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代开美食街 第84节
“你能吃肉吗?”不过馥娘还是小声问了一句。
给本朝没见做出过什么贡献的皇帝,对于宋家来说可能还是昏君的皇帝守不守丧馥娘是无所谓的,她比较在意的是小道士身上穿的衣服。
他是个道士,道士能吃肉吗?
馥娘对他们道士的戒律清规是一点都不了解的。
小道士一甩破烂道袍:“为了吃肉,我可以脱掉!”
好了,馥娘知道了,他吃肉。
现在是国丧期间,不允许屠宰,外面买不着肉,但是馥娘家里有存货,她看了一下,地窖里还冻着一筐鸡爪,本来是想要给阿爹做酸辣鸡爪吃的大,但阿爹回来,还带回了国丧的消息,不能吃肉,这筐鸡爪就闲置了。
这时候倒是可以偷偷做给同胞小道士吃。
“你喜欢吃鸡爪煲吗?”馥娘问小道士。
小道士一听立马疯狂点头,“喜欢,喜欢!好久没吃这口了!姐妹牛逼啊!居然还会做这个!”
湘榆把金豆豆交给馥娘,凑过来帮忙剪鸡爪,听到小道士的话,虽然不懂这邋遢道士说话怎么奇奇怪怪的,但也隐约觉得应该是说她家馥娘姐姐厉害的话,接话道:“我姐姐可不仅只会做鸡爪煲,还有大盘鸡、鸡蛋糕、烤鱼、红烧肉,都做的可好吃了!她是我们长安最厉害的厨子!”
湘榆这是把她自己觉得好吃的,一股脑都说出来了。
小道士这都还没吃到嘴里,一听到湘榆贯口一般的报菜名,嘴巴里的口水就要兜不住了。
“姐妹,姐妹,我还想吃烤鱼!”他星星眼看着馥娘。
馥娘瞧了一眼厨房里的食材,有些为难:“烤鱼做不了,酸菜鱼可以?”
当然太可以了!
小道士疯狂点头,他这会儿哪有刚出现时那副故作仙风道骨的神秘模样,已经化身成为口水滴答的馋狗狗了。
贴在馥娘身周疯狂夸她,如果情绪可以具现化的话,馥娘一定能看到这个小道士身后狂甩的大尾巴。
馥娘作为一个顶级厨师,只要材料处理好了,同时看两口锅完全不成问题。
小道士倒是有心想要帮忙,但是他就是个厨艺新手,要不也不会抱怨在这个时代吃的不好了,毕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嘛!
鸡爪焯水这一步他都还看的懂,毕竟这种肉类好像都是在煮之前都要焯一下水,放点葱姜蒜去腥?
但是后面的步骤又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调料?
小道士已经眼花缭乱,但这不妨碍他明白:自己这是捞到了一个大厨啊!
倒霉了这么多年,总算是让他幸运了这一回啊!
小道士从馥娘开始处理草鱼的时候,眼睛还有一颗想要帮忙的心就已经跟不上馥娘的动作了。
这怎么回事?姐妹你纤细的臂膀是怎么一下就让这条大草鱼动弹不得的?
你这手指是怎么一拉一扯,就让草鱼肚子干干净净的!
还有这鳞片,怎么就这么容易下来了?
鱼尾还有一点点鳞片没有刮干净,小道士跃跃欲试,馥娘看得好笑,就把手里的刀递给了他。
当然结果可想而知。
小道士捂着自己差点被刀割到的手,蹲到旁边种蘑菇去了。
湘榆看他可怜,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思考半天挤出一句安慰的话:“没关系,你还小,长大了就会了。”这是她什么事情做不好的时候,馥娘姐姐安慰她的话,这会儿倒是被她用到了比她还没用的小道士身上。
不过这并没有安慰到小道士,他听着湘榆看似成熟的话,然后目光落下湘榆稚嫩的脸庞,张嘴还能看到缺了一点的牙齿,心里更加难过了。
居然还不如一个小孩吗?
不过美食总是能治愈一切不开心的。
鸡爪煲和酸菜鱼几乎是同时端上来的。
因为怕肉的味道散出去,所以馥娘从做菜开始就把厨房的窗户门关得紧紧的,幸好现在是冬天,也不怕热。
馥娘家的厨房不小,也不怕二氧化碳中毒这样的事。
拿了个托盘,把鸡爪煲和酸菜鱼都盛了一点出来,放在带盖的瓦罐死死盖着,又盛了一碗热乎乎的米饭。
捧着托盘出了厨房,对小道士还有湘榆说道:“你们先吃,我去给阿爹送饭。”
馥娘和阿爹相依为命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也不怕阿爹会为了国丧吃肉这件事骂她。
阿爹从来不是那种迂腐的书生。
果然馥娘送饭进去,第一时间关了门窗,老爹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打开盖子的时候问了一句。
“这是?”
馥娘冲着老爹眨眨眼:“出门捡到一条被片好的鱼,就煮了。”不能屠宰,所以她捡的是已经片好了的嘛!
打开鸡爪煲的盖子:“这是鸡爪,丁点肉没有!”
阿爹拿起筷子,用酸菜裹了一片鱼肉放到米饭上:“什么片好的鱼,什么鸡爪?这就是咸菜汤、炒豆角。”
馥娘笑着点头:“是是是,阿爹您说的对。”看着阿爹几口就吃下去半碗米饭,后面鸡爪煲的汤汁浇在米饭上,一口续着一口,也吃得香喷喷的,馥娘又问他:“够吗,厨房里还有!”
看来阿爹读书是真的费体力,她上回过来放在旁边的蛋糕已经吃完了,现在吃饭又是狼吞虎咽好似饿了一上午的模样。
“够了,你和湘榆吃吧,你们两个孩子,都还在长身体。”宋兆巍心里骂老皇帝死的不是时候,大过年让孩子们为他吃素。
“米饭可以再来两碗,这个汤也挺好吃的,再给我盛一碗。”宋兆巍看了一眼酸菜鱼的汤,他没看鸡爪煲,就是知道送他这边来的这锅既然没有多少汤,那这菜,肯定是没有多少汤的。
最近宋兆巍胖了不少,胃口较之从前也大了不少。
前面一句话也就算了,阿爹后面的话一出,馥娘就知道这里的菜是不够阿爹吃的。
“阿爹你先吃,我马上回来。”看来还是嘀咕了阿爹最近的胃口。
馥娘决定回厨房再炒两个菜,既然都已经开荤了,那也不用顾忌什么了。
馥娘从地窖里掏出肥牛和金针菇。
如今她有一个奶牛牧场,也和官府取得了特批,奶牛是经济动物,不比耕牛,是可以宰杀的,牛肉馥娘是不缺的。
金针菇则是馥娘在落霞坊建的蘑菇屋里种出来的,豆腐坊的小院里也有一间缩小的,别的不说,这金针菇是时常有的。
其他肉菜做起来都太费时间了,阿爹那边已经吃上了,所以馥娘这边打算做一道简单快速又好吃的——金汤肥牛!
她送饭回到厨房的时候,小道士和湘榆还蹲在饭桌旁边等她。
馥娘还诧异:“你们怎么不先吃。”
“等姐姐。”这是湘榆。
“姐妹,你这辛苦做饭的都不来吃,我们怎么好意思开饭!”这是小道士,他蹲在椅子上坐没坐相,吃饭上面到挺有规矩,还知道等人来齐了才能开饭。
“两个菜不够吃,我再做一个,金汤肥牛,你喜欢吃吗?”馥娘还不忘记问小道士。
小道士本来还想说够吃了,但听到菜名之后,就立即狂点头:“爱吃,爱吃,只要是肉我都爱吃!待会儿一起吃,姐妹我来帮你的忙吧!”
馥娘哭笑不得,“不用,很快就好了,帮忙把门窗关死点,不要让味飘出去了。”
小道士点头:“对对,你们还在国丧,不能吃肉。”他说完这句话,肉眼可见的停顿了一下,然后才继续同馥娘说话:“没关系姐妹,我上头有人,你今天这肉随便吃,谁也不会找你麻烦?”
馥娘听见小道士这话,眨了眨眼:“上头有人?”三清还是元始?
当然最后也没有搞清楚这上头那个人到底是谁,就是小道士再三与馥娘几个保证,今天吃肉,保管神不知鬼不觉!
第79章 第七十九餐饭
金汤肥牛, 做的很快,不过一盏茶左右的时间,飘香的一锅就做出来了, 馥娘还特意提上了一个小炉子,另外放上了一些生的蔬菜,肉类。
她端着金汤肥牛和炉子,湘榆抱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这些涮菜,进了阿爹看书的屋子里。
“阿爹,既然今天都破戒了, 那就一次性吃点好的吧!最近你都瘦了。”别人看自己的小孩是亲妈眼,胖了也说瘦了,到了馥娘这边,宋老爹最近都肥出双下巴了, 她还觉得老爹辛苦了,瘦了。
嗯……
也可能是黑色显瘦?
或者馥娘作为一个厨子, 见不得任何一个瘦成排骨的人?
其实当初馥娘见到瘦到要在风中打摆的柳三郎也差不多是这种心情, 所以才会忍不住多关照他一点, 不停照顾他吃吃吃,不过后来柳三郎自己不争气啊!
一句“柳大人”, 让馥娘现在看到他,脚趾就尴尬得想扣地, 恨不得扣出一个三室一厅, 直接住进去一辈子不用再见到柳三郎这个见证过她社死时刻的男人了。
想投食的心,在见到柳三郎的时候, 总要和脑子里社死那刻的画面产生拉锯。
“这是什么?”宋兆巍虽然嘴上经常说自己不重口腹之欲,但实际上这就是一个吃货, 你看他吃饭还喜欢汤泡饭就知道了,妥妥一个十分会吃的。
就这么一个家伙,说自己不重口腹之欲,谁信啊!
果然馥娘端着他没见过的花样进来,宋兆巍也不问好不好吃,先拿起勺子,“这就直接可以吃了,还是要再煮一煮?”
他也是吃过火锅的人,猜测这大概和火锅差不多。
“现在锅里的都是熟的,阿爹你先吃,吃的差不多,再往里面放。”馥娘就是怕阿爹不够吃,所以才让湘榆又额外抱了一篮子的菜过来。
“要是觉得太咸了,或者汤不够,这里还有汤可以加。”馥娘把一个茶壶放到旁边,里头是煮好的高汤。
“嗯嗯。”这会儿宋兆巍吃的头也不抬,只知道点头了,等到吃了几片肥牛,喝了一口里头的汤之后,他才长吁一口气:“太久没吃肉了!”
之前上京城的时候心事重重,饭都吃不好,所以回来的时候才会被闺女说瘦了好多,虽然后面在家被闺女养回来一点,可恰逢国丧,是一点肉都吃不上,人不吃肉,每天光吃这些米面馒头,总觉得怎么都吃不饱一般。
细细品了一下这一碗金汤肥牛,看向闺女:“好像是店里没有的口味,之后打算在店里上新吗?这一锅里菌菇,牛肉,都是你赵世叔爱吃的,要是店里不卖的话,我就带他回家来,下回你也给他做一锅可好?”
宋兆巍虽然和赵恩打打闹闹,平时都爱损对方,但有好的时候也会想着对方。
比如现在宋兆巍吃个金汤肥牛还不忘记赵恩,赵恩找到好书,就算自己忙的很,也要送过来给宋兆巍,怕他闹别扭不肯看,误了前途,还要贴心把封皮撕掉。
“会上新的,本来就是年后打算在拨霞供上的新汤底。”没想到被国丧打乱了节奏,这会儿别说上新了,开店做生意都冷清。
关心完老爹,馥娘这才回去厨房和湘榆还有那个突然出现的穿越小道士一起吃饭。
那小道士吃饭还是讲点礼貌的,虽然口水都快要淌一桌子了,但是馥娘和湘榆没有上桌,他连筷子都不舔一下。
“姐妹!快来啊!我都要饿死了,你菜做的那么香,这不是比在肉包子面前栓了一条狗还要折磨人嘛!”小道士见到馥娘进来,一张嘴就叭叭叭停不下来。
“你可以先吃的。”馥娘也知道他大概是饿的紧了,忙揭开几个砂锅的盖子,又给几人盛了一碗白米饭。
见小道士还不动筷子,她说道:“你是客人,你先动筷子吧。”
小道士双手接过馥娘递过来的饭碗,道了一声谢,虽然再想要吃,也是等到馥娘筷子夹了一筷子米饭送到嘴里之后,他才动手,把早就看好的酸菜鱼还有鸡爪夹到了自己的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