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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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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的建筑,得猛跺脚灯才会亮,有人刚回家,摔得铁门“哐当”一响,整栋楼都跟着晃一晃。

“嘉树吃了很多的苦。”在楼前的阴影里,叶瑶定下脚步。

宋菀对她突如其来的掏心掏肺有所预感,沉默中还是决定听她继续往下说。

于是她听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叶嘉树。

才华横溢不可一世,自己创作自己演唱,每一次在酒吧的地下演出都能满场,硬是从零开始,以黑马之姿在南城的地下摇滚乐团中闯出名声,直到现在还有忠实粉丝收藏着他们自费出的唱片。

叶瑶忽然问:“三年前河西区发生过一场大火灾,死了四个人,你有印象吗?”

宋菀想了想,点了点头。

叶瑶顿了顿,继续说道:“……火了以后,有唱片公司跟他们接洽,让他们从地下转入正式的商业发展。叶嘉树和陈斯扬产生分歧,大吵一架。当天晚上陈斯扬喝得酩酊大醉,楼上失火,死了四个人,也包括陈斯扬……叶嘉树觉得这是自己错,如果没吵架,陈斯扬就不会喝那么多酒,也就不会……”

叶瑶长叹一声,“……乐队解散了,陈斯扬的父亲大病一场,叶嘉树把所有责任都揽了下来。不靠音乐,他也就没别的本事了,接一些散活,赚的钱减除自己日用,剩下的全给了陈家。”

这是她所见证的叶嘉树的全部。他现在黯淡如一粒尘埃,渐渐让人忘了他原本其实一颗星星,原本那样明亮而耀眼。

而在方才他忍不住微笑的那个瞬间,她似是见到了久违的微光,曾经照亮她也灼伤她。

“……宋菀,我不知道你们身份相差悬殊,究竟是怎么认识的,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叶瑶抬头看她,目光近乎逼视,“……但你别辜负他。”

叶瑶一贯化着艳俗的浓妆,但这一刻宋菀从她脸上看见一种清水洗尘的恳切真诚。

可惜啊。

宋菀在心里叹了声气,她转头把目光望向远处沉沉的夜雾,那里望不见任何星辰,连灯光都是模糊的。

“……抱歉了,我做不到。我配不上他。”

☆、第十三章

叶嘉树伤口不算深,休息了一周多,便可以拆线了。

清晨,宋菀陪他到附近社区医院,将人送进检查室,自己去大厅里等候。社区医院早上很冷清,铁制的座椅上寥寥数人,一位父亲抱着孩子焦虑地抖腿,一位老人手帕按着嘴轻声咳嗽,一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满不在乎地嚼口香糖。

窸窣细碎的声响,与白天也亮着的日光灯,无一不在制作一种陌生感。

宋菀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再度看了看——信息是早上刚起床的时候收到的,她一点不感到意外,甚至觉得它比预料之中来得迟了些。

唐蹇谦:差不多闹够了,晚上回芙蓉路吃饭。

手指摁在屏幕上,顿了又顿,最后往左一划将其删除。

没等多久,检查室门口传来护士叫号的声音:“下一位。”

宋菀看了一眼,冲着从门口出来的叶嘉树很淡地笑了笑。

叶嘉树走过来,“我以为出来就见不到你了。”

“什么?”

“没什么,走吧。”

“去哪儿?”

“你想不想出去散心?”

宋菀毫不犹豫,“不想。”

叶嘉树低头看她,“怕唐蹇谦?”

宋菀蹙了蹙眉,抬眼反盯住他,“你在撺掇什么?”

叶嘉树愣了一瞬,自嘲一笑,“你倒看得起我。”

似是觉得这话题继续聊下去便是自取其辱,叶嘉树收回目光,径直往外走。

白t恤里肩胛骨轮廓若隐若现,这样看去才发现他真的年轻,尚有一种偏于少年感的特质。在他迈出大门的一瞬间,光影恰如其分地切作明暗两半。年轻男人越发变成一个混沌而暧昧的概念。

宋菀站起身,捏在手中的手机落进包里,“咚”的一声。

她追上去,“去哪儿?”

脚步一顿,叶嘉树回过头来。他笑起来,眼底像风拂过青色的麦浪。

·

太阳沿着古镇民居的屋顶切下,在水泥地上投下参差不一的阴影,人在阴影里行走,衣袖当风,叶嘉树点了一支烟,淡青色烟雾四散开去。

西南的古镇,距离南城五六百公里,还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净土。

他们刚在一家餐馆吃过饭,店里的服务员说着土话,普通话都不大听得懂,交流起来连比带划。

这八年来宋菀基本都待在南城,即便出门也都是唐蹇谦安排好的,欧洲与美洲的繁华之地,过去便是购物,几趟下来索然无味。于是心生惫懒,反正都是打发时间,不若就待在自己家里,省得舟车劳顿。

宋菀问叶嘉树要了一支烟,也抽起来。她已经入乡随俗换上了当地风格的棉麻长裙,藏青底碎花,底色极深,衬得人皮肤白得发亮,让人想到初春阳光下的雪,要融化了一样。

“想下乡去玩吗?”

“这还不算下乡?”

叶嘉树笑说:“我有两个朋友,在镇辖的民族乡,他们这两天过节,有歌舞晚会。”

“你在这儿都有朋友?”

“以前搞摇滚的时候认识的,他们做民族音乐,以前也在南城打拼。”

“好啊,那去看看吧。”

“提前说好啊,那儿穷乡僻壤,没镇上便利。”

宋菀犹豫了,“要在那儿留宿?”

“那倒不用。”

叶嘉树的这两位朋友是两兄弟,一个叫阿吉,一个叫阿顺,傈僳族的,现在在配合政府和学者搞民族音乐采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次日清晨,叶嘉树在镇口跟两兄弟碰上,两人开着一辆面包车,正在往车里搬运大型的摄录设备。

叶嘉树搭了一把手,问道:“现在出发?”

“差不多了,叶兄弟跟我们一块儿去,还是自己去。”

“车里位子够吗?我还要带个人。”

“够。带谁?”

“一个朋友。”叶嘉树往后看了一眼。

两兄弟跟着看过去,嘿嘿笑了声。

叶嘉树不解释什么,朝宋菀招呼一声,“可以出发了。”

后座堆了些东西,三人座变成了两人座,位置有些挤。叶嘉树尽量靠窗户坐着,给宋菀挪出空间。

宋菀往旁边看,堆放的是一张黑漆漆大鼓,几支鼓槌,还有些叫不出名的奏鸣乐器。

坐副驾驶的阿顺往后看了一眼,笑说:“嘉树,你今晚也表演个节目吧,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不唱。”

“你不唱那就只能你朋友唱了。”

“她也不唱。”

“你俩过去白吃白喝,连个节目都不肯表演。”

“我们是客,客人还得表演?”

阿顺百折不挠,“不唱歌,跳舞也行啊,你这位朋友学过舞蹈是不是?”

叶嘉树看宋菀一眼。

宋菀问阿顺,“这也能看得出来?”

“能啊,挺明显的,芭蕾是吧?”

宋菀笑了,“那能看出来学了多久吗?”

“七八年是有的吧。”

“哎,”叶嘉树踢一踢副驾驶椅背,“怎么看的,跟我说说?”

阿顺嘿嘿一笑,“不告诉你。”

乡镇道路颠簸,车开得很慢,沿路都是树林,满目浓荫,人仿佛走在打翻了的绿色颜料之中。

阿顺心情畅快,突然喊号子似的高喊了一声,紧着拖长声音,放声高歌。

那音色高亢又嘹亮,号角一样穿透了这铁皮车厢,一声一声,荡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叶间有鸟振翅,扑簌簌地飞起一片,阒静的树林立时便热闹起来。

叶嘉树忽地探身往后,从后排座位上,拣出一把乐器,拨了两下。

这乐器长得有点儿琵琶,但共鸣箱是六角形状的,比琵琶小,只有四根弦,上面缀着一条红白两色绸布缝制的背带。出来的音色悦耳又明亮,恰能和阿顺的歌声完美融合。

歌是方言,听不懂,但隐约能感觉是首情歌。

开了近两个小时,车到了村里。阿顺阿吉都是村里的人,家里父母听说要来客,早起就开始准备招待了。

村里多个民族混居,住在木头和石头砌起的瓦房里,树木葱茏,掩映其间。

阿顺阿吉家里还有个七八岁的小妹妹,叫阿喜,也不怕生,见面就拉着宋菀去后面洗手。

后面院子里有口水缸,阿喜拿葫芦瓢从缸里舀了一瓢水,慢慢浇在宋菀手上。她汉语说得不大流利,有点儿咬着舌头,“姐姐,你长得真漂亮。”

宋菀笑说:“阿喜也长得漂亮。”

“不……阿吉哥哥一直说我丑,”她指了指自己脸颊,“我有雀斑,雀斑真难看。”

“美国有一个童星,叫林赛罗韩,也有雀斑,而且比你还多呢,一点也不影响大家觉得她长得好看。”

“真的吗?”

“当然。”宋菀摸一摸她乌黑油亮的辫子,“阿喜长大了一定是个大美人。”

宋菀顿了一下,忽感觉到一束目光。转过头去,叶嘉树正站在通往后院门口的檐下看着她。

屋里有人喊阿喜,阿喜应了一声,丢下葫芦瓢跑进去了。瓢在水缸里摇摇晃晃,像浪涛里的一叶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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