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新垣结衣的角色
“三三,小仙女的作业,真的太多了。”电话那边,平香流樱弱弱说道。
现在的她,早就抛弃新垣结衣,跟小仙女一个阵营了。
前几天她去过帝都,帮栗可欣写作业写得可卖力了。
王子安头疼:“我们桂省也是自治区,这里的人中文都没你们太阳自治区那么惨啊。成语不是这么用的,这么夸张。算了,我先收拾小仙女去。”
平香流樱惊喜,不收拾我?
也对,三三现在鞭长莫及,收拾不了我。
至于以后。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挂断电话,王子安抬头。
栗可欣正找洗澡换洗的衣服,没敢看王子安。
“你不看我就没事了吗?”王子安问道。
这小妮子,明知道他能检查得出来,就是屡教不改。
挺像当年的自己。
“我……我去洗澡。”小姑娘抱着衣服,背靠墙壁,往浴室那边挪。
“先过来!”王子安板着脸,不能纵容这小妮子。
小姑娘急了:“子安,不能再打了,都肿了,不信你看。”
说着就捞起百褶裙,露出小裤裤,白花花一片,想让王子安看。
“你……怎么没穿底裤?”王子安慌忙三步并作两步上去,迅速拉下小妮子的百褶裙,然后照着她屁股就是一顿揍,边揍边喝道:“小仙女有你这么不淑女吗,在外人面前随随便便就捞裙子。”
“疼,结衣姐,救我!”小妮子哇哇大哭。
新垣结衣连忙上去拉王子安:“三三,我们不是外人,小仙女……”
“啪!”
新垣结衣捂着屁股跑开,眼里噙着泪水。
就知道不能劝,一劝就引火烧身。
“你怎么带她的?我是男的,很多东西不好跟她说,你就不会多教教她吗?乡下的青春期性教育很落后,没有这类课堂。我免费给你们歌,给你们铺路,不要你们的钱,只是想让你们帮我好好教她,教好她……”王子安出乎意料地大发雷霆,红着眼睛朝新垣结衣咆哮。
一旁的刘仙女战战兢兢,她还从没见过表哥发这么大的脾气。
以前他也发过脾气,但就是小脾气,说说就过去了,没认真。
这次,他很认真。
新垣结衣本来只是噙着泪,王子安这么一吼,她眼泪立刻像断了线的珠子啪嗒啪嗒掉个不停。
栗可欣坐地上,不敢哭出声了,但眼泪也一直在哗哗流。
刘仙女默默看着房间里的一切,心里难受。
常说子不孝父之过。
小仙女持宠而娇,表哥现在心里肯定很难受。
良久。
“今晚还跟不跟我睡?”王子安对还坐地上哭的栗可欣问道。
“不了,我跟结衣睡,我自己睡。”小姑娘连忙抹着眼泪说道。
“去洗澡!”王子安说道。
小姑娘连忙爬起来,一瘸一拐进浴室。
新垣结衣也立刻找衣服,去跟栗可欣一起洗。
王子安回头,对刘仙女说道:“你先回去,明天你开工比我早,早点休息,我还得检查可欣的作业,等她睡了再回去。”
“表哥,我不困的,回去太早也没事,睡不着。”刘仙女小声说道,怕王子安生气。
“行吧,你自己回去也不安全,晚点一起回去也行。你自己看电视,我忙了。”王子安把电视遥控器拿过来,扔给刘仙女,然后继续给栗可欣检查作业。
刘仙女拿着电视遥控器,看向玻璃浴室,能隐约看到里面一大一小身影在洗澡。
再看看埋头认真检查作业的王子安。
刘仙女更加觉得,表哥是一个谜。
她想解开这个谜。
但想解开这个谜,至少得做情侣,做夫妻才有机会吧。
这么想来,离解谜的路,还差好远好远。
等栗可欣和新垣结衣洗完澡,王子安还在检查小姑娘的暑假作业。
近二十天的作业量,他今晚得检查完。
洗澡出来,小姑娘坐床头那里,新垣结衣翻出自带的吹风机,坐她身后,给她吹头发。
吹了一阵子,吹风机换到栗可欣手里,她也帮新垣结衣。
头发吹干后,小姑娘躺下,她身体处于发育期,很嗜睡。
“子安,你说的七夕情人节,已经过去了,都没陪我们过。”躺下后,小姑娘似乎忘了刚才王子安发脾气的事,跟往常一样跟他撒娇。
王子安检查完作业,把椅子拉到小姑娘床边。
这个世界没有七夕情人节。
因为这里没有牛郎织女的故事。
以前,王子安给栗可欣她们讲故事的时候,说过这个故事。
没想到这小姑娘记得这么清楚。
“跟你讲牛郎织女的故事,是想告诉你一个亘古不破的真理。”王子安坐小姑娘床边说道。
新垣结衣轻轻从自己床上爬过来,坐栗可欣身边。
刘仙女也坐床尾听着,有点闹心的是,她没听过牛郎织女的故事。
“你们两个,根本体会不到我的良苦用心,以为我是吃饱了没事干,给你们编这么一个故事来歌颂爱情。”王子安摇头说道。
“啊?三三,牛郎织女的故事背后还有什么真理吗?”新垣结衣小声问道。
栗可欣也瞪着大眼睛看着王子安。
刘仙女则一头雾水,半路加进来的痛苦,一言难尽啊。
王子安点头说道:“对的,我是想告诉你们:婚姻大事,门当户对很重要。”
新垣结衣心里咯噔一下。
刘仙女也脸色微变。
栗可欣则没什么反应,一如既往。
王子安笑道:“你们看,牛郎,吊丝一个。织女呢?白富美、权贵之后。虽然他们生米煮成了熟饭,织女生了一儿一女,可他们的婚姻最后是什么下场?”
新垣结衣若有所思。
刘仙女很痛苦,我没听过这个故事啊。
王子安继续说道:“老丈人一生气,牛郎织女就只能天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门第低的一方就惨了。牛郎是要既做爹,也要做妈,拉扯两个孩子。一年到头只有七夕这一天,可以和织女见一面。比现在的周末夫妻、留守妇女还惨。”
也是啊,新垣结衣想想自己的家世,再想想三三的家世,心凉了半截。
平香和伊凡卡也没戏,家世都太好。
王子安说道:“可能你们会觉得,这种惨是相互的。一年到头只见自己的老公、孩子一次,织女的悲伤,我们想像不到。然而并不是,虎毒不食子。哪有不为子女考虑的父母?天帝早就为自己的宝贝女儿考虑好了,他把织女留在天上。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也就是说,织女其实每天都在鹊桥上会牛郎。而牛郎在地上才是真正的一年才见一次织女。”
新垣结衣和栗可欣震惊。
原来如此。
王子安叹道:“这个规矩,摆明了就是在欺负人,欺负牛郎。虽然在表面上看,夫妻俩所付出的代价是一样的。可给他们的伤害,又完全不一样。织女依然每天在天上当仙女,夜幕降临的时候跑到在河边会一把情郎和孩子。牛郎的日常呢,除了放牛带孩子、就是带孩子放牛,一年到头只有七夕这天才能与老婆温存一下。”
刘仙女张大嘴巴。
她不用听故事,光听这些,就大概知道故事的开始、过程和结局。
“关键是,凭着老婆家的势力,他连离婚再娶的想法都不敢有,多悲催啊。所以结婚这种事,根本就是两个家庭的事,门当户对很重要很重要。”王子安平静说道。
听完,新垣结衣和刘仙女忽然解开了心中的一阵阵疑团。
原来如此。
三三是好男人。
新垣结衣和刘仙女很感动。
他不想不负责。
不想耍流氓、玩弄感情。
他想要的是,一生一世。
所以,他就算看得出来自己的心意,也一直没动自己。
入夜,栗可欣睡着了。
王子安和刘仙女也走了,回他们住的酒店。
新垣结衣却睡不着,她打开床头灯,翻看王子安给她写的角色小传。
“绿色的江南,绿色的水乡,是我诞生的地方,也是我挚爱的地方。
因为生在这一片片无穷无尽绵柔多情的绿色,于是爹给我起名,叫阿碧。
江湖路远,血雨腥风。
那年,我遇见了慕容老爷。
慕容老爷单名一个‘博’字,不肯真正买我做丫环,他待我很好很好,就像是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
从此,我住在了慕容老爷的家里,他的家在洞庭苇塘的深处,名叫参合庄。
我不知道为什么老爷那样聪明的人要把宅子建在这样一个诸多不便的地方。
但是后来我还是知道了。
那是慕容氏最大的秘密:原来他们慕容氏是五胡乱华时鲜卑人的后裔,他们一心想的,便是逐鹿中原,打下万代的基业。
知道了这个秘密之后,我便算正式是慕容氏的一员了,这让我的心里一阵阵地泛着丝丝的甜。
慕容老爷有个小公子,大我几岁。
小公子单名一个‘复’字。我知道那是老爷想让他完成复国大业的一番心意。
每天公子都要去练武。
不只是练他慕容家家传的武艺,还要兼修各门各派的功夫。
因为慕容氏在江湖上有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名头,公子杀人的时候,总是要用那人的成名绝技。
老爷和公子每杀一个人都是有目的的。
他们活得小心翼翼,他们的使命之一便是守护慕容氏的大秘密并且竭尽全力地实现它。
我不知道这样去杀人对不对,也不知道这样小心翼翼是值得还是不值得。但是既然公子是这样做并且这样想的,我就坚定地认为,那是对的。
后来,我也学会了应付那些来生事或是来拜师的无聊客人,我想这样子也可以帮公子一点忙吧。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心里甜甜的,甚是受用。
后来公子长大了,我也长大了。心里那种隐隐的情感,也悄悄地长大。
我总是做一个奇怪的梦,梦见公子和我追逐着奔跑在江南绿色的雨季里。
醒来才知道那不过是一场空。
公子是公子,我只是一个丫环,有什么资格去想那些事情?
何况公子还有一个漂亮的,喜欢他的表妹。
公子的表妹很美,我想,世上再不该有那么美丽的女子了。
参合庄里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丫环——不是说性格差不多,只是在慕容家的地位差不多。
那个丫环叫阿朱。
我想只有她知道我对公子的爱。
她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女子。
而我,不仅不像公子的表妹一样美,竟也不像阿朱一样聪明,我有什么资格去爱呢?
但是有些感情是没有办法说放就放的,我只能偷偷地,毫无指望地爱着公子。
公子大了以后,经常出门去,每一次都要好几个月。
我总觉得他每一次回来都会瘦一点,而且公子总是不开心的,我想,那是他复国之事进行得不顺利的缘故。
那么,复国这件事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公子,你心里装着的是天下,是复国的大业,我心里,可只有一个你啊!
我只希望你快快乐乐地活着,复国也好,统一也好,都不是什么要紧的呀!
可是这些话我不敢说,也不能说。
我知道他听了这些话,是会不高兴的。
如果不是那个呆头呆脑的段公子闯入参合庄的话,公子应该是会娶他的表妹吧。
后来,发生了好多好多的事情。有的我知道,有的我不知道。
但是很久之后,我再见到公子的时候,公子已经疯了。
我几乎不能相信,面前这个蓬头垢面的疯子就是参合庄的少主,就是那个风度翩翩,英俊倜傥的慕容复。
他总是痴痴呆呆地看着我,有时又忽地对我严肃说着,爱妃,怎么不为朕斟酒之类的话。
他疯了,他是真的疯了。
他疯在他们慕容氏做了几百年的皇帝梦里。
我和他不敢再住在参合庄,因为这样的我们再也抵挡不了多年来结下的那些仇家。
我们隐居世外。
既然他喜欢,我就总是找一些不更事的小孩,做一些糕饼分给那些孩子然后让那些孩子跪拜他,对他说,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既然他喜欢,在心底几乎不敢念及的地方我有一丝丝的庆幸,感谢上天,把他赐给了我。
虽然,是以这种方式。
我还是会做那个和公子互相追逐奔跑的梦,不过梦不再是绿色的,而是黄色——如暮色一般苍茫的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