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直到温时终于发现它已经离自己太近了,以为它又要舔她脸,倏地抱着板子惊慌后退,如临大敌地瞪视它。
金毛愣着没动,也并未追着往前,只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十分无辜地把脑袋转了回去。
为什么要躲?他什么也没做。
即便有……那也只是心里想想而已。
温时哪儿晓得他想的,今早的惨案还历历在目,心有余悸,缩着脖子盯了它半晌,才慢吞吞挪回原来的位置。
她这人对动物的口水有点抵触,最怕被猫狗舔到了,有时亲它也只会亲有毛的部位,绝不会跟它嘴对嘴亲,它也从没有伸舌头舔过她,真的从来没有……
想着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温时打了个寒颤,拿起笔继续给他的画像上色,并没有看见一旁观摩的金毛竟缓缓瞪大了双眼——
那上面的男人……怎么看着有点儿像他?
“知道他是谁吗?”温时换了种笔刷,边画边轻声跟金毛说着话,“我在飞机上见到的,一个很高很帅的空乘。他的名牌上写着……呐,这三个字,好看吧?”
她在画板的空白处,一笔一划写下了“沈煜凡”三个字,圈给它看。
“昨天我烫到了手,他把我带到工作间,亲自帮我上药。下机太晚了,他主动说送我回来,还帮我提东西上楼……嗯,是不是人特别好,特别有风度?”
金毛厚着脸皮“汪”了一声,表示赞同。
“可是啊。”
嗯?可是?
它顿时紧张起来,视线从屏幕转移到她的脸庞。
☆、第6章 同居
【六】
“好丢脸啊,居然穿得那么蠢见他。”
温时叹了口气,又换了更细腻些的笔刷,满脸沮丧地诉苦:“他一定觉得我幼稚吧,又不是小孩子,还海绵宝宝……呜呜呜丢死人了……”
金毛心下一松,还以为她说的什么事儿,凑过去拱她的颈窝,安慰道:“嗷呜。”
不蠢,特别可爱。
而且……其实以前就看她穿过一次了,没觉得蠢,反而软萌得他一下就扑到她身上蹭了好久,结果她嫌这套睡衣太傻了,收起来再也没穿过,今早看见她第一眼时,险些忍不住扑上去……咳咳,幸好及时刹车。
好不容易重新见到了她,什么都未曾发展,他自然不能这么把她吓跑。
第一次附身在这只金毛上,是三年前,他因飞机失事而重伤,在医院躺了整整两年,期间意识一直保持清醒,只不过换了个载体,变成了一只家养的金毛犬。
“小金毛,跟我回家好不好呀。”
那是他初次见到温时。
鼻梁上的细框眼镜微微下滑,露出一双清澈透亮的眼眸,正垂下看着他,眉眼弯弯,轻轻地揉了揉他的脑袋,挂在唇边的那抹浅笑如同她的掌心一般,柔软而温暖。
他跟着她回了家。
作为人活了二十多年,何曾料到有朝一日会变成狗,四脚着地走在大街上,无论是过低的视线,还是干巴巴的怪味狗粮,一切的一切,都令他难以适应,时常颓废地坐在房子的角落里,沉默着思考狗生。
想他是怎么附身过来的,想自己何时才能回去,想原来的身体是已经停止了生命活动,抑或仍在病床上苟延残喘地昏迷。
“小金毛,你怎么又不吃饭呀?再这样下去会饿坏的。”
……想这个女人为什么又来打断他的思考。
“汪。”他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扭头换了个方向趴着,不想理人。
空空如也的腹部已经开始隐隐作痛,可盘子里像土粒似的狗粮实在勾不起他进食的*,甚至想过要是他把自己饿死了,是不是就能回到原来的身体去……
他饿得昏昏沉沉,不知过了多久,一阵久违的饭香隐约飘来,他听见自己的喉咙发出了本能的低吼,沉重的饥渴感牵扯着他的神经,将他硬生生拽到了那个女人的脚边,看着她将温热的鸡肉拌饭倒进他的食盘里,下一刻便埋头进去张口狂啃。
那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美味的一顿饭。
即便只是寡淡无味的水煮鸡肉和白米饭,混在里头的生胡萝卜粒还硬得硌牙,也好吃,真的……特别好吃。
“慢点儿,小心噎着了。”
温柔的女声响在头顶,她的手轻轻抚着他背上的毛,一下又一下,与那盘将饥饿感消减殆尽的热饭一同,慢慢抚平了他心上的褶皱,连日来反复折磨他的颓然和绝望,仿佛顷刻间便全数散去了,只剩下眼前这张笑意柔软的小脸,一瞬不瞬地望着他。
他忽然觉得,那些笼罩心头不得解的问题……似乎都不再重要了。
后来的日子里,温时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给他做好吃的饭,帮他洗澡,带他出门溜达,从未对他发过脾气,就连晚上他使坏爬她的床要一起睡,她也只是纵容地捏着他的耳朵叫了声“小坏蛋”,然后搂着他的脖子闭上了眼。
这个女人,在毫不知情之下,让起初惊慌无助的他,慢慢地,一点点适应了新的身体,适应作为一只金毛犬的生活。
两年。
他和她一起生活了两年。
直至分别,温时一如既往地待他极好,他却渐渐对她藏了别的心思。
明知自己在她眼中不过是只金毛犬,她的温柔细心也仅限于这个身体而已,可即便如此,他还是不知不觉地陷了进去,沉迷在她给予的温暖包容之中,无法抽身,甚至曾生出了永远留在这个身体陪伴她至死的荒谬想法。
许是这种执念过于深沉,以至于一年前他回到自己的身体里,恢复正常生活后,竟然留下了附身的后遗症——
每晚陷入睡眠后,仍会不时地穿到这只金毛犬身上,彼时它已经被送回温家了,所以他有段时间都是在温家过的夜。
没有香软的床铺可以钻,没有温时搂着他睡,只有一个半夜哭闹不停的小屁孩,吵得他根本睡不好觉。
唯一一点好处就是,他偶尔能从温父温母的琐碎对话中得知温时的近况,稍微安下心,趁工作闲暇时,照着记忆中的住址找到她住的地方,辗转联系上了隔壁屋的房主,恰巧原来的租客半年后约满搬走,他平白捡了个大便宜,等人一走就立刻搬了进来。
那会儿温时还在外地未归,他借着晚上待在温家的机会,无意探听到她所在的城市和大致回来的时间,于是托公司的同事查了查相关的航班信息,然后特地换班到她所乘的回程航班,只希望能提早和她见上一面。
不料非但见到了面,还意外和她有了交集,连他附身的这只金毛也再次被送到了她家来寄养……
想着,他又歪着脑袋去蹭了蹭她的颈窝,毛茸茸的弄得温时有些发痒,忍不住闷闷地笑出声来,直推他脑袋:“别蹭啦,好痒。”
金毛依言退开了点儿,低头看了看她笔下的自己,又想到她刚才夸他的话,屁股后的尾巴不自觉便摇了起来,黑溜溜的眼珠子注视着她,心情愉悦地“嗷”了一声。
“嗯嗯,知道你想哄我开心了。”温时摸摸它的头,它也眯着眼往她手心里蹭,一副颇为享受的样子,逗得她舍不得收手,“不玩了,得先把这个画完。”
哦。
金毛不闹她了,坐回原位继续看她画。
……
再次放下笔已经快12点了,温时仔细看了会儿,满意地点了“保存”,把仍在生成图像的pro放在一边,打着哈欠去拿衣服洗澡。
金毛看了眼pro屏幕上的进度条,扭头跳下沙发,远远看了眼卧室里的那道身影,不紧不慢地走进了漆黑一片的卫生间。
嗯,等她。
“唔,好困。”温时揉了揉眼,除下眼镜的视线略微模糊,以至于一推门看见某团黑影闪到脚边时,吓得低呼一声,忙打开灯,“你跑这儿来干什么?想洗澡?”
……想看你洗澡。
金毛睁着一双大眼,眼神纯洁地望着她。
“对了,你今天出过门,还是洗洗比较好,不然一会儿又爬到我床上来,脏兮兮的。”
说着,温时把手里的东西放架子上,到浴缸边取了淋浴头下来,朝金毛招招手。
她家卫浴被屋主改动过,本来是淋浴间和马桶的搭配,屋主为了能空出足够位置加装一个浴缸,把原本的马桶改成了蹲厕,所以一般都让它站地上洗澡。
金毛抬头看了看衣衫齐整的温时,不情不愿地迈步走到她面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狗狗不需要用太热的水冲洗,随着冰凉的水流滑过身体,她的手也随之落在了他的身上……
实话说,虽然外为狗身,内里毕竟是个正常的男人,被她这么上上下下摸个遍,没点儿感觉是不可能的事情。
夏天冲着凉水澡还算好,冬天洗着温热的水,浴室里的雾气氤氲得有些缺氧,意识也迷糊几分,有时洗着洗着就控制不住地往她身上乱拱。加上她经常是蹲着帮他洗的,高度与他正好相当,狗爪一伸就能碰到某些部位,为免伤到她,用的是爪背……嗯,软绵绵的,似乎还有点儿弹性。
温时当然不可能察觉他的意图,只当他是想扑她身上来无意碰到的,把他的爪子拿下去又继续洗,每次洗完,一人一狗基本都浑身湿透了,她穿着一身透明的湿衣服帮他吹干毛发,而他则乖乖坐着……光明正大地继续看她。
不过福利时间仅限于此,等吹完了毛,温时就会把他赶到浴室外,关上门才开始洗澡,两年来只发生过那一次失误,惊鸿一瞥……其实他也没多认真去看,一进去就听到她尖叫,紧接着狠狠摔在了浴缸边,哪儿还会想别的,光顾着担心她疼不疼了,想扶又没有办法,生平第一次恨自己的无用。
等看着温时边上药边痛得眉头紧皱,忽觉胸口处也揪得死紧,他长这么大,终于尝了回心疼的滋味,恨不能代她受了这伤。
后来便学规矩了,只在门口等,再没有闯过一次浴室。
所幸现在是夏天,沈煜凡四脚站在地上,任由她冲水,上下摸几下,再冲水,清心寡欲地把澡洗完,然后吹干了一身湿漉漉的毛,就小跑着去了卧房,熟练地跳上床趴好,耷拉着眼皮等她过来。
等了会儿,意识就有些模糊了,今天在公司开了半天的会,之后又是同事聚餐,他回家几乎倒头就睡,只不料又穿到了金毛身上,撑到现在已是强弩之末,他吸了吸鼻子,闻着属于她的熟悉味道,没怎么挣扎就睡过去了。
温时回房便上了床,看金毛闭眼沉睡的模样异常温顺,如过去一般搂着它的脖子,无意轻抚了抚它头顶柔软的毛,合上眼。
“明天得去一趟超市呢。”她喃喃道,“要是还能偶遇他就好了……晚安,小金毛。”
金毛动了动,习惯性往她的怀里靠近。
☆、第7章 超市
【七】
翌日,温时醒来的时候,身边不见金毛的踪影,出去洗漱才发现这家伙正在客厅的地板上翻来翻去,嘴里不停啃着骨头状的磨牙棒,见主人终于现身了,一骨碌翻起来,吐了磨牙棒,跑到厨房门边叼着空食盘过来给她看。
“汪汪!汪!”
“……”一看就是在要吃的,可想到如今还空着的冰箱,温时只好假装若无其事地绕过它去厨房倒水喝。
“汪汪汪!”金毛却不依了,赶紧叼起食盘又亦步亦趋地跟了过来,这回叫得更大声了,生怕主人感受不到它的肚子有多饿似的,在她脚边不停地绕圈圈,磕了药似的把食盘踢得噼啪响。
“……”温时无语地瞪着这只比印象中疯得多的金毛,再次深深怀疑自己可能是养了只假狗……以前它饿的时候,也不过是无声无息窝在角落熬着而已,怎么在家里住了半年多,回来就变成这个样子?!
“汪汪!汪汪!”金毛见主人光看它不给吃的,以为叫得还不够卖力,这下直接扯着大嗓门儿吠起来了,还直起上身用两条后腿走了几步,“卖艺”来讨好主人。
“好了,嘘——小点儿声,再吵就不给了。”
温时拍拍金毛的脑袋安抚着,知道它一贯只吃饭食,这会儿家里也没材料可以用,倒是橱柜里还收着一小袋未开封的狗粮,朋友给她买的,金毛不吃就一直搁在柜里,所幸还没过期,她冲它扬了扬:“只有这个,你要吃吗?”
原以为会被嫌弃的,岂料金毛登时双眼发亮,猛然跳起,一爪子把那袋狗粮拍到了地上,又啃又咬想打开封口,折腾了好一阵无果,才回头来扯她裤脚求帮忙。
温时十分惊讶,半晌才俯身捡起来撕开包装,给它倒进了食盘,这家伙立马埋头狼吞虎咽起来,“咔擦咔擦”咬得极其起劲,不出三分钟就把那大半盘吃个清光,还意犹未尽地伸舌舔了舔嘴,心满意足朝她“嗷呜”一声。
温时则目瞪口呆地看着它。
真的有这么好吃?
那过去它为什么宁可饿得吐酸水都不肯碰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