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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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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彦霖有点犹豫。

当他看到网上盛传的那些“实锤”后,反而相信孙眷朝是被冤枉的——纵观通篇爆料,最实的锤就是除夕那天孙眷朝和徐菲菲同时出现在周记饭店的监控照片了,可是那天孙眷朝去到周记明明是约了他见面,地点让给他选的,他会选在周记,也是想顺便来看看烧酒那缺德的前宿主把餐厅经营得怎么样,最后谈完话后,他出于晚辈的礼节,让高扬先是开车把孙眷朝送回了家,才回头去奇遇坊接慕锦歌一起回侯家。

所以说,除夕那天孙眷朝根本不可能是在周记和那个年轻女主播约会。

发现这个最大的破绽后,他立即暗中找人调查,下面的人很快就反馈了情报上来,结合目前手上的信息来看,不难推测出孙眷朝是被人陷害的,《满意百分百》中另外两个专业评委就是幕后最大的推手。

如果说美食评论界按档次划分梯队,那也是个上尖下宽的三角形,孙眷朝是顶尖的一线,而林珏和刘小姗则是二线中的翘楚,说出来光鲜,其实处境很尴尬,后有顾孟榆等一批真正年轻的有实力者步步紧逼,前头又有一个孙眷朝死死地压着,多年来不上不下,谋求不到一点地位提升,就开始动一些歪脑筋。

挤兑新人什么的已是家常便饭,但说实话,年轻一辈里在这行对他们最有威胁的大多都是家里有些背景的,像是顾孟榆,他们哪敢动,所以忙活来忙活去,就只铲除了几个小喽啰,于事无补。

既然除不掉追兵,那就推翻横在前面的高墙。

然而这两人毕竟不是专业搞大新闻的,很多事情做的时候还是留了漏洞,要在舆论上反戈一击也不难。

难的是,扳得倒两个小兵,但动不了藏在背后借刀杀人的boss。

不过暂时不动boss也可以,当务之急是先把孙眷朝从舆论风波中捞出来,而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他站出来告之实情,说明当天孙眷朝见的人是他而不是徐菲菲。

——其实要真是见了徐菲菲,也未必有什么,现在很多人就是对女性有偏见,裙子穿短点妆化得浓点,当个网红做个主播就要被戴上有色眼镜看待,还没经过了解,就主观给别人贴上了花瓶、轻浮、妖艳贱货的标签,觉得她跟异性见面就肯定不可描述,能在大舞台上获得一点支持和鼓励都是背地里有什么肮脏的py交易,这种思想实在吃人。

如果是普通的一名平民百姓跳出来证明,百分之九十没人会相信,但他好歹也是微博大号粉丝上万的人,互相关注的都是耳熟能详的大人物,可信度较高,出面解释的话很快就能帮孙眷朝脱离困境。

但是这样的话,慕锦歌就会知道他私下和孙眷朝联系的事情了。

这才是令侯彦霖犹豫的重点所在。

上了飞机后,慕锦歌坐在座位上睡觉,侯彦霖动作轻柔地将她的脑袋靠在自己肩膀上后,偏头望向窗外的蓝天白云,一直保持的笑容渐渐隐去,取而代之的是眉头微皱的沉思模样。

将近两个小时的飞行后,他们抵达了n市。

在行李转盘处取到了烧酒,一打开箱门,圆滚滚的扁脸猫就扑到了慕锦歌,像是几百年没见面时的:“靖哥哥我想死你了!”

侯彦霖把它从慕锦歌怀里拎走,笑着问道:“儿砸,枕着爸爸的衣服睡,是不是特别有安全感?”

烧酒晃了晃尾巴,颇有几分得意道:“对啊,安全得我忍不住在上面撒了泡尿。”

“没关系,一件衣服而已。”侯彦霖摸着它的猫背,不紧不慢道,“说起来,我穿过羊毛貂毛,倒还真没穿过猫毛。”

烧酒脊背一凉,瞪大眼睛看着他:“你你你想干什么?靖哥哥,你看看他!”

慕锦歌没有理会他们幼稚的小打小闹,直接道:“我们出去坐地铁。”

n市是j省省会,四大古都之一,文化底蕴不比b市差,水域面积较大,旅游景点一箩筐,整个城市也很宜居,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当地人也很热情友好。

虽是差不多一年只回来一次,但慕锦歌对家乡的交通还是很熟悉,带着侯彦霖和烧酒转了两次地铁线,出地铁后进了老城区的一个居民小区。

望着眼前水泥灰的旧房子,一人一猫动作一致地仰头,侯彦霖好奇道:“这里就是你家吗?”

慕锦歌淡淡应道:“嗯,我妈的房子。”

侯彦霖问:“来b市学艺前你就住在这里?”

“对。”慕锦歌带他上了楼,一边走一边道,“我也是在这附近上的小学和初中。”

侯彦霖放烧酒自己下地走,然后拿出手机拍了张楼梯照后,才动手搬行李。

他腿长力气大,三两步就追上了慕锦歌的脚步,笑吟吟地问:“那之后可以带我去看看吗?”

慕锦歌瞥了他一眼:“这有什么好看的。”

侯彦霖眨了眨眼:“靖哥哥,求求你了。”

慕锦歌最受不了他撒娇,有些别扭地偏过头,过了几秒才回答道:“知道了,吃晚饭的时候路过那里指给你看。”

侯彦霖露出得逞的笑容。

慕锦歌家楼层不高,就住在三楼,进去后屋内比外面看起来要大,有七十五平方的样子,两室一厅,得亏买得早,不然放房价炒得比天高的现在,像慕芸这样的单亲妈妈很难在这个地段有能力买下这么一套房子。

屋内收拾得很整洁,家具上都铺好了防尘布,只要把布一掀,通通风拖拖地,差不多就能住人了。

慕锦歌从一个房间的柜子里抱出一套干净的床单和枕套,递给侯彦霖,指了指右侧的卧室:“你去把那边卧室的床给换了……你会换床单吧?”

侯彦霖自卖自夸道:“靖哥哥,我可是居家必备好男人。”

慕锦歌面无表情:“那你等下把地也给拖了吧。”

侯彦霖趁机凑上去亲了她的脸一口:“遵命!”

一旁的烧酒闲着无聊,语气期待地问道:“靖哥哥,我能干什么啊?”

慕锦歌指了指阳台:“出去待着,别掉毛。”

侯彦霖毫不留情地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烧酒:“……”

等两人把屋子收拾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六点了。

侯彦霖拖完地后又在他负责换床单的房间转了圈,看到桌子上透明防尘袋装着的教科书,问道:“靖哥哥,这是你的房间啊?”

“嗯。”慕锦歌把换好被套的棉被抱了一床过来,安排道,“今晚你就睡这儿,我睡我妈的房间。”

侯彦霖看着她,装作漫不经心地提议道:“靖哥哥你看,这天气还凉着,要不咱们挤一挤,睡一块儿也挺暖和的。”

慕锦歌看都懒得看他:“你要是怕冷,就抱着烧酒睡。”

侯彦霖笑嘻嘻道:“我这不是怕你冷吗?”

慕锦歌冷冷道:“被子很厚,我不冷。”

侯彦霖:“……”以前是日常撩妹,现在是日常撩靖哥哥和日常撩靖哥哥失败。

不过也没关系。

虽说睡不到靖哥哥的人,但能睡靖哥哥的床不是?

这也是足以载入史册的一大飞跃啊!

做人嘛,就要懂得知足常乐。

把要做的都做完后,慕锦歌换上鞋,抱着烧酒道:“走吧,带你们去吃晚饭。”

她带侯彦霖和烧酒去的不是n市随处可见的x味连锁店,也不是当地有名的某大排档,而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店,就在这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看店面也有些年头了,现在正值饭店,里面的年轻客人没几个,看起来都是老熟客。

慕锦歌不用看菜单,进去直接便道:“老板,来两份鸭血粉丝,一份蟹黄小笼包和一份汤包。”

“好嘞。”正低头结账的中年妇女回头望过来,看到她时愣了下,惊奇道,“哎呀,这不是慕芸的女儿吗?”

慕锦歌微微颔首:“栢姨,好久不见。”

姓柏的老板娘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一年没见了,算算时候你也该回来了……这次待多久?”

“待过清明就走。”

“哎,怎么不多待几天呀?你现在还在b市那个什么食园学习吗?”

慕锦歌简洁道:“没,我自己开了家餐厅。”

“在b市开店啦?出息了!”老板娘高兴得来好像是自己在首都开了店似的,随后她才把注意力放到侯彦霖身上,“这位是……”

慕锦歌介绍道:“我男朋友。”

侯彦霖最擅长讨长辈欢心了,他笑道:“阿姨你好。”

“噢,你好你好!”老板娘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慕锦歌,立即领会两人这次回来的意义,“你俩真般配,要是慕芸看到了,一定会很欣慰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板娘私心给他们插了个队,两人点的东西很快就一齐上来了。

慕锦歌专门要了个小碗,给烧酒夹了些鸭血和少许鸭内脏,又给它舀了点汤,把猫喂了后自己才动筷,她向侯彦霖推荐道:“柏姨和刘叔是常州人,做的蟹黄小笼包很正,你多尝尝。”

常州是蟹黄小笼包最早的发源地,皮薄馅厚,口不捏死,露出一点诱人的橙黄,馅是剁碎的猪肉和蟹黄混在一起做成的,口味鲜美,就算现在并不是吃蟹的最好季节,也不失为一道美味。

鸭血粉丝汤也是n市的代表了,x味连锁店就是专门做这个的,遍地都是,很多游客都是慕名而来,来这里必吃一碗鸭血粉丝,在大店面花个十五六块,也就尝个鲜,但真正的高手都在民间,街头小巷的这种小店面卖得更加真材实料,价格也实惠,十块就能吃个饱。

吃完饭后,慕锦歌履行诺言,带侯彦霖去看了她以前就读过的小学和中学,她对上学时的事情记得不是很多,所以也没什么可说的,简单介绍了一下就抱着烧酒往前走,走了会儿才发现侯彦霖没有跟上来。

回头一看,某人竟然还站在原地,拿着手机借着路灯的光线拍照。

慕锦歌走回去:“你在干什么?”

侯彦霖道:“拍照啊。”

慕锦歌看了看学校前围着的铁网,皱眉道:“这有什么好拍的?”

侯彦霖笑道:“纪念纪念嘛。”

慕锦歌转身就走:“无聊。”

“靖哥哥,你等等我。”侯彦霖收起手机,追了上去。

其实从下飞机后,他就拍了不少照片。

散完步回到慕家后,侯彦霖才又拿出手机,发了一条朋友圈,分组可见,只勾选了一个组,组里只有一个人。

他选了今天拍的九张照片,并附上了一句话——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第63章 栀子

第二天就是清明节,两人一猫吃过早饭后,就来到了墓园。

今天一年一度的特殊日子,十一点不到墓园门口就停满了车,园里都是前来扫墓祭祀的市民,提着祭品香火,大多都是以家族为单位,一边聊天一边走上公墓间逼仄的石阶。

空气中弥漫着纸钱燃烧的气味,如同一股淡淡的轻烟般萦绕在整片墓园间,墓地的广播响着悠远的钟声,其中夹杂着佛教诵经的音乐,让每个走进来的人都不由地放慢了步伐,好像稍有点急躁都是对这里的亵渎。

慕芸的墓在坡头,要走很长一段台阶,然后是在一排墓地的最尽头。

她们这种小老百姓,能在这主城区的墓园里买一块墓已经是倾尽所能了,自然不能和侯彦霖他们家族的墓地比,专人管理负责,修得各种气派,墓志铭洋洋洒洒,记录着墓主不凡的一生。

慕芸的碑很简朴,就是用黑色大理石砌的碑身和碑台,上面贴着慕芸二十岁出头时的一张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并不影响她的美貌,一双丹凤眼黑白分明,眼角上挑,配上那对柳叶似的眉,透着股冷傲,也许是出于拍照时摄影师的要求,她微微勾起了唇角,淡漠多过笑意,但这一点弧度多少让她的神情看起来柔和了些许。

烫金色的碑文与隔壁的墓碑相比要简洁太多,无兄弟姊妹,无爱人伴侣,只生有一女,立碑的落款也是慕锦歌的名字。

真是短暂又冷清的一生。

慕锦歌停下脚步,目光下移,眉头皱了起来——

只见墓前不知何时放了一束洁白的栀子,用着点满白星的透明包装纸包着,静静地靠在石碑前,散发着清新的香气。

四月天里尚且春意料峭,再热一点才是栀子花盛开的最好时节,所以这一束栀子开的并不算好,只有两三朵彻底展开了,瓣尖还染着点点青色,革质的绿叶间是覆着青黄的花苞,鼓囊囊的,酝酿着未来盛开时才会展露的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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