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哦?”陆惊风确认自己今天是遇上了一朵特立独行的奇葩,哭笑不得,“那你卜出点什么来了吗?”
林汐涯故弄玄虚地沉吟良久。
“火泽睽卦像,上离下兑,离为体谋事可成,兑为体有血光之灾。观阁下三庭五眼,所谋之事未成,血光之灾不可避。然,看你四肢健全,毫发无损,当是避过了血祸。只是……”
“只是?”
“想必是有旁人代你受了吧。”
陆惊风面上划过一点不自然,他掀起眼皮,冷冷地盯着化身神棍的“五百块”,好一会儿才移开视线,没搭腔。
林汐涯被盯得有些发毛,原本纯粹就是试探一下,但当他瞥见陆惊风瞬间冷下来的神色,以及抿成一条直线的嘴唇时,暗自庆幸起自己来的对。
他得把误会澄清了,再离开。
“其实……”林汐涯打完一通流畅的腹稿,深吸一口气,正准备来一波真情实意的“投案自首”,对方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率先开口。
“神算子,那你有没有算出来,我这人,别的不说,唯独命特别硬?几次三番该轮到我人间历完劫的时候,总有好心人跳出来,劝退黑白无常,自己代劳。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玄幻小说里自带主角光环的大人物,所以一定要拼死成全我,让我活下来好去拯救世界。”
“可我就是个普通上班族,真的没什么大能耐,活着就是活着,也没活出多大的意思。”
“他们干嘛想不通,要替我呢?”
林汐涯暗暗接话:因为是你举手之劳先救的我啊。
但说出来的话却变了音,扮神棍上了瘾:“凡事有果皆有因。一切都是因缘使然,你坦然接受就好。不必怪罪自己。”
“坦然不了,这他妈让我怎么坦然?”陆惊风满脸颓丧。
人际关系中有一个很奇怪的理论:我们总是更倾向于跟“陌生人”坦露真实的心迹。
每个人都有一些难以启齿的隐事。跟身边亲密的人说不得,因为有太多顾虑,嘴巴一边说,大脑还在一边思考,是否有故意粉饰太平的弥补,是否有加大痕迹的倾向。而“陌生人”通常离我们本身的生活很远,他与你的各种社交圈毫不相干,他不知道现实中的你穿上了什么样完美的伪装,也不了解你的过往和一贯的秉性,你们甚至都没有互通姓名,也不会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你只是闲来无事,慷慨地抠出一段人生经历与他分享,而他可能带着你的秘密去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也可能转头就忘。但他们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让你控制不住想要倾诉的欲望。
“第一个傻子几乎跟我一起长大。”陆惊风看着挡风玻璃上肆意流淌的水柱,低低地打开话匣,“跟我相比,他算得上是个很有板眼的正经人,唯一的缺点就是特别较真,什么都要争个高下。上学的时候跟我比分数,上了班跟我拼业绩,连玩个赛车,也要趁我休息偷偷练上几把,发誓要超过我的记录。而我天天嘴上说着要让他,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懈怠过,因为跟他比,都比成习惯了。习惯很可怕的,一旦养成了就跟抽烟一样,很难戒。”
“有一天出任务,案子史无前例地棘手,性质特别恶劣。既然你也是同道中人,我也不拐弯抹角了,那次我们要对付的东西,很邪性,存在的时间大概比我们当时在场所有人的寿命加起来都要长,咱们设了埋伏请了外援,出门之前还特别烧了平安香。本来以为万事俱备,没想到临场还是出了纰漏。”
说到这儿,陆惊风的左手猛地抖了一下,像是习以为常的痉挛,他自己都没发觉。
“当时我跟一位外聘的天师搭档,是主力,几乎承担所有攻击。那东西被逼急了,天师惨遭暗算,我去了半条命,战略一下子从消灭敌人变成能捞一个是一个,全面撤退。战斗力尚存的我负责殿后,那个傻子本来可以走,却坚持陪我留了下来。说什么,要比一比,看谁撑得久。”
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陆惊风没讲,林汐涯也没问。
怕把没愈合好的伤口再血淋淋地揭开,平白又疼一遭。
“事后我想了想,可能真的是出门没看黄历。”陆惊风姿势没变,像是被融进倒模做成了一尊不会动的雕塑,“小子走了,留给我一个恋了差不多三年的爱人,让我好好照顾她。我能怎么照顾她?总不能娶她吧?所以就想着留在她身边,直到看着她结婚生子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再离开。这两年我都帮她物色好一个合适的人选了,人家也眼巴巴地等着她走出来,我成天跟说媒拉纤的似的,净跟着帮忙撮合,可是臭丫头吃了秤砣铁了心,揪着一点希望的影子就不肯放手。”
“前两天看杂志,说是医学上有一种臆想症,截肢后,患者仍能感知到已被拿走的那部分手脚上的疼痛、痉挛和瘙痒。我一寻思,这不就像那丫头失去他的感受一样吗?虽然人已经不在了,她却仍觉得他在那里。是不是觉得挺悲情的?咳,你看到她本人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她比我还会演戏。”
林汐涯抵着下巴,手指按在唇上一言不发,像条搁浅的鲸鱼,在昏暗的光线下缓慢呼吸,存在感几乎降成零。
“第二个傻子。”难得有人愿意当垃圾桶,陆惊风接着往下絮叨,倾倒废料,这次他有些困惑地眨眨眼,“其实我拢共也没认识她几天。直觉上是个秘密很多的女人。当然,也可能是我的错觉,本来我对女人也一向摸不透,她们都很高深莫测,感觉就像是……比我们男人高级一点的物种。”
林汐涯手下按着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我现在想了想,神棍……哦不,神算子先生,你说她能舍命救我,是不是一直暗恋我?”
“……”
林汐涯差点维持不住优雅的坐姿,忍不住恶寒地抖了抖腿。
然而这条诡异的思绪一旦开启,结合之前种种不堪入目的画面,陆惊风迅速就脑补出一段感天动地的虐恋情深。
“如果真是这样。”他表情凝重地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眼中的悲戚和庄重不似作伪,“虽然对她没有怀抱任何不单纯的想法,但我陆某,倒是愿意与她冥婚,为她终身不娶。起码,不负她一片丹心。”
闻言,林汐涯几乎呕出胸中一口剧毒的狗血,再也忍不住,弹跳起来,恶声恶气道:“对不住。少自作多情了。你愿意娶也不问问我乐不乐意嫁!”
陆惊风:“???”
这语气,隐隐有股不一样的味道,但用的是同一种配方的熟悉感。
“神棍你说什么?”他怀疑起自己的听力,歪头拍拍耳朵,“犯病了?身上带药了吗?你拿出来我喂你。”
林汐涯冷笑一声,“犯病的是你陆惊风。自恋也是一种病。有钱就得治!”
陆惊风当场石化,不敢置信地瞪着他,瞪得眼珠子酸疼,无言半晌,最后冷静地蹦出国骂:“我了个大草,你他妈该不会是……”
“你想的没错。”林汐涯挺直了腰,居高临下觑着他,“我林谙。男人。嫁个屁。”
第29章 第 29 章
“不是……”晴天霹雳过后, 陆惊风一边凌乱着一边犹自挣扎,迅速整理整理头发飞出一抹假笑,“是你吗林小姐?嗯……性别问题咱们就先搁一搁,活着的时候没少争,没意思。你有什么遗言,托梦给陆某就行,假借他人之口转告这种方式……有点瘆得慌, 哈、哈、哈,你还真是跟生前一样,皮这一下很开心?”
林汐涯没跟着一道自欺欺人哈哈哈, 他环着胸,神情无比认真,严肃的目光中施舍出一点怜悯。
陆惊风与他对视了一阵子,挂在脸上的皮笑肉不笑濒临解体, 垮得比哭还难看。他揉了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扒开记忆的闸门, 有关林谙的一切泄洪般冲破堤坝,奔腾而出。
真换个角度去看,如果林谙是男人这一假设成立的话,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性别认知障碍?不不不, 不是他有障碍,是别人对他认知障碍。
裸上身时毫无心理负担?那当然,这基本是男人专利。
地铁上耍流氓,还有那些痞里痞气的行为举止?这些就都再正常不过了, 上学的时候男生之间就有一种叫阿鲁巴的、跟生殖器过不去的游戏曾一度风靡一时,彼此互相耍流氓简直是常态。
陆惊风咽了口惊慌的唾沫,眼神有点发飘,“你,真是男人?”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强调过。”林谙无奈摊手,“你们都不信,我有什么办法?”
“可是你确实……”陆惊风两手放在胸前,托着比划了一下,尴尬到说不出话,“确实有……”
“出于某些不方便透露的原因,我只是暂时在那位女士身体里寄居了几天。”林谙指着自己那张冷漠的高级脸,试图用三言两语把这场乌龙解释清楚,“现在你看到的这张皮,才是货真价实的本尊。所以……”
下半句“你放心,我没死”没得到机会蹦出来,梗在了喉咙里。因为陆惊风没听他说完,就突然离开自己的座位,单腿跪着欺身过来,一手死死按住他肩膀,一手掐住了他尊贵的下巴。
林谙被这突然爆发的架势镇住,忘了动弹。
陆惊风扳着他的脸,对着车顶微弱的照明灯左瞧右看,探究且犀利的目光简直像把匕首,能把那层优质的油皮刺穿。端详良久,终于如愿以偿地在那双桀骜不驯的眼睛里,找出一点熟悉的蛛丝马迹。
就那股独一份的轻狂与不屑,很难撞见差不多的同款。
二人之间忽然被拉近的距离突破了舒适临界值,让林谙油然而生一种领土被侵犯的不自在,更何况这人掐着他下颌的力道也远远超出了正常范围内的友好,他敏感地皱起眉,下意识就想出手把人掀翻。
好在陆惊风识趣得早,干脆利落地松开了他,就是方式有点粗鲁,林谙直接被他甩得偏过头。
“可喜可贺,你还活着。”陆惊风退回去,眉眼间有些冷淡,“谢谢林先生当时出手相救。”
“不……不用谢。”这突如其来的客气令林谙有些莫名其妙。
就好像刚刚还在烈火烹油,这会儿突然被丢进了冷柜。
“林先生不必客气,您看我平时虽然没个正形,但是非对错还是拎得清的,救命是大恩,没齿难忘。将来有用得着的地方,一定说话,在下必定万死不辞。”
这话说的中规中矩,周到有礼,闻起来,透着股社会人士历经人情世故的千锤百炼后才能散发出的圆滑味道,实在挑不出什么错处。
但就是这份连称呼都换上“您”的圆滑,令林谙恼火起来。
因为在成人的社交世界中,这就代表着疏远和生分,代表着单方面划清界限。
林大少顿时像生吞了一斤黄连,胃里直往外冒苦水儿。
不是,我不辞辛劳眼巴巴地主动跑过来跟你澄清误会,冒着身家秘密被暴露的危险,就是想让你不要伤心,结果呢?你就给我摆出这副要死不活的态度?
得,这回算本少阴沟里翻了船,我认栽。
他冷笑了一声,倨傲地撇过头,看向窗外。
暴雨没有想象中那么持久,半个小时后就渐渐消停了。
陆惊风发动起车子,也没疯狂飙车了,稳稳当当、一路无言地把车开到了出发点。
一下车,强森急忙迎了上来,脸上盛满的焦虑缓解了一点,“你可算回来了,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对了,你沿路看见马巍了没?那小子自从上了山,联系就断了,现在就剩他还没回。”
“联系断了?”陆惊风围着满身泥水的车转圈,时不时蹲下来检查轮胎和底盘的情况,“派人上去找了没?”
“找了啊,没找到。”强森右眼皮直跳,有种不祥的预感,“连人带车失踪了!以前可从来发生过这种事儿。”
“检查完毕,别的地儿都挺好,就雨刮坏了。”陆惊风直起身捶捶僵硬的腰,“阿森你合计合计,我该赔多少钱?”
“哎呦,风大哥,您可别跟着添堵了。我这火急火燎的,没心思跟你提那点钱的事儿。”强森看上去是真焦躁,双手搓着脖子里的金链子,都快搓出火星儿来了。
陆惊风沉吟了一会儿,试着提出建议:“要不……你组织人去搜搜山脚下?雨天路滑,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闻言,强森面如土色地垮下肩膀,撑着拐杖原地踏了两步。
其实等的过程中,他思来想去,排除了所有可能,只剩下这最后一种最糟糕的。不好的猜测几次三番在他心头浮起,又被强行按压下去,这会儿被陆惊风直接挑了明,他再怎么含糊逃避都没用了。
该来的总要来的。
他咬着后槽牙掏出手机,打了通电话,调了一拨人来搜山。
出于人道主义关怀,陆惊风没走,陪着强森等搜查结果。
等了有一会儿,他才想起来还有一位无辜的局外人。
“林先生要去哪儿?要不我先送送你?”
林谙插着兜斜靠在车上,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朝他翻了个白眼,没吭声,心想:问去哪儿?我倒是想回家,可我家就在山顶,难不成让你把我再送上去?面子金贵,可不是拿来这么挥霍的。
他不搭理,陆惊风也没上赶着非要腆着脸做专职司机,跟强森聊起最近地下赛车的发展现状。
聊了没几句,他的眼角余光就瞥见某人从兜里摸出手机,横起屏幕,百无聊赖地玩起游戏。
陆惊风苦笑,不知道刚才在车上,说出门忘带手机的原始人是谁。
“小风风,这两年只见着你了,飓哥和他那个小太妹女朋友呢?”强森接二连三地抽着烟,脚边一堆燃尽的烟头。
那双磨蹭着柏油马路粗粝地面的旧球鞋顿了顿,陆惊风不服,“怎么他是飓哥,到我这儿就成小风风了?我俩明明年纪一样大。”
“还不是因为你看着显小吗?你瞅瞅,多少年过去了,除了发型,你身上还有哪点变化?”强森说这话的时候还掺着点小嫉妒,仰着脸凑过来,“你再看看我,看见我脸上这些风吹日晒留下的坑没?我明明也就比你大五岁,他们都管我叫油腻的中年大叔。”
陆惊风瞄了一眼怼到面前的月球表面,不留情面地戳穿他:”你也没变,这坑以前就有,真的。”
被这么一打岔,强森就忘了他一开始是在打探另一位神车手消息的事,转而很自然地小声探讨起该如何护肤这种千古难题。
陆惊风的注意力有一半落在林谙身上,只能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着瞎扯。也不怪他对这话题没兴趣,他糙了一辈子,除了认识几个男士专用的洗面奶牌子,其他的常识懂个屁。就连洗面奶,也用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用完了十天半个月也想不起来要补货。
林谙玩起游戏来一脸煞气,眉头拧成一团麻花,眼神专注到喷火,看得出来属于那种胜负欲很强、赢了会吹嘘自己神技、输了绝对会骂队友的糟心玩家。很有一种……年轻人虽然冲动易怒,但特别生动活泼的感觉。
你还活着,真好。陆惊风看着他走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