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岂有此理!老夫教书这么些年从未见过如此顽劣之人,真真竖子不可与谋尔!”
曾夫子不见以往丝毫的君子风度,面目通红,吐沫翻飞,坐在前排的萧清行和黄石岩二人深受“细雨”洗礼,但在这个火山爆发的关头连擦一下都不敢。
“竖子!竖子!”曾夫子气急之下抄起戒尺大步走向苏锦楼。
不错!把我们最讲究君子风度的曾夫子气的直跳脚的罪魁祸首就是苏大才子,究其原因,他交白卷了。
你没看错,在这个所有学生包括那些纨绔子弟都不敢交白卷的年代,苏大才子很光棍的一字不写就交卷了。
其实测验的题目有很大部分是考书本上死记硬背的东西,苏锦楼精神体虽未完全恢复,但他的记忆力却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无奈他根本懒得翻书,平时上课不是发呆就是睡觉,比以前的苏三还要“荒废学业,不思进取”。
人家苏三做着一步登天的美梦,夫子上课时好歹还能做做样子,平时的测验更不会交白卷,他苏锦楼倒好,反正读书也读不出个三五六来,索性彻底放弃,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
苏锦楼躲过夫子的戒尺顺便翻了个白眼,他要真的头悬梁锥刺股的刻苦,这曾夫子肯定第一个对他有意见,现在交白卷对方还不满意了?
他要真写了,曾夫子见到那手/狗爬字能认的出来吗?明明自己好心为夫子的眼睛着想,偏偏人家不领情。
“你……你竟然敢躲!”曾夫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废话!明知道你来打我我还不躲,当我是傻子吗?
曾夫子气的手抖,差点连戒尺都握不住,以往从未听闻夫子教训学生,学生还敢躲的,这苏锦楼简直刷新了他的三观。
其实曾夫子并不是气苏锦楼不思进取,更没有什么怒其不争的想法,说到底,书院里像苏锦楼这样“人傻又省事”的学生越多他越高兴,但再怎么混也不能交白卷啊,传了出去他如何向这些学生的父母交代,如何还让那些人心甘情愿的掏银子?
最为重要的是,苏锦楼的闪躲就是挑战他夫子的尊严,这么多学生看着,他绝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曾夫子祭出了最大的杀器,请!家!长!
“你这忤逆的小贼!若是再敢躲,我就让你的爹娘来好好看看你这个德行!”
苏锦楼眯眼,苏家老俩口最为在乎的就是小儿子,因着身体原因老俩口虽不许他摸书习字,但明显还未对科举一途死心,若真被他们知道自己交了白卷,肯定会万分失望。
自己倒是不怕他们,但这具肉身是他们最心爱的小儿子,他是不打算撑起苏家的门楣,但把老俩口气出好歹来也算是一桩罪过。
这曾夫子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古代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对自己可不管用,若真拿个鸡毛当令箭,以为当个破夫子就能对自己指手画脚,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苏锦楼行礼作揖,先礼后兵,“夫子,请听学生一言……”
曾夫子见苏锦楼服软,心中得意,“不管你如何争辩,交白卷,与夫子起争端都是事实抵赖不得!”小子!我还拿捏不了你?今天不把你打得下不来床我曾显的名讳就倒过来念。
“夫子,学生前段时间生了病,以前学的东西都忘的差不多了,最近上课也总感觉精力不济,是以才交了白卷,还请夫子原谅学生。”
“哼!狡辩!就算学识忘了,名字总不会忘吧。”这小子连名字都没写,那白卷可真就是一个字都没有的白卷,要不是其他人都写了名字,自己还找不出谁的胆子这么大。
再说,谁管他会不会,关键是这态度太气人了,没有一丝尊师重道的德行,要他说,这小子遗忘了所有的学识也好,反正就他肚子里那点墨水去考科举也是白去。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维护作为夫子的尊严,若是刚才这小子不躲他打两下意思意思也就罢了,如今他一定要好好教导这小子什么叫做尊师重道。
曾夫子又一次举起戒尺,突然,面前出现一张宣纸,上面还有三个硕大的乌漆麻黑的团团,他认了老半天都认不出这写的是什么。
此时,苏锦楼发话了,“这是学生刚写的字,是我的名字,请夫子指导。”说完还微微低头,似有些羞涩紧张。
羞涩?你羞涩个球啊!你怎么有脸写出这样的字还说让他指导?要不是你说这是你的名字,我还真不晓得这是苏锦楼三个字。
不说这些字的形体风骨,只看笔画,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三岁小娃娃都比你写的好吧!老夫虽说教导的不尽心,但怎么也教不出这笔字来,肯定不是我教的!这真不是写来故意气我的?
苏锦楼仿佛能看出曾夫子在想什么,连忙解释道,“夫子,自我生病痊愈后手腕就没有力气,好些日子都没练字了,我若是写了名字,整张试卷都不够我写的,而且还污了您的眼,太不尊重您了。”
曾夫子一口老血哽在喉咙口,咽不下吐不出,憋得双目赤红,你还知道污眼?你还知道尊重?
“竖子诡辩,老夫身为夫子有教导之则,今天我定要把你这性子给掰回来!”说着他举起戒尺就要打下。
这次苏锦楼不躲了,徒手接过戒尺,手心火辣辣的疼,可想而知这一尺子力道绝对不轻,若打到头上或身上准能见紫。
苏锦楼趁势拉近曾夫子,在其耳边轻言慢语,“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而不习乎?这句话什么意思,夫子可知?”
“学生记得这话明明是指:日醒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可夫子却不是这样与李同窗说的,这又是何道理?难不成是学生记错了?”
“你……你怎么会?”曾夫子心中万分吃惊,明明昨晚只有自己和李金科在场,这小子怎么会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话?
“夫子想问什么?是想问我为什么知道您昨晚教导李学子之言?还是想问我如何得知论语中这句话的本意?”
苏锦楼笑的越发温文尔雅,眼睛里的黑色却更加深沉,“夫子先不忙着问,学生倒有几个问题想先请教夫子,夫子最近手头拮据否?不然怎么会私下里增加半吊钱?若是李学子知道夫子的误导,不知会有怎样的反应?据说李学子的家人十分看重这个儿子,不知他父母得知夫子误人子弟会不会闹上门来?”
“哎呀!”苏锦楼好似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脸担忧,“若真闹上门来,还有学子愿意呆在七斋书院吗?会不会有碍夫子的名声?最重要的是,此事若传到官老爷那里,会不会阻碍夫子的科举之路,甚至断了您的前程,也不知主考官是不是眼睛里揉不进沙子的主,会不会动怒剥夺您的功名?”
“夫子,”苏锦楼的声音越发轻柔,像是引人入魔的鬼怪,充满诱惑,“您应该庆幸如今我没有把事情大声嚷嚷出来,我可最是尊师重道的。”
曾夫子浑身发凉,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苏锦楼一张一合的嘴回不过神,他怕了,真心怕了!这小子根本就不能以常人看待,发起狠来毫不留情,字字珠玑,钉在他的心上,可比戒尺上身疼的多了。
苏锦楼放开戒尺,果然这戒尺再也没有被主人举起,“夫子,我交白卷并不妨碍你,是我自己不知好歹,榆木脑袋不开窍辜负了夫子的良苦用心,夫子就别气了。”
“你……你给我出去!”曾夫子并不是为了什么最后的尊严,而是看到苏锦楼心里就怕,他真被对方吓得不轻,短时间里留下了心理阴影。
切!就这心理素质还想往官场里钻?若真成事了估计也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官场争斗的炮灰。
苏锦楼乐颠颠的出了课堂,他并不觉得被老师赶出教室有什么可丢人的,当年上课又不是没被撵过,就当重温昔日美好回忆了。
确实是美好的回忆,当年的那些老师可比曾夫子可爱多了,苏锦楼坐不住总在课堂捣乱,老师说是看到这皮猴子就头疼,实际上最为费心的也是他,虽然后来他屡教不改冥顽不灵,但并不影响他们师生之间的情谊。
曾夫子呢?披着人皮不干人事,收了银子还误人子弟,半吊子不懂装懂,懂了还故意教错。
昨晚苏锦楼习惯性的听墙角,无意中知道曾夫子私下里给李金科开小灶,李金科算是曾夫子的“得意门生”,每个月都会给他送一笔不菲的银子,对夫子的话更是深信不移,都能和圣旨相媲美了。
李金科家境不是很富裕,平常节衣缩食,为的就是省下银子多学些知识,他是怎么也想不到,最为敬重的夫子竟会故意误导他。
就苏锦楼看来,这李金科眼神有问题,而且还是大大滴问题,脑子也不好使,纯粹读书读傻了。
不然,他怎么就觉得曾夫子是良师呢?哪个德高望重的夫子会私下里收小费?更可笑的是,他还乖乖听曾夫子要保密的话,虽然这年代讲究知识的保密性,但你不交流,一味的闭门造车,就算是有真才实学也没多大的前途,更别说曾夫子的谬论了。
要说李金科是个缺心眼子的呆书生,那么曾夫子就是肚子里坏得流油缺心肝的小人了,这样的德性难怪考不上举人,要是他真成了举人,那可就是一方百姓的灾难。
大庆朝凡是考上举人的就有可能被人举荐任官,就凭曾夫子汲汲营营专空子的性子,说不得还真被他攀上某个人物被举荐到一方为官,虽是小官,甚至可能连个品级都没有,但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对于那些被他管辖的百姓而言可不就是灾难吗?
苏锦楼出了课堂直奔小吃街,喂饱了肚子刚回到宿舍葛修文就上门拜访了。
“贤弟,你可还好?”葛修文满脸急切,明显是担心挚友因被夫子赶出学堂的事而想不开。
苏锦楼笑眯眯的,“好!怎能不好呢?”就是怕你待会儿心情不好。
等了这么些日子,这葛狐狸终于坐不住了,虽然是条无足轻重的小鱼,但消消郁气解解闷逗逗乐子还是不错的。
第16章 悲剧了
“贤弟,唉!为兄也不知该怎么说你为好,再怎么着你也不能交白卷吧!夫子这次实在气狠了才将你赶出学堂,待会儿你还是去和夫子服个软认个错吧。”
葛修文是真看不懂苏锦楼了,以前再怎么不学无术至少对待测验都是严阵以待,不然萧清行也不会总想着在学识上踩苏锦楼一脚了。
苏锦楼交了白卷已经够怪异的了,今天还敢躲避夫子的戒尺,这种行为说白了就是不知师礼,哪是个读书人能做出来的事?莫不是真是生病把脑袋给整坏了?
最奇怪的是,曾夫子竟然息事宁人了,虽然最后仍旧把苏锦楼赶出学堂,但苏锦楼当众踩了夫子的颜面,以夫子的性子不把他打成猪头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可这最不可能放过苏锦楼的曾夫子偏偏重重提起轻轻放下了。
这不得不让葛修文怀疑个中的原因,尤其是苏锦楼在曾夫子耳边所说的私密之言,令他十分感兴趣,今天的事明眼人一看便知肯定是苏锦楼说了什么话令夫子主动退让,夫子前后态度变化之大长眼睛的都能看见。
“修文兄不必担心我,夫子谦容大度向来不会计较这些小事,我若是郑重其事的向夫子道歉,反倒让人错以为夫子小肚鸡肠斤斤计较,这不是陷夫子于不义嘛!我可是最为尊师重教的人。”
苏锦楼说出“肺腑”之言,表情真挚,语气诚恳,尤其在“尊师重教”四个字上尤为恳切。
“是……是呀!看来是为兄多虑了。”
葛修文讪笑,好险没有止住嘴角的抽搐,这苏锦楼莫不是在说笑?他还真是头一次知道人的眼睛能这么瞎,竟然觉得曾夫子谦容大度?总感觉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上一次也是这苏锦楼看出那个算命先生不似凡人的清灵之气。
不管他眼睛瞎不瞎都无关紧要,这一次来此拜访的主要目的可不是真心来安慰苏锦楼的,而是为了香皂的配方。
那天苏锦楼留了两块香皂,一块没用过的送给了王老板,另一块用过的被他私留了,经过十来天的实验,确实有润滑皮肤的作用,而且在沐浴洗衣方面比澡豆来的方便。
可想而知,香皂一旦问世,必然会替代澡豆,若是成本不高,甚至可以卖予寻常百姓家,大庆朝地大物博人口丰富,只要口碑打了出去,就不愁销路问题,自然也不用担心没钱赚。
葛修文甚至都想好了,若是可以,他完全能够另起炉灶,建立另一个葛氏家族,根本不必和两个哥哥争夺葛家的一亩三分地,以前是他目光狭隘了,有了香皂,葛家的资产不过是九牛一毛,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贤弟,我们有多久没有去红秀坊了?你就不想与你的老相好多聚聚?要不今晚一起去耍耍?”
提起这个苏锦楼实在不好意思,“修文兄,不是我不想去,而是最近囊中羞涩,没法去见翠翠和莹莹。”
似是想起什么,连忙说道,“是不是王老板又约你去红秀坊了?要不你先推脱一两天,等我想法子弄到银钱后再一起去红秀坊?”
话刚说完眼中的愧疚之色好似能把人淹没,身为至交好友,朋友需要帮忙自己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怎能不倍感失落?
葛修文又一次体会到被老血哽住的心情,不提王老板还好,提起王老板他就想到上次苏锦楼这个蠢材大大咧咧的把香皂展示在别人面前,还毫不藏私的把香皂送人,这不就相当于将宝物无偿奉上嘛!以前他还觉得苏锦楼越是愚蠢越是便于掌控,而今他头一次因为苏锦楼的大方和无知而头疼。
葛修文倒了两杯茶,将其中一杯推至苏锦楼面前,漫不经心的提道,“说到红秀坊我突然想起贤弟上次送予王老板的香皂,我们相交这么些日子,以前怎从未见过你用过此物?”
苏锦楼端起杯子,装作没有看见桌上滴落的茶水,“我也是近些时日才得的方子,为了讨翠翠和莹莹的欢心,这才将东西做出来送予她们,说来,这事还要感谢修文兄呢!”
既然你想问,那我肯定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是不知道得知了“真相”,你这副沉着冷静的面孔是否还能端得住。
“哦?贤弟何出此言?”葛修文心头一紧,握着杯子的手越发用力,颤抖之间茶水直接溢在了手背上。
苏锦楼笑的越发真诚,谁都能瞧出他对葛修文的感激之情,“修文兄可还记得上一次你我去西街闲逛的事?”
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当时还遇到个算命先生,苏锦楼眼瞎的以为那人真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人,当时自己还在私下里嘲笑他呢。
“看来修文兄不记得了。”苏锦楼情真意切的向葛修文解释,“那一次你拉着我去皮货摊子前看热闹,我见那些皮毛十分便宜便买了一捆,这件事可还记得?”
葛修文点头,“嗯,你说的是那些陈年皮毛?”当时他看不上那些旧物,觉得闷上不得台面,苏锦楼买皮毛之时他只觉得和这人站在一起有碍身份,更加下定了一脚踹开对方的决心。
“香皂方子和这些皮毛有什么关系?”这怎么看都是八杆子打不着吧。
“关系可大发了!”苏锦楼将杯子置于桌上,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之情,“修文兄,你不知道!当初我把那些皮毛拿回来,解开后发现里面夹有一块破布,当时我就觉得皮毛摊贩太不厚道,竟用破布充当皮毛,幸好只那么一块,不然我准得找他算帐!后来我想着不能浪费就把破布沾了水准备用来擦擦桌子什么的,谁知那块布上竟然显字了!你说,这事奇不奇?”
“那些字难道就是香皂配方?”
葛修文瞪大了眼,满脸不可置信,真没想到还有这般曲折,怎么总感觉跟听戏似的?
“对呀!”苏锦楼双手重重一拍,“就是香皂方子!这事太奇怪了,你说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我至今想起来都还觉得是在做梦呢。”
主角去坊间随便买了个破玩意儿,回去一看里面竟然藏有逆天宝物,从此扮猪吃老虎,打脸配角反派,赢得众美芳心享尽齐人之福,妥妥的人生赢家。
这个桥段是不是很熟悉?着啊!这就是玄幻修真文里典型的情节,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绝对原汁原味。
苏锦楼从不把自己当主角,因为主角总是柯南体制,也从不敢奢望享尽齐人之福,因为他怕精尽人亡,更怕母上大人又在梦中拿小棍子敲他脑袋。
但这并不影响他借用小说的桥段,自他看到买一送一的大甩卖活动,立马计上心头定下这个拿出配方的法子,这再怎么不靠谱,总比做梦遇到神仙老爷爷强吧。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方子就是这么个来历,爱信不信!
显然,葛修文信了,一来以前苏锦楼确实没什么香皂方子,二来源于对苏锦楼的了解,以前苏锦楼有什么事都会毫无保留的告知他,这才在配方问题上应该也是一样,完全没有必要撒谎。
想通了这些,葛修文只道一句造化弄人,早知道那些看不上眼的皮毛里藏有这样的宝物,别说买一捆,就是全包圆了都绝无二话,哪还能让苏锦楼这个蠢货捡漏?
更气人的是这厮身有宝物却让明珠蒙尘,不知珍惜,把香皂拿去讨红楼妓子的欢心,真真暴殄天物,如今自己将配方拿到手,也算是让宝物之光重见天日了。
想到这点,葛修文更加心安理得了,“这也算是贤弟的机缘,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