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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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应笑我》
作者:酒小七
文案:
——嘿,我救了你的命,你打算拿什么报答我?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了。
——别别别,给点钱就行了……你别过来,你再过来我报官了!
——官府是我家开的。^_^
注:
1,女扮男装文。正剧,正剧哦,不是搞笑文,看的时候不要笑。
2,姐弟恋,养成,三观碎成二维码的草根女x独占欲超级强的腹黑小变态。女主比男主大七岁。雷者绕行~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三教九流 虐恋情深
主角: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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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午饭时林芳洲只吃了一个炊饼,喝了两大碗水。炊饼遇水则胀,于是她也算吃得半饱了,只是走路时会觉得腹中有水在晃荡,仿佛她是一个行走的水桶。
那一个炊饼还是赊的。
卖炊饼的老婆子赊账时十分的不情愿,仿佛死了汉子一般,气得林芳洲把眼睛一瞪,道:“街坊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我还能欠你这一个铜板不成?”
老婆子连忙道:“大郎莫气,只因今早与我家老不死的吵了一架,这才眉毛不是眉毛眼睛不是眼睛……你娘活着时与我相交甚好,不过是一个炊饼,莫说赊账了,便是请你吃个,也无什么大不了。”
林芳洲吃软不吃硬,听到老婆子这样说,她挥了一下手,道,“谁要吃你白食?明天一定还钱!”
……
吃完午饭,林芳洲背着手在街上溜达。大白天,街面上很热闹,路边茶棚里有人在吃馄饨,有闲钱的还会配上一碟子切得薄薄的上好酱牛肉。
那牛肉,啧!
林芳洲仿佛闻到了牛肉浓郁的酱香,她正有些陶醉,却见吃牛肉的人突然抬起头。
林芳洲立刻满脸堆笑,迎上前拱了拱手,“原来是骆少爷,失敬失敬。今天怎么一个人出门了?”她长得白净俊俏,拱手时倒也装出了几分风雅。
骆少爷:“芳洲,你坐下,我正要找你。”
林芳洲忙拉开长凳坐下,问道:“骆少爷有什么吩咐?”
骆少爷见这小子虽然在说着话,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牛肉。他便问道:“你还没吃饭?”
林芳洲摸了摸肚子,神情有点沮丧,“今日手气不好,钱都输光了……”
骆少爷会意,招手叫来老板:“再来一碗馄饨,一碟牛肉。”
“好嘞!”
林芳洲冲着老板的背影喊道:“要大碗的!”
骆少爷噗嗤一笑,抓起桌上的扇子轻轻敲了一下林芳洲:“你这讨饭的泼皮!”
林芳洲也觉很不好意思,岔开话题问道:“骆少爷你找我有什么事?”
“芳洲,你今年多大了?”
“十七。”
“该成亲了。”
林芳洲重重“嗐”了一声,表示很不屑,她说道:“成亲有什么用,不过是添一张嘴吃饭。我连自己都喂不饱呢!”
“你平日也不想女人?”
林芳洲抬头,对上骆少爷似笑非笑的目光。她也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总不能告诉对方自己根本就是个女人吧?
她只好胡乱摸了一把脑门,看到老板端着煮好的馄饨走过来,她便催促:“快点快点!”
骆少爷:“我说,芳洲。我一个远房表舅的女儿,生得十分俏丽,家境也殷实,今年刚十六岁,也在说亲……你慢点,烫死你!”
林芳洲被烫到了,脸有些扭曲。她把脸从碗上抬起来,隔着白腾腾的水汽,听到骆少爷继续唠叨他的远房待嫁表妹,林芳洲打断他:“骆少爷,你要成亲啦?”
“别装傻,我说你呢!”
“那么好的姑娘,怎么能便宜了我这个泼皮,你自己娶了吧!”
“我话还没说完。我表舅家只这一个孩子,疼成了掌上明珠,他们舍不得女儿外嫁,意思是,找个人品好的少年,便是底子薄一些也无妨……”骆少爷一边说着,见林芳洲只是埋头吃饭,他便懒得绕圈子,说道,“他们想招一个入赘女婿。”
林芳洲正愁怎么找理由拒绝呢,听到“入赘”两字,立刻诚惶诚恐起来。
骆少爷也不恼,毕竟很少有男人愿意入赘的,何况林芳洲也是家中独苗,更加不太可能。
林芳洲吃完了馄饨牛肉,和骆少爷道了谢,拍拍屁股走了。
待她走远,茶棚里有食客悄悄问老板:“好俊的后生!那是谁家孩子?”
老板的嗓音很是洪亮:“东大街张寡妇家的,大名叫林芳洲,都唤他林大郎。张寡妇也不是本地人,十几年前逃难来到此地,含辛茹苦的好容易把孩儿拉扯大,去年她竟染上热疾,一病死了。”
听者便叹息道:“可惜,可惜。那孩子可曾娶亲?”
“没有!他不过一个帮闲,又无田地家产,又无正经营生,拿什么娶媳妇?”
……
吃饱了饭的林芳洲,终于腾出脑子来忧伤了。
全世界都以为她是个男人,实际上并不是。
一切的一切,皆源于她老娘的一个馊主意。
十五年前,她娘带着两岁的她逃难到此地,落了户籍。家中孤女寡母,没有男子撑门面,老娘怕她们被人欺负,便谎称林芳洲是个男孩,户籍就这么登上了。
登上就不能改了……
倘若她现在被人知道女儿身,告到官府,打板子是轻的,说不好就要流放三千里,去沙漠里种西瓜了。
就凭她的小身板,无论是打板子还是流放,都很难活命。
所以,打死也不能让别人知道她的秘密。
忧伤了一会儿,林芳洲就把此事抛到脑后。她走到城门口时,突然想起一事。
前些天去城外的山林里玩,她找到一个画眉鸟的窝。那时画眉鸟正在下蛋,现在应是已经孵出了小鸟。
把小鸟掏来,养大后好好调教,定能卖个好价钱。
若是不等养大,只卖雏鸟,也能卖些钱救急。
林芳洲什么都不缺,就是缺钱。今天不赚钱,明天她就得当裤子吃饭了。
于是林芳洲朝城外的山林走去,路上遇到一个认识的农夫,农夫喊她:“大郎,莫要进山,山上有老虎,已经吃了几个人,现在樵夫都不敢上山砍柴了。”
“多谢老伯提醒,我不进山,我只在外面玩。”
林芳洲心想,老虎只在深山里,她在外边小土坡的树林里掏个鸟儿,没什么关系。
于是走进树林。
林芳洲很快找到了那个鸟窝,爬上树一看,登时大失所望:也不知哪个龟孙先下了手,把小画眉都掏走了。
她下了树,骂了几句泄愤,却无改于被人抢占先机的事实。
正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林芳洲突然听到一阵虫鸣。
是蟋蟀的叫声,声音洪亮得很。有如此中气十足的鸣叫,想必这个蟋蟀的个头很威猛。
若是她有一只威风八面的蟋蟀,战遍全城无敌手,那该是怎样的风光无限,该是怎样被众人膜拜景仰?
捉不到鸟没关系,必须把这蟋蟀捉到!
林芳洲撸起袖子,轻手轻脚地在草丛中搜索起来。
那蟋蟀,果然不是凡品。乌黑油亮的皮,强壮的脚,狰狞的牙,个子很大,怕是有寸许长!这个季节,很难看到如此健壮的蟋蟀。林芳洲乐开了花,势要把它拿下!
那蟋蟀,果然不是凡品,蹦得忒高,跑得贼快!
林芳洲心情有些复杂。一方面蟋蟀越健壮她越高兴,另一方面,因着这小东西跑得太快,她很难得手。
不管不管,一定要捉住!
她追着这蟋蟀跑啊跑,不知不觉,已跑进了山林深处。
“嗬!总算抓到你了!”
林芳洲捏着蟋蟀的颈子,仿佛大将军手握着统领天下的兵符一般,志得意满,不可一世。
突然,她发觉有些不对劲。
周围,似乎太安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