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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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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烨坐在自己的房间里,自动的脑补了一番,越是想,越是替秦锦觉得不值……

只恨不得现在就能以身代替萧衍,站在秦锦的身侧才好。

此章有肉,稍后再群里。之前还欠两篇,最近会补上。

第113 发现了一个秘密

泸州逍遥侯在大梁颇有点名望,所以程烨便以自己的名义广撒名帖,邀请亳州的书生才子前来相聚,以文会友,以琴传意。

当初在京城被秦锦的琴艺打击到之后,他曾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在外人面前弹琴,后来又得秦锦开导,心境才重新开阔,琴艺也是登上了一个新的境界,是以以他目前在琴艺上的造诣足以傲笑亳州。

程世子瞬间出名。

亳州人纷纷对这位温文如玉,身份高,但是待人接物都十分谦和的世家公子倾慕不已。不过也有不少人看不惯程烨的这等做派。

毕竟亳州才经历劫难不久,很多人家都遭受着巨大的悲痛,程烨一来,笙歌曼舞,诗词歌赋,看似十分文雅,却也完全没考虑到旁人家尚有重孝在身。

萧衍对这样生在太平之中,从不知道民间疾苦的公子哥真心有点看不上眼,原本他还存着一些要与他一较高下的心思,这几天派人观察下来,他对程烨生出了几分不屑之意。不过转念想想,自己这种想法又有点偏颇,毕竟程烨就是出来游山玩水的,他并非亳州官员,来了此地自是不需要考虑到亳州的实际情况。

不过萧衍见他时不时的以琴会友,以诗文相聚,目的估计是吸引秦锦的注意。

这叫萧衍不由重新思量了一下秦锦的喜好。

这姑娘打从嫁给他之后,除了到坤州的头两天,他陪着她出去游玩了一次。还遇到了卢家的那个登徒子,其他的时候,他虽然已经尽量将空余的时间都用在陪她了,但是还是觉得聚少离多。

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现在想想竟然全然没了什么头绪。

倒是现在他喜欢的饭菜口味,偏好的衣衫打扮,秦锦却是了然于胸,有时候只要他一个眼神,她都会将已经准备妥当的东西放在他的面前。

思及于此。萧衍觉得心底热乎乎的,却又有点惶恐起来。

他实在太忙,抽不出多少时间来相陪秦锦,时间长了,秦锦会不会觉得他十分的无趣?

他的确是不会琴艺书法,这等风雅之物,他的时间太少,只能用来学他认为用的上的。比起程烨来,他现在给秦锦的生活都是紧巴巴的,充满了动荡和危险的。

反观一下程烨。世家豪门,琴棋书画无一不出众,若是他没点真本事,在亳州也不可能出名这么快,这点即便萧衍再怎么不愿意承认,但是也不得不认下。就算是这样又如何?他的军中也有一个隐形的大才子在,南怀竹,只要将南怀竹放出去,程烨也不见得就能在文才上讨了什么便宜。

即便是萧衍也在想,如果秦锦当初选的人不是他。而是程烨,现在应该在泸州过着锦衣玉食的豪门生活。而非是跟着他在这边塞之地殚精竭虑。

不过他一点都不想放手。他没那么大度,他喜欢的人就要在他的身边才是,任何肖想之人,都会被他慢慢除去。

萧呈言那样的身份都别想,更何况是程烨。

秦锦发现萧衍这几天在床上似乎比平时更加的黏她。

有的时候她都睡着了,这个人还要拉着她弄上那么一回,这让秦锦特别的无语。

如今她的脖子上已经布满了他啃咬出来的痕迹,红红紫紫的,害的她大夏天的,非要穿上高领的儒裙,用以遮挡住这些痕迹。

萧衍白天在军营忙碌着,府里的人也没闲着。

眼看着南怀竹与花影就要大婚了,秦锦在替花影张罗着成亲的东西。

南怀竹考虑自己成亲之后不适宜再住在将军府,所以这几天也在外面奔波看房。

如今他与吴国公府已经闹的比较僵,南怀竹也是有几分硬气,已经不再使用吴国公府提供的用度和银两,所以一切的支出都是由他自己在军中赚到的银两开销的。这就叫南怀竹十分的捉襟见肘。

买下一所宅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即便他现在是军师,但是军中那点俸禄是不可能给花影支撑着原本在侯府之中那样的开销的。他又怕委屈了花影,只能暗中和萧衍借了一些银两。为了找到一处价廉物美的宅院,南怀竹几乎用空余的时间跑遍了整个亳州。

不过亳州之前才逢大难,有不少人家破碎支离,所以也有不少房屋低价出租的。

南怀竹跑了好几天,终于看中了一家位于城南的小宅院。那边距离将军府也不算是很远,只隔了两条街的距离,只要花影想,随时方便过来将军府找秦锦。

庭院是两进两出的,经过战乱,略显的破败与萧瑟一些,南怀竹打听过,这房子的原主人是开药材铺子的,现在百废待兴,他为了归拢一点资金重新开张,不得已才将自己居住的院子拿出来出租,他本人则带着家中剩余的儿女去了铺子里面住。

在这种环境下,大家都生存不易。

所以这里并非什么凶宅,南怀竹自己读书多,也涉猎过一点点风水玄学,他看了这房子也是没什么大问题的,就花钱租了下来。

如今能租下这么大房子的人不多了,药材铺的老板也是十分的感激南怀竹,这里是他的祖宅,他是断然不会出卖的。

价格谈妥,给了银钱和契约之后,南怀竹就开始着手修缮这所宅子了。

花影怕南怀竹累着,所以干脆也穿上了男装出去办一些采买材料之事,有的时候也去宅院那边看看修葺的进度。守城之时,花影恢复了男子的装束,所了不少事情,从那之后心境就渐渐的开朗了起来。这是秦锦和大家都乐于见到的。所以大家后来也都一直鼓励着花影不要憋在家中。

程伊荷自从那天见了萧衍之后,就想着能早点再见到他。但是毕竟是贵族豪门之后,眼皮子也没那么浅和急,所以她熬了数日,看着自己的大哥名声在亳州打的差不多了,这才以自己的名义给秦锦去了一张拜帖,要登门拜访。

秦锦欣然应允了下来。

这日,程伊荷和程烨特地的打扮了一番,才坐着马车来了将军府。

门前有小厮侯着,只等人来就将人应进去,程伊荷与程烨进将军府大门的时候,正巧遇到了花影朝外走。

程伊荷好奇的看这那名俊俏的年轻公子,总觉的是在哪里见过,她垂眸思索了片刻,忽地心底就是一惊。

“大哥,你看到刚才出去的那人了吗?”程伊荷不时的回头去看,忍不住拉扯了一下程烨的衣袖,“你觉得他像谁?”

程烨回眸顺着妹妹所指的方向看去,只看到了花影的背影,茫然的摇了摇头,“没看到正脸。”随后他看向了自己的妹妹,“这等边境之地,你有认识的人?”程烨瞥了一眼程伊荷,却觉得她的脸色有点不太好,于是顺嘴问道,“怎么了?怎么好像一副大白天见鬼的样子?”

可不就是见鬼了!

程伊荷只觉得自己的指尖有点冰凉。

若是她没看错的话,那人的样貌竟然是与几年前她在京城看到过的花家公子一模一样。

可是当年花家的那位公子女扮男装之事败露,罪犯欺君,已经死在天牢之中了,又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程伊荷顿时就觉得自己的背脊渗出了一丝的冷汗。

她对花影的印象还是蛮深的。

当年太皇太后寿诞,她陪着家人去京城,大哥被靖国公夫人看中,成了泰和郡主的夫婿人选之一,而逍遥侯家中也有意在京城适龄的公子之中选出了几个人选来供她挑选,她记得她从画像之中选出的几个人里面就有花影。后来家中人带着她去了一些聚会,曾经见过花影几面,花影本人比画像上还要俊俏,十分的开朗爱笑,说话也比较风趣。若不是后来程伊荷又看到了萧衍,只怕多半是要选这个花影了。

程伊荷一路走来,都觉得自己有点发虚。

一个应该是死去的人怎么会这么巧出现在将军府之中,虽然已经时隔一年多的时间了。

“刚才出去那位是……”程伊荷快走了两步问了府上的小厮一句。

“哦。那是我们夫人的远房亲戚。”小厮笑道,“别看她穿的是男装,只是为了方便走动,其实她是一位姑娘。”

“她可是姓花?”程伊荷的脸色稍稍的缓和了一点,心底却是升起了几分异样的感觉。

“那倒不是。”小厮说道,“我来的时间短,都是听大家称呼她为二小姐,具体姓什么,小的也不甚明了。”

沐恩侯花家本就是泰和郡主的亲戚。这点一点都没错。

程伊荷掐着自己的帕子,越想越是心惊,若是花影当年没死,那这里面牵扯就更大了。不光是沐恩侯府欺君,就连泰和郡主和萧衍都跟着脱不开干系,更有可能将靖国公府都扯进来。毕竟是逍遥侯府的出身,程伊荷转念之间,就已经想到很多。

她不由深看了自己的兄长一眼,大概大哥是没见过花影,可是她实打实的见过啊!

目前这个宅院里,除去了将军府的知情人之外,发现这个惊天秘密的大概也就是她了。

程伊荷心底一阵的慌乱之后,现在反而沉静了下来。

她低头不语。

“没出去迎接你们,倒是有点怠慢了。”秦锦站在花厅前,笑意盈盈。

今日秦锦在家中迎客,迎的又是在京城就认识的人,所以也没怎么刻意的装扮,只穿了一件杏色的儒裙,简单而明丽,因为是夏天的缘故,儒衣的袖子略短了一些,露出了一小截白如冰雪的皓腕,手腕上套了一只翠绿的翡翠镯子,称的她的皮肤更加的白嫩。她的墨发简单的挽在脑后,只有一只嵌琥珀的凤尾簪绾着,腮边还俏皮的垂下些许的发丝,显得娇憨又闲适。只是她刻意在儒衫的领口又陈了一段素白的纱巾,将整个脖子都遮蔽了起来,虽然看起来的确是十分的漂亮,但是总觉得这大夏天的,将脖子都捂的严严实实,着实是有点奇怪。

“见过郡主。”程烨马上行礼,程伊荷也收拾了一下自己刚刚纷乱的心情,款款走来,和秦锦行了一个福礼,笑道,“哪里有郡主出门相迎的道理。”

“赶紧进来吧。”秦锦将人朝厅里让,这厅四面通风,窗户一开,清风徐来。外面又有几棵参天大树遮挡着夏季的艳阳,显得十分的清幽,更十分的凉爽。

等大家落座之后,侍女们送上了瓜果茶点。

“这里比不得京城,没有什么冰窖,所以也没藏了冰。”秦锦笑道,“好在后院有几口深井,这些瓜果都是拿井水镇过的,甚是凉爽可口,程世子和程姑娘可以尝尝看。”

“多谢郡主。”程烨欠了欠身。

大家说笑了一些话,谈论了一点关于京城的风月。程伊荷十分的健谈,巧语连珠,说的十分引人入胜,惹的秦锦都听的十分津津有味。

程烨则不停的偷眼看着秦锦。

以前见秦锦都是觉得她华美大气,而今日再见,又觉得秦锦别有一番风情在其中。

那是只有成为了女人之后才会透出的风情。

艳丽的眼眉之中潋滟着一种叫人销魂蚀骨的淡淡感觉,不浓,但是足以叫人神魂颠倒,她的神态娇憨可掬,介于妇人与少女之间,那眼底荡漾着的慵懒水波如同小手一样勾着人的心魄。夏衣轻薄,布料又是上等的丝绸,完美的贴合在她柔软圆润又不失玲珑有致的身体上,蜿蜒而下,无处不透着一股子女人独有的柔和与娇媚。

她斜斜的靠在软垫上,以手托腮,专注的看着自己的妹妹,碗间的碧玉镯垂挂在手腕上,整个人都显得十分的闲适,从敞开的窗户吹来的习习凉风。吹皱了她的一袭儒裙,宛若轻轻荡开的水波一样。

这一切都叫程烨挪不开眼目。

对着这样的泰和郡主,他觉得百看不厌。

想想这样的软玉琢成的美人儿,差点就成了他的,他的心底更是陷入了无限的唏嘘之中。

“对了,殿下来了亳州之后可曾参加过一些诗会?”程伊荷暗中瞥了一眼自己的大哥,笑着问秦锦道。

“倒是不曾。”秦锦笑着摇了摇头,“那种聚会以前京城就很多,我只是嫌麻烦,所以就算是在京城之中。也鲜少参加。”

秦锦说完,程烨就在心底默叹了一声。

程伊荷笑道,“斗琴大会呢?”

“斗琴?”秦锦道是来了几分兴致。“什么意思?”

“郡主也知道我大哥痴迷琴艺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程伊荷笑道,“简直就是一个琴痴,他听闻这亳州城里有不少精于制琴的工匠,所以就想着干脆出个彩头,弄一个斗琴的大会,让大家将最精湛的至亲技艺展露出来。”

“这听起来似乎有点意思。“秦锦笑道。

不错,亳州这地方产一种乌色的桐木,用来制琴乃是良材。所以亳州虽然是边塞上的大州,却也有着琴乡之称。这么想来,程烨这种琴痴,来亳州游玩倒也没什么突兀之处。

原本秦锦还想着这兄妹两个忽然来了亳州别不会是有什么别的用意,但是听程伊荷这么一说,心底就释然了。

程烨爱琴也是出了名的,这点是做不了假的。

“再好的琴也比过程世子手里的奔雷。程世子对不对?”秦锦笑道。

说实在的,那奔雷的确让她有点垂涎,不过程烨是个大琴痴,君子不夺人所好。所以她也只是羡慕几分也就作罢了。

“郡主也知道奔雷?”程伊荷的眸光一亮笑道,“那可是大哥的心肝宝贝,走到哪里都要带着,我就是想碰也不让碰一下的。”

秦锦拿着手里的团扇,轻摇了一下,笑了笑,这是真的,就连去太皇太后出殡,这位世子爷都将奔雷随身携带,可见一斑。

“可是臣的琴艺实在是配不上奔雷。”程烨好不容易能插上嘴了,不无遗憾的说道,“臣看这大梁地界上,能以琴艺与奔雷相衬的,唯有郡主。”

“我那不过是无聊的时候拨弄拨弄的,不能算是什么本事。”秦锦笑道,她说的也是实话,前世被囚禁,也没什么事情可做的,唯有钻研钻研琴技之类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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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高门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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