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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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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一切的改变都源于高二那个暑假。

南蔷的母亲因为意外故去,她那据说早已死去的父亲忽然从天而降,把南蔷接了过去。从父母的只言片语中,杜立远知道,南蔷的父亲早年“不务正业”,还搭上了外面的女人,与南蔷的母亲彻底决裂,目前后来不知为什么突然发了笔横财,又以此为资本做起了生意,竟然还越做越大。

从此以后,南樯和他们不一样了。

她不再需要参加高考,也不用担心学习成绩,她的父亲为她在大洋彼岸选好了学校,在当地给她准备了高级公寓。她的寒暑假变成了全世界各地吃喝玩乐,社交圈里的人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

她忽然成了一只生在终点线上的凤凰。

彼时杜立远还懵懵懂懂,他为南樯的好运高兴,和她保持联系,每当她从国外放假归来,两个人都会相约见面。

然而很快的,他发现自己和南樯的朋友们有些不一样。无论吃穿用度,还是游学见闻,他们谈的话题都是他插不上嘴的。虽然一开始大家听说他是s大的医学生,纷纷表示赞赏,来往之间也礼貌有加,然而杜立远还是感觉到了他们从骨子里的轻慢——这些年轻的富二代们并没有将杜立远的,再优秀的普通人也不过是未来会在自家公司打工的一份子,他们彬彬有礼只是教养,对阿猫阿狗阿三阿四都一样。

直到此时,杜立远才恍然惊觉,自己曾经的优势在阶级鸿沟面前显得如此渺小。

纵然他从小天资聪颖,努力自重,是老师父母眼中标准的模范,也是所有同龄人又爱又恨的“别人家的孩子”,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只是因为出身平凡,他可能已经失去了公平竞争的入场门票。他所憧憬的终点,不过是那群含着金汤匙出身孩子的罢了,抬手就能够得着。

那也是他第一次后悔选择了在国内学医,因为相比从商,学医带来可预见的效益实在是太慢了。

在他失意的时候,反而是南蔷鼓励着他。

“学医多好啊,这是不用求人的职业吧?只要有过硬的医术,走到哪儿都是别人求你的份儿。”已是人间富贵花的南蔷,捧着手里的奶茶杯,有一搭没一搭的咬着吸管,像小时候一样,。

“看我爸,生意做得那么大,还是有很多赔笑脸的时候,要参加他一点也不想去的应酬,说他不想说的话。”她摇摇头,娇艳的小脸上满是无奈。

“阿远,就做医生好吗?这是你喜欢的职业,而且非常高尚。”

“生老病死,人一辈子都躲不过,假如有天我老了病了,或许还能请你帮帮忙,沾沾你的光。”

当时她拍着他的手,如是说。

杜立远在那时豁然开朗。

是的,钱能买到很多东西,但买不来永恒的健康,医生这个行业是富豪们不敢轻慢的,谁没有个求医问药的时候?况且医生永远不会失业,哪怕在达官贵人面前,只要足够专业优秀,就永远拥有话语权。

这是目前最适合他的路了。

此后他潜心读书,成为s大医学院最优秀的学生,还成功拜入名师门下,成为炙手可热的未来之星。

他依然还是会应邀参加南蔷的各种聚会,而面对那些不同背景的同龄人,他的心态也已平静如水。他能够和他们一起站在s市最豪华的楼顶bar上,看着他们躺在高层白色大圆床上,于轻纱帷幔中喝酒嬉戏。

众人在周围高谈阔论,熙熙攘攘。不只是知为何,众星拱月的南蔷不是每次都兴致高昂。他记得曾经有一次,南蔷独自坐在阳台的圆形大床边,静静望着远处霓虹灯做的海洋。

当时她穿着白色希腊式礼服,赤着脚,后背镂空,露出的身体线条雕塑般美好,右边圆润纤细的脚腕上,还套着一只极其漂亮的铂金铃铛。在她脚边放着一个银制镜面托盘,上面搁着一杯白葡萄酒和几粒娇艳欲滴的红樱桃。

没有人走进她,也没有人打扰她。

她就这样独自望着远处,夜风吹起她耳畔的碎发。

仿佛人在画中,曼妙极了。

对于年轻的杜立远来说,那一刻时光仿佛静止永远定格在脑海里。

——总有一天我会和她并肩坐在那儿,在这座城市的最高点,一起远眺这喧嚣繁华,红尘攘攘。

他望着那个婉约的背影,心里想。

希望在南蔷二十五岁生日那天破灭。

在那场华丽而盛大的宴会中,南蔷牵着一个男人的手,笑意盈盈朝他转过身来。

“阿远,你看,这是我男朋友。”

杜立远瞪大双眼。

余思危冷漠的脸跃入眼帘,他周身散发着足以与帝王匹敌的气场。

金童玉女的双手紧紧交织在一起。

杜立远忽然明白,梦醒了。

离开杜立远豪华新宅的这个晚上,南樯也同样的几乎一夜未眠。

她躺在那个小小的,十余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卧室里,双眼大睁,无神而无言的望着天花板。

她也想起了往事。

南蔷的童年是在s市一处老式居民区里度过的,在那个还有单位福利房的年代,她的父亲很早“过世”,她母亲将她一手带大。为了给她提供好的条件,除了早九晚五的固定工作,南蔷的母亲闲暇时间还会利用所长去接一些活补贴家用。作为一个没有爸爸撑腰,妈妈又总是在外忙碌的孩子,南蔷在院子里地位非常低下,只能跟着其他的孩子跑,有时候还要被其他孩子嘲笑。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小孩子天真的恶毒非常伤害同龄人,作为一个还算懂事的孩子,每当被骂到痛处无力还嘴,她只能一个人躲在墙角偷哭,回家还要装作什么都没发送过。

灰暗冷漠的居民区里,有一家人是例外的,那就是她们的邻居关阿姨。关阿姨是南蔷妈妈的老乡,两人一同参加工作,情同姐妹,关阿姨心地善良性格温和,而她的丈夫杜科长是大学毕业生,在那个年代也算高级知识分子。夫妻倆体恤南蔷母女的不易,时常帮衬这对母女。杜科长才华横溢,写得一手好字,于是南蔷妈妈工作繁忙的时候,就把南蔷送过去免费学习硬笔书法。

南蔷因此认识了关阿姨的儿子,比她大一岁的杜立远。也是她心中散发着光环的天之骄子。

杜立远从小就是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无论长相外貌,学习成绩,运动能力都是远近闻名的什么老师和家长们都不疑有假。所以每当她跟着杜立远一起出现时,小孩子们都收敛了许多,甚至还有些恭敬,那是南蔷第一次品尝到狐假虎威的美妙味道,从此,她开始依赖杜立远,就像雏鸟依靠领头的大雁那样。

而杜立远呢,可能是因为父母的叮嘱,也可能是出于同情,反正对南蔷的依赖从来没有直接拒绝过,虽然偶尔也会表现出不耐烦,但每当南蔷委屈而不知所措的时候,他总是会对她说:“小南,不要哭了。”然后再补一句:“谁欺负你?我去给你报仇。”

南蔷就这样破涕为笑。

之后好多年的时间里,他们每天一起走上下学的必经之路,杜立远会在路上请她吃她向往已久的洋快餐。

之后好多年的时间里,他们在周末里相约去水库边采野果掏田螺,最后把田螺烤熟了掏出来吃掉。

如果关阿姨只给了一瓶可乐,少年杜立远从来都不会自己打开来喝掉,他总是会放在包里,等南蔷来了再打开,两个孩子一人一半。

如果妈妈只给了一块巧克力,少女南蔷就算再馋,也还是会眼巴巴揣在口袋里等杜立远来分。只是有次因为天气太热,巧克力不幸化成水弄脏了衣兜,南蔷这才懊恼不已。杜立远看了忍俊不禁,只好拍了一下她的头说:“傻瓜!”

小时候,小时候。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所有两小无猜的故事,开头都是如此美好。

回忆如水一般从脑海里淌过,南樯想着往事点滴,不由得有些呆滞。

如果高二那年,妈妈没有出事,她也没有被父亲接走,后来会怎么样呢?

会顺水推舟嫁给杜立远吗?

会像关阿姨一样,组建一个平淡小家庭,过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吗?

——二十五岁生日宴会那天,杜立远落寞至极的身影忽然钻入她的脑海里。

而那时的南蔷,心中虽然有一丝不忍,却很快被身边众人艳羡的目光转移了注意力。

未来携手相伴的是余思危这样生在在食物链,这是等于征服世界的荣耀。而正在走上坡路的人,总是很难愿意回头去看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那一段段都是不足为提的下坡路,顶多在回忆中算个风景宜人。

她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忘记那道身影,强迫自己忘记童年。

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没有资格获得爱情的人了。

第十六章 天长地久

次日下午,南创总部大楼。

余思危接到余老太太的抱怨电话,好看的眉毛挑了起来。

“好,我会处理的,您先不要生气,要不送您去尼斯玩几天?好,就这么说定了。”

挂了电话,他面无表情朝宋秘书吩咐:“定票。”

宋秘书知道老板不高兴了,但为了做事,还是硬着头皮问了一句:“您看订两张还是三张?”老太太,她的现任陪护小卢,还有一个不确定因素——来自圣心的特别助理南樯,老板不是说调给老太太用了吗?

余思危没有马上作答,只是嘴角露出一个莫名难测的笑。

宋秘书心知这绝不是什么真正的笑,只觉得头皮发麻十指抓地,背脊顿时挺得硬邦邦。

“那个杜立远真是豁出去了,为了把人藏起来,连生病这么拙劣的借口也敢用。”余思危慢悠悠开口。

“这个牛芬芳不简单。”

他微侧头,活动了一下颈部,就像老虎在狩猎前舒展筋骨那样。

宋秘书敏锐注意到,余思危自始至终都没有称呼那个姑娘“南樯”,只是叫她的原名。

“牛芬芳生了什么病?”于是他也非常麻利的跟着老板改口,“前几天见她看着很正常呀?”

余思危嗤了一声:“圣心人事部说她生病了,是植物神经紊乱,要求病假一个月,还给开了医院的病假单来。”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满是嘲讽。杜立远医生出身,找人开个病假条再轻松不过。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而他坚持要用“植物神经紊乱”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把南樯调走,说明他实在看重牛芬芳。余思危不由得更加疑惑,这个渔村妹有什么特别的,值得杜立远还没坐稳院长职位就要得罪自己?据他所知,他不是正和朱能在圣心惨斗,需要在集团总部找靠山吗?

“要不,我通知人事将牛芬芳的关系调回总部?”

宋秘书明显感觉到老板正处于若有所思状态。

余思危摇了摇头,转念道:“去查查那个牛芬芳的详细经历,派人去溪周,找当地人,我总觉得她有些奇怪。”

他想起自己在镜子外观望时,那个姑娘对着半空吹花瓣的样子,还有最后临走前,她朝他投过来别有深意的一睹。

那包含言语的眼神,仿佛已经看到了站在镜子背后的自己,如此具有穿透力和威慑力。

余思危皱起眉头。

——她让他觉得不舒服,非常不舒服。

宋秘书领了任务很快告辞,余思危独自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罕见发了一会儿呆。

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按下了办公桌下的按钮。

身后的隐形门缓缓打开,一间与办公室相连的豪华专用休息室露了出来。

这间休息室是南蔷的父亲南大龙修建的,当初这位土豪老丈人为了洗白自己的出身,到处收集字画,什么贵买什么,以此彰显自己的艺术品位。这间休息室里曾经放置了不少价值连城的作品,然而余思危入主南创后,将这些都一一清点了出去,他并不是一个物欲丰富的人,也厌恶一堆艺术品的无用堆砌,尤其是当他清楚它们存在目的只是为了炫耀。

现如今,休息室内早已重新布置过,风格简单冷淡,三面巨大的墙壁上空空如也,只有在面对大床的隐形门上,挂着唯一一幅油画。

余思危走进休息室内,望着那副油画静静出神。

画中有一个妙龄女子侧身跪坐在溪边的背影,女子身披藕紫薄纱,姿态婉约,瀑布般的长卷发发垂至要腰间,遮住无限春光。一弯明月和星光倒影在溪面上,女子正弯腰去拢那道月亮的影子。侧面露出她高而挺直的鼻梁,整幅画色彩淡雅,笔触细腻,风格温柔。

这是著名当代画家归年的封笔之作,也是他送给余思危的新婚礼物。十年前的订婚之夜,归年对南蔷的美貌惊为天人,在征的余思危的同意后,他开始以南蔷为原型进行作画,并且赶在这对璧人结婚当天把画送了出来。

“我曾经以为思危这样活在云端的男人,大概率是不会结婚了,然而没想到他遇到了你。”送画的时候归年如是说,“只有像太太这样美丽的女性,才能捧起天上的月亮。”

余思危还记得当时南蔷脸上的笑容,潋滟却又不乏娇羞。

他曾如此喜欢她发自肺腑的笑,那让他的整个世界都有了温暖和光亮。

婚礼当晚,归年将为作品起名的权利赋予了南蔷,于是南蔷应邀在画家签名的地方亲手写下了画名:《天长地久》。她自小学习书法,写得一手极其漂亮的小楷,就连归年也忍不住赞叹。

这幅作品从此成为了南蔷的最爱,此后因为归年的突然封笔,《天长地久》一度成为艺术圈里私下流传的传奇之作。许多人想一睹芳容,更有人希望高价将这幅画借出来展览,然而南蔷从未答应过,她只是将这幅画挂在她和余思危的卧室中独自观赏。哪怕到了后期夫妻分居阶段,南蔷也执意将这幅画带回了南家大宅,重新挂在自己的闺房中。

妻子遇难后,余思危将画取出来,挂回了这间休息室,也是除了办公室外他呆得最多的地方。

他仔仔细细看了那副画一会儿,举起了手,似乎想触摸画上的那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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