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第37节
众人面面相觑,纷纷看向这个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怪异女人。
歌莉娅眼神凛冽,奈何两个眼珠子不敌一群眼珠子,当下怒斥:“再敢直视,小心本公主挖掉你们的眼。”
众人:“……”
台上政府官员代表向工作人员使了个眼色,心中暗骂如此严肃的场合怎么会不小心让疯子进来。
众目睽睽之下工作人员不好动粗,礼貌拦住歌莉娅劝阻:“女士,这里正在开会,请您先出去好吗?”
“大胆,本公主玉体岂是尔等可以随便触碰的,滚!”歌莉娅手臂轻轻一挥,工作人员就像吊着威压般轻飘飘飞到了十数米开外。
众人吓的目瞪口呆,数名成年男子被轻轻一挥飞到了十多米开外的墙角,这是武功还是妖术?
偌大会议室一时间静的呼吸声清晰可闻。歌莉娅很满意这种一人进林百人压音的气氛,当年她还是万人敬仰的公主时,每次出宫巡游身边侍卫和婢女无数,万民见到无不跪拜噤声,那才叫真正的皇室气派。
想到这,她目光落向一名女孩身上,这女孩打扮时尚,留了个爆炸头,穿了件打着五颜六色补丁的乞丐装。
“穷苦人家的孩子吧,”歌莉娅抬起她的下巴,声音柔和,“来,我赐予你暂时做我婢女的荣耀,去后面抬起我的宫袍。”
女孩:“……”
于是女孩哆哆嗦嗦抬起那一米多长,看着和蚊帐材质差不多粉红色裙摆,而歌莉娅左手托着仙人球,右手优雅放在胸前起了个范,顺着会议室过道向主席台方向袅袅走,她肩膀几乎纹丝不动,脊背和脖子平成一条线,散发着股天生具来的高贵气质。
主席台上那名政府官员下意识想躲开,然而又想到当着群众的面逃掉影响不好,就这么一条腿想遛,一条腿想跑,硬生生劈了个叉摔倒在地。
歌莉娅压根没看他,走到主席台中央像自由女神那样高高举起仙人球:“以本公主名义,球球花即日起为市花,同时为皇室专用之花,尔等只可在节日方可配戴,如敢违抗视为对皇室不敬,罚三十鞭,情节严重者赐鼻刑!”
众人:“……”
见无人反对,歌莉娅满意点点头,袅袅婷婷走出会议室,待走到门口时停下,看向身后依然捧着裙摆的女孩,想了想从花篮般的头上摘下朵白色小雏菊插在她头上:“女人要对自己狠一点,即使再贫穷也要好打扮,你好好生活,等我登上皇位时再来找你。”
女孩:“……我,我下星期就要出国留学了。”
歌莉娅一撩裙摆:“无妨,整个大陆都将是我疆土。”
说完,她打开走廊窗户,就这么跳了下去。
女孩快吓尿了,前一秒以为是被邪教分子劫持,下一秒竟然有人在她面前跳楼了,她身子发软发出声不似人声的尖叫,勉强撑着身子爬到窗口向下看去却什么都没看到,几十米之下的地面干干净净,仿佛做了场梦。
在那摩天大楼之间,歌莉娅从一幢跳到另一幢,数百米的间隔只需轻轻一跃,就像轻轻迈过一条小溪那般轻松,风咧咧吹起她如瀑黑发,吹的满头鲜花摇摇摆摆,吹的长袍飘飘荡荡,吹来一段遥远的记忆。
她出生前,父皇在位的二十多年里有了整整二百四十九个皇子,盼女盼到心碎,以为上天降下诅咒命中无女,等到医师宣布第二百五十名皇室血脉是个公主时,整个国家张灯结彩狂欢了十天十夜。
在万千宠爱之中她慢慢长大,成了帝国唯一的公主,声望之高仅次于父皇,无数吟游诗人为她写诗写歌,其中传唱度最高的一首是这样唱的——
皇室中有个美艳公主,名字叫做歌莉
她的眼睛明亮,看了使你更年轻,
如果能得到她的拥抱你就永远不会老,
无数人甘愿为她付出一切,
即使生命和尊严。
啊,歌莉娅,美丽的歌莉娅!
啊,歌莉娅,睿智的歌莉娅!
……
就像诗歌里写的那样,她不仅长的美丽还聪明绝顶,文韬武略无不精通,父皇即骄傲又遗憾,遗憾帝国没有女人继位的先例。
歌莉娅也心有不甘,无数次暗恨自己为什么就没能长根唧唧,她多么希望像父皇那样以铁腕治国,万里江山踩在脚下一呼百应,然而她是个心善又孝顺的公主,只能把遗憾深埋,安心做令天下无数男儿如痴如狂的女神。
再后来暴病身亡变成了僵尸王,又莫名其妙重生到地球,在发现自己保留了僵尸王的能力后,觉得这可能是命运女神眷顾了她,前世的夙愿可以在这个国度完成。
僵尸王天生力可憾山,速度惊人,而生活在这里的人身体素质弱的不得了,她相信,一步步来,成为这片大陆的女皇不在话下。
直到正面和军队打了几架,虽然没吃亏,却也没沾到多少便宜,凭借强悍能力子弹伤害不了她分毫,无奈数量太多了,打的人不胜其烦。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她的拜把子三弟白将军同样重生到了这里,只要两人能联手,以当前国度为中心,再到大洋彼岸,终究会征服整个大陆。
歌莉娅脚尖踩在某幢大楼高高的避雷针上迎风而立,远方天际处,轰隆隆直升机声音传来,她叹了口气,知道麻烦又来了,最近不知道什么原因,只要她出现,不知道对方用了什么手段,仿佛有千里眼似的,总能第一时间追踪过来。
在闹市区打斗难免会伤及无辜,歌莉娅张开双臂再度高高跳起,奔向郊外隐隐约约的山脉,在那里,她可以放开手脚狠狠的打飞机。
同一时刻,市电视台里来了一群以《他的声音》冠名商爱格男装董事长吴大窑为首的财神爷们。
台长亲自出面笑脸相迎,带着众人来到办公室,一边让五大三粗的男秘书给每位爷沏茶一边寒暄:“我这没什么好茶,几位讲究着用,今天这是吹的什么风,怎么一起到我这来了?”
吴大窑矜持一笑:“妖风,吹的人心情荡漾,荡啊漾着就想来找台长大人聊聊天。”
“……哈哈,”台长干笑一声,眼睛眯起,“那就聊吧,需要老头子我做什么尽管开口。”
“不是什么大事,我们几个刚刚定了品牌代言人,结果昨天意外得知可能要被淘汰了,”吴大窑接过茶顺手放在茶几上直奔主题,“事关公司形象和未来发展,总不能堂堂代言人连八强都进不去吧,传出去还不得让同行笑话,说我们眼光太差。”
“你们说的不会是白锦寅吧,”台长做了个吃惊的表情,然后把球踢了出去,“签代言合同时星宇娱乐没通知你们?”
吴大窑干咳一声,用拳头轻轻捂住嘴,白锦寅现在是星宇娱乐签约艺人,代言肯定是要走星宇那边的程序,他今天早上才和一众人说好,哪里有什么合同。
不过大家都是场面之人,很多话点到为止就好,说的太明反而显得轻浮,吴大窑想了想,模棱两可说道:“只是口头协议,白锦寅形象还是歌曲风格很适合公司品牌,今天来也是没办法,看能不能通融下,事后我做东好好答谢台长大人。”
台长抿了口茶,想起白锦寅的成名曲《嘘嘘世界》,然后又想了想眼前几位财神爷的行业,除了一家做马桶的或许合适,其他几位或许是个人风格相似度大于品牌。
他也不卖关子了,实话实说:“电视台只是节目承办方,星宇是主办方,选手能拿什么名次他们说了算,我这个老头子分量没几位想的那么重。”
“这样啊,那就不麻烦台长了,”吴大窑招呼下众人站起身,“代言人早早被淘汰算我们命不好,估计未来几年没啥太多钱投在广告上,唉,回头得在朋友圈吐槽下,这年月,找广告平台合作一定得睁大眼睛……”
“回来,”台长这下坐不住了,伸手虚按示意几人坐下,指着吴大窑咬牙切齿说,“你小子和你爹一个德行,一言不合就喜欢拿钱压人,行行行,说吧,想怎么样。”
吴大窑举起三根手指,皮笑肉不笑:“三强。”
台长断然摇头:“不可能。”
吴大窑继续讨价还价:“五强,最低了。”
“做不到,”台长苦笑,“星宇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个台长在别人眼里是个人物,可人家后台是秦氏集团,白锦寅最多这场比赛晋级,再以后比赛你们自己去想办法,实在不行我也没辙,大爷们,摸摸你们的良心,看看派来的那个秦松评委惹了多少麻烦,我说什么了没?”
“那倒是,”吴大窑脸色一正,“这么着吧,八强不好听,咱们再进一步——六强,您顺我们也顺好不好?
“你当买菜呢!”台长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叹口气,“我尽量吧,这个白锦寅到底什么来路?你们想捧他随便投资个剧组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干嘛这么大费周折?”
吴大窑砸吧下嘴,心想:我也不知道啊。
另一边,完全不在意晋级或淘汰的白锦寅带上妈妈牌面纱罩和墨镜,打车来到了市展览馆门口,随着节目播出他名气越来越大,走在马路上被人认出要签名合影的事时有发生。
远远望去,展览馆门口挂着幅巨大海报,上写——来吧,这里有各种神秘的远古生物,有千年僵尸……
第59章
展览馆门口熙熙攘攘,白锦寅穿出了鹤立鸡群范,不时有人打量他怪异面罩和大墨镜,这要是在银行,估计保安早如临大敌要报警了。
其实即使只带个墨镜,只要不是真爱粉未必就能认出他,比赛中每个人是要化妆的,灯光加镜头再怎么清晰也会和真人有区别,更何况白锦寅压根没有什么偶像意识,出门就是简单的清水洗脸,比起舞台上,现实中白锦寅只要不开口唱歌,毫无明星光环。
进入大厅,最先映入眼睛的是正中央处展台上,一具长度足有二十米,高有七八米的巨大恐龙骨骼,它脖子又细又长高高抬起,四爪粗壮,普通人类站在它面前跟只虫子差不了多少,可以想象是如果是活的,攻击力该有多么惊人。
白锦寅眼睛亮了,亮的吓人。
不死生物眼里,审美是按大小排列的,这么个庞然大物在任何大多数骷髅领主看来宛如正常男人看到了磨盘那么大的咪咪,恨不得立刻复活据为己有。
蛋蛋在周围扮作普通游人警戒,感受到白锦寅灵魂之火汹涌跳跃,连忙通过意识大喊:“主人你忍住,千万可别复活啊,不然乱子可就大了,军队分分钟会赶过来。”
白锦寅心不在焉恩了声,在人间时间越久,越发习惯这个世界的法则规矩,再说这头庞然大物看似凶猛,实则灵魂之火很小,满足不了被召唤复活的强度。
他走进展览台,隔着厚厚玻璃看了半响,目光又看向立着的金黄色牌匾说明——
长颈龙:生活在三叠纪,体长可达到二十米,是两栖生活爬行动物,杂食,以小鱼和昆虫树叶为主,距今已两亿三千万年。
白锦寅似有所悟,怪不到灵魂之火弱到这种程度,原来已经死了那么久。
按照不死传承介绍,几乎所有物种死后都会有灵魂之火,然而并不是一直存在的,就像一朵花一样,从含苞待放到绽放最后枯萎,其中时间各不相同,长则无人知晓,短则可能只有数月。
这只长颈龙可能是因为体质太过强悍才能保持这么久,像普通人类最多只能有数年时间。
白锦寅遗憾站了一会,随着人群继续向前走,沿途所见各种恐龙骨骼几乎和第一只一样,因为死去太久,灵魂之火大都已经湮灭,直到前面出现一个较小的展台,他眼睛复大亮,那里面摆放着的骨骼脑中灵魂之火摇摇晃晃看似随时可以熄灭,却勉强能够复活。
翼龙:能飞的爬行动物,两翅展开可达六至八米,生活侏罗纪和白垩纪,距今约六千五百万年。
更让白锦寅惊讶的是外形,它头长颈长,嘴尖而利,前肢和体测有一排密密麻麻扁而平像是翅膀的骨刺,看起来像极了亡灵界的骨龙。
蛋蛋在一边也发现了:“我滴乖乖,这家伙看起来真能飞啊,主人,你要是有这么个属下,那就是活生生的龙骑士,出门都不用坐飞机了。”
白锦寅环视下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遥遥吩咐后羿:“先去侦查下,不行暂时让嫦娥回来,晚上的时候方圆万米内所有电源给我全部咬断。”
后羿:“……方圆万米啊,主人你要干吗?”
要干吗?还能干吗。
如此强大手下在白锦寅亡灵生涯内还是第一次见到,哪怕付出再大代价也要拿到手,这几天嘿嘿恶补了不少专业书籍,监控等种种科技手段看似强大,但没了电只是个摆设。
白锦寅继续往前走,除了这具之外再无新发现,都是一具具已经死去太久而无法复活的骨骼,不过也不算白来,等走出恐龙馆时脚步忽然一顿,他忽然感应到不远处,有朵宛如菊花般金黄色灵魂之火在熊熊燃烧,那是——
灵魂之火大都是白色和浅黄,在晋级骷髅领主时才会变成金黄色,但晋级需要不停吞噬同类,这里是人间,且不说没有领主召唤无法复活,即使复活了去哪里吞噬?
白锦寅顾不得太多了,拨开人群向着感应到的方向跑,前方一个角落中放着台很不起眼的玻璃展馆,里面躺着盖着黄色绸缎的尸体,金黄色灵魂之火正是在其脑中。
靠的越紧,那朵丝毫不比白锦寅弱的灵魂之火似乎感受到了某种危机,竟然飘飘散散有蔓延的趋势。
这是,要觉醒了?
白锦寅一边吩咐蛋蛋向自己靠近,一边调动灵魂之火,接触到的刹那松了口气,这是一朵毫无意识的灵魂之火,天长日久不知道怎么变得强大……不对,白锦寅忽然想起一路走来看到的一幕,想来是靠着天性渐渐吞噬了众恐龙的灵魂之火,可惜没有传承,就像个儿童一样,骤然长大,智力却止步不前。
玻璃展馆摆着的铜牌写着尸体来历:出土于建国不久,刚发现时面目栩栩如生,随身葬品无,只能约莫判断距今约有千年,后因当时技术所限,时隔一年后渐渐腐烂……
千年前的尸体保存到现在?
这样就能解释的清了,千年内恐怕吞噬的不止是恐龙的,怕是还有无数其它的灵魂之火,若不是今天发现,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能觉醒。
想到这,白锦寅向所有手下下达了向展览馆靠近的命令,正在秦君正处盯守的嫦娥遥遥发来意识:“主人,我刚想汇报,这个秦君正似乎正在想别的办法害你,他刚刚接到昨晚黑衣人的电话,一个人阴沉着脸待了一会又给王胜南打了个电话,说什么让她出面请你吃饭,聊聊你和秦松的事,然后又不知道给个什么人打电话,提到春藥俩字……主人,人类可卑鄙了,打不过就喜欢下药,我以前认识个野耗子,长的膘肥体壮,结果你猜怎么着,几天没见被耗子药毒死了……”
“什么野耗子?”后羿打断她,“怎么没听你说过,什么时候认识的?”
嘿嘿在一边惊呼:“难道想用鹤顶红或者七步断肠草?可别是七星海棠啊,那个毒无形无色,下到酒中多厉害的高手都发现不了。”
春耳难得主动发言:“我为爱浪迹天涯那几天,有个同伴吃了被毒死的耗子,也死了。”
嫦娥惊呼:“小春,你不会也吃过吧,如果那样以后不要和我说话。”
白锦寅冷冷开启了全体禁言,秦君正再怎么折腾也是个普通人类不足为惧,当务之急是随时可能会觉醒的千年僵尸,如果不能在这之前打入灵魂契约,怕是以后这人间就有了第二个骷髅领主。
当下,春耳和后羿仗着体型小巧率先出动,随身军师嘿嘿也不例外,目标是以展览馆为中心的方圆万米内电源,而白锦寅则在蛋蛋守护下先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