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卢佳思这才不情愿地闭了嘴。
这一打岔,练习也没办法继续下去了,宋茵干脆换衣服换鞋,回宿舍洗澡。
走廊是声控灯,舞蹈生的脚步轻,黑漆漆摸着下楼梯,卢佳思才有忍不住道,“茵茵,有时候我真挺佩服你涵养的,你就一点儿也不生气吗?”
她指的不单是今晚的找茬。
金字塔顶尖的任何资源都有限,两人几乎从大一时候开始便隐隐开始拉锯对峙,任何人换到宋茵的位子,可能早就和郁静琪吵翻了。
宋茵沉默没答话。
她家里虽然不见得有多大背景,可宋父把她教育得很好。
静心,释怀,宽容,忍让。
她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轻鄙而看低自己的家庭,也绝不会看轻自己。如果郁静琪确实跳得好,把她比了下去,她其实不会生气,只会更努力,她的挑衅某种意义上也是宋茵更上一步的动力。
虽然这种动力确实让人有点窝火。
外套里的手机叮声亮起来。
宋茵才拿出手机,便看到引发争端的罪魁祸首发来的信息。
“今天带拖鞋驱了虫。”
下面附了张小白狗的萌照。
“是不是像你一样可爱?”
宋茵本来指尖都触到键盘开始打字,想起刚才的事,忽地又不想回了,她重新把手机放回口袋。
“谁呀?”
卢佳思好奇。
宋茵歪头想了想。
“我爸爸。”
她答着,摸栏杆下楼梯,转过拐角,声控灯忽地亮起来。
突如其来的光明让人一惊,宋茵下意识眨眼睛,脚下便踩空了。
她还没来得及惊呼,下一秒便被人扶住了手肘。
宋茵的眼睛渐渐适应光线,这才看清眼前的男生。
他大概也刚从楼梯间出来,个子挺拔,皮肤白皙,眉眼清秀,笑起来,便隐隐露出两个酒窝。
瞧着宋茵站稳了,他才缓缓松开她的手。
“学姐呀,好巧。”
“是格周啊,”宋茵也回他笑意,“你也到这么晚。”
“恩,”他摸了摸头,看上去有些害羞,“都要期末,不努力不行。”
宋茵隐隐记得程格周从前在市立舞蹈学校的成绩挺好的,不然老师也不可能让低年级的他来组合跟她示范双人舞。
为人谦和又肯努力。
宋茵又朝他笑了笑。
“原来你们认识了啊……”卢佳思有些诧异,上次聚餐都没看两人怎么说话呢。
“我和学姐都是江州人,从前是同一个学校的。”
灯光下,男孩儿解释,唇畔有两个若隐若现的小梨涡,看起来心情不错。
第28章 chapter 28
上一次宋茵半途被陆嘉禾带走了, 话也没来得及多说。舞院的男寝和女寝相隔不远,三人结伴回宿舍楼,起了个头便聊到从前舞蹈学校的事, 一番叙旧, 人倒是熟了不少。
程格周看起来是那种外向开朗的小鲜肉, 接触起来性子却带了几分腼腆,卢佳思逗了她几句, 脸便红起来。
幽静的校园窄道落了些叶子,有虫鸣此起彼伏,昏黄的路灯下, 程格周的五官清秀柔和,看起来格外干净帅气。
也就六七分钟的路程,一直走到岔路口, 该要分手时, 程格周才鼓起勇气般,朝宋茵要了微信号。
宋茵想了想, 顿住脚步, 把号码念给了他。
“诶诶诶,只要你宋学姐的?”卢佳思佯装不悦,程格周赶紧抱歉, 把两人一起加上。
走远了,卢佳思才控诉道, “茵茵, 小鲜肉是你校友, 这事儿你都没跟我们提过呢……”
“那天聚餐没来得及呀。”
宋茵走得有些热,干脆松开了外套的排扣。
确实是,卢佳思也想起来,宋茵那天根本没来得及多说话,直接被陆嘉禾牵着带走了。
“我发现茵茵你这段时间桃花挺旺呀,还都是优质男,连陆嘉禾这样的神级绩优股都被你拿下了。”
宋茵叹一口气,没再白费力气开口解释。
卢佳思戳开路过超市程格周请客买的低脂酸奶,抿了一口,又道,“我猜这小鲜肉你对有意思,他刚刚一和你对视就脸红来着。”
“佳思,你别瞎猜了。”宋茵摇摇头,“就不许人家天生爱脸红呢。”
说罢又推着她走了两步,“快回去洗澡吧。”
卢佳思也摇头叹一口气,“今晚就应该把晓君叫上的,她就是太懒不肯来,程格周请的脱脂酸奶可是她最爱喝的牌子。”
卢佳思还有话怕宋茵生气没说。
陆嘉禾的家世怎么样她不知道,程格周的她可听付伦提起过。
这个看似安静腼腆的小鲜肉实则是个低调的二代,宋茵要是成了他女朋友,哪里还需要担心斗不过郁静琪。
诶。
可陆嘉禾也是真帅。
宋茵洗完澡出了洗手间,汤晓君正对镜子拍着乳液,偏头提醒她,“茵茵,有人给你打电话吧?你手机老震动呢。”
擦着头发从枕下摸出手机,便看见了陆嘉禾接连发过来的消息,隔几分钟一条。
——睡了吗?
——身上都是狗毛,睡不着。
——宋茵,它又爬我的脚。
字里行间都带着委屈。
最后一张图片,陆嘉禾把那只白拖鞋拎下床,放在地毯上,同他的拖鞋摆在一处。
小狗的身子还没他的拖鞋三分之二大,看起来格外滑稽。
宋茵没忍住扬了扬唇角。
“笑什么呢?”汤晓君偏头。
察觉大家都看过来,宋茵赶紧收敛笑意摆摆手。
上床开壁灯写字的晋薇忽地顿了顿,盯着下床沉默了一会儿,停笔关了灯。
宋茵把毛巾挂好,先是通过了程格周的好友申请,这才点开陆嘉禾的对话框开始回复。
——你放点儿吃的在它窝边好了,以后训练它回自己窝里睡觉。
再关掉聊天界面,列表里多出来一条来自程格周的信息。
——晚安。
宋茵会认真地给好友列表里每一个朋友回复。这次打开键盘,耳边不知怎地响起了卢佳思那句“他一和你对视就脸红”,想了想,还是关掉了键盘。
以防万一。
这边的陆嘉禾开了台灯,翻身拎起被子抖了半天狗毛,余光又瞥见那只小家伙抱着他的拖鞋舔咬,后背一时竖起了寒毛。
疲惫叹了口气,下床,一只手托起它,放回窝。
往碗里倒了些幼犬狗粮,又怕太硬它不爱吃,倒水冲了些奶粉泡软,估摸着温度合适了,才往它面前一摆。
小家伙蹬着八字腿,埋头哼哧哼哧地舔起来。
带着些许腥气的乳汁溅到了脚背,陆嘉禾下意识嫌恶地退了两步,又徒劳地往床边一靠,盘腿坐下,揉了两下乱糟糟的黑发,自嘲地嗤笑一声。
那么多年的毛病,短短几天便被这只拖鞋治的没辙了。
人生有时候真奇妙。
陆嘉禾小时候一点不喜欢动物。
陆进和易音早早离了婚,一个奔波世界各地忙于工作,一个醉心音乐,不问俗事。陆嘉禾自小不受大人拘束和管制,桀骜野蛮地独自生长。大概是八岁或者更早之前,他发烧到肺炎,在病房里整整住了两个星期那次,也是自己打了电话叫来司机去医院。
他不喜欢这些象征着弱小和麻烦的东西。
是什么时候改变了呢?
陆嘉禾往床上一倒,看着天花板上台灯微晕的光线,神魂混沌,思绪恍惚。
他隐约又记起了那一天。
狭隘逼仄的空间里,他周身落满了碎裂的挡风玻璃,五脏六腑像是撞碎一般,整个世界被消音,力量在血管里缓慢流失,他有无数声呼唤抑在喉咙里吐不出。
有人抓住他的手,将他从汽车后座的车窗里带出来。
那天下着雨,很大,水花在身侧溅开,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平躺在地面上,救护车来之前,谁也不敢将他随意移动。身侧是至亲的血混着雨水从两侧汨汨流进城市的地下排水管道,地面冰凉。
视线里出现了一把透蓝色的伞,隔绝了劈开天际的闪电。
女孩的下巴滴着水迹,秀丽的鼻尖也是湿润的。她一直在给他撑伞,也一直在哭。哭到她的手擦不干,落了两滴在他眼睛里。
她的斑点狗也死在那场连环车祸,还卡在两张车的缝隙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