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种田养夫 第1节
我在古代种田养夫
作者:桃柒拾玖
文案:
沈楠多年奋斗终至家财万贯,一朝穿越,她成为了一个被亲爹推下山崖没死,又被卖到农家的小媳妇儿。
穷乡僻壤,不毛之地,面对着骨瘦如柴的亲人和毁了容貌的丈夫,沈楠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有点想笑。
她闲置多年的空间,终于派上用场了!
*
顾琬琰自小批命天煞孤星,刀口舔血二十三载依旧孑然一身。
后来天下太平,他为完成故人遗愿,他顶着顾三郎的身份,居于云阳府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原以为他这一生也就这样了,却不想有一天,那个似乎无所不能的女人会偏执地说要执他之手,与他相守。
眼波流转,顾盼生辉……
……耀眼地让他再也舍不得移开眼。
〖阅读指南〗
1.全文架空,有私设,请勿考据
2.女主有金手指,不喜勿入
3.日常向温馨种田文,慢热,尽可能爽
4.男主身份显赫但会与女主厮守云阳府
内容标签: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美食
主角:沈楠,顾琬琰(顾三郎) ┃ 配角:江停风,顾小荞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靠种田养你啊!
立意:心怀希望,一起创造美好生活
第1章 一夜回到解放前虽不……
“小荞,你三嫂起了没,今日要去县里,可别误了时辰。”
“还没呢,我先烧水,等会儿去叫她。”顾小荞应着顾大嫂的话,往锅里添了水,开始烧火。
“行,你警醒着点,要是去晚了,镇上可就没有去县里的马车了!”顾大嫂抱着一捆柴火进来,温声提醒。
“哎,知道了大嫂!”顾小荞应着,将灶洞里的火吹的呼呼作响。
农家的院子隔音差,外面的声音一字不差地传进屋里,沈楠翻了个身,看着外面漆黑的天,叹了口气。
其实顾小荞起床时,她就已经醒了,只是冷得慌,懒得起。
身下的床板只垫了一床褥子,咯得她骨头疼,被子也不知使了多久,硬的跟铁似的,在这早春的天气,盖着一点暖意都没有。
晚上还好,她和顾小荞挤在一起互相取暖,如今她一个人,着实冷得睡不下去了。
空气里尽是烧了柴火后留下的烟火味,沈楠摸过床边的衣服摆好,深吸一口气,一骨碌翻起身穿好。
说出来可能都没人信,三天前,她还是一个开豪车住豪宅的现代人,结果就一个睡觉的功夫,她家的席梦思就变成了硬床板,她也从一个小有成就的女总,变成了一个被亲爹推下山崖没死,又被卖到农家的小媳妇儿。
原身那个赌鬼爹欠了赌债,被人威胁着要砍手剁腿。为了保全自己,昧着良心将自己唯一的女儿给推下了山崖,许给了债主那个早死的儿子。
衡国法律是不许为死了的人找配偶的,所以那债主一家也是担惊受怕地草草准备了婚事,只为他那枉死的儿子在地底下不孤单。
熟料原身命大没死,在送婚的路上醒了,哭闹声引来了赶夜路的人,债主一家也是怕这事闹大了要见官,最终以二两银子的价格将原身给卖了。
原身当时在棺材里闷了太久,又受了惊吓,被救出来后便昏了。醒来后得知自己可能要给毁了容貌的顾家三郎做媳妇,又是绝食,又是撞墙,寻死觅活,百般不愿。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毁了即是不孝,又是不祥。她宁肯死,也不愿嫁给一个不祥之人。
这事闹了半晚上,惊动了整个村里的人,弄得顾家颇没面子,后来还是顾三郎这个当事人出面,也不知他跟原主说了什么,平息了此时。
顾三郎说他只是告诉原主在她不愿意之前绝不强迫她,可顾母却不信,私以为这是原主的缓兵之计,这几日是一个劲儿地盯着原主,深怕自家的二两银子打了水漂了。
可偏偏原主没让她抓住半点把柄,整个人勤劳的不行,又是洗衣做饭,又是孝敬婆母,渐渐地,顾母也就放下了警惕。
然后……她就穿过来了。
毫无预兆,毫无道理。
不过顾家虽穷,但都是良善之人,无论是顾母还是顾大嫂,都十分照顾她,不会因为她是买来的就歧视她。
至于她那个突然冒出来的便宜丈夫,也是个守信的,所以她现在,还是和她的小姑子顾小荞住在一个屋里。
除了生活条件差些,其他都还好。
至于原主,应该是好好的穿到了现代。
一夜回到解放前不太好受,但好在她还有一个空间,当年靠着它白手起家,事业有成后便荒废了多年,如今又能派上用场了。
【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现在破产又回头,你就是渣女本渣。】
空间精灵小九是只漂亮的兔子精灵,此时跟个怨妇似的絮絮叨叨,沈楠不用看它,就知道她此时肯定是抽动着它的三瓣嘴,呲牙咧嘴地在瞪她。
“哎呀,安啦安啦,我以前那是忙,怎么能说是抛弃你呢?”穿好衣服后,沈楠才感觉自己暖和了些,边穿鞋子边和自己的老伙计逗笑。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休息了那么久,可得给我争气一点,我还得靠你发家致富呢。”
【发家致富?我有沃野千里,可你敢把种的东西拿出来吗?连打掩护的银子都没有,我可怎么争气。】
“这个……”沈楠提鞋的手一顿,“我今日要去县里当衣服,回来就有钱了,等着哈!”
原主来的时候穿着一身大红喜服,这喜服不经穿,还不如买了换钱。
嘁!
小九拿掉自己兔脑袋上的蜘蛛网,翻了个白眼。
它在得空的这几年可搜罗着看了不少种田文,那里面的恶婆婆,可是从来不把媳妇儿当人的。
想藏私房钱,被发现怕不是要被打死。
不过被打也是活该,谁让她始乱终弃,小九愤愤地想。
将喜服和头饰装好,沈楠刚要抹黑出门,门开了。
“呀,三嫂醒了,我刚说要叫你呢!”顾小荞端着热水进来,点燃了桌上的油灯。
顾小荞今年十七了,和原主同岁,长得很顾家人,身材高挑,眉清目秀,浓密的头发梳个双丫髻,纵使穿着暗色的粗布麻衣,上面打满补丁也难掩姿色。
只是这丫头过于内向,在家里还好,在外面总是畏首畏尾的,而且她似乎很怕见人,但凡有人来家里,她都待在房里不出来。
顾家人都挺开朗,也不知她是咋了?
“嫂子,你看我干啥?”顾小荞燃了灯,抬头就见沈楠眼睛亮晶晶的盯着她看。
“没事儿,就是觉得荞荞好看。”沈楠笑道。
顾家人长得都不差,顾母虽然年岁大了,眼角眉梢都有了皱纹,平日里还总板个脸不爱笑,但也能看出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
顾老大和顾大嫂成婚多年,已经快有第三个娃娃了,但容貌也是拔尖的,两个娃娃若是养胖一点,也铁定是粉雕玉琢的。
顾三郎就更不用说了,虽然左脸有条疤,从下颌一直延伸到眼角,但在沈楠看来根本无伤大雅。
她甚至觉得,那道狰狞且触目惊心的疤痕,不但没破坏他的容颜,反而给他增添了几分野性的美,就像雪域高原上的狼王,危险中带着诱惑,孤傲且迷人。
只是可惜,那人对她一直冷冷的,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原主之前让他颜面扫地,所以还在生气。
“三嫂,我发现你跟前几天不一样了!”顾小荞被夸了,红着脸抿唇笑。
“那不一样?”沈楠有几分心虚。
“说不上来。”顾小荞偏头想了想,“好像更开朗了些。”
前几日她总是拉着个脸,家里的活倒是抢着干,但就是不爱笑,总觉得憋着什么坏呢。
这是他娘的原话。
至于说打趣开玩笑,那就更不可能了,可如今,她们倒确实像一家人了。
“害……”沈楠笑着打哈哈,“之前那不是不熟嘛!我刚见你的时候,你不也不爱说话嘛!”
顾小荞点头,倒也是这个理。
沈楠在这边洗脸,那边的顾三郎和顾云郎也起了。
还有七八日就是春集了,需得到县衙交佣钱,正好家里的米也没剩多少,得买些回来。
“米面啥的不用你操心,哪里便宜你大哥门儿清,你今日主要是要陪着阿楠去绣坊挑块好看的料子回来做身衣裳。”顾母从箱底里拿出钱袋来,数了买米面和交佣钱的银子给顾云郎,又额外给了顾三郎一百文。
“你俩虽还没成婚,但既然人家诚心和你过日子,该有的还是不能少。”顾母叮嘱着。
沈楠到她家来,穿的是一身喜服,所以这几日,她一直穿着顾小荞的旧衣服。
“娘,不用了吧!”顾三郎推辞。
“咋能不要,总不能让阿楠老穿小荞的旧衣服。”顾母将银子强塞给他,“咱家虽然穷,但也不能太委屈了人家,去,挑块颜色鲜亮一点的,最好是红色的,穿着也显喜气。”
顾老爹死了才半年,所以顾三郎没法结婚,但新媳妇进门穿个红衣服还是要的。
农村人,没那么多讲究。
顾三郎说不过自己的母亲,便只得不情不愿地将银子收下。
“人家好歹是诚心要跟你的,你也对人家好些,别总板着个脸。”顾母提醒。
她这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在为人处事上稍微差些,明明是好心,可因着他不太爱笑,搞得好心都成了恶意。
“是。”顾三郎点头,随即又想到个事儿,“娘,楚暮还说让我去灵山寺给他求个平安福来着,他最近老走背运,自己又脱不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