰缠万贯,实则兜比脸干净,跟女人吃饭都要对方埋单。

一日情侣的活动页面上,可乐先生传了一张自己穿白衬衣侧脸对着鹿角的文艺照,白开水小姐的则是一张穿着嫩色衬衫靠在朋友的MCM(欧洲著名奢侈时装品牌)包上的自拍。于是双方碰巧正中对方下怀,可一见面立刻见光死。白开水小姐无法想象照片里那个清新少年会穿着一身豹纹外加一双捆着巨大泰迪熊脑袋的鞋,当然可乐先生也无法忍受对面这个满身碎花的素颜路人。

两人别扭地互看对方一分钟,彼此都在琢磨如何开口说“再见好走不送”。等到第十七对情侣从他们身边经过后,可乐先生突然开口了,他说:“来都来了,别输给他们。”

两人彼此不顺眼到什么程度呢,那天他们全程没说什么话,上午坐在巴黎贝甜玩手机,下午坐在星巴克继续玩手机。终于熬不住准备走的时候,碰见一对情侣,男的是可乐先生的邻居,女的是白开水小姐的同事。只见那女的抓住白开水小姐的手一个劲儿嚷嚷“恋爱了都不跟我们说”,男的则用一根手指不断地戳可乐先生的肩膀,恭喜他终于脱单。最后二人一拍即合:“那不如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

于是他们被这对情侣带到建国门外的一家日本料理店。白开水小姐看到菜单就吓得想回家了,被可乐先生一把按住,瞥了一眼旁边的情侣,然后故作声势地说:“想吃什么点就是了。”等到结账时服务员说两人消费1800,他们就傻了,眼睁睁看着旁边情侣那桌,男方大方刷卡付了钱。可乐先生埋头低声说:“钱你付了,咱们好聚好散。”白开水小姐疯了:“蛇精病(神经病)啊,我哪有那么多钱!”可乐先生压低声:“你有多少?咱们AA。”白开水小姐拍了拍自己的小挎包,说:“200,而且没带卡。”

“靠!200块就想约会啊你!”当然,这句话可乐先生没说出口,因为情侣朋友正殷切地望着他们。于是他镇定自若地拿出信用卡,招呼服务生刷卡,尽情地刷!晚饭后,可乐先生还没从消费短信的梦魇中醒来,朋友又提议去三里屯喝酒,两人连忙拒绝,说要回去做爱做的事。被情侣朋友连夸你们真恩爱之后,一日情侣至此结束。

王家卫的电影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结果都不行。如果我在另一个时间或空间先认识她,这个故事的结局就可能不一样。”

白开水小姐在大四谈过一场无疾而终的网恋,对方说自己是个飞行员,爱写博客,笔名叫“空中列车司机”,文笔酸到不行,背景音乐就一直在雷光夏、陈绮贞等人的歌单里轮换。白开水小姐很爱他,可最后,人家飞来飞去就失踪了,至今杳无音信。可乐先生的爱情史,可谓灌满碳酸超级刺激。他是个典型的吃软饭主义者,但北京的名媛都看不上他,于是靠自己的少年外表,专攻土豪坯子,要么是女博士,要么是女码农(女程序员),三年谈了十几个妹子。他就像家客栈,专门收留进京赶考的书生,和每个人私订终身,心想这么多总有一个会高中状元。但时间不等人,至今在爱情领域没有半点儿收获。

一日情侣这事没过多久,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就成了室友。

事情是这样的,七夕之后的某天,白开水小姐在上班路上突然被围堵,地铁站里几个年轻人追着喊她“碎花姑娘”求合影,到了公司也惹来众人侧目。等她打开微博之后,彻底惊呆了,一夜之间自己涨了几万粉丝,@和评论全是五位数。她看见转发大多加了#最萌情侣走红#的话题标签,于是随手点开,然后就受到了惊吓,因为她看见那张被疯狂转发的照片上,穿着一身碎花的自己正深情地望着比她高两个头的豹纹可乐先生。

他们被偷拍了,重点是这么看来,真的很萌。

噩梦没有结束,走红后是随之而来的媒体采访和电视节目邀请,连某某制片都发来私信,要为他们量身打造一部电影。白开水小姐昏了头,理智告诉她应该发条微博澄清,但当她看见微博关注的几个橙V明星都跟她互粉之后,她选择性失明,默认了一切。

随之而来的,是所有人都在看她的可乐先生什么时候出现。下班后,白开水小姐就成了箭靶,被无数目光扫射,最后被逼退到面包店里,看见了共患难的可乐先生。可乐先生房子到期,交不出房租,于是白开水小姐硬着头皮订下协议,以打折价让他搬到自己家来,一来互相利用,二来互相利用。

两个人住在一起后,插曲唱得更加欢脱(欢喜洒脱)。别看可乐先生没钱,但他穷讲究,上了厕所必须洗澡,见不得家里一丝一毫的凌乱,还把白开水小姐满屋的少女摆件挪到一边,把自己的简易沙发床和茶几放到另一边,声称交了房租自己就有客厅一半的归属权。晚上白开水小姐在房间看书的时候,隔壁就放起欧美R&B(节奏布鲁斯);点开香薰灯准备睡觉时,厨房却飘来可乐先生做夜宵的油烟味儿。

两人开着争吵模式相处,但总因为要随时在微博更新合影,出门要演情侣而不得不重归于好。于是他们的一日情侣变成了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

这对最萌情侣越来越红,赚得也越来越多。后来真的有那么几个土豪女对可乐先生投怀送抱,当然他绝不可能错过,时常把白开水小姐丢一边自己消失了。有那么几次,白开水小姐回家看着静悄悄的屋子竟然有些想念他,但马上又自行了断这个疯狂的念头。

有一次可乐先生喝醉了,给白开水小姐打电话让她去接他。她第一次挤在三里屯最热闹的酒吧里,被光线刺疼了眼睛,尽管忍受不了空气中的酒腥味儿,但还是把瘫倒的可乐先生从一个大胸美女身边拽了出来。

周六的街道挤满了出租车,却没有一辆能载他们回去,白开水小姐就这么吃力地扛着他,蹒跚地向前走。可乐先生满嘴胡话,他说:“刚刚打你电话,一个女人接的,她连说了好几个打错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害怕你有一天也会这么跟我说:‘打错了,再见。’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带我回家,是吧?”

是的。

于是在这晚之后,就像很多故事的结局一样,他们好上了。

没有电光火石,没有山高水长,只是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就像某个人停在自动贩售机前,按下了一瓶可乐和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下它们,最后糖分和白水合归一处。

你为未来对象设下许多标准,但最后与你牵手的往往是标准之外的那个。遇见他时,那些长相、体重、有没有身骑白马、是不是才高八斗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某天,白开水小姐窝在床上,用可乐先生的电脑看剧,一时兴起想去看看以前常逛的博客网站。打开后自动显示之前登录人的首页,她看见头像下的昵称“空中列车司机”,最后一篇更新是在六天前。

她扣上笔记本电脑,深吸了一口气。

王家卫还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如果当初我勇敢

辽宁北部有一座中等城市:铁岭。在铁岭工人路街头,几乎每天清晨或傍晚,你都可以看到一个老头儿推着豆腐车慢慢走着,车上的蓄电池喇叭发出清脆的女声:“卖豆腐,正宗的卤水豆腐!豆腐咧——”那声音是我的。那个老头儿,是我爸爸。爸爸是个哑巴,我直到长到二十几岁的今天,才有勇气把自己的声音放在爸爸的豆腐车上,替换下他手里摇了几十年的铜铃铛。

两三岁时我就懂得有一个哑巴爸爸是多么屈辱,因此我从小就恨他。当我看到有的小孩被妈妈使唤着过来买豆腐却拿起豆腐不给钱就跑、爸爸伸直脖子也喊不出声的时候,我不会像大哥一样追上揍那孩子两拳,我伤心地看着那情景,一声不吭,我不恨那孩子,只恨爸爸是个哑巴。因此,尽管我的两个哥哥每次帮我梳头都疼得我龇牙咧嘴,我还是坚持不让爸爸给我扎小辫儿。妈妈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大幅遗像,只有出嫁前和邻居阿姨的一张合影,黑白的二寸照片。爸爸被我冷落的时候,就翻看妈妈的照片,直看到必须做活了,才默默离开。

最可气的是别的孩子叫我“哑巴老三”(我在家中排行老三),骂不过他们的时候,我会跑回家去,对着正在磨豆腐的爸爸在地上画一个圈,往中间吐上一口唾沫。虽然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别的孩子骂我的时候就这样做,我想,这大概是骂哑巴的最恶毒的表示了。

我第一次这样骂爸爸的时候,爸爸停下手里的活儿,呆呆地看了我好久,泪水像河水一样淌下来。我很少看到他哭,但那天他躲在豆腐坊里哭了一晚上。那是一种无声的悲泣。由于爸爸的眼泪,我终于为自己的屈辱找到了出口,以致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跑到他跟前去骂他,然后自顾自走开,剩下他一个人发一阵子呆。后来他已不再流泪,只是把瘦小的身子缩成更小的一团,偎在磨杆上或磨盘旁边,显出更让我瞧不起的丑陋样子。

我要好好念书,上大学,离开这个人人都知道我爸爸是个哑巴的小村子!这是我当时的最大愿望。我没留意过哥哥们是如何相继成了家,没留意过爸爸的豆腐坊里又换了几根新磨杆,没留意过冬来夏至那磨光了的铜铃铛响过多少村村寨寨,只知道仇恨般的对待自己,发疯地读书。

我终于考上了大学,爸爸头一次穿上1979年姑姑为他缝制的蓝褂子,坐在1992年初秋傍晚的灯下,表情喜悦而郑重地把一堆还残留着豆腐腥气的钞票送到我手上,嘴里哇啦哇啦地不停“说”着,我则茫然地听着他的热切和骄傲,茫然地看他带着满足的笑容去通知亲戚、邻居。当我看到他领着二叔和哥哥们把他精心饲养了两年的大肥猪拉出来宰杀掉,请遍父老乡亲庆贺我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碰到了我坚硬的心弦,我哭了。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大伙儿的面给爸爸夹上几块猪肉,流着眼泪叫着:“爸,爸,您吃肉。”爸爸听不到,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睛里放出从未有过的光亮。泪水和着散装的高粱酒大口喝下,再吃上女儿夹过来的肉,我的爸爸,他是真的醉了,他的脸那么红,腰板儿那么直,手语打得那么潇洒!要知道,18年啊,18年,他从来没见过我对着他喊“爸爸”的口型啊!

爸爸继续辛苦地做豆腐,用带着豆腐淡淡腥气的钞票供我读完大学。1996年,我毕业分配回到了距老家40里的铁岭。

安顿好了以后,我去接一直单独生活的爸爸来城里享受女儿迟来的亲情,可就在我坐着出租车回乡的途中,车出了事故。

我从大嫂那里知道了出事后的一切:

过路的人中有人认出这是老涂家的三丫头,于是腿脚麻利的大哥、二哥、大嫂、二嫂都来了,看着浑身是血不省人事的我哭成一团,乱了阵脚。最后赶来的爸爸拨开人群,抱起已被人们断定必死无疑的我,拦住路旁一辆大汽车,用他的腿撑着我的身体,腾出手来从衣袋里摸出一大把卖豆腐的零钱塞到司机手里,然后不停地画着十字,请求司机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嫂子说,一生懦弱的爸爸,那个时候,显出无比的坚强和有力量!

在认真地帮我清理伤口之后,医生建议我转院,并暗示哥哥们我已没有抢救价值,因为当时的我几乎量不到血压,脑袋被撞得像个瘪葫芦。

爸爸扯碎了大哥绝望之间为我买来的丧衣,指着自己的眼睛,伸出大拇指,比画着自己的太阳穴,又伸出两个手指指着我,再伸出大拇指,摇摇手,闭闭眼,那意思是说:“你们不要哭。我都没哭,你们更不要哭,你妹妹不会死的,她才20多岁,她一定行的,我们一定能救活她!”医生仍然表示无能为力,他让大哥对爸爸“说”:“这姑娘没救了。即使要救,也要花好多好多钱,就算花了好多钱,也不一定能行。”爸爸一下子跪在地上,又马上站起来,指指我,高高地扬扬手,再做着种地、喂猪、割草、推磨的姿势,然后翻出已经掏空的衣袋,再伸出两只手反反正正地比画着,那意思是说:“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女儿,我女儿有出息,了不起,你们一定要救她。我会挣钱交医药费的,我会喂猪、种地、做豆腐,我有钱,我现在就有4000块钱。”医生握住他的手,摇摇头,表示这4000块钱远远不够。爸爸急了,他指指哥哥、嫂子,紧紧握起拳头,表示:“我还有他们,我们一起努力,我们能做到。”

见医生不语,他又指指屋顶,低头跺跺脚,把双手合起放在头右侧,闭上眼,表示:“我有房子,可以卖,我可以睡在地上,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我女儿活过来。”又指指医生的心口,把双手放平,表示:“医生,请您放心,我们不会赖账的。钱,我们会想办法。”大哥把爸爸的手语哭着翻译给医生,不等译完,看惯了生生死死的医生已是泪流满面。他那疾速的手势,深切而准确的表达,谁见了都会潸然泪下!

医生又说:“即使做了手术,也不一定能救好,万一下不来手术台……”爸爸肯定地一拍衣袋,再平比一下胸口,意思是说:“你们尽力抢救,即使不行,钱一样不少给,我没有怨言。”伟大的父爱,不仅支撑着我的生命,也支撑起医生抢救我的信心和决心。我被推上了手术台。

爸爸守在手术室外,不安地在走廊里来回走动,竟然磨穿了鞋底!他没有掉一滴眼泪,却在守候的十几个小时里起了满嘴大泡!他不停做出拜佛、祈求上天的动作,恳求上苍给女儿生命!

天也动容!我活了下来。但半个月的时间里,我昏迷着,对爸爸的爱没有任何反应。面对已成“植物人”的我,人们都已失去信心。只有爸爸,守在我的床边,坚定地等我醒来!

他粗糙的手小心地为我按摩,他不会发音的嗓子一个劲儿地对着我哇啦哇啦地呼唤着,他是在叫:“云丫头,你醒醒,云丫头,爸爸在等你喝新出锅的豆浆!”为了让医生护士们对我好,他趁哥哥换他陪床的空当,做了一大盘热腾腾的水豆腐,几乎送遍了外科所有医护人员。尽管医院有规定不准收病人的东西,但面对如此质朴而真诚的表达,他们都轻轻地接过去。爸爸便满足了,便更有信心了。他对他们比画着说:“你们是大好人,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治好我的女儿!”这期间,为了筹齐医疗费,爸爸走遍他卖过豆腐的每一个村子,用他半生的忠厚和善良赢得了足以让他的女儿越过生死线的支持,乡亲们纷纷拿出钱来,而父亲也毫不马虎,用记豆腐账的铅笔歪歪扭扭却认认真真地记下来:张三柱,20元;李刚,100元;王大嫂,65元……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终于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瘦得脱了形的老头儿,他张大嘴巴,因为看到我醒来而惊喜地哇啦哇啦大声叫着,满头白发很快被激动的汗水濡湿。爸爸,我那半个月前还黑着头发的爸爸,半个月就老去20年!

我剃光的头发慢慢长出来了,爸爸抚摩着我的头,慈祥地笑着。曾经,这种抚摩对他而言是多么奢侈啊。等到半年后我的头发勉勉强强能扎成小刷子的时候,我牵过爸爸的手,让他为我梳头,爸爸变得笨拙了,他一丝一缕地梳着,却半天也梳不出他满意的样子来。我就扎着乱乱的小刷子坐上爸爸用豆腐车改成的小推车上街去。有一次,爸爸停下来,转到我面前,做出抱我的姿势,又做个抛的动作,然后捻手指表示在点钱,原来他要把我当豆腐卖喽!我故意捂住脸哭,爸爸就无声地笑起来,隔着手指缝看他,他笑得蹲在地上。这个游戏,一直玩到我能够站起来走路为止。

现在,除了偶尔头疼外,我看上去十分健康,爸爸因此得意不已!我们一起努力还完了欠债,爸爸也搬到城里和我一起住了,只是他勤劳了一生,实在闲不下来,我就在附近为他租了一间小棚屋作为豆腐坊。爸爸做的豆腐香香嫩嫩,块儿又大,大家都愿意吃。我给他的豆腐车装上蓄电池喇叭,尽管爸爸听不到我清脆的叫卖声,但他知道,每当他按下按钮,他就会昂起头来,满脸的幸福和知足,对我当年的歧视竟然没有丝毫记恨,以至于我都不忍向他忏悔了。

我常想,人间充满了爱的交响,我们倾听、表达、感受、震撼,然而我的哑巴父亲让我懂得,大音希声,大爱无形。那是不可怀疑的力量,他把我对爱的理解送到高处。

一把伞送给这天

我是一名大学刚毕业的老师,第一次带班级,带的是低年级小朋友,每次看到那些小朋友的笑容,我就把所有的烦恼都给忘了。不过当他们调皮时,我也真是抓狂,班里总共有36个小鬼头,个个都让我又爱又恨。

我很热爱自己的工作,但也会有灰心和无奈的时候。这些负面的感受大多来自班上的一位同学,他叫阿伟,个性孤僻,每次作业都拖很久,成绩也是最后一名,各科考试都在20分以下。这让我很担心,才小学一年级功课就这么差,以后怎么办呢?常听人家说小学老师是孩子启蒙的重要角色,对他以后的影响很大。因此,我更觉得自己有责任把他教好,但是处罚他没用,骂他也没改善,辅导他的话也只会听见他说:“是的,老师。”过后仍是作业照样拖,考试照样不准备,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他进步。

有一天,我布置的家庭作业是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家庭”。放学时,我叫住刚背起书包的阿伟。

“老师,什么事?”稚气的脸蛋上,他睁着大大的眼睛问我。

“明天记得交作文,还有上次画画课的作业也只剩下你没交了!快补交吧!”

“是的,老师。”又是这句,他已经不知道对我说过多少次了,可是没有一次兑现。他脸上总是带着那么认真的表情,但我知道他的保证,实现的概率好小好小……

看着他的背影,我心里微微地叹气,这样一个有礼貌的孩子,做事却这么散漫,真希望他这次能说到做到。

隔天一早,班长收作业,果然阿伟又没有交。

“老师昨天不是还特别叮嘱过你吗?”我问。

他没有回答,只是低着头,抿着嘴巴。

“你到后面罚站一节课,好好反省一下。”

“是的,老师。”不管我处罚他或是骂他,他都不会生气地跺脚或噘嘴,仍是一副有礼貌的样子。

那天放学,忽然下起倾盆大雨。这场雨来得很突然,没几个人带雨具。因此,当我经过走廊时,看到许多小朋友在公共电话前排起长长的队,我想大概都是要打电话叫家长来接的。

我看到阿伟也在其中,还差一个就轮到他了。轮到他时,他走向前去,投了钱,拿起话筒,却连拨都还没拨,就挂上了电话,然后垂头丧气地离开,独自一人走进大雨中。

怎么会这样呢?我撑开伞,追上前去。

“阿伟,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叫爸爸或妈妈来接你?”我蹲下身跟他说话。

“不用了,老师,我自己可以回家。”

“可是雨很大,你这样会感冒的,老师送你回家好了。”

“没关系,我家在学校对面。一下子就到了!”

“是吗?老师开车不用伞,这个先借你。要赶快回家啊!”我把伞移向他一些。

“谢谢老师。”他接过伞,然后又对我笑一笑。我摸摸他有点儿微湿的头发,开车回家。

离开学校一段路后,我突然想到我把手机忘在办公室了,于是我又折回去拿。坐在车内,雨刷不停地来回挥动,雨还是很大。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是阿伟!他走到一间房子门前,拿出钥匙,开门进去。

“他家在这儿?”我低声自言自语。怪了,他不是说他家在学校对面吗?可是这里距离学校都快四里路了,一个7岁的孩子独自走四里路回家,实在令人心疼。不过我不懂他为什么要骗我,说他家在学校对面。是怕我吗?还是不好意思让我送他?绿灯亮了,后面的车按住喇叭催我走,我只好暂时抛开这个疑问,踩下油门。

第二天,阿伟把伞还给我。我不禁在想:为什么他会记得还我伞,却没有一次记得交作业呢?这孩子真是的!不过看他还伞的样子,让我有一种欣慰的感觉。

我问他:“阿伟,你家真的住在学校对面吗?”

他安静了好久也没有回答我,看他的表情我知道,他昨天是在说谎。

“老师,对不起!”他满怀歉意地说。

“可以告诉老师为什么要说谎吗?”

“因为我不想麻烦老师,我自己可以回家。”听到回答,我很惊讶一个7岁的孩子能说出这么懂事的话。

“阿伟,老师送你回家不会很麻烦,知道吗?”

“嗯!”

“以后不要骗老师呀!”

“好!”

“好了,回教室去吧!对了,要记得交作业。”

“遵命!”他敬了个礼,转身走出去。

我暗想,这孩子如果能改掉那些缺点,一定会非常完美。

“老师!老师!”阿伟边跑边叫,好像很兴奋的样子。

“嗯?”我回过头,看着他涨红的小脸蛋。

“老师,我要交作文。”他摊开一张折小的作文纸。

“阿伟好乖,终于交了。来,这个给你当奖励,以后也都要交作业啊!”我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糖果给他。

“好,谢谢老师!”他拿过糖果,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脸上挂着开心的微笑。其实我更高兴,他现在拖作业的时间明显变短了,这样的进步让我感到很欣慰。在回办公室的路上,我看了他的作文,歪歪扭扭的铅笔笔迹,写在一张似乎擦过很多次的稿纸上。内容很简短,也很可爱。他写道:

我的家庭

我家有三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我的爸爸很帅,妈妈很漂亮。爸爸每天出门辛苦地工作,我每天也要辛苦地去上学。只有妈妈最幸福,每天只要轻松地待在家里等我和爸爸回家就可以了。有时候我好羡慕妈妈!听同学说自己的父母会吵架,不过我爸爸和妈妈的感情很好,从来不吵架,所以我家很和谐,很快乐。放假时,我最喜欢跟爸爸妈妈一起看电视了。虽然爸爸工作很忙,没办法常常带我们出去玩,不过没关系,因为我们在一起很快乐,我爱我爸爸和我妈妈

看完之后,我笑了,觉得阿伟真是个可爱的孩子,竟然说自己上学很辛苦,妈妈在家很轻松,下次有机会一定要告诉他,当家庭主妇可不轻松呢!

他的文章中流露出纯真,也能让人看出他家庭的美满和快乐,他爸妈在家里一定很疼他。

不过,我还没为阿伟开心多久,班长就急忙跑到办公室说:“老师,班上有男生在打架!”

我的天哪,打架?我最怕孩子们打架了!要是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我要跟家长解释半天。我赶到教室,制止他们:“阿伟、小光,你们两个在干什么?”我一喊,那两个扭打在一起的孩子马上停止了动作。

“为什么打架?”

“他先打我的!”小光先开了口。

“阿伟,你为什么打他?”

“因为……他抢了老师给我的糖果。我叫他还我,他不听。”阿伟一字一字慢慢地说。

“可是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打人。还有你,别人的东西不可以乱拿,你们两个都有错。互相道歉,然后握手!”

我面无表情地说着,但是心里顿了一下,只是一颗小小的糖果,就让平常孤僻、不爱与人争抢的阿伟动手打人,看来他很看重那颗糖果。

“对不起!”

“对不起!”

两个孩子带着倔强道歉,与对方握手言和。

放学时,我又看到阿伟一个人站在走廊上。

“阿伟,在等谁啊?”

“我爸爸说今天有空,可以来接我!”

“对了,老师前几天发的家长座谈会的回执你还没交,明天交的话,老师送你一整包糖!”

我想起他今天为了糖果和同学打架的事,于是和他这么商量着。

“真的吗?”他瞪大眼睛看着我。

“当然是真的!来勾勾手。”我伸出小指牵着他的小指,然后两人在一起盖上拇指印。

“一言为定!老师先走了。”

第二天,我摇着手上的那包糖说:“阿伟,你看,老师糖果都买来了,你有没有带回执?”

“老师,对不起,我忘了带。”他很懊恼地说。

“那你不能吃糖了。不过只要你明天能补交作业的话,老师还会给你糖果吃,知道了吗?”

看他一脸不能吃糖的懊恼样子,我有些于心不忍。

“以后我交作业,都会有糖吃吗?”他喜出望外地问我。

“对啊!但要把缺的都补上,以后新的作业也要准时交!”我叮嘱他。

走到办公室,我忽然想起来,那个家长座谈会今天就要确定人数,刚刚也忘了问阿伟的家长会不会来。咦,记得他作文上写的,妈妈都在家。那打电话问问看好了,顺便跟他妈妈聊一下阿伟的事。

“嘟——嘟——”等了好久,电话还是没人接。

可能出去了吧!算了,回头问阿伟好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能感觉到阿伟都在尽量交作业。我很高兴他有这样的进步,除了糖果帮上很大的忙以外,我觉得称赞好像也是一大动力。每次我称赞他时,他的表情都那么欢愉,那么得意。

有一次我在和班上的几位小朋友聊天时,其中一个女生像发现新大陆般地说:“老师,我跟你说,阿伟很奇怪!”

“奇怪?不会啊。他怎么了?”我不解地问。

“就是啊,上次我看到他在走廊上打电话给他妈妈。”

“那有什么好奇怪的?”小朋友通常都很黏妈妈,打电话给妈妈有什么好怪的。

“可是老师,内容很怪啊,我听到他跟他妈妈说:‘妈,今天我交了作业,老师奖励给我糖果呢!’哪有人打电话回去跟妈妈讲这些啊,回家再讲就好了啊!”那个女生一口气说完。

“真的吗?好无聊,打电话说这个。”

“啊,我之前也听见过。”其他的孩子也马上发表意见,都认为阿伟的这个行为很怪。

“还好吧,可能他想赶快让他妈妈知道。不要想太多,阿伟是个很有礼貌的小孩,虽然他功课不好,作业都会拖,不过他还是有很多优点。你们要学习他好的地方,顺便也要帮助他改正坏的习惯。”我对那些孩子说,希望他们不要因为这些小事就觉得阿伟是个怪孩子,这样只会让孤僻的阿伟变得更不愿与人往来。而且我花了好多心思才让他稍微有点儿进步,我可不想他和同学的相处又出什么问题。小朋友们听完后,也就不再讨论这件事。

转眼就是教师节,那天下课时,小朋友们忽然一拥而上。

“老师,教师节快乐!”班上一个女孩儿边说边递上一张卡片。

“哇!这是你自己画的?好漂亮啊!谢谢,老师很喜欢。”

我看着那张用彩色笔描绘出的女生,我猜她是在画我,里面用拼音写着密密麻麻的字,看得我好感动。

“老师,这个送你!”

“包装这么漂亮,是什么啊?”我好奇地问。

“老师你自己猜!”

“老师还有我的!”

“老师,这边啊!”

当我离开教室要回办公室整理东西时,手上已经提满大包小包的礼物了。我坐在办公室里,边笑着拆礼物边红着眼眶,觉得自己无论再怎么辛苦都是值得的。

我走到车库,忽然听到小朋友们打架的声音。又是阿伟!他看起来很生气,这次是在跟峰仔打。我上前去劝阻,任凭怎么喊也没用。于是,我拉开他们问:“是谁先动手的?”

“他!”峰仔指着阿伟。

“又是你,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打人呢?”阿伟让我好失望。

他仍旧低着头不说话。

“说啊!为什么打人?”我很生气地吼他。

他照样低着头,连看都不看我。我气极了,用比刚才更大的音量说:“阿伟,抬起头!告诉老师为什么打人?”

“因为他偷听我跟我妈妈讲电话!”他边哭边吼,我从没见过他哭,不管是被我罚,被我骂,还是被我打,他都没哭过。我被他这样的反应吓到了。

他的泪水一颗一颗地落在面颊上。

“偷听你讲电话你就要打人?需要这样吗?而且在走廊上打电话,旁边人那么多,怎么算偷听?”我觉得他打人的理由太不理智了。

他没有回答,但眼泪越掉越多。我觉得我有必要跟阿伟好好沟通,纵使被偷听电话的感觉很不好,可也犯不着打人吧?

于是我先对峰仔说:“峰仔你也不应该偷听人家说话,你先跟阿伟说句对不起。然后,你先回家。”

“对不起!”峰仔对阿伟敬了个礼,就收拾好刚刚打架散落的书和外套,走出校门。

现在只剩下我和阿伟,我想好好地跟他聊一聊,因为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孩子,只是他常常做出让我觉得“怎么会这样的事情”。我正想开口说话,他从地上捡起一张用橡皮筋捆住的图画纸交给我,然后用哽咽的声音说:“图画……作业。”

他交作业了,我是何等开心,不过现在不是表扬他的时候。

“老师很高兴你今天交了作业,老师也一直很喜欢你,不过有时候你让老师好失望,因为你有时候很不乖,但是老师知道你很懂事。今天你为了这些小事打人,老师觉得——”我话才说到一半,他抹着眼泪大喊说:“他笑我!”

“笑你?峰仔笑你?他笑你什么?”

“他笑我和我妈妈说的话!”他的眼泪没有停过,抽噎着说。

“你跟你妈妈说什么了?可以跟老师说吗?”

我不懂,和妈妈说的话能有什么可以取笑的地方?

他又低着头了,好像不太想说。

“没关系,老师不会笑你,跟老师说。”

过了一会儿,他像录音机一样重新播放了他对他妈妈说的话:“喂!妈妈,我跟你说啊,最近我都交作业了,老师都表扬我了呢!老师对我很好,都会给我糖果吃,今天我还准备了画画的作业要交给老师,这个作业我拖了好久好久,因为我不知道要怎么画你。对啊,题目就是‘我的妈妈’,真的好难画!都怪你,妈妈我跟你说,我好想你呀!我真的好想你呀!你到底要睡到什么时候才肯睁开眼睛来看我?还有,今天是教师节,我看爸爸每天都拿两朵玫瑰花插在你照片前的花瓶里,我想老师跟你一样是女生,应该也会喜欢花吧!所以我叫爸爸多买两朵给我,我要带到学校来送老师,你不要生气。再见。”

他说完以后拿出书包里被压得稍微变形的玫瑰花,走到我面前对我说:“老师,教师节快乐!”

我说不出话来,就抱着他一直哭。

“老师,峰仔笑我是疯子。他说我妈妈已经死了,怎么还假装在跟她讲电话。老师,对不起,我不会再打人了。”

我哭得好伤心,我好心疼。心疼这么一个孩子,没有母亲的照顾,父亲工作没空管教,他却能这么懂事。我不禁想象他当作自己妈妈还活着跟他通电话时的那种心情,像他写作文描写妈妈的地方,多么让人揪心。尤其当同学识破他的时候喊出来的那句话,好残忍,真的好残忍。

“对不起!”我对他说。

我感到很抱歉,我是他的老师,却没有好好了解这个孩子。

我一直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不知道这么抱着他哭了多久。

晚上,我打开阿伟的画,我的泪又停不住了。他画的是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张女人的照片,前面放着两个小花瓶,里面插着红红的玫瑰花。

我在右下角用红笔打上了100分!

灵魂里的胖女孩

窗外的阳光落在我手中的文件上,轮到里仁给客户做简报,他正滔滔不绝地说话。

我们做同事已经半年了,一开始,两人完全不对付。有一次,我刚坐到座位上,里仁就靠到我身边:“咦……原来你这么年轻,前几天看你面试时穿的那身套装真够老气,我还想今后要跟‘欧巴桑’共事了呢!”

才第一次见面就说这样的话,懂不懂礼貌嘛!我有些不高兴。

忽然,角落里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你别介意呀!里仁就是这样口无遮拦,一开口,全天下的人恨不得都被他得罪光了。”

女孩不理会里仁的抗议,径直往我这里走来。看着她匀称的骨架与身材,我忍不住在心底暗暗赞叹。

“我叫蜜蜜,公关部的。”她友善地伸出手。

“我是子美。”我握住蜜蜜的手,庆幸除了里仁,这公司还有个正常人。

里仁在上面越说越起劲,客户的脸上渐渐浮现出满意的神情。他悄悄地对我眨了一下眼。

看来,他也觉得这个案子是成交了。只是,我没有丝毫的喜悦。

看着窗子里反射出自己的样子,脸形、肩颈、挤在一起的腰腹……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浑圆的线条,我感到十分沮丧。

从大楼走出来,正好是午餐时间,我魂不守舍地跟着里仁走进餐厅。

“干吗,发什么呆?”里仁推了我一下。

“没事。”我看着盘子里的食物,一点儿胃口都没有,我叉起整块牛排,“这个给你好不好?”

“那你吃什么?”里仁好奇地看着我。

情绪低落的我,干脆放下刀叉,说:“我不饿,喝水就好了。”

我拿起水杯凑到嘴边,就被里仁一把抢了过去,他皱起了眉:“早餐不吃,喝什么水?”

“少管闲事。”我抢回水杯,眼眶里忽然一阵潮湿。少一根筋的里仁还在一旁嚷嚷,说我态度很差。可是我没心情听他数落,只是转过头去,望着外面的阳光,晾干差点儿掉下来的眼泪。

我知道自己一直在变胖。因为一个简单的弯腰穿鞋的动作,我的手脚都仿佛要经过千山万水,才能遇到彼此。曾经很利索地就能穿上的牛仔裤,老是刚好卡在膝盖上,就再也拉不上去。还有一个无所不用其极、明示加暗示我要再瘦一点儿的男友。

“有哪个男生会希望女友的体重和自己一样?抱都抱不动。”为了让我觉悟,男友不惜用这样的话来刺激我。

“怎么不说是自己太瘦了?哪个女生会想和‘骷髅’一起逛街的,我也希望有个强壮的男友呀!”我反驳道。可是想到自己突然说出这么恶毒的话,我觉得好难受。

胖女孩和瘦男孩的恋情,难道只能拥有彼此的讪笑?我紧紧地捧着水杯,沉默在昨晚两人吵架的情境中。

“喂!别告诉我你想学那些赶潮流的女孩一样,减什么肥?”里仁的话突然清晰起来,刺进我的耳朵里。

我愣愣地看着他,一脸茫然:“你觉得呢?你觉得我需要吗?”

听我这么一说,里仁停住手里挥舞的刀叉,装出认真的表情,将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

“嗯……你的确不算瘦,肉肉的。”他伸手捏我的脸颊,以为自己很幽默。

我甩开里仁的手,十分恼怒:“所以,你也这么认为了!”

“哎!”里仁顿了一下,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我觉得……有什么好减的,我呢……我最讨厌人家减肥了。人哪,心好最重要……我觉得你这样就很好呀!”

真令人感到意外。难得的一次,里仁说出了这样的话。我是胖女孩。我终于这么告诉自己。

那天晚上,男友跟我提出分手,他说:“是我的错,我太虚荣了。只是我没办法,真的没办法压抑自己的渴望,想要有个好身材的女友,我是真的喜欢,以前的你。”

以前的我?整个晚上,我蜷缩在窗旁,茫然地望着天空,反复思索着这句话,直到天亮。

前一晚就该流下来的眼泪,此刻才落下来。他喜欢的是以前的我。那么……现在的我呢?不再喜欢了吗?我趴在地上,找出床下的体重秤。有一年没用了吧!我心想。

我恍恍惚惚地站上去,低头看向迅速爬升的指针,心底震动了一下——足足多了十五公斤!因为这十五公斤,我失去了爱情。

无意识中,我将指针越过零的刻度,往前调,像调回过去的时光,再次站上去……指针稳稳地指向五十,我微笑起来,这是当初被爱时的重量。

“爱情果然是斤斤计较的。”我嘲笑自己。

一想到这里,我缓缓蹲下来将脸埋在膝盖间,然后,听到自己发出失望的哭声。不知过了多久,在断断续续的哭泣声里,似乎有什么声音在不远处响起。我肿着眼抬头看了看,才发现是自己的手机铃声。

“喂……”我整理了一下情绪,声音仍然微微颤抖。

“睡死啦!”电话里传来里仁的大嗓门儿,“你已经迟到了,知不知道。”

“嗯,睡过头了。”我虚弱地回答。

电话那头的里仁沉默了一会儿,像发现了什么:“怎么了,听起来鼻音好重,是不是生病了?”

“没事,我马上就到,帮我跟经理说一声,好吗?”我简单地回应他。

“那……动作快点儿喔。”

刚走进办公室,我和正要出门的蜜蜜撞了个满怀。蜜蜜看着我,二话不说便拉着我到门外,说:“你刚刚哭过啦?”

蜜蜜的敏锐让我无所遁形,我抱着她再度掉下眼泪,告诉她发生的事。没发觉里仁已走了出来。

“怎么了?”他突然出声。

我擦擦眼泪,不知该怎么回答。

“没事,我们只是在讨论昨晚的电视剧,唉!那剧情太令人感伤了。”还是蜜蜜机灵,随便编出个理由打发走了一脸狐疑的里仁。

从那天后,我做了一个重大决定——减肥。为的不是追回男友,而是要减去那被羞辱的感觉。

“我以前用的这个方法挺有效的。”唯一知情的蜜蜜,给了我一份食谱。

“还有……”她提了一大袋减肥书,悄悄放在我的桌子底下。

“喂!蜜蜜……”

看到我们窃窃私语,里仁忽然开口:“你不要教子美那些有的没的。”

“你知道我们在说什么?没搞清楚状况,别乱说话。”蜜蜜得意地回嘴。

“每餐都只吃一点点,老是喊饿喊晕的人,还敢教人减肥,用健康一点儿的方法吧。”原来里仁全都听到了,他将手枕在头上,一脸轻松地说,“其实也不用那么麻烦,胖久了就会习惯。”

我和蜜蜜不约而同地盯着他,露出怨恨的表情。

除了蜜蜜提供的数据协助,我自己也发狠砸钱加入了健身房,每天下班后准时报到。当踩在跑步机上,我感觉到身体在滴水,便幻想着体重也在跟着滑落……

有一天接近深夜,我从健身房出来,遇到了里仁。

“干吗这么晚了还不回家?”里仁问我。

“我在楼上运动,整个晚上。”我抬头指着上面,里仁也跟着我往上看。

忽然,里仁问我:“干吗,最近有心事啊?”

我摇摇头往前走,并不准备让他知道我的事。

晚上的风很凉,路上的车子也少了许多。里仁走在我身旁,安静了一段时间才又开口:“还没吃晚餐吧。”

“刚运动完不能吃东西,会胖得更快。”我转身,笑着回答他。

“胖、胖、胖……你怎么现在满口都是这个字。”里仁忽然一脸严肃,“难道你没有别的事关心吗?”

他说话的口气,好像我得罪了他似的。我对他发的脾气感到莫名其妙,直直地看着他。

此时我们正好站在一个小夜市的入口,叫卖声、人潮的喧哗声,更增加了我们彼此的敌对气氛。

“你自己看……”里仁随手指向一个女孩,大声说,“瘦就一定好吗?像她,那双细得要命的鸟腿,不只难看,不小心跌倒还怕骨折。”

我气呼呼地往他指的方向看去,看见那个女孩正被她男友万分疼爱地紧紧拥住。突然,我感到头皮发麻,视线一片模糊,拥着女孩的那个男孩,不就是……我的前男友吗?瘦男孩终于找到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孩了。我一时无法面对这样的场景,只能红着眼抓住里仁说:“我们走好不好,拜托。我们离开这里,好不好……”

我试图强忍住要掉下来的眼泪,但还是失败了。我趴在里仁胸前,哭得他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离开的,只知道当我再度抬头时,我和里仁已经在一个小公园里了。此时,他异常沉默。

“他是你的男朋友?”里仁比我想象中聪明。

“已经不是了,因为……你认为难看的细鸟腿,一直是他想追求的最爱。”我捂着脸,觉得头好痛。

里仁拍拍我,低头问道:“所以你才希望自己能瘦下来?”

他这么一说,我更是百感交集,我像个孩子一样,又抿着嘴哭起来。

“那女孩比不上你,他会后悔的。”里仁搂着我,安慰道。

“真的吗?”我看着他。

里仁点点头。

深夜的公园里,只剩下我们两个在摇椅上晃着,我感觉到心情渐趋平静。

“对了,你下个星期不是要到日本出差吗?”我不想一直沉溺在自己的情绪里,便开始问里仁工作上的事。

“是呀!三个月,好像有点儿久。”看来他并不是那么想去。

“别这么想,这是个好机会。不如,出差前我们找蜜蜜一起聚聚,替你送行。”我提议道。

“又不是不回来,别搞得太夸张。”他开朗地笑着。

“那就一起去看电影好了,规模够小了吧?”我耸耸肩。

“什么……连一口吃的都没有,未免太小气了!”里仁抗议。

我面露难色:“你知道的嘛!我现在,是非常时期,能少吃就尽量……”

里仁皱着眉,万分无奈地说:“你这样不行啦,总有一天身体会出问题的。”

我捂着耳朵,耍赖地对他傻笑,对于里仁所有的训示,我完全不予回应。

第二天,当我和蜜蜜狼狈地跑到电影院时,里仁的脸已经气得铁青。

“到底有没有诚意呀!说要请客送行,现在电影都开演五分钟了,你们才赶到。”他扯着喉咙叫道。

里仁盯着我手上的购物袋,没好气地问:“可恶,你们是不是shopping(购物)忘了时间?”

“才不是……”我辩解道,“前几天买的衣服太肥了,今天去换小一点儿的。”

他打量着我,说:“瘦啦?”

“嗯!有点儿进展。”我开心地点头:“不过,麻烦的事来了,以前光靠目测就可以买衣服的功力,现在已经不管用了,老出差错。可能是那个胖女孩还住在我的灵魂里。不过,她很快就会搬走了。”

“好了,快……”蜜蜜拿了三张电影票跑过来,打断了我们的谈话,硬将我们推进电影院。黑暗中,里仁就坐在我身边,大屏幕反射出的亮光,映在我们脸上。那是一部谈饮食与爱情的电影,画面上出现了一道道美味的料理。我眼睁睁地看着厨师将大块羊肉放入锅里熬煮,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没吃晚餐的我饿了。厨师撒上香料,低头闻了起来。我也跟着深吸了一口气,忽然觉得头晕晕的,窒息的感觉向我整个人袭来。里仁似乎发现了我不对劲,便摇了我一下。我忽然觉得眼前一黑……

当我睁开眼睛时,发觉自己已经在电影院外的长椅上了。

“醒了,醒了。”一个好像电影院里工作人员的人在一旁嚷嚷,“还好,刚才护理站的人说只是一时血糖过低。”

我爬起来,蜜蜜说要去买水给我喝,叫里仁看着我。见我没事,所有的人都渐渐离去,我感觉到里仁的怒意,便说:“不好意思……”

“果然不出我所料,出事了吧!”他终究还是开骂了。

而我因为自己给别人带来麻烦,只能尽量忍着。

“有点儿志气好不好,干吗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搞成这样。”他再度刺中我的痛处。

我终于火大了,管不了他先前帮过我多少忙。我愤怒地喊着:“你懂什么,你又不是我,你从来不用担心自己会变胖,我也不想这样呀!不然你老实说,像你这种瘦瘦的男生,会喜欢像我这样的女朋友吗?”

我豁出去了,把自己多日来的委屈全部抛出,不管会不会被人嘲笑。

“谁说不会!”里仁脱口而出,“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他一样,如果你问我,我会告诉你,我就喜欢肉肉的女生,像你这样的女生。”

我愣住了,正好走过来的蜜蜜也愣住了。

“你才不会。”我忍住眼泪,“如果有这么一天,一个胖女生和你走在一起,显得越来越不搭调时,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我又羞又气地转头跑开,留下蜜蜜和里仁。

第二天上班时,里仁已经上了前往日本的飞机。

“子美,我们换别的方法吧,我觉得那个减肥食谱不保险。”蜜蜜表情沉重地靠近我,好像她犯了错。

“不是你的问题。”我感到很内疚。为了帮我,身边的朋友像卷入了一场是非。

“子美。”蜜蜜似乎有话要说:

“我昨天跟里仁谈了很久……我觉得,如果你有空可以给他打电话,或许,你们该好好聊聊了。”

我对蜜蜜尴尬地笑笑,感到心里有些沉重。

里仁不在的日子里,我依然每天运动,只是不再刻意节食。每隔一个星期,我都可以将体重秤再调回来一点儿,只是站上去的重量保持五十。虽然离归零还有一段距离,但是我知道,一切只是时间问题。终于,在里仁离开的第三个月,我打了个电话到日本。

“对不起,那天,我不是故意要把气出在你身上的。”我终于道歉。

电话那头没有了声音,我喊了里仁一声,他才有回应,里仁的语气变得有些犹豫:“你记得我那天说的话吗?我……我是说真的。”

“等你回来再说,好不好?”我还没整理好自己的思绪,无法这么直接面对,只能打断他的话。

我们都挂上了电话,回到各自的心事里。

终于,我在体重秤归零的时候站上去,指针停在了五十。看着自己又回到当初被爱时的重量,我的心情异常激动。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被遗弃的胖女孩了。

一早上班,蜜蜜便笑盈盈地拉着我:“子美,我又替你找到一种新的秘方,让你从此不会担心害怕,就算复胖也不用烦恼了。”

“我想,我暂时不需要。”我婉拒了蜜蜜的好意,害怕电影院事件再度发生。

“预防胜于治疗嘛!反正一点儿副作用也没有,好啦,就这样说定了……”

蜜蜜卖着关子,对门外喊了一声:“喂!可以出来了。”

我看着从外面慢慢走进来一个人,诧异地张大了嘴,是里仁,只是……他比当初离开时壮硕了许多,完全不是那个瘦削的男生了。

“我想了很久,才想到这个办法……”里仁走到我面前,“其实你不用变瘦的,只要我比你重许多,重到让你很难超越我,一切就都没问题了。”

“你……”我说不出一句话,眼泪哽在喉头。

“你现在很美,但是我还是想问……”里仁看着我,“住在你灵魂里的那个胖女孩还在吗?如果可以,能不能请她不要搬走。”

“为什么?”我惊诧地问道。

“因为……我喜欢她的时候,她就是那个样子了。”里仁肯定地说。

我看着他,满心感慨,原来这么久的时间,我始终没看清自己被爱时的重量……

不要吝啬“我爱你”

筒子楼里的“恶”房东

我从第一眼起就不喜欢他。板着个脸,一副傲气的神情,价钱一分也不肯给我降,而且越说越固执,还凶神恶煞般瞪着我。仿佛除了他,我根本再也租不到一间房子。

没错,他就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房东。2010年的秋天,我刚到北京,迫切需要租一间便宜的房间。因为对北京完全不熟悉,我跟着老同学豆子来到了这个人面前。

他姓魏,40岁左右,豆子喊他老魏。老魏“财大气粗”,拥有一处破旧的筒子楼,整个二层小楼都是他多年前建起来的。如今他不工作,靠着给豆子和别人收房租过日子。当然,因为北京横行全世界的房价,他的日子想必是很惬意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横。

豆子和男朋友租住老魏的房子好几年了,一直没有搬,一是因为便宜,二是因为懒。我见到老魏的时候,他整个人得意扬扬,眼睛往上看,一一询问了我的背景、职业,才悠悠地报给我价钱,并说:“最后一间了,你的运气不错。”

最先吃惊的是豆子和她男朋友,反问老魏,为什么一样的房间,价格比他们的贵?

老魏眼睛都没眨一下,很自然地说,十一刚涨了价钱,你们是老租客,所以就没忍心涨,新来的当然没这个优惠,如果不信就去门口瞧瞧,刚贴上的通告。

我转身就去门口看了看,通告的语句像煞有介事,一看就是他的风格。豆子和男朋友还在讨价还价,我早就看出来他骨子里的执拗,一脸不悦地交了定金,让他帮忙留下。

但老魏还不安心,第二天就发短信来催促我,说是因为租金便宜,定金又少,如果我跑了,耽误了他生意怎么办,叫我尽快确定下来。我很讨厌他催促鬼似的样子,又怕万一他真的租给别人,我连同学都没得靠了,只好气鼓鼓地租下了他的破房子。看样子,他这种人,我交了定金也是一天都不打算给我留的!

所以,我对他一点儿好印象都没有。

老魏算是个勤快的人,每天6点多起床,打扫自己的二层小楼,拖拖地,到处转转,然后再去菜市溜一圈,买点儿菜回来扔给妻子。自己则上上网、看看电视,看看我们租住的房子给他碰坏没有……我暗想,果然是个闲人!

那时候,他住在楼顶单独设计的房间里,室内一尘不染,跟雇了保洁的一样。我们每天都会在楼道与他打照面,很多人笑着和他打招呼,我则是连客气也不会,有时候见面,噘着嘴视而不见地就过去了。他也不恼,反正我是交了房租的,何况他自己也是一张苦瓜脸。

他的妻子则温顺许多,也很热情,每天笑嘻嘻的,冲着我们咿咿呀呀地比画。

闲人都有一个特点:喜欢没事找事。老魏每天在楼道溜达来溜达去,倒不是要刻意给我们挑刺儿,而是因为一个奇葩爱好——他总喜欢双手背在身后,跟领导一样对我们“视察慰问”。他的筒子楼一共两层半,顶层他住,一楼二楼各有两排,每层楼十来间房,每个租客他都熟悉得很。二三十个租户,姓名、籍贯、工作他都能张口道来,别人回家乡也要跟他打个招呼,芝麻大点儿事他也要关心一下。

我记得,当时我怕他赖账,特意跑去询问能不能在墙上贴画、贴布。老魏想也不想,故作大方地说:“随便你折腾,越好看我越乐意啊!”

我一想也对,不就是个筒子楼嘛,有什么娇贵!于是我就去搞了一堆海报,贴了半屋子,但是依然不能掩盖它的“陋室”本质。买不起挂毯,我又去买了几块好看的布,自己设计着往墙上挂。当时我开着门,他正好路过,自作主张地闯了进来,拿起布跟我探讨怎么挂,也不管我乐不乐意。他拿起我最贵的一块布不屑道:“我看你买的这些布啊,也就这一块还能入我眼,其他都质量太差,你眼光不行!”

我被他气得不行,他却仿佛没看见,毫无自知之明地在那儿指指点点,然后转身回到自己房间,又抱来一堆周杰伦、蔡依林的百事可乐海报,拿到我面前,说:“你看看你这些海报,没档次,给你,把这些贴上,比你那些好多了!”

我有点儿无语,他却跟立了大功一样,转身得意地走了。

他似乎从来不会讲好听的话。记得刚搬家那天,我风尘仆仆、灰头土脸,他一边凑热闹一边说:“哎呀,这个也值得带来!”“你看看这电脑脏的,是女生用的吗?!”

我懒得搭理他,兀自收拾东西,他转悠了近20分钟才肯离开,一直在那里自言自语地叨叨,也不觉得尴尬。

我对豆子说讨厌这个恶房东。豆子笑着劝我,其实他就是唠叨、固执、龟毛,人倒不差。豆子讲起他们刚来北京时,找不到工作,有次硬是拖了一个月才交的房租,他也没说什么。如果换成房产中介或是其他房东,拖一天都要罚款、赶人呢!

我有些意外,但立马又忽略了这件事情,这丝毫不能扭转我对他的恶劣印象,自大鬼!

初到北京,我过得并不如意,因为当时一面上学,一面还在广告公司兼职赚生活费,每天忙得半死不活。而且因为之前找房、赶稿,我有两夜没休息,加之水土不服,吃东西偏又坏了肚子。因此,租到房的第一个周末,出门办事的我半路头疼、肚痛、呕吐不止,继而眼睁睁地看着手机停机,进退两难地坐在马路旁。

那个下午,明明半小时可以回家的路程,我走走停停折腾了三小时,去肯德基买杯热牛奶都吐了出来,差点儿以为要死在路上。许久我才找到一个公共电话,打给广告公司说稿子可能做不完,被老板训了一顿。然后我打电话给豆子,叫他们晚饭不要等我。因为我晕车,当时的情况只能坐地铁,直到傍晚才终于能走几步路,勉强回到家。

才北漂了几天,一连串的不顺让我特别委屈。豆子还在加班,手机停机的我跑去朝房东借电话,手里拿着两元钱,说:“就打个市话,两分钟。”

他正在打扫卫生,见我脸色不好,赶紧把电话给了我。电话接通,那头豆子刚喂了一句,我便稀里哗啦忍不住哭了,积压已久的情绪都在一刹那爆发出来,也顾不上身后还站着看傻眼的恶房东。

挂完电话,擦干眼泪,给房东钱。他支支吾吾地说一个电话而已,算了算了。我没工夫理他,倔强地扔下钱准备走。他似乎有些慌乱,也许是没见过女孩子哭,叫住我说:“我给你煮碗面吧,一天没吃东西怎么能行。”

我一愣,面无表情地说不必。我本来就不喜欢房东,更不需要他这个时候的怜悯,转身腾腾腾地下楼了。

只是那件事之后,他对我的态度莫名地好了许多。第二周有我的包裹寄来,因为只能用他的地址去邮局取,我去向他借身份证。

他手里握着身份证,问我打算怎么去。我说打车,他很不屑地说:“打车?那么远打车去太贵了,不值当啊!”

他想了想,说:“我跟你去吧,坐公交车!”我不同意,告诉他我的包裹是过冬的行李和专业书,有个大大的编织袋,坐公交车我们根本扛不动。但是他死较真儿的脾气犯了,说:“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扛不动的,你刚来北京就这么花钱饿死活该!”

最终,我拗不过他,一起坐公交车去了。我心里想着,到时候你见了包裹就该哭了,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自大狂!

邮局的人半天才把我的包裹拖出来,一副累得不轻的样子。包裹是个硕大的编织袋,笨重无比,比想象中还重,距离公交站也有一段路途,并不是一出门就能搭到车的。

我看着他,有些看笑话似的说:“怎么样,打车吧?”

我本以为他会颓丧,结果他的表情根本没什么变化,说:“打什么车,打车多贵,我来背就行了,你不要管!”

我一愣,他已经吃力地背上了那个包裹,我要去帮忙,他让我靠边站,不要捣乱。我只好在旁边跟着,生怕他不小心摔倒,或是把包裹扔出去,或者被来往的车撞着。

我看着他笨拙的样子,每走一步自己都有些揪心,几次在路上焦急地说:“算了算了,我去打车!”他却固执地不肯放下包裹,说:“没问题,不要浪费钱,以后可以租好一点儿的房子,不必再住我这破筒子楼啦!”

到这个时候,他还有心思说笑。我苦笑了两下,心里很不好受,曾经对他所有的排斥也都烟消云散。那个巨大的包裹就这样被他一步步地拖到了公交站,高一下低一下的,那个画面我一直忘不掉,心里非常愧疚和难受。

因为,他腿不好。

在公交车上,我很俗气地说:“待会儿请你吃晚饭,好吗?你喜欢吃什么水果,我去给你买点儿?”他坐在前面的位子懒得搭理我,只是挥挥手说:“不必假惺惺地客气,不就是个包裹嘛。”

我很焦急,不知道如何表达心底的不安和愧疚。他却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坚持不肯给我一丝表达感谢的机会。

那个包裹他一直帮我拖回出租屋里,然后和从前一样,趾高气扬地走掉了。

我坐在床边望着那个包裹发呆,心里想着,其实他真的如豆子所说,唠叨、固执、龟毛,人却一点儿也不差。而他之所以那么絮叨,没事找事地跟我们聊天,大概是因为实在太闷了吧。

因为,他那个热情善良,总是冲我们比比画画的妻子,是个哑巴。

那之后,再碰到他时,我开始和他打招呼、开玩笑。遗憾的是,接近年关的时候,我搬离了他的房子——因为他的筒子楼要拆迁了。

这些年里,我又租了几次房子,见过形形色色的房东、中介,越发明白了当初豆子为他辩解的话。这样的房东我再也没有碰到过,没有人允许你拖一个月的房租,没有人和你讨论哪张海报比较漂亮,没有人为你打扫楼道,更没有人固执地跟你坐一个小时公交车去取包裹……

其实我一直明白,自己终究是要离开那栋筒子楼的。遗憾的只是,像他这样一个絮叨固执的自大鬼,再也做不了房东,对于租房人来说,实在是非常非常可惜的事。

给予过温暖的陌生人

(一)

很多年前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市中心逛街。在一个十字路口,忽然看到有家大型书店在搞活动,外面摆了许多书,折扣很多的样子,我匆匆忙忙就在那站下了车。

那家书店我非常熟悉,因为在我们家乡那种小城市,书目较为齐全、更新及时且品位不错的书店屈指可数,所以,那是一家我从前就常常去的书店。而这次的不同在于,它带着一种“挥泪大甩卖”的表情,价格也相当诱人。

我一眼看见,里面有一套图书,是我寻觅了好久的。那时候买书还没有亚马逊、当当、京东这么便捷的途径,一本书往往就是在书店找,不停地问老板有没有货。因此我看见那套书的时候,眼睛都亮起来了。

但是,我却没带足够的钱。而且,翻遍全身还是差了两元钱。

我试着跟老板讨价还价,觉得今天必须把那套书扛回家。可老板也很拧巴,任我怎么说都不为所动,甚至到最后干脆不再搭理我这个穷学生,去招呼别的顾客了。

我沮丧地站在那里,没钱买,也舍不得走,悻悻地假意翻着其他书。半天,我厚起脸皮跟老板最后问了一遍能否便宜,被老板一句“不可能”打发回来。我像个战败的士兵,垂头丧气地在原地发呆。最终,我叹了口气,准备离开人群。

可就在这时,忽然有张十元钞票飞到我面前。

我顺着那只手看去,是站在我旁边的一个年轻人。他说:“不够的钱我帮你付吧。”

我吓了一跳,虽然我很想接过那十元钱,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行,而且当时我的第一念头居然是:他不会是坏人吧?这不会是什么陷阱吧?再说我只是差两元钱而已啊!给这么多我怎么收啊!

所以我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肯收下他递来的十元钱。他也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但是他刚走,我就后悔了,心里默念:傻瓜,这套书泡汤了吧!我失落地看了书最后一眼,打算转身离开,但没想到的是,这时候,年轻人又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纯净水。

原来,他没有零钱,拿十元钱去买了瓶水找零,然后,他将两张一元钱放到我面前的书上,说了一句:“拿着吧,没关系,也有人这样帮过我。”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走了,也不管身后我瞠目结舌的表情。只是那一瞬间,我觉得他的背影好酷。

我如愿以偿地捧回了书。一路上,还特别积极地给一位奶奶让了座位。

很多年后,我一直记得那句话。偶尔我顺手帮了别人,别人说感谢时,我只是笑笑,却会在心里得意地说:没关系,也曾有人这样帮过我。

(二)

去年,我去天津大港看望一位亲戚。由于初来乍到,下错了车,一个人提着行李怎么都找不到亲戚所说的位置。那条街上人不多,我放眼望去十分钟里只有那一个男人站在那儿,像是在等人,我怕他不久也走掉,于是急忙过去,抓住人家问个不休。

亲戚那会儿手机一直占线,我也说不清要去的地方,跟他嘀咕了半天,才终于确认,绝对不是这里。他隐约知道我要找的地方,但是非常不熟悉,于是开始打电话,打了两三通电话,终于问明白了,转头耐心告诉我怎么走、要注意什么。

我感激涕零地跟他告别,但是刚走开,他又追上来了。说这里不好打车,而且这边偏僻,打车不打表,你一个外地姑娘容易被骗,我帮你打完车再走吧。

我忙说好,跟他站在那里等车,好半天,才终于有一辆车经过。他用天津话跟那个人讲价钱,谈好了价钱,又特意装作去看车牌号码的样子,“吓唬”那个司机说:“我可记下你车牌号了,给我好好把她送到了啊!”那个司机笑嘻嘻的,忙说放心放心。

临走,他又凑到车前面对司机说:“师傅你开稳一点儿,她刚坐完长途车。”然后转头对我继续“演戏”道:“路上小心,到了给我打电话啊!”我乐呵呵地答应着,挥手道别。

车刚开,司机就笑着问我:“他是你哥哥,还是你男朋友?对你那么好?”我一愣,笑着回答:“是我哥哥。”司机点了点头,又说,到了别忘记给他打个电话。

我轻声答应。司机当然不会想到,他眼里那个对我很好的人,不过是认识了十分钟的陌生人而已,而那通要打的电话,可惜,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电话号码了。

(三)

毕业那年少不更事,我独自去北京谋生。但是,一无所长的自己很快败下阵来。有两天的时间,我只能拿三包泡面充饥。那一刻忽然觉得,即使某天饿死在这样一间廉价的出租房里,大概也不会有人发现自己吧。

那种感觉令我感到恐慌,于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收拾了所有的行李,从栖身之地打车去火车站,踏上了返乡路途。

出租车只能停在外缘,离候车厅的距离大概几百米。单薄的我不知哪来的力气,左手提着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被子和褥子,大概有二三十斤;右手提着另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零碎的生活用品,大概也有二三十斤;身上还提着一个包,胳膊上又挎着一个小编织袋,感觉浑身可以利用的地方都被占满了。

我蹚着水,每一件行李都尽量高高提起,一口气提到候车厅下的屋檐,这样总不至于淋雨。想想那时80多斤的我提着和我体重差不多的行李该有多么吃力!到了候车厅我整个人都累趴下了,形象估计狼狈不堪,但我根本没精力理会这些,只想着如何半死不活地将行李拖上车才好。

排队检票的时候,我几乎是拖拉着这些行李往前挪,也实在没有力气再将其提离地面了。我一面笨重地一步步往前挪,一面担心过会儿我究竟该怎样爬上火车。

就在这时,身后隔着几个人的一位年轻男子走上来,说:“我来帮你提吧。”在我诧异的目光里,他问清我在几号车厢,之后没再说过一句话,直接拎着我的大小包裹,把我送进火车的车厢里。

落稳行李,我满心感激,想要留下他的电话号码。他笑笑说,没事,别放心上,然后头也不回地朝反方向走了。

我知道,他或许早已忘了这件小事。而对于当时落魄的我,那却是离开北京前得到的最后一点儿温暖。遗憾的是,我已经忘了他的模样,只记得他高瘦的样子,身上背着两个包。

(四)

研究生毕业那年,我被北京一家单位聘用,从南方坐火车来京工作。

前两天我寄居在朋友的出租房中,因为空间狭小,我的到来使房间更为拥挤。为此,我在网上匆匆忙忙就租了房间。当时公司在朝阳门,我在离它只有两站的崇文门租了间阳隔。所谓阳隔,就是带阳台的隔断间。正常房间的客厅加阳台,被不怎么厚实的墙从中间生生隔成两间往外出租,我租下的便是这样一间长条小卧室。

当时朋友说我太冲动,刚毕业租房没必要“一步打到市中心”。虽说是隔断,因为地理位置好,价钱也不便宜。但我醒悟得为时已晚,好在租期只有半年,因为我是续租别人转租的房间。正常租期是一年,别人住了半年,将剩下的半年再转租。初次租房,我生怕房子不合适,所以干脆找了间半年到期的,心想万一不行就忍上半年再搬家。

我是从中介手里找到房子的,当天要和前任租客交接合同。我从朋友家拎了个重重的大编织袋,身上背了最贵重的财产——笔记本电脑,又拎了个包,一步步地往地铁挪。地铁上虽然拥挤,但至少能把包裹扔下,而下了地铁到出租房的距离才是最痛苦的,一两千米的路程,到最后我两步一停,手换来换去,左右手指都被勒得通红麻木。

前任租客早早地到了,在中介办公室等着我。大老远看见我,门外的中介转头向屋内说了声:“来了!”然后我看见一个清瘦的姑娘跑了出来,她看了我一眼,就跑下了台阶,帮我拎过手中的包裹。

她就是房间前半年的主人。那个姑娘比我大不过两三岁,对我说第一句时竟然眼睛红了。她说:“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起去年自己提着行李来这里的样子,也是一个人,背着电脑、提着编织袋,一模一样。”我那时刚来北京,诸事不顺,路上又走得筋疲力尽,听她这么一说,心里一酸,居然也差点儿哭了。

中介收钱不怎么厚道,转让租房还要交一项费用,问我们谁来交,又说似乎应该是“下家”来交。那个女孩一听,忙说:“算了算了,我交吧,她刚毕业哪有什么钱。”

女孩帮我把行李提到了楼上,又问我还有多少行李,要去帮我搬家。我愣住了,这怎么行呢?但是女孩说她今天请了假,闲着也是闲着,觉得和我有缘,一定要帮我搬家。

一路上,她问我行李多不多,我说有点儿多。她想了想,说:“没事,我跟你搬完再走。”到了朋友家,她一看我的行李忽然扑哧乐了,说:“嘿,你这点儿东西也叫行李啊?!”然后三下五除二帮我重新捆扎了一下,和我一起提下楼。在我想象中原本浩大艰巨的工程,因为她的出现,忽然轻松起来。

她招手打了辆出租。本来,我交完房租身上几乎没什么钱了,所以之前才坐地铁的,但总不能叫她跟着自己一起挤地铁,所以我狠狠心,觉得出租就出租吧。结果到家时,她居然抢着付了账,我给她钱她怎么都不要。

我很过意不去,当时已是正午,于是坚持要请她吃饭。她也饿了,推脱不过,我们进了间普通的小饭店,任我怎么说,她也只点了一份番茄炒蛋盖饭。

临走时,她又把电话留给我,说我一个人北漂不容易,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她。

她离开后,有段时间我很想给她打电话,可是没什么好的借口,也担心她忙碌,终于还是没能拨下那个号码,于是渐渐失去了联系。

只是,因为那个从未拨过的电话号码,北漂开始的日子,我心底生出更多的勇气。我一直想,一年之后,自己也要和她一样硬气,看着那些行李不屑地说:嘿,这点儿东西也算行李啊!于是,那些排着队扑来的困难和初来北漂的难挨时光,终于因为一个陌生人无意的话语,而令我不再恐惧。

如果有圣诞老人

大学毕业那年我不满22岁,在北京一家出版公司里当毛手毛脚的小编辑。初来北京的半个月,不争气的我每天都哭,因为一个很滑稽的理由:我严重路痴,刚租了房子,每天下班都找不到家在哪里。

但是我的北漂生活很快就结束了。23岁那年,我告别刚刚开启的图书编辑生涯,满怀好奇地奔赴英国留学。这是个随时能让我在心底发出感叹的国度,无论是辩论的议员,还是谈论亨利王子裸照的街头男女,都用一种歌剧家的喉咙、吟诗般的语调在说话。

不过,我的班级并不是典型的“英国课堂”,班级里大部分是亚洲人,中国人尤其多。我想要了解当地的文化,就刻意避开了国人的圈子去混社团。英国的社团每周一次,结束后谁都不记得谁。因此,来英国半年,我始终是可怜巴巴的一个人。一个人煮意面、一个人去超市、一个人逛博物馆。

圣诞节即将来临,街道上的彩灯和装饰一天天多起来,节日的氛围扑面而来,我独自走在热闹的街头,感觉凄凄惨惨戚戚。想象着不久之后的圣诞节,我一个人为自己唱圣诞歌的冷清画面,我在心底一遍遍地说NO(不)。终于,在一个漫长黑夜,我边在Host UK(英国一个民间非盈利组织为留英学生免费安排当地志愿家庭进行文化交流)网上申请去英国寄宿家庭短住,边祈求着,如果有圣诞老人,请一定给我一个美好的圣诞节吧!

没多久,一封邮件就躺在了我的邮箱里,像是圣诞老人提前送了我礼物:有一家来自Brixham(布里克瑟姆)小镇的爷爷奶奶决定“收留我”去他们家过圣诞了!奶奶还特意发邮件来说,他们几年前才结婚,两边子女非常多,孙子孙女就有13个,是个非常大的家庭。

我拿着一张Brixham的火车票,怀着小小的忐忑踏上了旅程。但没想到,路途中遇到洪水,火车走走停停蜿蜒前行,八小时后,才终于在Brixham的火车站停了下来。

天已经全黑,浑身感觉冷飕飕的。但大家看上去心情似乎都不错,大概因为要到圣诞节了,一个个冲出火车站就跑了起来,唯有我迷茫地打量着这个小镇。

很快,我发现了一个银白头发、戴着圆片眼镜、穿着红色衣服的爷爷,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个子高高的,背也非常直。他穿过人群径直向我走来,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哇,好像一个圣诞老爷爷。

他笑眯眯地说:“你是Kia吗?”我清醒过来,说:“是呀,你就是Tony(托尼)吧!”他笑了,边点头边接过我手上的行李。

爷爷的太太Sue(苏)就等在车旁,她圆胖的身子裹着碎花连衣裙,眼睛也是圆圆的,整个人神采奕奕,特别活泼,从见到我的那一刻起就不停地说话。

我坐着爷爷奶奶的车回家,车一直神奇地在山上跑,另一侧是黑漆漆的大海。奶奶把车开得飞快,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终于停在了山顶的一座红砖二层小楼前。

那是我第一次住传统的英式家庭,感觉像是穿越到了影视剧里。进门就看到哈利·波特住的那种壁橱上挂满的盖着世界各地邮戳的圣诞卡片,左侧门通往客厅,客厅里有墨绿的棉布沙发、厚厚的灰羊毛地毯、黑铜雕花壁炉、老式电视机,镶扣红棕皮躺椅、整面墙的落地窗下摆满CD和书的柜子以及圣诞树下堆着的礼物,让我有一种“这才是英国”的真切感受。

奶奶风一般从厨房端出早已准备好的鸡肉派、糯米布丁、烤面包,在叮叮当当的刀叉盆罐声中,她给我说起他们的故事。

那时我才知道,虽然七八年前才结婚,他们却是从年轻时就相爱了。

两个老人的故事,像是BBC的午间剧场,要追溯到50多年前。当时Tony和Sue还是一对普通的情侣,相处甜蜜,谈婚论嫁。但是,当时的北爱尔兰总有些大大小小的战争,两人在战争中失散了,再也找不到彼此的消息。很多年后,爷爷娶了妻子,奶奶也嫁了人。

而就在几年前,奶奶居然在电视台一档地方节目上看到了爷爷。而且时隔多年,奶奶一眼就认出了他来。那时候,奶奶已经离婚多年,爷爷的妻子已经过世。奶奶看着电视上的爷爷,很快给他写了封信去,第一句话就是:嘿,托尼,你还记得我吗?

就这样,隔了几十年之后,爷爷奶奶终于再见面了。他们发现,彼此都没有忘记对方,而且和当年一样有着说不完的话。没多久,爷爷卖掉了在约克的房子,在Brixham这个海滨小镇和奶奶重新组建了家庭。

结婚那天,74岁的Sue戴着孔雀尾小礼帽,和80岁身着礼服的Tony很相称。双方的7个孩子和13个孙子孙女加上亲戚朋友把小镇教堂塞得满满当当的!

和这对非凡的老夫妇一起生活乐趣十足。早晨醒来,和厨房忙碌的奶奶打招呼,会遇到松鼠从院子外的森林中,踩着树顶小径蹦跶到院子里,在爷爷特意为它们制作的秋千上玩耍一番。午饭后,帮忙做家务时,爷爷还会耐心地对我讲洗碗机的运作方式。

爷爷的家外面是悬崖,悬崖底下就是大西洋。吃完饭,爷爷会很绅士地提议说:“不如我们去散步吧?”他就领着我和另一个寄宿的土耳其女孩,走几步转个弯,踏上了悬崖旁边的林荫路。吹着大西洋刮来的风,看着浪涛拍岸,我在心里感叹,这真是“高规格”的散步啊。

住了几天,慢慢摸清了爷爷的习惯,比如他的作息十分规律,每日中午必在院中的阳光房打个盹儿,醒来便慢条斯理地煮咖啡,因为“天大的事,也不如来杯咖啡吧”。再比如他的脑子里总是能蹦出一串新主意,无论是几十年前为了娶妻自己组装的汽车,还是世界旅行。他嘲讽自己总是:“Do it, see what happens。”

和爷爷奶奶在一起日子过得飞快,平安夜到来了。我按捺不住想给他们一个惊喜,连夜画了六幅画。有家乡厦门的风景,也有这个海边小镇,我将画拼成一个多面体,包装好悄悄放在了圣诞树下。而第二天早晨,我竟然发现床边多了一双缝着我名字的圣诞节靴子,里面鼓鼓囊囊地塞着十几个包装精美的小礼物,是奶奶亲手缝制的!

一大早我飞奔到厨房拥抱感谢奶奶,她穿着鲜紫色的礼服开心地说:“今天你的任务是当邮差!”

奶奶又一阵风似的飙起车,载着我在山上的社区里来回地转着圈。每到一家,我便敲开主人的门,送上圣诞卡片和祝福。在养老院和独居老人的家,奶奶把亲手织的画和各种小玩意儿送给老人,并邀请她们圣诞节到家中玩。

上午10点,教堂钟声响起。奶奶把我放进一群穿着天使、牧人服装的孩子中,便急急地去做礼拜的准备。我还在和孩子们闹,没想到一个阿姨急急地抓住我问,你能顶替一个未到场的人来参加圣诞吟颂吗?于是,在爷爷奶奶惊讶的目光中,我登上演讲台,大声朗诵着临时抱佛脚向小妹妹学来的圣诞故事篇章,心底无限快活。

礼拜后刚回到家,大大小小送祝福的朋友就都来了,比在家乡过年还热闹,还有圣诞老人打扮的邻居。他们驱车从耶路撒冷采来火种,放在油灯里,在圣诞节的早晨分送到各家各户(取自《圣经》中将耶稣比作“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之意)。

圣诞的夜晚,爷爷拿出一个录像带,录着一部著名的圣诞动画《雪人》。我们坐在沙发上,挑选好最舒服的位置,奶奶端来了香气四溢的咖啡甜点。看完动画片,奶奶又放了一部纪录片,讲阿富汗发生战争时,阿富汗军嫂组织了一个合唱班的故事。合唱班唱了许多温暖动人的歌曲,其中有一首最为特别,军嫂们每人说一句最想对老公讲的话,这些话拼起来就成了那首歌的歌词,音乐老师谱上曲,那首歌也成了当年圣诞节最受欢迎的曲子。

其实和爷爷奶奶度过的圣诞节很平淡,但这种平淡里的温暖却是我在英国很长时间里最大的慰藉。无论走到哪里,我心里都在惦记着:那个英国西南角的小镇,一片大海、一处悬崖、一片森林,还有松鼠的陪伴和咖啡香气中那对恩爱的老夫妇。

圣诞后回到校园,我一直念念不忘小镇的爷爷奶奶,为了将Tony和Sue的故事说给别人,我特意参加了“生命写作课”,和一群六七十岁的奶奶们一起写、读自己的人生故事。他们个个经历曲折,有人从阿富汗战场死里逃生、有人跨越几个国度,也有人是身患癌症的巴西心理学家,我是最小的学员,与他们相比,我才23年的人生毫不丰富和曲折。但是我有着一个和英国爷爷奶奶一起度过的圣诞节,这是我留学生涯里最温暖美好的一页。

差等生的峰回路转

九岁之前,我在农村。

那时候的性格与现在截然不同:抄作业,爬墙爬树,跟男生打架,玩到深夜才溜回家。父亲一直在城里打工,母亲独自在乡下带着我和哥哥。田里的那块地快要荒了,所以只要没有惹下大祸,她就腾不出工夫管我们,我有足够的时间自由玩闹。

令我得意的是,我虽然贪玩,成绩却是相当不差,每次考试都当仁不让地排在前面。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班主任格外喜欢我。

班主任姓秦,教语文,短发,微胖,是城里来的女老师,说话声音很好听。

小学二年级,有一次课间,我忽然流鼻血,不知所措。有个同学大喊,快找老师去!我和同学一听,想也不想就真的去找老师了。在去的路上,身边走过两个高年级的同学,不屑地随口说:“找老师有什么用,难道让老师帮你洗吗?!”

我也愣住了。对啊,找老师有用吗?

这时候秦老师已经找来了,她二话不说,把我领到水龙头前,叫我举起另一只胳膊,开始帮我洗鼻血。那时候,我第一次隐隐感觉到,老师和老师是不一样的。

秦老师虽然在农村教书,但她觉得农村的孩子不能什么都不知道,于是不时地给我们讲些有意思的见闻,还带着城里的女儿来教我们跳舞。

因此,我九岁之前的童年,可以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反正没什么痛苦的记忆。但之后的小生活一路颠簸,脑海里连“不幸”的细节都清清楚楚,这大概就是开始“记仇”了吧。

九岁那年,全家要随父亲迁到城里。我要转学了。

知道我要走,秦老师似乎很难过。那时候有一些感情我还不能够完全体会,之前奶奶去世,自己也是迷迷糊糊的,还笑着招呼在门口看热闹的同学。现在想起来,心底很是悲伤。最偏袒我的奶奶永远不会再把柿子藏起来留给我了,我还傻乎乎地站在院子里冲别人可耻地笑。

转学前几天,秦老师特意到家里来看我,说了什么话我都忘记了,当时只是在想,老师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父亲知道秦老师对我好,转学当天,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回学校同她告别。秦老师一直送我到学校门口,临走,还抱了我。我一直怀疑自己记忆有误差,因为我记得,秦老师居然哭了。

我当时并不能够明白,我转学,我没有哭,可是秦老师哭了,还抱了我。农村里是没有临别拥抱这一说的,因此那个拥抱,我当时还不太适应,甚至没说出一句有点儿煽情的话,就那么木木呆呆地被她抱完了,然后愣愣地坐上了父亲的自行车,看着秦老师越来越远,最终变成了一个小圆点。

转学之后的生活算是跌宕起伏。我所在的城市虽然不大,但是极其重视素质教育。音乐、书法、美术、舞蹈都非常正规,我非常自卑地记得,小学三年级的同班同学,看着五线谱可以唱出歌来。后来音乐课上老师放给我们听的,似乎也是《蓝色多瑙河》《胡桃夹子》这样一些世界经典作品,叫我们闭上眼睛感受。但在我转学之前,音乐课就是秦老师教我们唱歌,《粉刷匠》《劳动最光荣》……五线谱简谱是什么,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当然,在音乐上的自卑是后面的事情。转学第一天,语文老师批评了我。当时要写作文,我似乎没听清楚,写错了。

老师用满是粉笔的手用力点着我的脑袋说:“你这脑子刚才干什么去了,给狗吃了吗,现在还挂着脑袋干吗!”

我当时就受不了了。听错了就骂我听错了好了,为什么这个老师非要骂我脑袋给狗吃了呢,而且,真的戳得好疼啊!我头发上印了许多粉笔的印迹,我强忍着,走回自己的课桌,才偷偷哭起来。秦老师不批评人,就算生气,也不会打比方骂人。或许因为自己之前太顺利,所以太娇气,被这么一骂,从此厌倦了语文课。

转学没两天,数学老师也批评了我。数学老师是班主任,南方人,说话我听不太懂,而且我转学之前还没有学到珠算,他们已经学完了。所以转学之后立马到来的数学考试,我考得一塌糊涂,我记得好像是29名,或者39名?数学老师骂我:“学习不行就说不行,还说什么之前学习好,还是三好学生,狗屁三好学生!”

那是转学的时候父亲对老师说的,希望能给他们留下好印象。但是,第一次考试结束,我因为这些话被骂得很惨,所有同学似乎都在看我,仿佛在说,这个农村来的小骗子!

可是,我之前的确是三好学生啊!我考第一的啊!

不久后的家长会,班主任对父亲说:“你做好准备,虽然她之前可能学习不错,但你们村子里的教学水平实在太差了!三好学生这种事情,她在这儿就没什么希望了。”

父亲非常沮丧,很多年后才敢告诉我这些话。

我那时不知道,否则可能连学数学的动力也没了。三年级的题目并不难,我因为讨厌她骂我“狗屁三好学生”,发狠补了一下数学,很快提了上去。再次考完试,我的成绩排名还不错。数学老师又说:“不愧是三好学生啊!一下子就赶上来了!”

我当时心底非常不屑,做人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呢!好歹也对之前的话负一下责好不好?这么快就转变立场,打起仗来应该很容易投降吧。

因此,我不喜欢这个新学校。虽然这个学校的好多玩意儿我都没见过,孩子们花花绿绿的衣服闪亮了我的眼睛,但我在心底郑重地宣布:我,非常不喜欢这里!那时我在大家眼里是小村姑一个,不懂打扮,穿衣土气,第一次做眼保健操就被检查出来指甲不够干净,差点儿给班级扣分,而且当时我水土不服急火攻心嘴角长泡,因此也没什么同学乐意与我玩。同学、老师都不待见我,我也不爱学习,个子矮矮的却被分在最后一排,连性格都变得沉默起来。三好学生这样的字眼从此彻底与我绝缘了。我只想做个被忽略的人,只要不被老师随时拎起来就行。因此成绩始终不上不下的,徘徊在二三十名。

我以为自己大好的灿烂人生从此就这么黯淡无光了,没想到还有峰回路转的一天。

转学前,秦老师曾经叮嘱我,去了新学校要经常给她写信,对她说说近况。我还算听话,写了不少信给秦老师。后来听同学说秦老师经常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我写的信。我有一点儿不高兴,干吗读给他们听。

每次回老家,我有空就会回母校转转。有一次回去,赶上秦老师在上音乐课。她看见我后一下子就把我拉到教室里,让我教大家唱歌,还坚持要我指挥。我之前哪里有这种待遇,虽然学了不少歌,但在音乐上小自卑的我瞬间成了指挥和教导,一下子傻了,一首歌也想不起来,最后十分不开眼地唱了一首校歌。这真是一个傻到可以去跳河的举动,我的老同学们居然还认认真真地跟着我唱。秦老师听出是校歌,也没有因我的犯二举动生气,只是让我把学校名称换了一下接着唱。

终于下课了。秦老师把我拉到教室外的长凳上,微风里,她一一详细过问我的情况。前面说的什么我都忘了,只记得她后来问:“在新学校成绩怎么样,肯定很棒吧!我就知道你到哪里都差不了,是不是前三名?”

秦老师问得那么自信,仿佛根本没想到还有“不是”这一说。我也傻了眼,觉得辜负了她的厚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她又笑着猜:“前五名?”我又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她愣了一下,依然笑着说:“前十名?”

天啊,还是给个墙让我撞过去吧。我怎么可以再摇头呢?于是,我很卑鄙地点了点头。

真是卑鄙极了。九岁的自己心里难过得要死,我撒谎了。但是秦老师似乎还不是太满意,很认真地帮我分析:“可能是刚转学还不太适应,所以才只考了前十名。以你的能力,在哪里都可以到前五名的。回去继续加油!”

我点了点头。那一天,我非常狼狈地离开了学校,一路上满脑子都是对秦老师撒的谎。

其实,我是非常受宠若惊的。以前被宠爱时没有比较,不知道珍惜。后来被骂习惯了,一旦夸起来,没有兴奋,只是火辣辣的,觉得好对不起秦老师。

大概小孩子是非常容易分清谁是真正对你好的。这么好的秦老师,我不想骗她。撒了一个谎,回城后一周心里不踏实,不开心,气自己。想来想去,觉得只有把谎话给落实了,良心才过得去。因此,回城不久后我暗下决心:向前十名迈进!

于是就猛学了一阵。具体怎么学的也忘了,只记得期末考试,我很骄傲地考了第六名!第六名哎!这之前,咱可是20名都进不去的“差同学”!

此举震惊了全班师生,老师和同学都傻眼了。我很开心。也不该说是开心,是终于有点儿安心。秦老师,我之前对你,就不算撒谎了吧!

那之后,也没什么特别的,成绩上去了,居然也没有再下来。因为我很担心,担心万一下次没考好,又要被骂狗屁三好学生。我实在不爱听,而且我也担心他们怀疑我是抄的,更担心会对秦老师再次良心不安。

所以,那之后一直因为害怕落后而认真学习,成绩居然渐渐稳定了,徘徊在三四五六名。小学毕业的时候,又领到了一个“三好学生”的证书。

遗憾的是,后来我回家乡的次数越来越少,学校也拆了,移了。秦老师后来退休了。我再也不知道往哪里寄信了。

她不会看到这个故事。

可是小时候我欠着她的感情,终于在长大后补了回来。很多年后,我依然记得她在水龙头前帮我洗鼻血的样子、她来我家看我的样子、她在学校门口抱我的样子、她在长凳上问我第几名的样子。

年少的记忆并不多,秦老师是最留恋的一章。

天地原来可以如此宽广,爱原来可以如此豁达

1

有位老朋友出车祸,整个车头都撞坏了,好在人还平安,除了受到点儿惊吓。他回家一进门就向老母亲说起了这个意外。

“孩子,你真走运。”80多岁的老母亲说,“幸亏你开的是那辆旧车,要是新买的奔驰,那损失可就大了。”

“妈妈,您说错了,”我这老朋友大叫,“我今天就是开那辆新车出去的。”

“那你也真走运,”他老母亲又一笑,“要是你开旧车出去,只怕早没命了。”

“咦?您怎么左也对,右也对呢?”我这老朋友疑惑地问。

“当然左也对,右也对。只要我儿子保住一条命,就什么都对。”

2

有个老同学,不久前刚捐了一大笔钱给慈善团体,最近却诸事不顺。

“你会不会后悔捐了那么多?”有人问他。

“为什么后悔?”他有些不悦地一瞪眼,“你知道我女儿出生时是脐带绕颈吗?连医生看了都吓一跳,幸亏没在产道里耽搁,要不然就出毛病了。所以每当我看见脑麻痹的孩子都好同情,同时又对女儿的健康好庆幸。”

他又说:“你知道我有一次在上海差点儿死掉吗?那天,我已经打算要过马路了,抬头看见有家药店,当时正在犯‘香港脚’,于是进去问有没有治脚气的药,才开口,就听见外面一声巨响,对面工地好几层楼的鹰架全垮掉了,算算时间,如果我不进药店,就正好被砸在下面。”

他看看四周,很郑重地说:“我们不能因为行善就等着善报,而要想我们已经得到太多上天的关怀,更应该把上天赐予的爱与别人分享。”

3

有一天,在电梯里遇见楼下的邻居。

“真对不起,”我说,“我家餐厅是石头地面,椅子又重,我们用餐时移动椅子常会吵到你。”

“哪儿的话,没有啊,”邻居一笑,“你比以前那家好很多了,而且我也会吵到我楼下的邻居;和你比起来,只怕我的动作更重,听你这么说,我自己还要检讨呢。”

4

一次,我到朋友家做客。

“家有二老,如有二宝。”朋友指着同住的岳父母说。

“他说得好听,哪里是二宝?”老太太一笑,“是‘二包’,两个大包袱。”

“不,当然是二宝,”朋友说,“我有一个梦想,是将来跟女儿女婿一块儿住,让他们把我也当宝,既然我这么盼望,就应该先把岳父母当宝。”

他13岁的女儿突然大叫:“我将来不要结婚!”

“那就更是了,我越不能成为你的宝,就越要把你妈妈的父母当成宝。”

5

刘侠过世了,报上刊登了她的最后一篇作品:《如鹰展翅》。

在文章里,刘侠说她20年前拟了一个“对子”——“天地无限广,岁月不愁长”,请名书法家题写,挂在客厅。

有一天,刘侠的弟弟打趣道:“姐,你连路都走不动,翻身都得人家帮忙,怎么还说天地无限广?”

刘侠一笑:“你看到的只是我外在的形体,却没看到我的内心。没错,虽然我这一生被拘禁在斗室里和一榻之上,然而我的心如鹰展翅,在广袤的天地间翱翔,自由自在。”

她甚至在文章中表达对“渐冻人”陈宏的关怀和对《潜水钟与蝴蝶》作者尚?多明尼克?鲍比的佩服,自觉与那些躯体完全不能移动的人相比,她还算是幸运的。

6

一天,和女儿看捷克影片《深蓝世界》,这部电影是描写“二战”期间,一批捷克飞行员在德国入侵之后,加入英军,投身战场的故事。当战争结束时,历经百战的男主角回到故乡,直奔未婚妻的家。寄养在未婚妻那儿的爱犬看到男主角,叫着跑出与其相见,在狗的吠叫声中,正在晾衣服的未婚妻也看到了他。

此时的未婚妻已为人妇,见到他先是吓了一跳,接着掩面哭了,说听说他早就死在了战场。听到这话,男主角立刻全明白了,安慰了她几句,提着箱子转身离开,在院门口,有个小女孩儿坐在篱笆旁。

当男主角的爱犬跟着离开的时候,小女孩儿喊:“芭查是我的狗!”

男主角愣住了,对那小女孩儿说:“真的?”看着那小女孩儿天真无邪的眼神,男主角对爱犬说:“芭查,留下。”

电影结束了,坐在一旁的女儿问:“他为什么不把狗带走?他已经没了未婚妻,狗是他的,他为什么这样做?”

“他自己失去了,他不想那小女孩儿也和他一样。”我拍拍女儿,“而且,他能活着回到故乡,已经是上天保佑,谢天的时候就不应该再怨人。”

女儿一脸懵懂的样子。

我笑笑:“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天地原来可以如此宽广,爱原来可以如此豁达。”

亲爱的宝贝儿,我只是离开你一年零六个月

我的妻子爱珍是在冬天去世的,她患有白血病,只在医院里挨过了短短的三个星期。

我带她回家过了最后一个元旦,她收拾屋子,整理衣物,指给我看放证券和身份证的地方,还带走了自己所有的照片。后来,她把手袋拿在手里,要和女儿分手了,一岁半的雯雯吃惊地抬起头望着母亲问:“妈妈,你要到哪儿去?”

“我的心肝,我的宝贝儿,”爱珍跪在地上,把女儿搂住,“再跟妈妈亲亲,妈妈要出国了。”

她们母女俩脸贴着脸,爱珍的脸颊上流下两行泪水。

一坐进出租车,妻子便号啕大哭起来,身子在车座上匍匐、滑动。我一面吩咐司机开车,一面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嘴里喊着她的名字,等她从绝望中清醒过来。但我心里明白,没有任何女人能够做得比她坚强。

妻子辞别人世二十多天后,从“海外”寄来了她的第一封家书,信封上贴着邮票,不加邮戳,只有背面注明日期。我按照这个日期把信拆开,念给我们的雯雯听:

“心爱的宝贝儿,我的小雯雯,你想妈妈了吗?妈妈也想雯雯,每天都想。妈妈是在国外给雯雯写信,还要过好长时间才能回家。我不在的时候,雯雯听爸爸的话了吗?听阿姨的话了吗?”

最后一句是:“妈妈抱雯雯。”

这些信整整齐齐地包在一方香水手帕里,共有十七封,每隔几个星期就可以“收到”其中的一封。信里爱珍交代我们按季节换衣服,交代换煤气的地点,以及如何根据孩子的发育补充营养等。读着它们,我的眼眶总是一阵阵地发潮。

当孩子想妈妈想得厉害时,爱珍的温柔话语往往能使雯雯安安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逐渐地,我和孩子一样产生了幻觉,觉得妻子真是远在日本,并且习惯了等候她的来信。

第九封信,爱珍劝我考虑为雯雯找一个新妈妈,一个能够代替她的人。“你再结一次婚,我也还是你的妻子。”她写道。

一年之后,有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雅丽。她离过婚,气质和相貌上都与爱珍有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她从未生育,而且对孩子毫无经验。我喜欢她的天真和活泼,唯有这种性格才能冲淡一直笼罩在我心头的阴影。我和她谈了雯雯的情况,还有她母亲的遗愿。

“我想试试看,”雅丽轻松地回答,“你领我去见见她,看她是不是喜欢我。”

我却深怀疑虑,斟酌再三。

四月底,我给雯雯念了她妈妈写来的最后一封信,拿出这封信的时间距离上一封信相隔六个月之久。

“亲爱的小乖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妈妈的学习已经结束了,就要回国了,我又可以见到你爸爸和我的宝贝儿了!你高兴吗?这么长时间了,雯雯都快让妈妈认不出来了吧?……”

我注意着雯雯的表情,使我忐忑不安的是,她仍然在一心一意地为玩具狗熊洗澡,仿佛什么也没有听到。

我欲言又止。忽然想起雯雯已经快三岁了,她渐渐地懂事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日,我陪着雅丽来到家里。

“雯雯,”此刻我能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还不快看看是不是妈妈回来了?”

雯雯呆呆地盯着雅丽,尚在犹豫。谢天谢地,雅丽放下皮箱,迅速走到床边,抱住了雯雯:“雯雯,不认识妈妈了?”

雯雯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由惊愕转向恐惧。我紧张地注视着这一幕,接着,发生了一件我们没有预料到的事。孩子丢下画报,放声大哭起来,哭得满面通红,她用小手拼命捶打着雅丽的肩膀,终于喊出声来:“你为什么那么久才回来呀?”

雅丽把她抱在怀里,孩子的胳膊紧紧揽住她的脖子,全身几乎痉挛。雅丽看了看我,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宝贝儿……”她亲着孩子的脸颊说,“妈妈再也不走了。”

这一切,都是孩子的母亲一年半前挣扎在病床上为我们安排的。

不要吝啬“我爱你”

我为成人大学上课时,曾经给全班布置过一个家庭作业,内容是:“在下周以前去找你爱的人,告诉他们你爱他(她)。那些人必须是你从没对他(她)说过这句话的人。”

这个作业听起来并不难,但是你得明白,这群人中大部分超过35岁,他们从不轻易表露情感。他们那个时代成长起来的人,既不会在别人面前落泪,也不会表露情感,他们认为成熟的人就应该那样,所以对某些人而言,这真是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家庭作业。

下一堂课开始前,我问是否有人愿意分享自己的“作业”。有个男人举起了手,他看来深受感动,而且有些紧张害怕。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说:“老师,上星期你给我们布置这个家庭作业时,我非常生气。我并不感觉我要对什么人说这些话。还有,你是什么人,竟敢让我去做这种私人的事?但是当我开车回家时,我的意识开始对我说话——它告诉我,我确实知道我必须向谁说‘我爱你’。自打五年前父亲与我交恶,这事一直没有真正解决。我们避免遇见对方,除非在圣诞节或家庭聚会非见面不可。

“即使见面,我们也几乎不交谈。所以,上周二我回家时,我跟自己说,我要告诉父亲我爱他。说来也怪,做出这个决定后,压在我胸口的重量似乎就减轻了。我一回到家,就冲进卧室告诉太太我要做的事。她已经睡着了,但我还是叫醒了她。当我把这一决定告诉她时,她紧紧抱着我。自从我们结婚,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我哭。

“我们聊天、喝咖啡到半夜,感觉真棒!第二天,我一大早就精神奕奕地起床了。我太兴奋了,几乎整夜未眠,很早就赶到办公室,两小时内做的事比从前一天做得还要多。上午九点,我打电话给父亲。他接电话时,我只是说:‘爸,今天我可以过去吗?有些事我想告诉你。’父亲用暴躁的声音回答:‘又是什么事?’我向他保证不会花很长时间,他终于同意了。

“下午五点半,我到了父母家,按门铃,祈祷父亲会出来开门。我怕是母亲来开门,而我会因此怯懦,干脆告诉她代替算了。幸运的是,父亲来开了门。我没有浪费一丁点儿时间,一踏进门就说:‘爸,我只是来告诉你,我爱你。’父亲似乎变了一个人,他的脸变得柔和了,皱纹消失了。他开始哭了,伸手拥抱我说:‘我也爱你,儿子!而我竟没能对你这么说!这一刻如此珍贵,我一点儿也不想离开。’

“父亲和我又拥抱了一会儿,长久以来,我很少感觉这么好过。但这不是我发言的重点。两天后,从没告诉我他有心脏病的父亲忽然发病,在医院里结束了他的一生。我并不知道他会如此,所以我要告诉全班同学的是,你知道必须做的,就不要迟疑。如果我迟疑着没有告诉父亲,可能就没有机会了!把时间拿来做你该做的,现在就做!”

母亲的礼物

父亲母亲都是20世纪50年代生人,母亲18周岁那年,和16岁的父亲订了婚。订婚之前两人互不认识,还在读书的父亲骑着自行车,到媒人处远远地望了母亲一眼,母亲也看到了父亲,彼此算是见过面了。然后父亲飞快地骑车离开,谁也不好意思说一句话。

父亲18岁,城里的事业单位来招临时工,把唯一符合条件的他招了去。未曾和父亲说过一句话的母亲,于是一直等,等到六年之后结婚,等到有了我哥,又有了我。这么多年里,父亲都是每个月末骑上四五十公里,回家和我们团聚。

七八十年代,父亲当时的月工资是30元钱。因为回家少,每次都会为我准备礼物。母亲则恰恰相反,她没什么钱,每天种地、做饭、看孩子,早已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心思想礼物这种东西。所以,父亲的到来就显得格外令人期待。周末,我时常搬着小板凳,到村东口父亲来的方向去等他。到家第一件事,便是迫不及待地去翻父亲的黑色手提包,搜一下这次又带回了什么宝贝。

有时候是本小人书,有时候是一把糖,有时候是简单的玩具。我还记得,父亲送我的第一本图画书是《三个好朋友》。

可惜,母亲不识字。我认字之后,开始为母亲讲书上的故事。母亲说,那是她最高兴的时候。从地里忙一天回到家,抱起我,听着我嘟嘟囔囔,再累都不觉得了。

母亲最不喜欢傍晚,家家户户的人都从地里回来,点灯吃饭,这种最简单的温馨,母亲羡慕了十几年。因为每到晚饭,她总是一个人,一手抱着我,一手托着菜盘,一趟趟地搬。等吃过了,又一趟趟地把饭碗端回厨房,单手刷碗。那么简单的事情,对于她却做得比别人都难。很长时间里,母亲做什么都要抱着我,把我放下,我就大哭,而且,我当时小,她怕地上的蝎子伤到我。

我想,很多年后,母亲还是会觉得委屈吧。因为她常常提起来,有一次自己想上厕所,急得不行,却放不下我。她抱着我团团转,终于在大门口看见邻居经过,才忙让对方帮忙接过我,自己跑去厕所。

母亲说,上个厕所都难。

哥哥也委屈。因为他读小学时,每逢下雨,别的同学都有家长来接。只有他,飞快地冲到雨里,飞快地跑回家,每次都被淋成一个落汤鸡。

母亲从来不接他,也接不了他,因为我还在母亲怀里哭闹。

父亲也委屈。家里还种着地,母亲照看不过来,地总是种得比别人家差。赶上农忙,父亲就请假回家帮着种,有一次晚上9点多,父亲才回到村庄,可是家里没有工具,于是跑去向邻居家借。邻居家有只大狗,上去就把父亲咬了,血呼啦啦地流。

父亲的裤腿直流血,却根本没有时间理会,因为请不到单位的假,只有一晚上的时间回来干活。当天晚上,父亲带着伤一瘸一拐地跑去地里把活干完,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鞋子、裤子里满是血,可实在太困了,就随它去流。第二天还要早起骑着自行车赶去上班,他只想赶紧睡一觉。

可即使如此,父亲还是因为请假次数过多,差点儿被单位开除。

因为父亲常年不在家,家里种的地总是村子里最少的,收成也向来不好。有一次,母亲骑自行车背着农药去地里,但药太沉,路又崎岖,母亲不小心摔下来,膝盖破了,两个药桶也破了。还有一年,母亲只种了大半亩花生,但刚到收获的时候,就在一夜间被人偷光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多年,直到我读小学时,我、哥哥和母亲,终于搬到了城里,和父亲团圆。搬家的时候,母亲还以为只是去城里住一段,还会回农村,然而却再也没有回去。

而我也有委屈。

那时候我已经见了“世面”,发现了城里的种种不同,看到班上同学穿得花花绿绿的,连玩具都很新奇,说是爸爸妈妈从哪里哪里给买的。

可是,母亲从来没有给过我一件礼物。

因为母亲没有钱。母亲根本不拿钱,钱都交给父亲。父亲有时候给她一点儿零花的钱,她也不花。我一点儿也不怪母亲,只是觉得,如果母亲能送我一件礼物,什么都行,我一定会好好留着。我很想珍惜它。

也许有时候,就是会想什么来什么吧。小学五年级那年,我终于得到了母亲的一件小小的礼物。

但是很有些遗憾,记不清为什么,我上午跑出去叫人把头发剪了,从一个打小爱扎马尾的姑娘变成了锅盖头。中午,母亲就兴冲冲地回家,手里拿着根彩色的头绳,说是路上看见觉得好看,买给我戴的。可是她看见我就傻眼了。我看见头绳也傻眼了。

那根头绳,我从来没有用过,但是我从母亲手里接过来,还是夸了好看,说过两年还可以用,从此一直收了起来。

母亲只是愣了愣,很快恢复了表情。大概失望与失落经历得太多,母亲的表情总是淡淡的。

但其实那天我难过了好久。我没有告诉她,终于得到了一件母亲的礼物,却变成了无用之物。我很委屈,也很后悔,干吗发神经跑去剪掉了头发!

好在,没有多久。母亲又送了我一件真正的礼物。

那天是周末,和母亲一起逛街。就是那种像菜市场一样的大棚,里面有些卖杂货的。我路过一家卖小玩意儿的,忍不住停下,看见一把木梳很顺眼,于是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看完又放下,跟着母亲和邻居阿姨往前走。我知道,母亲没有钱,也不会买东西给我,所以连要求买点儿什么的想法都从来没产生过。

小时候的我,哪怕馋死了雪糕,也从来没开口要过一次。

可是母亲回头望着赶来的我,忽然顿了顿,拉着我回去,拿起我刚才看的那把木梳,问店主多少钱。老板说:“一元钱。”母亲摸着梳子说:“还挺好的呢,给你买下来吧。”

我一愣,那把梳子就成我的了。

从此,它成了我的宝贝。

我不舍得经常用。只是在心里想,马上就读中学了,就是大人了,或许,这是母亲送的唯一一件礼物了吧。我得一直留着。

于是就一直留着它,上了初中,上了高中,它一直放在我的宝贝盒里,高兴的时候就拿出来翻翻。

可是,有一次拿出来看时,我不小心把梳子摔到地下,摔成了两半。

真的形容不出自己当时的心情,我一下子就哭了。

我捡起地上的梳子,心想,这是母亲送我的唯一的宝贝啊,怎么就摔成两半了?!拿着梳子发了半天呆,我还是心有不甘。最终把透明胶翻出来,把两半梳子重新粘在了一起,很傻,但是,终于又是一把梳子了,我把它重新放回盒子,它依然是我的宝贝。

后来,我读大学,毕业,工作。

那把梳子,仍然是我的宝贝,并且,真的成了母亲送给我的唯一一件礼物。

前年的时候,我收拾东西,母亲看到了那把用透明胶粘着的梳子,哈哈大笑,说:“你哪里淘来这么个破梳子,都成两半了还用透明胶粘着,这怎么用,快扔了吧,笑死人了!”

我也跟着笑,但是才不会扔呢!母亲啊,你忘了它,我可舍不得忘。

上个月,哥哥终于开车载着父母来北京看我。因为母亲总是担心我来北京是不是很辛苦、租了什么样的房子、小区里安不安全、吃饭方不方便。

母亲60多岁了。她说,自己在家没事,就会想起我,觉得必须来看看,否则觉都睡不踏实。

母亲来了北京,进到我租的房子里后就长舒了口气,说:“原来你的房顶这么高啊!”我一愣,她接着兴奋道,“我听邻居老田说,北漂挤的房子可小啦,伸手就能够到房顶!”母亲一下子情绪好起来,说,“这我们就满足了,放心了,你过得好就行。”

母亲跟我去逛故宫,出门前要梳头,嫌弃自己头发乱。我把牛角梳拿给她,她说:“哎呀,你这个梳子咋这么高级,真舒服!”

我一愣,赶紧说:“这是牛角梳,对头发最好了,你拿回家用吧。”

母亲不肯要,说:“这么好的梳子你自己留着吧,我用你哥哥从宾馆捎回来的塑料梳子就行了,也梳不了几次。”

我哈哈大笑,说:“宾馆免费送的那种梳子怎么行,这个给你了,我还有呢!”

说完,我又拿出一把牛角梳给她看。她也一愣,笑着说:“就一个脑袋买那么多梳子干吗!”

我没说什么。因为不好告诉她,自从小学五年级那年,她买了一把梳子送给我,从此我就对梳子有了特殊的感情,甚至,有点儿梳子控。送别人礼物,有时候也是送梳子,木梳、牛角梳、造型奇特的梳子。甚至有一次送男朋友礼物,也送了把梳子,他摸着板儿寸委屈地对我说:“你这个礼物——很实用,哈哈……”

我相信,每个人对一件事物的钟爱,背后或许都有一个故事。而我的故事,和当年一把一元钱的梳子有关。

那是我今生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老妈的第一个圣诞节

老妈生我时在她那个年代属于晚婚晚育,所以我不到30的时候,她已经快60了。我们老家在乡下,靠种地为生,她近60年的人生,都是在农村度过的。老妈跟所有农民一样,节俭,纯朴,不管生活富裕还是穷困,都习惯按照最节约的方式过日子。

到了今年年初,因为老妈身体不太好,我把她接到了上海跟我一起生活,这种巨大的反差对于她来说是极不适应的。首先是不认路,我工作的城市对于老妈的确是个“大上海”,看着二十几层的高楼眼都要晕了。来了将近一年,老妈还是只敢在方圆500米以内活动,平常不敢独自坐公交车,更不会坐地铁,从来不肯一个人出远门。即使偶尔我带着她出门,老妈也必定紧紧握着我的手,片刻都不肯松开,生怕把自己给弄丢了。

当然,如果乘坐这些交通工具都不用给钱的话,也许她也会多认识一些地方。

就是这样一个老太太,当疯传2012年12月21日是世界末日的时候,倒是淡定得很。看大家都去买蜡烛,她问我要不要买,我说不买了,如果到时候大家都得死,还买了干吗,也没什么机会点。老家的亲戚那天也打电话来问,说家里乱成一片,好多大人都去接小孩回家了,你妈害怕吗?原本我也确实以为她会心慌意乱,跟平常一样啰唆,哪知道反而没有。问她为什么,她说反正我现在跟你在一起,也没有别的牵挂,没什么好怕的。

对,在她眼中,我就是她生命的全部。所以,确实没什么好怕的。

末日的传说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她从菜场回来问我,什么是圣诞节?我说怎么了?她说菜场卖菜的人说要过圣诞节了,所以菜要涨价,什么是圣诞节?

在我们老家,年轻人可能知道圣诞节,但是像老妈这个年纪的,谁知道圣诞节是个什么玩意儿?况且,农村没有哪户人家会挂个圣诞树什么的。不像城市,那些商家生怕错过一个宰人的机会,到处是温馨美好的圣诞氛围。

我告诉她,圣诞节差不多就是外国人的春节。她恍然大悟的样子。

转眼就到了平安夜那天,我想不如带老妈出去转转吧,让她也亲自感受一下圣诞节的氛围,于是拖着她上街了。大街上果然一片节日气象,到处闪烁着大红大绿。我指着那些街景告诉她什么是圣诞树,圣诞树是干什么用的,什么是圣诞老人——圣诞老人有麋鹿拉的车,车上装满礼物,晚上会从烟囱爬进屋子里,将礼物放在小朋友床边的长筒袜里。

老妈听着,突然天真地问:“是真的吗?”

我只好说:“传说嘛。”

她又问:“那你怎么知道的呢,是从网上看来的吗?”

我说:“这是常识啊,人人都知道的。”

她又说:“那我怎么不知道这样的常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了。对啊,这是她近60年来过的第一个圣诞节,在她之前的世界里,不知道什么是圣诞节。虽然这是一个无关痛痒的洋节,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我们多少都有感知。而对于老妈来说,才是真正隔绝在她的世界之外的。

我心里突然有些难过。

她来上海的这一年,经历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吃自助餐,第一次喝咖啡,第一次吃韩国料理,第一次知道生鱼片和芥末,第一次看到寿司,第一次看到巧克力塔,第一次吃比萨,第一次见到自动售货机,第一次坐地铁,第一次见到圣诞老人,第一次看到LED显示屏日夜不停地播放广告,第一次看到地下通道的广告灯箱可以自动轮换画面……

很多很多的第一次,在我们看来,或许不过是最最普通的事物,每天都视而不见地路过,可在老妈眼里,都是神奇的存在,是她几十年的生命里从不曾感知过的另一种人生。老妈从农村来到城市,听我给她讲这些那些,好奇得像个孩子,又笨拙又胆怯,又想尝试又害怕花钱,一面对这些未知充满好奇,一面又对这些未知本能地充满恐惧。这是她从未企及的世界,她从未想过不一样的地方会有那么多不同。

老妈近60年来的第一个圣诞节,虽然来得晚了些,但总算是有了。我想,大概有很多很多跟我一样的孩子,还有很多很多跟老妈一样的母亲吧。她们在把自己所有的光阴都奉献给了子女、丈夫、家庭、庄稼的同时,却错过了这世间太多太多的精彩。

也许,只有我们能够带她们去认识这些。但问题是我们常常没空,即使有时间,也根本不会想到这些,不能够体会一个偌大的地下车库,都能给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带来巨大的诧异和惊喜。

老妈像个孩子一样感受着这些不同,小心翼翼地了解、接受这个新奇的世界。老妈的上一辈人还不曾经历今天的巨大变化,会在老妈年轻的时候教育她:“我走的路比你过的桥都多。”然而今天终究不再是老妈的年代,我曾在街头听到过一位00后的小朋友对老人说:“奶奶,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啊!”

我的老妈也有很多很多不懂,可是我想,如果她愿意,我至少还可以让她知道得再多一点点。

如果你的母亲也跟我老妈一样,不知道什么是圣诞节,从来没看过一场3D电影,未曾尝试过各种料理,甚至从来没有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行,如果有空,不妨带她出门去转一转吧,再给她讲一讲那些美好的传说和古老的故事。不为别的,只因为在我们这个年纪,她们可以跟我们一起活蹦乱跳度过的节日已经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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