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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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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辰扒着厚实坚固的水泥板往外看,捻了捻手指,血液里的战意被激发,压都压不下去,“减兰,打个掩护。”

“行,辰哥你随意蹦跶,谁要是打着你了,以后洗碗我承包了!”

凌辰偏头看叶宵,“跟队长去搞事,走吗?”

叶宵十分轻易地就被拐跑了,“走!”

整个建筑工地灰尘漫天,炸药味儿浓得刺鼻。凌辰双肘撑地,匍匐着绕过材料堆。经过一捆钢筋时,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双迷彩军靴,判定不是自己人,凌辰直接伸手,抓了脚踝狠狠一拧,在对方倒地的瞬间,掏出来的手槍槍口抵在对方后心的位置,扣下扳机。

减兰在通讯频道里说话,“辰哥,说好的让我掩护你,你自己都解决了拿我干嘛?”

“现在确实需要你,二—一!”尾音刚落,凌辰猝然起身,开始朝着机槍组的位置跑动。在其余人都苟着的情况下,凌辰简直不能再抓视线,瞬间了吸引了大部分的注意力。

减兰淡定不了了:“卧槽,辰哥你是活得不耐烦了?老子要扛不住了!游龙的那个兄弟在不在?配合一波啊,不然二部老大要以身殉职了!”

就在减兰吼完时,机槍组突然停止了射击。凌辰带着一身的烟尘往机槍组的位置看——他家小毛毛正抓着长刀的刀柄,站在机槍组后面,原本站在那里的三个机槍手已经被叶宵解决了。减兰反应很快,槍口一转,掩护叶宵去了。

凌辰几个大跨步,直接上了车,单膝半跪在机槍组的后面,瞄了一眼剩下的弹匣数量,朝站旁边的叶宵道,“子弹够了,小毛毛,看看队长是怎么把他们碾过去的。”

接下来,确实和凌辰的个人火力秀没什么区别。机槍扫射没准头,弹雨直接泼了过去,拉成了一片火力网。吴子彦在通讯频道里吼道,“都别苟了,起来,冲冲冲!弄死那帮龟孙子!”

有凌辰的火力压制,后面的人只需要捡漏就行,不能再轻松。很快,优势明显倾斜。

叶宵发现吴子彦他们打得过,就没过去帮忙,听话地蹲在旁边看凌辰的表演。

十分钟后,吴子彦走路都带风,“凌指挥,全歼敌人!不对,还留了一个活口问话!”

凌辰松开机槍组,跳下军用皮卡,随手解开还在发烫的迷彩手套,和叶宵一起过去。

结果刚走近,就发现留的那个活口已经死了。凌辰转身,抬手捂住了叶宵的眼睛,“乖了,别看。”他掌心滚烫,皮肤粗糙,力道却很轻,还带着一股没有散开的硝烟气息。

吴子彦皱眉,“怎么回事?”

旁边一个游龙的队员解释,“旁边的水泥板上嵌着钢条,他趁我们不注意撞上去了。”

吴子彦将问询的目光投向凌辰,凌辰把叶宵压怀里还没松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怀里人的后颈,“没什么好问的,吴队,我们还是先来说说,你带回来的样本问题。”

吴子彦之前没说实话,有些心虚,跟着凌辰走到角落。

凌辰也不计较,“任务内容保密,我懂,不过大家冒着被打成筛子的风险,一起把敌人全歼了,能不能透个口风?”

吴子彦犹豫了片刻,还是开了口,“指挥中心要求带回的样本有两种,一种是设备里保存的胚胎,只有小指那么大。一种是活体,之前被我麻醉了关在装甲车里,不过现在都被炸没了。”

凌辰肃着表情,“你们进的,是什么生物研究所?”

既然都开了头,吴子彦也就没再瞒着,“我看了资料,是关于大型食肉动物,和人类的基因能否融合的研究。”

凌辰脑子里冒出了之前在d区,他们闯进的那个研究所。

吴子彦右脚一下一下地碾着地,“是不是很不可思议?我们一进去,就遭到了一个豹人的袭击,那双竖瞳搞得我现在汗毛都还是立着的。后来还有四肢着地的虎人,他们都没有人的智慧,实验研究员……已经被分吃了,称里面为地狱都不为过。”

“所以你们差点折在里面?”

“对,开始接任务时,指挥中心说,任务地点是一个普通的生物研究所。”吴子彦拉开衣袖,露出胳膊上三条皮肉翻卷的抓痕,“我关车上那只小豹人抓出来的。”

他放下衣袖,“辰哥,我有个猜测。”

凌辰:“你说。”

吴子彦花几秒组织了措辞,“我怀疑,会不会是指挥中心在秘密做这方面的实验,实验样本失控,研究员全死了,情况不受控制,他们才派我们去善后?顺便还能达到消耗游龙战力的目的。”

说完他自己都不太相信,“我脑洞挺大,你听听就好。”

凌辰抬眼看他,“不,我认为有可能。”

吴子彦手慢慢握成拳。

凌辰继续道,“只是猜测,没有证据。有可能是指挥中心在做这种实验,也有可能是圣裁的人在做这个实验,指挥中心想去抢一杯羹。”

帮着游龙的人收拾好那几辆军用皮卡,江灿灿几个站到旁边,等凌辰和吴子彦说完话。

吴子彦抬手撞了撞凌辰的拳头,“后会有期。”

凌辰点头,“都别死了。”

军用皮卡卷着沙尘驶往一区,凌辰他们朝停剑齿虎的位置走。

路上有个积水的泥坑,凌辰厚底军靴防水,没什么停顿地就踩过去了。想起叶宵穿的不是军靴,一脚下去鞋子会脏,凌辰又重新倒回来,直接双手掐着叶宵的腰,把人抱进怀里,等跨过了泥坑才把人放下。

叶宵有点懵。

走在后面的江灿灿几个,被这行云流水的操作惊到了,凌辰怕叶宵害臊,强行解释,“他腿短。”

江灿灿在心里偷偷翻了个白眼——这破理由要是是真的,我就不姓江!

第37章 第三十七条小尾巴

接下来的几天里,叶宵总是时不时地盯着自己的双腿发呆, 像是在纠结, 自己的腿是不是真的很短。凌辰一开始就发现了他的小动作,但道德败坏, 假装没看见,直到叶宵悄悄来找他。

凌辰才从湖里洗完澡上岸, 迷彩裤扎着皮带,松松地挂在肌肉紧实的腰胯上。上半身什么都没穿, 直白地衤果着, 胸肌腹肌上的水没干,顺着往下流。背上的伤倒是结痂了, 半点不影响他秀身材。

叶宵视线落在凌辰被迷彩裤包裹着的长腿上,抱着长刀跟上去。凌辰走了几步才开口问,“找队长有什么事吗?”

叶宵张了张嘴,没能发出声音,有些不太自在地点点头,“嗯。”话还没说出来,耳根先红了。

凌辰的良心被唤醒了,他停下来,挺耐心地问, “我们小毛毛想问队长什么?”语气柔了几个度。

叶宵在心里挣扎了好几遍,才吞吞吐吐地问了出来, “队长,你的腿为什么这么长?”

凌辰十分艰难地憋着笑——不能笑不能笑, 笑了小毛毛要害臊。于是凌辰拿出在军区作报告时的严肃表情,“我吃的比较多,所以长得高,腿长。”

叶宵想到身高也很高的江灿灿,觉得似乎很有道理,“我会多吃一点,”他有些苦恼地低头看自己的双腿,“让腿长长一点。”

凌辰连撸了叶宵的头发好几下——小毛毛太他妈可爱了!

回到扎营的地方,江灿灿正一边哼歌一边做晚饭,听见脚步声,他笑眯眯地挥手,“辰哥,小朋友,回来啦?”

凌辰进车里穿衣服,叶宵认真地和江灿灿打招呼,“嗯,我们回来了。”

江灿灿挑了一块排骨给叶宵尝味道,“好吃吧?从辰哥家里带出来的罐头,据说是罐头里的奢侈品,贼贵!”

叶宵把肉咽下去,“好吃。”

穿好衣服的凌辰在叶宵旁边坐下,叮嘱江灿灿,“多给我们叶宵分一点肉。”

叶宵表情有些发愁,但还是没反驳凌辰的话。为了长成大长腿,摆脱“腿短”的评价,他努力解决了半个钢盔的饭菜。

吃完饭后,大家都懒洋洋的没精神,凌辰开口道,“按照计划,明天我们就去买武器,买完了进d区。”

他们武器存量不多,这次进d区,不像上次那样,可以靠打劫增加物资的库存。为了买到足量的武器,凌辰还特意让江木绕了一段路。

江灿灿下巴抵在江木的肩膀上,蹭地图看,“我们现在在四区西边,这边的军火贩子……”他睁大眼,“不是吧,辰哥,我们要去独眼老a那里拿货?”

凌辰:“有问题?”

江灿灿觉得自家指挥的胆子真的大,总是想常人之不能想,“独眼老a的干儿子还是你亲手一槍给毙了的!三思啊亲!”

“哦,他又不知道是我动的手。”凌辰摆摆手,“除了老a,我们也没其他选择了,将就将就。”

第二天一大早,凌辰换好衣服下车,江灿灿笑嘻嘻地吹了个口哨。正在练刀的叶宵看愣了,刀尖差点扎手上去。

凌辰被吓了一跳,几步跨过去抓着叶宵的手腕儿,想骂又骂不出来,最后只叮嘱了一句,“乖了,别扎到自己的手。”

叶宵还是愣愣地看着凌辰。

江灿灿在旁边插话,“辰哥,不怪小朋友看呆,是你今天穿得太骚包了!”

凌辰脱了迷彩裤和作战服,穿上白衬衣黑裤子,脚踩高定皮鞋,外面套一件剪裁流畅的黑色长风衣,手腕上还戴着一块比剑齿虎整辆车还贵的表。最骚气的是,耳垂上竟然扎了一颗蓝宝石耳钉,非常好看。

他身材好长得又英俊,脱下迷彩装,再拾掇拾掇,分分钟可以上台当走秀的顶级男模。

叶宵没见过凌辰这样穿着打扮过,手足无措地抓着长刀站在原地,好一会儿都反应不过来。

凌辰对他满是惊艳的眼神非常满意,但这种满意不能表现出来,于是装模作样地问,“队长帅吗?”

叶宵点头,怔怔地回答,“帅!”说完,想继续盯着凌辰看,又不太好意思,眼神飘飘忽忽的。

凌辰嘴角带着笑,谦虚道:“临出家门前随便收拾了一套,以备不时之需,没想到似乎效果还不错。”

谦虚完说正事,“好了,来对一下剧本。我是有钱没处花的富二代,小木是助理,减兰是保镖,”他看向叶宵,“叶宵是小宝贝。”

双胞胎太显眼,江灿灿没有戏份,留在车里看车。

车一路开到外围,凌辰带着人下了车,手自然地圈在了叶宵肩上,看起来姿势十分亲密。

江灿灿趴在方向盘上目送他们离开,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思来想去,突然清醒——卧槽,哪里是去买军火武器,这完全是去约会的架势啊!

“红狮子”是家老牌赌场,位于四区和d区的交界,三不管的地带,里面乱七八糟什么人都有,才刚走进来,减兰就认出了好几个通缉犯。

踏进内场的大门,喧嚷的声音就在耳边炸开。内部装饰地富丽堂皇,镶金嵌银,闪的人眼睛疼。右边全是大赌桌,每张桌子边都围了一层两层的人。左边则是几人的小局,安静不少。

凌辰在这样的环境里,全无违和感,揽着满脸好奇的叶宵先去了吧台。

减兰走在后面,小声和江木叨叨,“总算开眼界了,家里管得严,老子第一次进赌场!”不过她还是恪守着保镖的人设,一张脸冷冰冰的像个面瘫。

吧台后面站着几个穿着暴露的女酒保,凌辰的视线没在她们身上多停一秒,偏头问叶宵,“我们小毛毛想喝什么?”

叶宵没喝过酒,“你喝什么我喝什么。”

凌辰左手搁在吧台上,指尖轻轻敲了敲,“一瓶血色蔷薇,扔几片玫瑰花瓣在里面,加冰。”说着,他像是变魔术一样,指尖眨眼就夹了张黑卡,“刷这张卡,再劳烦美女换一百万筹码,其中一成当小费。”

点了最贵的酒,比车都值钱的腕表在灯光下熠熠生辉,再加上黑卡和巨额小费,女酒保笑容自然变得妩媚,“好的,请贵客稍等。”

很快,酒上上来了,红蔷薇般的颜色非常漂亮。凌辰手指摸了摸盛酒的玻璃杯,像是在感觉温度。

他眼窝深邃,鼻梁挺拔,在吧台暧昧的灯光下,凶悍的气息被收敛大半,整个人都透出一种奢靡。再加上叶宵穿着一件明显宽大的白衬衣,一直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皮肤白的像个瓷娃娃,就算现在有人指着凌辰说,这是二部的总指挥,也没人愿意相信。

凌辰修长的手指端起酒杯,晃了晃,冰块撞击杯壁,他问叶宵,“想尝尝吗?”

叶宵点头,对酒的味道很好奇。

凌辰端着杯子,仔细地喂到叶宵嘴边,慢声道,“只能尝一点点,喝多了会醉。”

叶宵不知道一点点到底是多少,干脆垂着浓黑的眼睫,伸出舌尖舔了一点深红色的酒液,咂咂嘴,评价,“难喝。”

凌辰笑起来,就着叶宵喝过的地方喝了一口酒。

减兰在后面看得咋舌,小声叨叨,“我他妈算是见识了,这演技都可以拿奖了!”

江木慢吞吞地开口,“不是演技,是真情流露。”

减兰:小木说的话,总是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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