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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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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么妙招,一切都是眼缘罢了。”何明远岂会说出真相。

阮黎路过听到这些话,顿时灵光一闪,“天儿,王安志这个人的性格怎么样?”

“傲慢,自视甚高,心胸狭窄,一直把杨旗柳玉龙二人视为眼中钉,据说刚住进状元楼那会,王安志就因为不服两人,与他们分别进行了一场文斗,结果都输了,王安志不如二人的传闻也是那个时候传开的。”赵天说。

原来如此,阮黎大概知道王安志明明有实力还要那么做的原因了。

“那杨旗和柳玉龙,他们在哪?”阮黎又问。

“姐,你到底想干嘛?”赵天丈二和尚,对表姐的行为完全摸不着头脑。

“以后再告诉你,你现在只要照我问的回答就行。”考题泄露的事,阮黎就没有告诉赵天的打算,她不想把这个单蠢的弟弟牵扯进来。

赵天知道表姐不说的事,打死也不会说,就认命的带她去找两人,幸运的是,两人没有待在自己的房间里,而是在庭院一处安静的地方品茗。

阮黎一看到他们就觉得跟王安志很不一样,王安志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尖锐势利的浑浊气息,对科举考试的看重已经超过寻常人,他的心境明显处于不稳的状态,怕是和传闻有关。

杨旗和柳玉龙就不同了,他们面临科举考试的压力,仍然谈笑风声,稳重的气息和洒脱的心态比王安志胜了不止一筹。

【我最讨厌聪明人。】

系统只说这一句,就没有再对两人做出任何评价。

这种情况最切合的解释就是两人品行端正,没有什么可供系统八卦或吐槽的地方。

“我们走吧。”阮黎收回目光。

就在他们转身准备走时,庭院里的柳玉龙忽然抬起头,正好捕捉到两人离开的背影。

“怎么了,杨兄?”杨旗顺着他的视线,窗口已经没人。

柳玉龙摇摇头,“没什么,可能看错了。”

“姐,你不看了?”赵天跟着阮黎走出状元楼,还以为表姐至少要绕一圈,这才看了一刻钟就要走了。

“不了。”阮黎已经得到想要的答案,就没必要再待下去。

姐弟俩回到阮府后,一封密信便送到衡王府。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更~晚上还有第二更,时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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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王爷, 这有您的一封信。”李南回到院子,将信递给刚放下毛笔的贺蘅。

沈子安往上面的落款人瞟一眼, “是柳玉龙的信, 他这个时候往衡王府写信做什么?”

明王和誉王的人盯得那么紧,要是让他们知道柳玉龙已经是贺蘅的人, 肯定会有动作, 说不定会为了除掉柳玉龙,栽赃陷害什么的。

贺蘅拆开信, 扫了一眼便放到蜡烛上烧掉了。

“怎么样,他写了什么?”沈子安追问道。

“何明远最近行为奇怪, 需要注意一下。”

“他的情况我也有听说, 不过他本来就是喜欢吹牛皮的人吧, ”沈子安转了转眼珠,目光落在被烧成灰烬的纸上,“我怎么觉得信上不止写了何明远的事, 他还写了什么?”

贺蘅提起毛笔,沾着墨水往快画好的荷花又加上一笔, 过了会才说,“阮黎今天去过状元楼。”

“我还以为读书人两耳不闻窗外事,没想到连这都懂, ”沈子一脸揶揄的看着他,“不过话说回来,状元楼今天可没什么好玩的,她去那里做什么?”

“和她表弟转半圈就走了。”贺蘅面色不变。

沈子安一愣, “这可不像阮大小姐的风格,莫不是状元楼有什么人吸引她,你这个衡王好像没什么吸引力诶。”

“你该走了。”贺蘅忽然说道。

“我今天一整天都有空。”沈子安装作没听明白贺蘅赶人的语气。

一旁的周管家和李南鄙夷地瞟了他一眼,说得好像其余时间都在忙一样,明明就是个闲人。

“这一幅画还有七笔。”贺蘅说了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埋头专心作画,很快便又完成了两笔。

沈子安盯着他的画作,气氛跟着沉寂了一会,就在只剩下两笔的时候,他站起来,“我想起来了,我今天还有点事,就不打扰你画画了,先走了。”

李南暗暗摇头,沈少爷明知道王爷是他的克星,还总是那么倔,到头来还不是一个结果。

沈子安走后,不多时,一幅栩栩如生的池塘荷花就完成了。

周管家立刻上前将王爷的画作收好,准备拿去书房裱起来,被贺蘅叫住。

“把画烧了。”

周管家惊讶的抬头,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王府管家,他并没有问为什么,只是照王爷的话,把画烧了。

画刚烧完,皇宫突然来人,皇帝召见贺蘅。

贺蘅换好衣服便马不停蹄赶到皇宫,到御书房面见了周朝最尊贵的庆隆帝。

“儿臣见过父皇,不知父皇召见儿臣,有何要事?”贺蘅走进御书房,看到背对着门口的庆隆帝,立即上前,单膝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行礼。

庆隆帝转过身来,鬃角有一缕白发,将他的老态显露出冰山一角,帝王威严的面相却总让人忘记他已经老了,看到贺蘅便露出笑容,“起来吧,这里只有我们父子俩,以后不必行礼。”

“礼不可废,君为君,臣为臣,儿臣与父皇先是君臣,其次才是父子。”贺蘅如是说道。

“好,你能明白,父皇也很欣慰,比你大哥四弟他们强多了。”庆隆帝上前将他扶起来。

“多谢父皇。”贺蘅顺势站起来,没让庆隆帝出一分力。

庆隆帝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轻轻拍道:“陪父皇到御花园走走吧。”

贺蘅便跟着他来到御花园。

冬季的雪在御花园几乎看不到,太监宫女天未亮就将落了一夜的雪打扫干净了,地面布着薄薄的晨雾。

“听说你把太后赠予你的手镯送给了阮宣的大闺女,可有此事?”庆隆帝走在前面,双手背于身后,看不到他的表情。

贺蘅不假思索:“回父皇,儿臣确实把手镯送给阮小姐,果然什么都瞒不过父皇。”

庆隆帝笑了笑,“太后给你的手镯是让你送给心怡的女子,以前让你送,你半点反应也没有,太后都要以为你是不是对女人没兴趣,这次突然把手镯送出去,莫不是看上阮宣的大闺女?”

“阮小姐确实是个奇女子,不过儿臣把手镯送给她却是因为母妃。”贺蘅没有隐瞒,直接将簪子的事告诉庆隆帝。

一提到贺蘅的母妃,庆隆帝脸上露出一丝怀念,“一转眼你母妃都去世两年了,朕甚是想念啊,可惜你母妃至今没有一次到朕的梦里,朕每每只能睹物思人。”

“母妃必定是怕父皇忘不了她,思念成疾,所以才没有出现在父皇梦里吧。”

“你母妃一直都是个善良的人。”庆隆帝笑道。

贺蘅想到母妃,也露出笑容。

怀念过后,庆隆帝又回到正题,“既然阮宣的大闺女找到你母妃最喜欢的簪子,理当感谢人家,只是你既没喜欢上她,为何要送手镯?”

“父皇英明,儿臣其实是被缠怕了。”贺蘅一副瞒不过父皇的无奈表情,只好说出真相。

庆隆帝闻言大笑不已,指着贺蘅,“你啊你,原来是打这个主意,可你这么做,不仅没报答人家,反而给阮宣的大闺女增添了麻烦不是?”

“父皇说的是,不过儿臣认为,阮小姐并不在意他人的目光,她可能更喜欢儿臣一并送去的书。”贺蘅解释道。

“难怪你说她是奇女子,朕倒是挺想见一见,看看阮宣和赵山河一起教出来的人有何特别,”庆隆帝说着,话锋一转,“年前发生的自然灾害,赵山河捐了大半身家给朝庭,可谓大功一件,他却不求任何回报,只为一颗报效朝庭的心,朕心甚慰,若不是他的外孙女还没出嫁,朕倒是可以下道旨意。”

贺蘅神情微微一顿,“父皇仁善。”

“说起来,阮宣这个闺女也快及笄了,听说长得如花似玉,”庆隆帝说道,回头揶揄地看了贺蘅一眼,“你年纪也不小了,你的兄弟几乎都娶妻了,就剩下你,你若真的喜欢阮宣的大闺女就跟父皇说说,她的身份倒也与你相配,阮宣亦是朕信得过的人。”

“儿臣目前未有成亲的打算。”贺蘅如实说道。

庆隆帝摇摇头,“你啊,就这一点倔,跟你母妃一样,太后因为这个问题都跟朕说过几次,不过朕也不强迫你,但是你也别让太后等太久。”

“谢父皇。”贺蘅低下头。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谢谢大家鼓励,晚安~

☆、第三十四章

“小姐, 您不是不喜欢戴斗篷吗,这次怎么突然想戴了?”春花按照小姐的吩咐去外面买了一顶随处可见的斗篷, 回来见小姐试戴便问道。

阮黎不喜欢斗篷, 不是因为重,而是因为它会遮挡自己的美貌, 她就喜欢光明正大的自恋, “我下午要出门,不能被人知道。”

“小姐, 您别又丢下春花,春花想跟您一起出门。”春花一听就有些着急, 之前小姐跟着赵天少爷出去都不带自己。

“这次不告诉别人, 就我们俩。”阮黎不想再拖赵天下水, 所以不打算带赵天一起玩。

阮黎这次是从阮府的后门出去的,主仆俩偷偷摸摸的跟做贼似的,府上的下人都没发现大小姐已经不在阮府。

春花还以为小姐偷跑出来是为了玩, 一出来,小姐就带她去买了纸笔等东西, 又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念了一首诗让她写在纸上。

“小姐,您竟然会写诗, 老爷和夫人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春花兴奋地说道。

阮黎写完最后一个字才松了一口气,她已经好久没有写过诗了,这一次要不是为了报答贺蘅, 她也不会这般为难自己,“为了写这首诗,小姐我把肚子里攒了十四年的墨水都挤出来了,春花,你可千万记得,这件事别告诉老爷和夫人,就当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明白吗?”

一听到自己和小姐之间也有秘密了,春花立刻开心的点了点头,发誓道:“小姐放心,春花一定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春花这人看似老实巴交,其实嘴挺严的,阮黎对她很放心,否则也不会带她出来。

阮黎将信纸折起来放到信封里,再用火漆封缄,之后乔装打扮,找了一个单纯的小孩,用点心贿赂,就让他把信送到衡王府,然后拍拍屁股,带着春花回府了。

小孩信守承诺把信送到衡王府,又按照阮黎的叮嘱,只交给王府的管家。

周管家听说王府大门口有个小孩找他,出来果真看到有个七八岁的小孩,“小朋友,我就是你找的管家,你有什么事吗?”

“伯伯好,有人让我把这封信交给您,让您转交给您的主子,那个人还说,让您主子回书房再拆开来看。”小孩说完将信递给他,待周管家接过就撒腿跑了。

周管家见信封上没有署名,担心有人恶作剧,正犹豫着,王爷就回来了,立刻把事情和自己的担忧说了。

“无碍,拿过来吧。”贺蘅接过他手上的信件,一眼便认出信封和火漆是市面上最常见的,这人很可能是平民,也可能为了不被认出身份,不管是哪一种,动手脚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如对方所愿,贺蘅到书房才刮掉上面的火漆,取出里面的信,信上写着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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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零军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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