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风曙消失
三个人鬼鬼祟祟的跟在了风曙的身后,按理来说,在这荒无人烟的街道上面,有人跟踪的话,应该可以很快就察觉到才对。但是由于风曙并不像修士一样具备修为,也身后的三人又特意的把自己的身形隐匿,所以即便离得不远,风曙也没发现自己被人跟踪了。
风曙顺着两侧的街道,想要找一找看看有没有药房。他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一条又一条街道,不一会儿就被他扫完了。最终一个叫做“人心安”的房子引起了风曙的注意,直觉告诉风曙,这个房子里面应该是药店。
因为酒店的小厮之前说了。这城市里面居住的人基本都是在这里还债的,他们既然生活在这里,有修士,也有普通老百姓。所以药店不可能没有。
风曙在门口转了一会,发现很少有人进去,想必黄沙城里面还是修士居多吧。风曙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迈步走了进去。
一个带着帽子,穿着蓝色马褂的中年人坐在柜台里面打着瞌睡。风曙咳嗽了两声,中年人被惊醒了,揉着惺忪的眼睛,上下打量着风曙,慵懒的问风曙:“得了什么病啊?要来抓什么药啊?”
风曙在药房里面转悠着,同时开口说道:“我不买药。”
“不买药?不买药你来药房干嘛?神经病!去去去,别在这跟我闹!”店老板铁青着脸说道。
风曙从兜里拿出了几枚金币,递到了药房老板的手上。老板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立刻伸开双手,把风曙迎接了进来。笑呵呵的说道:“来来来,这位公子里面请。”
风曙坐在柜台前,问药房老板,“你们这里之前有没有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少年来买过药。”
药房老板想都不用想就脱口而出的说道:“你说的不就是陆涛吗?他基本上每个月都来我这里买药,穷小子,又没有什么钱,每次还都是买最贵的药。”
风曙听到老板说的话之后,心中大喜:“哈哈,原来找人竟然如此简单啊!没想到一下就被我猜中了!!!”
风曙激动的继续问着,“那后来呢?你知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药房老板疑惑的问道:“您出手这么阔绰,怎么会认识那个穷小子,他是不是偷了您的钱了?”
风曙此时急于尽快找到陆涛,不耐烦的说道:“你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就行了,别的事情和你没有关系。”
“是是是,我也就是随便问问!没有别的意思,公子您可不要误会了!”药店老板慌忙说道。
“怎么说呢?他基本每一个月都会来我这里抓药,不管抓多钱的药,他都会留下一枚金币,然后去银星赌坊赌博,赢的钱一部分用来当做下一回的买药钱,另外一部分当做生活费,在给自己留下一枚金币,用来赌博赚钱。”药店的老板严肃的说道。
风曙不禁有些疑惑,问药店的老板:“按你说的,他每个月都会留下一枚金币,用来赌博赚钱。可是他就可以一直赢下去吗?万一输了怎么办?”
药店的老板无奈的说道:“公子,你还真别说。他还真就没有输过,至少我见他这么多次,他都是靠着那一枚金币,赢来了不少金币。”
风曙不禁感叹道:“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啊。这种从来都没有输过的人,竟然不愿意多赌,多赚些钱,只是赢够了当月的生活费就罢手,有点意思啊!”
风曙问药店的老板:“银星赌坊该怎么走?”药店老板从兜里摸出了一副黄沙城的地图,递给了风曙。
风曙拿了地图,准备立刻赶到银星赌坊去。不料刚刚出门,就眼前一黑,那三个一直尾随风曙的人终于出手了。
在风曙出来的一瞬间,一根粗大的狼牙棒就冲着他的面门袭来,风曙惨叫了一声,就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了。
药店老板闻声探出头来,看到了这副情景,立刻吓得又缩了回去。三个神秘人手脚麻利的把风曙装进了袋子里面,一溜烟就消失不见了。
何晨与血钻天两个人今天一天也没有闲下来,两个人分别去打听了一下关于沙海赌城城主的信息,以及三姑与沙海赌城城主之间的关系。毕竟三姑一上来就要求他们帮助她杀了自己的丈夫,这无论是谁说出去,别人都不会太信服的。
两个人经过一天的打探,基本上已经确定了。三姑说的话不假。他的确是被强行掳过来的,而且常年来两人基本没有见过面,可以说自从三姑来了之后,沙海赌城的城主就很少露面了。
何晨现在就希望风曙今日可以找到那个插队给他老娘买药的小子,让他帮忙带着出去,因为沙海赌城这摊浑水何晨实在是不想趟,何晨感觉这里面必定有极大阴谋,所以能够越早离开就越好,免得以自己这种吸引麻烦的体质,肯定是躲不过去的。
何晨看到了迎面走来的血钻天,问道:“怎么样,有什么收获没。”血钻天懊恼的说道:“我们好像真的被人跟踪了,我今天不管去哪,只要在哪里呆一会,就会有卫兵过来找事!!!”
何晨面色难看的说道:“看来我的预感果然没错!”
“什么预感?”血钻天焦急的问道。
何晨拉过血钻天小声的说道:“你还记不记得,三姑给咱们说。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相公,被黄路杀了。自己才被黄路抢到了这里来。”
“记得啊,怎么了!”血钻天就像是一个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一般。
何晨继续说道:“那你有没有从三姑的身上看出来谁的影子?”
血钻天皱着眉头向了半天都没有想出来,只好焦急的说道:“哎呀,你就别卖关子了,赶紧说吧,都快急死我了!!!”
何晨说道:“你不觉得,她身上有一股红魔的影子!!!”
“红魔!!!”血钻天内心震动不已,不敢相信的看着何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