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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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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六在槐安客栈当跑堂已经三个月了。

槐安客栈坐落在汴河码头附近,不论白日三更贩夫走卒、行人游客络绎不绝,原该是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可是偏偏财神爷就像是对此处有些芥蒂,在整条街上走来走去,就是不肯进这间客栈的门。

两旁的食肆酒楼明明都红火到饭点时会排起长队的地步,偌大的槐安客栈大堂里却仍旧坐不满人,二十四间客房也鲜少有住满的时候。

生意虽不大红火,但是也算不上门可罗雀,早晚饭和中午点心时间也都还是会有高峰时段。槐安客栈像是某种不用浇水施肥也能活的野草,悄无声息地存在着,天然就是这条汴河大街的一部分。住在周围的居民没有一个能说出来这家店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张的,哪怕是七八十岁的老翁,从记事起也都记得这座客栈挂着万年不变的褪色招牌,安安静静地立在那固定的位置。

生意不忙的时候,人也就跟着清闲。但奇怪的是,槐安客栈给所有工人的工钱,上到账房先生下到后厨帮工,全都是其他客栈的翻倍。重六最开始还纳闷,怎么会有这么大方的东家,看平日里客人的数量也不可能支付的了这么高的薪水啊。后来才从另外一个叫朱乙的跑堂那听说,原来槐安客栈的主要收入是来自掌柜经营的另外一项生意——给人当牙郎。

所谓牙郎,便是负责在买主和卖家之间牵线搭桥的重要一环。比方说一名富商初来乍到,想要雇佣靠得住的工人,但是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如何招人,便会雇佣牙人来帮他寻找合适的帮佣。雇主要是同意雇佣该人,牙人便可以抽取一小部分佣金。除了作为招工的中介,也有牙人负责帮忙置办田地、采买货品、铺面过户、草拟契约等等。

城里的牙人不少,各有各的长处。至于掌柜拉拢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买卖,似乎谁都说不清楚,只知道好像是帮忙介绍合适的工匠给一些需要帮忙、手里又有足够银子的客人。

跑堂三个月,重六总觉得,这槐安客栈上上下下的人,都有点怪。

和他一起跑堂的朱乙比他年纪小,看着也就十八九岁,平日里爱说爱笑,也是个勤快讨喜的性子。只是一到晚上……情况就有些不一样了。

朱乙晚上有时候会说梦话。

说梦话原没有什么奇怪的,只是他说的梦话的内容,让人有些悚然。

重六第一次听到朱乙说梦话是在他开始在槐安客栈跑堂后的第三天。他和朱乙两个人共享后院里的一间小屋,两张床铺中间隔了一张饭桌,所以躺在床上时,猛一眼是看不清对面床上的人的。当时重六忙了一天,头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半夜却忽然被一阵絮絮的说话声硬生生拖出了梦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别睁眼,千万别睁眼。”

重六打了个激灵,骤然惊醒了。就在他睁开眼的那一瞬间便听到朱乙说,“你看,我说了不让你睁开吧。”

重六试探着问了句,“小朱?”

“嘘!别说话!会被发现的!”

重六整个人都懵了,从被窝里爬起来,看了看四周。屋子里静悄悄的,风声细细如低语,摇晃着窗外的树枝,映在纸糊的窗户上。

“小朱?你说什么呢?”

“呵呵呵呵呵,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别看床下。!¥¥……”

朱乙的声音很轻,语速却很快,快到几乎有些神经质的地步,后面的话全都模糊成了一团。重六感觉到一股寒意顺着脊梁骨扩散到全身,狠狠地打了个冷战。

床下有什么?

他僵在原地,脑子里浮想联翩,吓得声音都有些发抖,“朱乙!你小子到底说什么呢!什么床下!”

“你不知道吧?这间客栈,进来就出不去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说完这句话,朱乙翻了个身,开始打呼噜。

重六愣了一会儿,才隐约意识到这臭小子说梦话呢。他松了口气,却又总担心那不仅仅是梦话,折腾了半宿没有睡着。

三天两头说梦话还不算,偶尔这朱乙还会梦游。有一次重六半夜被尿憋醒了,一睁眼睛,却差点被吓得直接尿在炕上。

朱乙就蹲在他的床边,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脸上挂着古怪的微笑,盯着他。

“小朱……你又他|妈发什么疯!”重六抓着被子往后缩。

朱乙看着他,嘴巴里发出一连串没有意义的怪声,然后忽然说,“胡运通,一十二。张二娘,三十一。钱喜,三。”

说完了,他便用僵硬的动作站起身,转身爬回他自己的床上,盖上被子又呼呼睡了。

他说的那三个名字重六都知道,都是在客栈附近居住或做小生意的几户人家里的。因此,当三天后钱喜在汴河大街上被疾行的马车撞死的消息传来时,重六心里头咯噔一声。

米铺的胡运通胡老板突然倒地猝死,也恰好是在十二天之后。

一个月后,给客栈送酒的张二娘迟迟没有出现,反而是另外一个伙计来了。他告诉重六,张二娘害了风寒,刚刚过世。

是巧合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重六旁敲侧击问过朱乙,但是朱乙总是抓抓头,不好意思地说他根本什么都不记得。

重六现在睡觉都会在耳朵里塞上棉花,能不起夜就不起夜,因为他总是怕,怕从朱乙嘴里听见他自己的名字。

在后厨掌勺的廖师傅也是个怪人。

这位廖师傅人瘦高宛如竹竿,沉默寡言不爱说话,手中时常拿着个小巧的紫砂壶,没事对着壶嘴嘬上两口浓茶。厨艺了得的同时,也自带一股不怒自威生人勿进的气场,在他手下的帮工们一个个都被训练得手脚麻利,脑子灵活,很有眼力劲。偶尔大堂里有客人醉酒闹事,廖师傅便拿着茶壶从后厨出来,腰间别着菜刀,也不说话也不动手,就站在那看着闹事的人。十有八九,那闹事者便会自行退散。

重六听熟客说过,这廖师傅年轻时候是个刽子手,手上有不知道多少人命。虽不知传言真假,但廖师傅身上有股旁人没有的煞气,这倒是真的。

重六有点怕廖师傅。不只是重六,恐怕就连东家都有点怕廖师傅。

而且,重六注意到,这廖师傅好像从来没有往壶里加过茶叶,或是加过水……

那么小的一只紫砂壶,成天被拿在手里,几口也就喝干净了。但是廖师傅却从没加过水。

或许是他没注意的时候加过,但是之前立春整个客栈的人一起吃春饼的时候,整整一个时辰廖师傅都没有去加过水,却一直在往口中送壶嘴。

那壶里装着的真的是茶么?为什么仿佛永远都喝不完?

重六的好奇心起来,总想得空往那茶壶里看一眼。可是偏偏廖师傅壶不离手,一直没有机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帮工之一的小舜是个十分内向的少年,虽然干活很勤快,但八竿子也打不出一个屁一般的闷。然而这个小舜有个古怪的习惯,吃饭的时候总要将自己那份拨出来一半放在旁边,说是给他朋友吃的。

问题是谁也没见过他的“朋友”。

而更加诡异的是,那半份饭菜,在吃饭结束的时候,总是会消失。

最开始重六以为是小顺吃了,可是有一次,小顺拨出饭菜后就忽然被廖师傅叫去帮忙从菜窖搬菜,其他人也各自在忙其他事,饭桌上一时只有重六一人。重六的筷子掉了,低头捡筷子的功夫,等抬起头来时,装着小舜拨出来那半份饭的碗已经一干二净了。

重六确定他捡筷子之前那些饭还在那,这堂子里只有他一人,饭去哪了?

后来经过几次用心观察,重六注意到,只要有人的视线在那半碗饭上,饭就不会消失,但只要有一个瞬间,没人注意那碗饭,它就会立刻蒸发到空气中。于是重六打定主意,在一次打烊后大家一起吃晚饭的事,眼睛一直盯着那晚饭。

但到晚饭快结束的时候,掌柜突然叫他去柜台后拿壶酒出来,他只好照办。他渐渐意识到,所有人都心照不宣地在某个时段转开视线,仿佛故意想让那晚饭消失一样。

重六尝试过向小舜询问,但是小舜什么也不说,只是埋着头继续做事。重六只好又跟王乙打听。

“谁也没见过他的朋友,不过,六哥……最好还是让那晚饭顺顺利利的消失……”王乙压低声音,眼睛里带着一丝紧张,“要是过了饭点它还没有吃上饭,会闹事的。”

王乙说话时那种略带惶恐的语气,令重六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闹……什么样的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不会想知道的……”王乙讳莫如深。

然而最古怪的,却还是掌柜。

客栈的老板姓祝,但重六到现在也还不知道他大名叫什么,因为所有人都叫他祝掌柜或者“老祝”。其实掌柜一点也不老,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人生得玉树临风,肤白貌美。要是在城里举办个“最貌若潘安东家大会”,祝掌柜绝对能拔得头筹。

只是可惜,这位祝掌柜虽生得一副好皮囊,但是财迷洁癖还心眼小,且分外地不解风情。重六亲眼见过一位姣美袅娜家财可观还是个寡妇的贵妇人都快把整个汴河的秋波送到掌柜怀里了,临走的时候还故意把手帕“遗失”在他的算盘旁边,上边甚至写了自己的名字地址,结果掌柜毫不犹豫地把手帕丢到了失物招领处那一箱子无人问津的破烂之中。

作为一个客栈跑堂,核心修养之一便是通晓方圆几条大街之内的各种小道消息,对认识的人的底细更是要一清二楚,这样当远道而来的客人打探消息的时候,跑堂才能借此机会赚到不少赏银。重六来这天梁城三个月,已经把汴河大街上所有住户商户的底细打听得差不多了,偏偏是他身边的这些人,太多的秘密他问不出来。而首当其冲的便是掌柜。

掌柜每天起床很晚,在大堂里看看账本,偶尔帮忙招待一下客人。但大多数时候,掌柜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也不知道他每天都在做些什么。偶尔有客人来找他,这些客人之间相似之处也不多,有些是高门大户甚至是贵族官家的亲信,却也还有身穿粗布麻衣的庄稼人。掌柜见到他们,时常会将他们领到大堂之上二楼的雅间之内,让重六或朱乙送点茶点上去,一聊就是一两个时辰。

这些客人到最后都会在客栈住店至少一晚,有些也会连住数日。

重六怀疑这些客人都与掌柜的牙人生意有关,问题是,他从来也没见过掌柜介绍的那些工匠出入过客栈。

更奇怪的是,没人知道掌柜的底细。不知道他是否是本地人,是什么时候盘下了这间客栈。重六与街坊邻居几个喜欢聚在一起玩象戏的老头那打听过,听到的消息更是令他惊奇。

“什么?你在那地方打工?”一名姓崔的老大爷将一双不算太大的眼睛瞪到了极限,“你小子胆子够大的。”

“行了老崔,别又在那瞎乎扯,吓坏人家小伙子。”另一个姓白的老大爷一边说着,一边把视线从棋盘上移开,瞟了一眼重六,“别听他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怎么是我瞎扯了。你自己说,你什么时候搬来汴河大街的?”崔老丈对于自己的可信度竟被质疑十分不满。

白大爷白了他一眼不吭声。

崔大爷转而对重六说,“我告诉你吧。我是三十年前搬来的,这个老白是十六年前举家搬来的,自打我们来,你们客栈的掌柜就是同一个人,这么多年他可一点都没变。”

重六咀嚼胡饼的动作停顿了一瞬,然后摆摆手,用一种“你别逗我了”的态度嗤笑道,“不可能,我们东家也就二十出头,您三十年前搬来的时候他还没出娘胎呢。”

“我要是骗你,我把这些棋子儿都吃下去!”崔大爷赌咒发誓道,“你们老板,我看八成是个炼什么长生不老邪术的方士。有那些方士在的地方,有哪里是干净的?小伙子,你年纪轻轻的,干点什么不好啊,干嘛非得在那种地方,可惜了可惜了,唉……”

民间对方术和方士的看法非常两极化。有些将方士与神明仙官并列,另外一些啧叱之为妖法邪术骗子,还有一些人则十分恐惧好奇。崔大爷显然是第二种人。

重六哭笑不得,“崔丈人,我只是跑个堂,又不是去怡红院卖笑的。”

”老崔,你注意一点你那张嘴。要是被哪位神仙听见了,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白大爷警告道。

重六脑子里琢磨着这些太过古怪的消息,随口问了句,“那……您几位在这儿住了这么久了,认识我之前的那个跑堂么?”

白大爷说道,“认识,姓白,挺机灵一个小伙子,比你高点,圆脸盘。以前经常出来跟布店的那个姓花的小寡妇搭茬,后来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不见了,大概是回乡了?反正前一天还好好的跟我们几个聊了半天,也没跟我们打过招呼。”

“他们店的跑堂,除了那个姓朱的,全都做不久。”崔大爷意有所指地嘟哝了句,吃了白大爷一个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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