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继承家主
何家的一处大会议室内,密密麻麻的坐了有近万人。何擎天独自站在台上,环视众人道:“今天,我要宣布何家家主继承人一位的有关归属。”
台下众人立刻屏息聆听,虽然明知道不可能会是自己,但是还是会心存侥幸,希望自己的名字可以从何擎天的嘴中说出。人人面色紧张,死死的盯着何擎天。
何擎天铿锵有力的说道:“落岩城何家,第三十八代家主是何晨!!!”
众人长吁一口气,最后的幻想也已经破灭,不禁有点小失落,纷纷转头看着何晨。何晨淡定的坐在前台闭幕凝神,反复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打动他。
接下来的会议何擎天又啰嗦了何家一年来的收获,各个关口赚了多少金币,开辟境长老又有了多少位等等。何晨对于这些东西并不感兴趣,没听一会就起身离开了会场。
来到了何羽馨闭关的门口,何晨看何羽馨还没有闭关结束,便转身离去。想起来自己还有大量的低阶草药,用来修炼不灭霸体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准备去一趟千药阁,将这些大量的药草拍卖,同时也在买一些高阶丹药用来淬炼不灭霸体。
到了落岩城内,街上好不热闹。各种摆摊的小商小贩,毕竟还是老百姓居多,修士居少,所以大部分卖的还是一些吃的喝的以及家庭用品,隔着好一会才可以看到一个卖灵器的商贩,或是卖功法秘籍的商贩。
何晨粗略扫了一眼,就看出来都是些自己杜撰出来的秘籍,这些秘籍练得浅了还好说,如果全心修炼,后果必然会走火入魔的。那些灵器也大都是一些残次品,基本用不了多久。
何晨继续在城内转悠,不一会,一个炼体境的驼背老头便走向了何晨,神秘的对何晨说道:“老朽看道友气度不凡,我这里有一些宝贝,你要不要进去看看。”
何晨绕有兴趣道:“什么宝贝!”
驼背老头伸出手说:“先给一百金币,我在带你去,保管你不会失望。”
何晨才发了一笔横财,区区一百金币随手就拿了出来。驼背老头看到何晨如此轻易的就拿出了一百金币,心里暗自悔恨要的太少了,但是嘴上却不能说出来。只得闷闷不乐带着何晨先前走去。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来到了一处隐蔽的小屋门口,驼背老头道:“进去吧,里面有你想要的东西。”说完就扭着屁股走了。
何晨看到小屋门口站着一个黑衣人,走过去还没开口,黑衣人就递过来了一个黑白面具,并指了指旁边的牌子,牌子上面写着:“入场费一百金币。面具一百金币。”
何晨苦笑道:“还没看到有什么东西,就先交了三百金币。”
领了面具,何晨用神识扫了一下,发现比之前自己用的好多了,根本无法穿透,带在脸上,如果有修为比你高深的人想要看你的样子,看到只能是一片黑暗。何晨叹道:“果然是科技在进步啊!”
何晨带上了面具,发现面具竟然改变了自己的容貌,这样就算有人神识强大,可以穿透面具,那么易容的脸同样可以起到保护身份的作用。
在这里何晨发现,大家都带着各式各样的面具,显然都不想让人认出自己,何晨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独自坐下,听到周围人在讨论:“这里拍卖的东西都是一些极品,大部分都是黑货,所以价格便宜而且质量也有保障,三个月才开一次,这次一定要淘到一些宝贝回去。”
何晨心中了然,原来这里的东西都是一些人偷来的,然后低价卖给这个拍卖行,拍卖行再以拍卖的形式卖出,怪不得要搞得这么神秘,不过有信心干这种生意,想必拍卖商行的老板应该也是一个极有背景的人。
会场的人差不多陆陆续续的坐满了,一个带着牛头面具的人走了出来,充满笑意的拱手道:“欢迎各位道友的光临,今天的物品一定会让各位不虚此行的,话不多少,上货!”
一个身姿婀娜的少妇便端着一个玉牌缓缓走上台去,盖在盘子上的红布缓缓被拉下,一颗紫色的丹药浮现出来,不但颜色耀眼,而起芳香,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牛头面具男沉声说道:“这颗紫玉丹想必我就不用过多介绍了,服用下去,可以巩固修为,适合一些刚刚晋级,修为不稳的道友。起拍价,一千金币。”
话音刚落,立刻有一个身形彪悍的人出声道:“一千五!”
“两千!”另个一身材瘦弱,声音尖细的人说道。
“三千!”坐在二楼的一个黑袍人冷声道。
场间突然没人说话了,紫玉丹虽然难得,但是也仅仅只是有助于巩固修为,对于提升修为并没有多大帮助,需要紫玉丹的大部分都是重伤之后,修为不稳,满上就要掉级的人。三千金币已经有点多了,所以基本没人在开口了,毕竟这才是第一件物品,没必要把钱都浪费在这里。
台上带着牛头面具的老头看无人报价,沉声说道:“三千金币一次,三千金币两次,三千金币......”还没说完,刚刚第一个报价的人高声道:“四千金币!!!”
说完扭头看向二楼的黑衣人。老头高兴地说道:“还有人愿意出四千金币之上的价格吗?”经过再三询问,老头宣布道:“恭喜这一位道友获得紫玉丹,请到后台进行结算。”
大汉立刻激动的跟着随从去了后台,想必这紫玉丹对于他来说身份重要,场中众人却纷纷感到不值!
第一件物品就拍卖的如此之高,带着牛头面具的老头十分兴奋:“接下来请出第二件拍卖物品。”
只见一个散发着幽幽绿光的玉牌被人拿了上来,众人纷纷侧目,显然是没有见过这种玉牌,当何晨看到之后不禁动容:“这不是和我在鲲林之地获得的玉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