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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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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里有条瀑布,叫云上瀑布,狭窄只通一人行。穿过瀑布才能找到墓穴的入口。”午暝似乎终于对这个器宇轩昂的陌生年轻人燃起一丝兴趣,围着林谙转了一圈,又飘荡至陆惊风跟前,“下到地宫,里面危险重重,趁我还能保持清醒,我会在最短时间内将地形图画出来,为你们多谋一份胜算。”

“多谢。”

道谢的却是林谙。

“阿暝。”陆惊风冷不丁地唤了一声,问出一个南辕北辙的问题,“你还记得咱们那辆小破车的车牌号吗?”

“你说hurricane吗?别逗了,它哪有什么正经车牌号……”午暝没做思考,顺着回答,说到一半戛然而止,他不可思议地僵住,继而发怒一般,魂体倏地爆发出略微刺眼的白光,“陆惊风你是在怀疑我吗?”

“抱歉兄弟,我只是还没缓过神。”陆惊风用掌心揉了揉滚烫的眼眶,怔怔的,“太古怪了,只有一魂一魄的你,三年了,这是破天荒头一次能清醒地跟我说这么久的话,而且竟然还有身形,惊喜太突然我都不知道……不知道该怎么……”

“是你们认识的午暝没错。”林谙按住激动到语无伦次的陆惊风,敛下眼睑,面上看不出悲喜。

陆惊风扭头看他,抹了一把脸,这才想起来:“对了,你有共情能力,能感知到魂体强烈的情绪。你说是,那肯定没跑了。阿暝你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

闻言,午暝却反常地后退了几步,离他,或者说离他身边的林谙远远的。

林谙默默注视着午暝,黑白分明的桃花眼里透出复杂无声的情绪。

是怜悯。

陆惊风何等了解林谙,立刻从他看午暝的眼神里察觉到什么,警惕地问:“你知道了什么?”

林谙张了张嘴。

“别说!”

声音来自午暝,竟带了一丝恳求,他自始至终都背对着茅楹,刻意摆出一副冷面冷情的样子,好让不得不降临的离别得以平静缓和地渡过,没成想却在这时露出了马脚。

“汐涯?”陆惊风的态度明显强硬起来,灼灼地逼视,重复一遍,“你知道了什么?”

林谙谁也没看,目光越过去,落在苍白到仿佛下一秒就要停止呼吸的茅楹脸上,理智冷冽的嗓音听起来多了份喋血的残忍:“抓紧时间吧,最后的孤注一掷维持不了多长时间。”

第92章 第 92 章

有那么一瞬间, 陆惊风几乎以为头脑中负责理解他人话语中隐藏信息的那个部分出现了病变,不然为什么林谙说的每个字他都懂,可当这些字连成句,他却迟迟做不出反应来呢?

这种感觉就如同脑部拒绝辨认某些事实,选择关闭了情感阀门。

茅楹比他先一步啃食到这出悲剧,这个可怜的女人摇着头,颤抖着裸色的嘴唇, 再也无力阻挡耷拉着的眼皮下虎视眈眈的泪水,任其汹涌出笼,无声坠落。

她本来可以在27岁时, 以她个人认为是最合适的年纪与相爱的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她好不容易学着成熟,念念不舍地褪去小女孩的骄纵蛮横,心满意足地过够了腻歪的二人生活之后, 总算下定决心要庄重地建立起传统意义上爱的归宿——家庭。

但上帝似乎眼馋于她这一生过得太顺遂,竟临时起意, 设了一条无论如何也过不去的关卡。

也兴许,是她的另一半太完美太优秀,上帝觉得落在她手上委实可惜,所以出尔反尔地收回了这段不般配的姻缘。

一定是我太差劲的原因。

她用双手掩住素面, 但泪水又从指缝里流出来,于是她蹲下身体,抱住膝盖蜷缩起来,这是一个抗拒的姿态, 她把脸埋进两条圈起的胳膊中间,好将软弱的泪水遮盖得严严实实。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她觉得悲哀,愤怒,肝肠寸断,她原本以为经过长达三年的准备时间,她能从容应付一切意义上的生离死别。

可午暝的声音,午暝的身影,令所有这些苦心搭建的防御机制溃不成军。

“你他妈空口白牙的胡叻什么……”

那边的两个男人不明原因地吵了起来,陆惊风神情激动,他抓着林谙的领口,猩红的双目跟苍白的肤色一对比,显得有几分阴郁骇人,两颊鼓出坚硬的咬肌,跟林谙置气般对峙着,而后者不声不响也不生气,表情述说的是不忍与心疼。

茅楹察觉有丝丝寒意穿透她身上的风衣,沁入肌肤,她抬起瘦削的瓜子脸,一阵轻风掠过耳侧——是午暝在为她擦拭泪水。

但这一幕看上去既滑稽又心酸,因为只剩魂体的午暝显然做不到真正的触碰,他只能小心翼翼地顺着脸颊边缘做出抚摸的动作。他同样机智地把这一小技巧运用到拥抱上,外人看上去,他就是蹲在地上,张开双臂搂住了茅楹的肩膀,逼真到严丝合缝。

曾几何时,这个人的怀抱温暖且有力,强健的心跳声能打动所有冷漠的人。

“小哭包,再哭妆就花了,妆花了就不好看了。”午暝揶揄道,声线平稳,仿佛任何时候都兴不起一丝超出安全阈值的波澜。

很久以前开始,他就是三人里最坚强的那一个。

茅楹眯起朦胧泪眼,盯着那团柔和的白光盯了一阵,从那双全世界最温柔的眼睛里领悟到什么,拧着眉毛佯怒:“你个死直男,老娘化了妆你看不出来,老娘没化妆你也看不出来,你说说看你,都把心思花在哪里了!”

眼角还挂着泪滴。

“怪我。”午暝煞有其事地悔过,“但在我眼里,你化不化妆真没区别,都是一样的漂亮。”

“呸。”茅楹笑骂,“做了鬼就学会鬼话连篇,信你才有鬼。”

午暝站起身,围着她飘来荡去,说些以前常说的投机取巧的讨好话,有些生疏,有些刻意,但茅楹前所未有地配合,顺从地接着。

“他们在干什么?”林谙用下巴比了比,困惑地问。

陆惊风抹了一把脸,拽着他走远,扭过头,似是不忍再看,颤声说了两个字:“告别。”

过了很长,又或者很短的时间,长到茅楹在午暝的不懈努力下止住了眼泪,短到似乎只是几个深呼吸的间隔而已。

“好了楹楹,你的包里有纸笔对不对?”午暝的声音宛如夏日清泉泠泠作响,能浇灭所有焦躁与不安,他用这种声音发出指令时,令人无法拒绝,“拿出来,我口述,你来画地形图。”

茅楹此刻的心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甚至为她还能跟午暝一起携手做些什么而雀跃起来,她抹抹眼睛,从背包里拿出笔和记事本,把它们抱在怀里,像极了她初次跟午暝在大学校园里见面时的样子。

她盘腿坐在停车场脏兮兮的地面上,姿势一如她当年坐在绿茵茵的草坪上,远远望着被几个男生簇拥着从篮球场凯旋的午暝。

当时的天很蓝,草坪很绿,感情也很坦率,不掺丝毫杂质。

“地宫坐北朝南,环形结构,入口是一道千斤石门,石门不得暴力炸开,得摸索到机关……”午暝与她额头顶着额头,共同俯视着那本有些破旧的记事本,条缕分明地一项一项细说,时不时还让茅楹重点标记一些险要的位置,遇到不太确定的地方,就让她画个大大的问号。

“你还记得这个本子吗?”间隙得了空,茅楹问。

当年茅楹性格毛躁,做什么事都丢三落四,不是忘了这个,就是记不得那个,臭毛病屡教不改,午暝就给她买了这本记事本,每天睡觉之前督促她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一一罗列出来,没想到三年了,她把这个习惯坚持了下来。

午暝看了她一眼,却没接话,语速不减:“你们走地道,会遇到很多分叉路口,记住,只要是遇到选择,一律往左……”

茅楹心中咯噔一声,她知道时间可能已经所剩无几,终于走到强弩之末,她执笔的手剧烈地颤抖起来,一颗液体滴落到纸上,黑色墨水迅速洇开。

“别怕。”午暝轻声说,手“覆上”她的,“我不怕,你也别怕,该来的总会来。”

“我不怕,我很勇敢,我一直……”茅楹死死地攥着笔,似乎是想从硬质的钢笔壳上汲取到金属坚硬的力量,可她的哽咽出卖了她,“我一直有按照以前的约定,好好吃饭,好好生活,没有想你,没有失眠……还把你的所有照片删的干干净净,你不知道我有多好,我……”

她的哽咽逐渐发展成啜泣,继而掷开笔,演变成嚎啕大哭。

“你做得真棒。”午暝的声音听上去十分艰难,断断续续似乎难以为继,“以后也要继续保持。

对我来说,今天是解脱,你该为我感到高兴,三年前我早就该走了,肉体的消亡就意味着死亡,我只是拼命撑着一口气想再……算了,不说了。楹楹,你别看我了,乖,闭上眼睛。”

茅楹却不肯,尽管泪水已经彻底模糊了她的视野,她依旧瞪大了红肿的杏眼,生怕一个眨眼,人就彻底从她的世界消失不见。

“小风。”午暝唤道。

“我在呢。”陆惊风早就出现在崩溃的茅楹身后。

午暝的魂体渐渐隐去,他道:“当初如果是我有危险,你也会做出跟我一样的选择。”

陆惊风没说话,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皮肉,他明白午暝的意思,就算到了这个地步,这人也要告诉他,让他不必自责。

“你个傻子。”他苦涩地撇了撇嘴角,就再也说不出什么像样的话。

最后消散前,午暝附在茅楹的耳边,悄悄说了句什么。

茅小姐哭得更凶了。

陆惊风在往后余生漫长的岁月里回想起来,茅楹后半生所有的泪水加起来,都没有今日流得多,那撕心裂肺的嚎哭听起来令人心悸,整个空旷的停车场都被她透骨的悲伤所淹没。

午暝这个名字,也从这一刻起,成了一道讳莫如深的疤,血淋淋地烙印在二人心头。

……

天刚蒙蒙亮,树叶上的露水经过一夜漫长的堆积,直到地心引力大于表面张力,便决绝地滑落,那一闪即逝的濛濛弧线显露出一些初秋降临的端倪。

一行人沉默地沿着一条崎岖的石子路抄近路上山。

队伍很精练,三男两女,打头的那位个子最高,长相也是这里面最出色的,甚至把队伍中间的那两个女人都比了下去,他拄着一根登山杖,把小径两旁疯狂生长的荆棘野草一一拨开。

“我打小就住在云上山山脚下,真没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瀑布,你们会不会搞错咯?”

说话的是一名其貌不扬的娇小女子,由于皮肤黝黑,看不出具体年纪,但从嗓音以及抑扬顿挫的语调可以辨认,很年轻。

“不会错的。”其余人都保持着缄默,只有走在队伍最后的帅哥回答了她,“再往深了走走,说不定位置隐蔽,流量又小,所以你们都没注意到。”

这位帅哥好像是姓陆,无论是看上去,还是相处起来,都让人觉得身心舒畅,比起前面那位长得俊美但基本不拿正眼看人的酷哥,阿笙显然更愿意亲近他,于是一路上变着花样地撩拨。

“小哥哥你多大啦,二十五?二十六?有女朋友吗?家住哪里呀?”

一连串的问题抛下来,陆惊风客客气气地挑了两个回答:“快三十了,家么,在汉南二环贷款买了套房子。”

阿笙却没那么好糊弄:“咦?还有一个问题怎么不回答?小叔叔长得这么帅,一定是名草有主了吧?”

听了年纪,她聪明地把小哥哥换成了小叔叔。

陆惊风笑了笑,没作声。

阿笙于是甩着手中的狗尾巴草感叹:“不知道是哪位美女小姐姐这么幸运哦。”

这个叫阿笙的女孩,就是费天诚请来的外援。

费天诚原本是要请女孩的爷爷出山,但老头子上个月不慎摔断了腿,无法,退而求其次只得邀了膝下孙女同行。

阿笙大名王愿笙,别看她小小年纪刚刚成年,却已经是跟着盗墓业赫赫有名的王老夫子走南闯北,身经百战的老江湖。

“阿笙,你能不能别一直叨叨叨,嚼得我脑阔疼。”

费天诚就跟在林谙身后,只觉得周身温度越来越低,明明还是夏末,却冻得他鼻涕直流,他估摸着大概是林少不满阿笙总说话,打扰了少爷平静的内心世界,于是开口提醒了一句。

阿笙也不是不识趣的女孩,咕哝了一句什么,停止了查户口一般的盘问,她开始盯着前面的短发女人发呆。

女人长得不赖,全程一言不发,很神秘地压着一顶黑色鸭舌帽,队伍行走的速度很快,连她这种常年奔波的土夫子都觉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但这个女人始终都能跟上这帮男人的节奏,不抱怨,也不拖后腿,就是这份体力,想来跟这群人一样,也不是一般人。

只是阿笙无意间从帽檐下瞥了一眼,总感觉女人的眼睛很哀伤。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云上山之所以叫云上山,就是因为此山海拔很高,山峰隐没在云层上方,兼之陡峭险峻,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名胜古迹值得开发,寻常少有人来。

而他们现在正在最为艰险的山的南面攀登,虽然不至于一脚踩空摔下悬崖,但湿滑的苔藓众多,得特别谨慎小心,才能保证不频频滑倒。

“靠,这都第三回 了,再摔一次,我这金贵的臀部都得裂成八瓣儿了!”费天诚揉着屁股在陆惊风的搀扶下爬起来,掸掸手上墨绿色的苔藓痕迹,苦笑连连。

原地休整,林谙把便携水壶拧开,递给陆惊风:“这附近一定有水源。”

陆惊风直接转递给茅楹:“嗯,苔藓多得很不正常。”

茅楹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干裂的嘴唇:“风哥,如果真有瀑布,不会一点水声都没有吧?”

“我说也是。”阿笙插话,“小哥哥,你们不会被什么骗子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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