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都市言情 > 大魔王又出手了百度百科 > 第400章 娱乐震荡

第400章 娱乐震荡

目录
最新都市言情小说: 重生成偏执狂的心尖宠全家穿越去种田[快穿]BG文里的基佬男配砍翻三国我真不想当明星啊王恒从1981年卫校开始林霄秦婉秋四合院:我在轧钢厂对面开饭店强婚霸爱:老婆,吃定你禁欲总裁,求放过欲望中的城市绝色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女帝的元帅宠妃回到一九九九在劫难逃陆云我的七个女神姐姐今世猛男陈轩许静娱乐:开局邂逅花旦女星战魂之金麟天下二

外面,瓢泼大雨,黑云压天,仿佛世界末日一般。

候机室里,一切却安稳如故,丝毫不受影响。

刘仙女转过头,看着背对她,正在看着外面的王子安。

一时间,刘仙女竟有种王子安处于狂风骤雨中,给人风雨飘零的感觉。

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不结合背景,不结合说这句话的人的处境,很多人听到是不会理解的。

可刘仙女始终跟在王子安身边,她听得懂。

是啊,大雨中,百鬼夜行,有人混在其中,比鬼还高兴。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这条微博一出,表哥又要遭受无端的攻击和抹黑了。

但实际上,现实根本不像他微博上说的那样。

她都这么送了,他也没像诗里说的那样,放开了。

总有人说,眼睛看到的不一定为真。

以前,刘仙女对这句话是很不屑的,故弄玄虚,装神弄鬼。

但现在,她发现,说那句话的人,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有很长很长的故事。

网上。

很多人看着王子安更新的微博内容。

“……

……

……”

前面一大段,全是英文。

不懂英文的,当场就忍不住了。

“玛德,初一看到,我还以为我是在逛英文网站呢,全是英文。”

“特么的,我看不懂英文,为什么写英文?欺负我看不懂英文啊!”

“我就说嘛,这个人崇洋媚外,估计想改国籍,有人还不信。”

“平阳王,你这么恨我们大宇,干脆移民啊,别回来了,我们大宇不需要你这样的人,我月入两千,都比你对大宇的贡献大。”

“初二的时候一个同学认了操场上的一棵大树当哥,没错!就是认了一棵大树!也没经过大树的同意,单方面认的!每当她跟男友吵架的时候,我都会陪着她去操场找她哥哭诉,是不是有病?”

“真有病,歪什么楼啊你!”

懂英文的,也在纠结。

“额,我懂英文,但‘china’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却不明白。”

“不知道啊,我英文八级居然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学渣啊?”

“跟学渣无关,可能是平阳王自己创造出来的英文单词,鬼才认得出来。”

“根据我对平阳王的研究和了解,我觉得极有可能叫‘中国’!”

“说得好有道理,以前平阳王就提到过这个词。”

当然,也有好心的网友对那些动不动就喷王子安的人看不去。

“尼玛,这帮人要上去看网络连载小说,作者能被喷死,小说能被喷太监,才看一小段就开始各种喷。”

“平阳王写英文还不是被你们逼的?再说了,后面不是有中文版的吗?”

“应该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不然都不知道对面坐的是人还是狗。”

“我怀疑是栾槁一直在带节奏,恶心平阳王。”

“栾槁背靠的集团有钱,还不肯放过平阳王啊。”

栾槁娱乐又被拉出来背锅,但也有可能真是他们在背后推波助澜。

罗瑾很气愤,这次真的不关我们的事!

现在的平阳王,还需要我们带节奏么?

根本不需要啊,他只要一站出来,稍微做点“出格”的动作,就会被黑粉逮住,带节奏。

我们还花那钱那精力请水军干嘛?

等到没人黑他的时候,我们才出手。

王子安的这条微博,的确是前面英文,后面中文。

是一首诗!

中文版是:

“……”

等网友看完整条微博,网上如王子安所料,炸翻了。

争议极大!

诗名的最后两个字,是这首诗歌的核心词。

这个词本身带有恶俗的性质,很容易使读者在阅读诗歌之前,对诗歌创作的严肃性产生怀疑。

只有当人们用轻慢和鄙夷的态度阅读完全诗之后,才忽然发现自己的审美期待因某种神奇的诗歌力量被重新打开,并完成一次特殊的更新和超越。

诗歌开头的第一句,是如此的突兀和令人讶异。

读者不知道,诗名的那最后两个字,和另外三个字带有不健康意味的词语中,潜藏着怎样的含意。

也暂时无法明了被赋予平等意义的这两个词将如何构成反讽的张力,只有带着迷惘的情绪阅读下去。

接下来三句诗的句式相同,是由“无非”开头所形成的重复句。

这是对人性的一种高度提炼,以客观冷静的言说方式传达出主体的无奈和绝望,“无非是”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冷血”的效果。

另一方面,“花”和下文中“春天”意象的丰富性而产生诗思的分裂,表达出诗人自身生存之痛的噬心体验:我们是否还具备绽放爱情之花的能力?

诗人所有的怀疑和追求就在“花朵”、“虚拟”、“春天”、“误以为”、“重新打开”等相互补充、相互背离的话语中游弋。

诗句内部、诗句与诗句之间的相互延宕、递进、扭结的情绪,建构起充满悖论的诗意空间,最大程度地还原了诗歌主体的生存体验。

接下来,诗境有所扩展,“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诗人刻意用自然平淡的口吻陈述生活的无奈,也使下面两句中的姿态显得格外鲜明。

穿过枪林弹雨的“我”,经历着如此曲折的寻爱旅途,而“我”的心意又如此决绝,下文中会引人误入歧途的“蝴蝶”和“赞美”、令人失望的“春天”和“故乡”。

虽然看似与诗歌开头几句呼应,但却在否定之后产生了新的意义:诗名的最后两个字意味着对底层经验的诗性表达不幸的反抗与挑战。

这首诗,因为原作者是女性,所以被看成是鲜明地抒发了女性的痛苦,却不局限于表面的书写。

诗人将对自然、环境、人性的关切熔铸于自身的生存体验和生命经验之中,凭借诗名最后两个字实现了对生存困境的言说、对人性的关怀,使得女性诗歌创作视域得以扩展。

但这首原诗,在表达上也存在着不恰当的地方。

所以,王子安把它们改成了“科学家”和“教师”。

虽然又开始黑化了,憎恶这个世界。

但王子安仍记得,对人类贡献最大的几种职业中的“科学家”和“教师”,应该被民众关心,得到民众更多的关心。

这首诗是前世诗人余秀华所作的一首爱情诗。

在余秀华之前,这样强烈美丽到极限的爱情诗,还没有谁写出来过。

出奇的想象,语言的打击力量,与大部分女诗人相比,余秀华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

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令人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让人心疼痛。

这首诗点燃了人性中最基础、最隐秘的部分。

余秀华的直率乃至粗鲁,击中了现代人的伪饰软肋,人们痛恨伪饰又依赖伪饰,一经袭击,便轰然颓塌。

她的诗,放在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

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出生时遭遇倒产,大脑缺氧导致脑瘫,余秀华嘴歪,口齿不清,行动也不便。

她的红说起来也很好理解。

在那个时代,这首诗轰动的标题就足够吸引眼球。

人们读完了诗,准备开骂的时候,蓦然发现作者是一个“脑瘫女农民”,一下子震惊得张不开口。

再不可思议,也只好承认,也许在这个人们不再喜欢读诗的时代,真的又横空出世了一个天才。

喜欢余秀华者,喜欢的是她的大胆与坦率,是她的诗歌中质朴的蓬勃的力量。

不喜欢余秀华者,不喜欢的是她的写作和想法上的某些局限,是外界对于她的过度追捧,是她面对外界蜂拥而至的赞美与诋毁时张扬且狂傲的姿态。

更多的人,对余秀华的态度是复杂的。

他们喜欢她早期的一些诗歌,在那些粗粝的诗句里读到很多惊喜,尤其是那种混沌的、没有化开的力度感。

余秀华曾说,这首诗其实与任何一个具体的人都没有关系。

出名后,谈到自己的现状,她自嘲说自己很著名,臭名远扬。

谈到有人评价她是个坏女人,她嘻嘻哈哈说,坏女人与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她除了会荡秋千,还会荡双桨,别的不会了,也不敢会。

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自己愧对坏女人这个称谓,一想到坏女人,就想到眼含秋波,腰似杨柳,在男人面前款款而来。

而她这个中年妇女,又丑又脑瘫,腰都硬了,怎么去坏?

说起来都是泪!

但是,她依然说,她爱祖国如此和平与美好。

前世,一个身有残疾的女人,写这种诗,都引来极大的争议。

今世,王子安做为这首诗的“作者”,本身又是男性,前身还和不少女艺人关系不清不楚被曝光。

以致这首诗一出来,当真引起娱乐界和文学界的十二级地震一般。

李艺红脸色苍白。

我的小祖宗哎,我现在宁愿求你怼人,怼死对方去,也别写这种诗啊!

你现在是跨越大半个地球,去拍戏,去辛苦工作,去为世界美好做贡献。

行动是高尚的,为什么言语上总瞎说呢?

目录
我的妖孽女总裁欲望游戏青春无悔火影之水云玄幻:我的师弟都成了大佬又是为相公续命的一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