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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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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温柔地应下来:“好啊,我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孟樱预支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霍云松只收了一张钞票:“我没有要花钱的地方,去买些生活用品就够了,这些就请老板娘帮我收起来吧。”

“毛巾牙刷吗,不用买了,我有新的。”孟樱赶紧给他找出新的洗漱用具来。

霍云松接过:“我一会儿再收拾,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饭吧。”

“我去吧。”孟樱有点难为情,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苛刻的坏老板,霍云松笑着问,“你不是在画画吗,我去吧。”

说罢不容分说把她拉回了工作室,甚至替她换了笔洗里的清水才离开。

他今天买菜的时间已经晚了,晚市上的菜已经没有早晨新鲜,幸好他下午在锅里看见还有半碗鸡汤,正好拿来与野菜一起做汤羹。

他出生在世家大族,前世二十多年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世界各地的珍馐都轻易尝遍,自己更是从来不进厨房的,连一碗面都不用自己下。

可后来的二十年,晨钟暮鼓,青灯古佛,所吃、所住、所穿都只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为不沾荤腥,野菜就成了常吃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就想过,如果孟樱还活着,那么就算是粗茶淡饭,布衣旧书,隐姓埋名一辈子都是好的。

他现在做的,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月里,田地里的野菜正好,早市没赶上的农民们下午也有卖新摘下的野菜,他买了马兰头,可以和豆腐干切丁后清炒,如果有春笋更佳。

他也买了蓬蒿,《红楼梦》里晴雯说蓬蒿无论是炒鸡肉还是炒肉丝都油腻,所以不如做汤。先用火腿汁点豆腐浆,在把鸡汤倒入锅内煮沸,然后一勺勺舀起豆腐浆在汤内凝结成花瓣。

这是他头一次做,第一次做坏了,他也不气馁,俗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既然他前者能做好,没有道理后者不行。

等荷花一瓣瓣成了型,就把蓬蒿的嫩尖部分摘下,与豆腐一同放入鸡汤中,再加盐、绍酒、姜汁,火上烩熟,就是一道清雅的蓬蒿尖烩荷花豆腐。

她中午还剩了一道油豆腐嵌肉在碗柜里,热一热就好吃了。

“吃饭了。”他的声音打断了她的作画,孟樱小心翼翼地将笔搁在了笔架上,她的牡丹图已经有了雏形。

吃饭的地方就是正厅,普通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就是一张八仙桌,待客吃饭均可,八仙桌是上了年纪的老东西,可木头质量好,几十年了还坚固得很。

霍云松先给她盛了碗汤:“喝汤暖胃。”

“呃,好。”孟樱要接过来,正好碰到了他的手指,她最初没有在意,以为自己接过了碗后他会松开,没有想到他的无名指直接勾住了她的小指,孟樱像是被烫了一下似的抽手,恼羞成怒地看着他。

霍云松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把汤碗放到她面前,看到她的表情还关切地问:“是不是烫到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懊恼地低下头去:“没事。”

“那就好。”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

☆、第4章 建盏(捉虫)

不知不觉,天色渐暗,霍云松在厨房里洗了碗出来,就看到孟樱在伏案画画,她从小就爱独处,不似其他孩童一样乐衷于玩耍嬉戏,更喜欢看书画画,或者帮姑奶奶制香。

一个人待得时间久了,渐渐也就不善言辞,不大懂交际,人人都觉得她性子绵软好欺负,从小到大也不知吃了多少亏。

要霍云松说,这样的性格并不坏,若是孟樱有父母疼爱,家中又经济宽裕,无忧无虑一生未尝不好,可惜她母亲移民,父亲另娶,平白继承的遗产又招了亲戚眼红,怎么能不被算计?

不过,既然他来了,那么她这样就没有什么不好的了,不是不能想办法叫她强硬起来,只是如果是这样,要他回来干什么?他舍掉了荣华富贵,舍掉了身份地位,隐姓埋名在这小县城里,不就是想换她这一生的平安无忧吗?

霍云松站在阴影里,静静凝视着她的侧颜,她全神贯注在牡丹图上,不曾注意到他的窥视。

阿樱现在这样,多好啊。

厨房的烧水壶发出一声悠鸣,霍云松提了一壶水回来替她续茶,孟樱喝茶用的是阔口小足的建盏,因为瓷胎和釉料含铁量高,烧制就成了深蓝色,还有独特的兔毫纹,在灯光下像是浩瀚星辰,又像是大海深处,十分美丽,是宋代文人最喜爱的茶具之一。

但茶壶却是寻常,只胜在精致小巧,约莫是店铺里随便买来的,和茶盏都不是一对,霍云松觉得好笑,早些年他在家喝茶规矩不少,后来出家了就很少喝茶,一杯白水也可,哪里还有那么多讲究。

不过,端茶倒水于他而言虽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可这替人倒水是破天荒头一回,他自己不觉得什么,把孟樱吓着了。

她说“不用”,想抬手想把茶壶移开,没想到情急之下却打翻了茶壶,眼看滚烫的热水就要洒到她的手上,霍云松当机立断,直接一把握住了她的手,半盏热水就泼到了他的手背上,立刻就红了一大片。

孟樱这时也不记得自己的手被人攥在手里了,连忙推一推他:“去冲一冲冷水,疼不疼?”

“没事。”他并不想松开手,刚才他不是不能把茶壶打翻到另一侧去,可如果是这样,一来她的画肯定就泡汤了,二来怎么能握到她的手呢,为了这个,吃点皮肉之苦算什么。

只可惜孟樱又催促了一声,他也知道欲速则不达,只能恋恋不舍松了手。

孟樱心中歉疚,跟着他进了卫生间,拧开水龙头给他冲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是我对不起,吓到你了。”霍云松微微垂头,目光始终停留在她搭在水龙头上的玉手上,这样的纤纤玉指,令人心生旖旎之念。

孟樱却不知道他的心思,她想了想,去厨房打了一个鸡蛋,只留下鸡蛋清在碗里端来:“我给你涂一下吧,这个很有效的。”

霍云松唇边难掩笑意,低声说:“好啊。”

孟樱指尖沾了鸡蛋清液涂到他的手背上,肌肤相触的地方是滑腻的鸡蛋清,可她的温度却实实在在得传了过来。

霍云松趁着她低头专心的时候,轻轻吸了口气,他到今天还记得她的尸身在他怀里一点点冷下去,到最后四肢僵硬,让他不忍多看。

他现在最害怕的就是她冰冷的一双手。

“我没事了。”他突然说,“你的手很冷。”

孟樱缩了缩手,以为是自己的手让他觉得冷了:“我的手太冷了吗?”

“我没事了。”霍云松洗掉鸡蛋清,低头注视着她的眼睛,孟樱果然感觉到局促,她之前紧张之下没有注意到自己和一个刚认识一天的男人共处在这样一个狭小的房间里,现在发觉了便觉得浑身不自在。

她退后一步说:“那你再冲一下,如果还疼的话就去买个药膏吧。”

霍云松点点头,她如释重负,慌忙转身离开了。

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孟樱也没有心情画画了,她把桌子收拾干净,对走出来的霍云松说:“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被子在柜子里,我刚晒过的。”

“好,那我来关门吧。”

孟樱也不和他抢,等他把门窗都锁紧后说:“我平时九、十点钟才开门,如果你要去吃早饭的话,钥匙在这里。”她示意他看一个花瓶,钥匙就塞在瓶子里,她又拉开柜台的一个抽屉,“这里是零钱,你明天要去买菜。”

“好。”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后面的小楼,楼梯虽然是加固过的,可踩上去依旧会发出吱呀一声响,霍云松走在孟樱后面,两个人的影子投在雪白的墙壁上,靠得极近,孟樱心慌意乱,不由加快了脚步,霍云松还扶了她的手臂一把:“慢点。”

他扶着她的手不放开了,孟樱更觉懊恼,觉得这少少的几阶楼梯漫长极了,好容易走完了,忙说:“没事的话我先休息了,明天见。”说罢迅速掩了门进屋,还从里面反锁了。

可刚一锁门她就想起来一件糟糕的事,神情懊恼:“怎么把这个忘了。”

对面那间房是她少女时期居住的,里头的家具和被褥都是她用过的,原本以为来的会是个女孩子,可现在想一想是一个男人住在她从前的闺房里,怎么都觉得奇怪。

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她只能催眠自己把这件事情忘掉。

而霍云松是一眼看去便觉得有点好笑,因为那还是上个世纪的人才用的绸缎被面,她用的是杏色鸟雀的花纹,东西自然是好东西,可已经落伍太久了,里面的棉絮还是手弹的棉花,厚实还是厚实的,就是有点重了,霍云松自打出生就没有用过这样的被子。

但想一想那是她曾经用过的,再老旧的东西都生出一股香艳的味道来,他甚至想着,这绸缎被面上是否还残留着她的脂粉香气?

唉,盖着这样的被子,怎么能让人安安稳稳的睡觉呢。

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了。

次日清晨,霍云松一早就起来了,早上六点钟,菜场上卖菜的人却不少,比起昨天的晚市,早上的菜可要新鲜得多,鱼也好。

回来的路上也没忘记在早餐摊子上买豆浆,老板问:“要不要烧卖,刚蒸好。”

“好,谢谢。”

“小伙子不是本地人啊,看着眼生。”县城地方小,因为经济不算发达,也没有太多的外地人,本地人彼此之间都熟悉,就算不认识一个人,拐个弯的亲戚总是认识的,老板一眼就认出了霍云松是个生面孔。

霍云松轻笑着说:“是,我刚来这里。”

“走亲戚呐?”

“我在弄堂里面的那家香铺,打工。”最后两个字有点陌生,霍云松显然也没有想到会给自己安上这样的名头,说着自己先笑了。

老板听他一说就想起来了:“孟家老太的香铺啊,是阿樱在管吧。”孟樱离开这里有一段时日了,但街坊邻居却还记得那个安静的小姑娘。

“是的,以后请多关照。”霍云松接过了老板打包好的豆浆烧卖。

等孟樱起来的时候就看到厨房里还温热的豆浆烧卖,她倒了一碟醋,心想虽然性别和她预想的不符,但这新来的店员还是很勤快的,那家烧卖不好买,等她起床的时候早就卖完了,倒是好一段时间没吃到过了。

吃过早饭去前厅时,地上都已经打扫干净了,她昨天没有来得及清洗的笔和颜料都整齐地收好,霍云松在架子前抽出一个个香盒,清点香的数目。

“老板娘,返魂梅已经没有了。”他打开香盒给她看,里面只剩了两支线香。

孟樱尝试新制返魂梅时不敢多用材料,生怕做出来不好就浪费了,调出的香粉也只做了十来根线香方便送人,也在这些天陆陆续续送给了客人,没想到反馈不错,大部分人都表示很期待她的新香品。

可等她查看材料时才发现,麝香沉香什么的还好说,白蜜却没有了,炼蜜不难,但却考验功夫,她正准备盥手,大姑的声音却隔了老远就传来:“樱樱啊!我和你说……”

孟樱下意识地皱眉,霍云松对她微微笑了笑:“你进去忙,我来招呼客人。”

他的笑意并不深,甚至语气也并不强烈,眼神亦很平和,但孟樱就是在那一刹那被他说服了,她点点头,转身进了右厢房的工作间。

她前脚刚走,孟大姑就进了门,一只脚刚跨进门槛,就看到有人站在她不远处,她以为是孟樱,上前一步就想理论:“樱樱我和你说,找外人哪有自家亲戚靠谱……”

屋里的光线稍暗,她慢了一秒钟才看见面前的人不是孟樱,而是比她高了一头的霍云松,他不动声色:“欢迎光临。”

孟大姑是市井中修炼的厚脸皮,乍一看霍云松是怵了几秒钟,可在这样的小店铺里,她能猜出他是谁?当下就指着他骂:“是不是你骗了我侄女,让她招你做工,我一看你就不像是好东西,当心我去派出所报警抓你。”

“不好意思,老板娘不在。”霍云松说,“请回吧。”

孟大姑心里更是怀疑:“你是从哪里来的,我以前没见过你?”

正说着,孟大姑的女儿不情不愿地跟了上来:“妈!谁要来表姐这里打工啊,我……”她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猛然一见霍云松,顿时瞠目结舌,只觉以前见过的校草欧巴都成了粪土,哪有眼前的人风华气度,于是话到嘴边硬生生都给吞回去,立刻露出一张笑脸来,“妈,表姐呢,你和她说我可以在这里打工,工资不用太高。”

孟大姑拍了拍女儿,目光炯炯盯着霍云松,压低了嗓门:“说,你是不是冲着阿樱这套房子来的?我告诉你,算计我们家的东西,没门!”

霍云松面色不变,心中却冷笑起来,孟大姑现在算计的是孟家姑奶奶留给孟樱的这套房,以后算计的可是孟樱的命!

这套房子算什么,四五线小县城的一套房最多不过一百多万,真正让孟大姑起了贪婪之心的是京城来的一个消息,一个关于“振灵香”的消息。

振灵香这个名字或许生僻,但另一个名字“返生香”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振灵香不如返魂香那么有名,但实际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差别只在于,根据记载,返魂香一点,埋在土里的死人都会复活,死亡八十年后才无法复生,而振灵香的效果要微弱许多,《十洲记》里记载,死者未满三日,闻之即可复活。

返魂香玄妙不可言,只在典故中出现过,因此有人认为返魂香早已在历史中失传,可次一等的振灵香却还在世间流传,那人身居高位,自然有人效犬马之劳,一直在秘密搜寻这种神奇的香料。

后来不知怎么的,一个鹰犬得知孟家这位寡居的老姑婆藏有振灵香,所以化名来到孟家人身边,暗中透露说是一种非常昂贵的香料,所以他会出千万高价收取。

孟大姑心眼活络,一听就有了想头,用尽手段想把那块香料搞到手,从此一家人飞黄腾达。

前世,他此时仍在北京,从不知有孟樱这个人,她无法应付如狼似虎的家人,一次次让步,她的命运就仿佛就在此被下了诅咒,越来越糟,越来越难,到最后……红颜早逝。

☆、第5章 炼蜜

“那我也告诉你。”霍云松轻轻说,“离阿樱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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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小可怜男主(快穿)指染姝色(双重生)众汗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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