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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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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氏的话像是一把钢刀,插入刘英的心窝子里。

“爸,妈,曙儿,求求你们,救救她,救救我女儿!她在受苦,她在受苦呀!”

白曙看着扑在自己身上哭泣的刘英,眉头打成了死结。

白金氏可不理会她,她一把夺过了刘英手上那封白梅的信。这样的信,根本就是大逆不道,放在家里就是个隐患,万一被小红兵们看到,倒霉的不仅是白梅,他们也要受到牵连。

屋内已经烧起了煤炉,白金氏打开煤炉盖,直接把信扔了进去。蜂窝煤烧得正旺,信纸一下就变成了灰烬。

刘英愣了一下,反射性地想要扑上抢那张写满了女儿“血泪”的信纸,可是却被白金氏打了一巴掌,她冷呵了一声,“你闹够了吗?你为了一个逆女,想把我们都害死吗?当初我们苦口婆心跟她好说歹说,她以为我们在害她!现在呢?知道后悔了?可是,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后悔药,她白梅也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她想回来?行,那就等着吧!等着国家让她回来!”

刘英不动了,她低着头,肩膀一耸一耸的。

白三朝叹了一口气,“老三媳妇,你若是真的疼她,就给她寄些棉衣吧。那地方,冬天太难熬了。”

他可以想象,生性倔强的白梅是受了多么大的苦难,才会写下这封求救信。或许在去年冬天,她就已经有些熬不住了吧?只是她当初因为下乡和家人闹得厉害,不愿那么快就服输,这才强咬牙,忍了下来的。今年,她是真的熬不住了吧。可是,他们帮不了她……

刘英如行尸走肉一般,离开了正房。

白梅在边疆送回来的呐喊和哭诉,他们只能看着、听着,却帮不了她。路是她选的,她即使跪着,也得走完!

人,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只能一直往前走,兴许有一天能走出这条岔路,回到主道上。不过,那时候,已经错失了很多……

第129章

·

全国各地的小红兵能到大都城来参加串联, 而大都城的小红兵呢,自然也能到地方上去,而且他们还肩负着到祖国各地撒火种的重责。

这一日,白曙紧盯着白金氏, 让她别操劳, 要注意锻炼身体,当他正用冷冷淡淡的语气和白金氏强调注意事项的时候, 馒头和傻大个来到了白家。

白金氏看到他们,飞快地从凳子上起身,“你们几个小伙子有话要聊, 我这老太婆就不在这里碍眼了!”

她离开的速度非常快,快得白曙他们都来不及反应,她那动作就像是逃命似的。

哎, 乖孙太孝顺也不是一件好事!最近天气多变,晚上比白天冷上很多。乖孙总担心她感冒了, 所以天天盯着她。一下让她不要一直坐着, 要起来活动活动, 一下让她多喝些热水, 注意保暖,叨叨个不停, 真是累惨她了。

“怎么了?”白曙有些惊讶于馒头和傻大个的来访。自从学校开始停课之后,他们就没有什么交集了。上次见到馒头的时候, 还是他带人抄他自己家的时候, 那时他站在人群中, 隔着老远围观这场抄家闹剧。

一段时间没见,馒头的变化更加大了。他身穿着小红兵的标配,黄军装,黄军帽,再加上红袖章、军皮带,身体站得笔直笔直的,精神头很好,神采奕奕的,一点都没有把自己家弄得家破人亡的愧疚,相反他的头昂得老高了。

白曙记得上次馒头抄自己家的时候,还有几分胆怯和恨意,但是现在,却仿佛是抛弃了什么似的,整个人没有一丝怯懦,显得格外自信、骄傲。

“白曙、白义、一一、二二,现在国家需要你们,你们是否愿意听从国家的号召?”馒头的声音嘹亮,把白曙脚边的小公鸡吓了一跳。

小公鸡油亮的毛,瞬间就竖起来了,它压低身子,摆出了攻击的姿势,毫不犹豫地朝馒头飞扑了过去。

馒头反应快,伸出手,想要往小公鸡抡过去。小公鸡丝毫不畏惧,扑腾着翅膀,铁嘴就要往馒头的手上啄!

白曙身子一转,一个海底捞月,就把小公鸡捞了回来。

小公鸡在白曙的怀里扑腾了几下,才安静下来,但它得黑豆眼却没有离开馒头,并且还不断朝馒头“咕咕咕咕”地叫。

馒头收回想要抡鸡的手,笑道:“没想到这只公鸡你还留着呢?”

这只性格独特的小公鸡,他可不会忘记。当初在医院,为了抓这只公鸡,他可费了不少劲。也是因为这只公鸡,他的人生发生了变化……不,或许说,在都村的那个晚上,当他和包子决定去坟场抓蛐蛐的时候,他的人生就已经走向了另外一条岔道。

白义性子急,这馒头和傻大个来了那么久都没有表明来意,着实吊人胃口。

“到底有什么事?你们就直说!干脆点,别婆婆妈妈的,真是急死我了!”

傻大个看白义确实是急了,他有几分得意,“馒头说了,不能只是地方的小红兵到大都城来。咱们大都城的也可以到地方上去!”

白义一愣,这是小红兵的事情,关他们什么事?他有些犹豫着说:“可是我们不是小红兵呀!”

在场的除了馒头之外,其余的都不是小红兵。

傻大个像看傻子一样看着白义,“现在不是,不代表明天也不是呀?”

白义不明白。

馒头朝白义笑了笑,“傻大个说得对,现在不是也没关系,加入了就是了。况且你们几个都是根正苗红的,家里人的觉悟也高,你们加入小红军铁定没问题。”

“真的?”白义吃惊地询问。

傻大个更加得意了,“当然是真的!”这表情,似乎他已经成为了小红兵一样,骄傲得鼻子朝天。

馒头也重重地点头。

白曙和一一、二二交换了一个眼神。馒头都说到这种程度上了,他们如果再不答应,未免有些太没有爱国情结,革命热情了。

而且白曙心里还有自己的小九九,他面上露出些许难色,“可是我们都没有出过远门,就这样出去能行吗?”

“怕什么?我们好多人一道去!不用钱,不用票,就跟从地方那些到咱们这儿来的小红兵一样!”傻大个比馒头都还积极,他都已经打听好了,其实大都城到地方上去宣传散播革命火种的小红兵不少,无论他们做什么,都是有例可循的!不用担心!

“我想去!“白义用渴望的眼神看着白曙。在家里,曙儿总是拦着他们,不让他们出门,生怕他们惹是生非。如果到了外地,曙儿应该不会再拘着他们了吧?

白曙还没有说话,二二的话就先响起了,“这倒是好事情,可是我们都走了,家里怎么办?”

二二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平稳。他是个稳重的性子,虽然不常说话,但是一旦开口,总是能问到点上。

如果他们离开了,白家小辈就真的没有一个在家了!家里老人该有多么寂寞呀。

这个问题,对馒头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经过那么多事情之后,他和家里的关系已经断了,所以他才会生出想要离开大都城去串联的想法。

白曙想了一会儿,问道:“什么时候出发?”

“三天后!”馒头回答。

“好!”白曙答应得干净利落。

对于白曙的这个决定,最开心的莫过于白义了。等馒头和傻大个离开之后,白义直接蹦了起来,围在白曙身边直打转。

“曙儿,真的吗?我们真的能去吗?”

即使白义脾气再怎么急躁,但是从小就培养出来的大事唯白曙命从的习惯,已经深入骨髓。也只有白曙觉得是对的东西,他才会敢真的去做。

白曙怀里的小公鸡虎视眈眈地盯着白义,那样子就好像,白义只要敢动白曙一根汗毛,它就能把他啄出一个窟窿来!

“你已经想好了?”白金氏和白三朝从门外进来,刚才馒头他们和乖孙说话的时候,他们就站在外面。馒头是小红兵,当初包子的死,一一和二二的确是有些许责任,他们生怕馒头这次来,是来找乖孙他们的麻烦的,所以他们才不放心地在外面偷听。

没想到,馒头竟然是来约乖孙他们出大都城去的。

白曙点点头,“现在家里一切都很好,我也该到了出去走走的时候了。”他呆在这座城市太久,是要出去见识见识了。

白金氏有些不舍,但是她明白乖孙迟早要出去的,天上的神仙,是困不住的,“那你们得小心些馒头,包子死后,他遭了那么大的罪,心里肯定是不痛快的!”看他对他家人就知道了。

一一和二二神情有些不好,即使包子不是因为他们才死的,即使他们知道包子的死是由于鸡血过敏,但是他们心中依旧不好受。

“啪!”白金氏见不得一一和二二这沮丧的模样,她分别朝他们俩的肩膀拍了一掌,“给我抬起头来,你们只是约他出去玩,但是出不出去是包子他自己的选择,和你们无关!再说了,那么多人都没事,单他出事,那就是他的问题了!你们犯不着内疚!我说你们,是因为你们太蠢了,但凡做‘坏事’,千万不要自己出头,当初你们不做这个号召者,你们现在是一点儿把柄都没有的!蠢,实在是蠢!想出去玩,难道就不会旁敲侧击,引人自动上钩吗?”

一一、二二眼睛发亮,他们欣喜地看着白金氏,从没人跟他们说过这样的话。白义是个憨的,他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奶奶的话分开来听,他懂,可是合在一起,为什么他就不懂了呢?

白三朝在一旁撸着自己短短的小胡茬,“好了,他们还小,慢慢学就好了。”

还小?白金氏白了老头子一眼,心里诽谤他,当初事发的时候,大半夜和她絮絮叨叨的是谁?恨不得把这些坑人的思想塞到孙子们脑子里的人是谁?惯会装腔作势!

白三朝尴尬地转移视线,不去看老妻。哎,老妻现在脾气见涨,得罪不起了!

他清了清嗓子,拍了拍白曙的肩膀,“好,我的乖孙是该出去看看了!”雄鹰就在天上高飞,乖孙不是被困在浅滩的蛟蛇,他是金龙!是白家下一代当家人,的确要出去历练历练。

小公鸡的黑豆眼盯着白三朝的手看了好一会儿,没有动静。这个人类,它记得,给过它好吃的。算了,就不啄他窟窿了。哼,刚才那个人类,上次竟然敢帮那些人抽它的血,若不是主人拦着它,它肯定要给他啄个大血窟窿!

是的,小公鸡已经在心里把白曙当作它的主人了。不仅是因为白曙身上的味道好闻,更是因为它知道他的秘密!它虽然是一只公鸡,但是也是一只聪明的公鸡。它见过这个人类凭空变出东西,不仅如此,这个人类还能把东西弄不见!嗯,就为这个,它愿意牺牲它宝贵的自由,认这个人类为主。虽然它一生放荡不羁,酷爱自由,但是鸡身不由己,还是找个主人托付终生好了。

白曙根本就不知道怀中这只小公鸡的想法,他把小公鸡放下之后,开始思索着,是不是应该在离开之前先把家里的事情都安排妥当。

第130章

·

想要离开大都城, 白曙要做的事情还真不少。

白仁、白秋菊都在大学上学, 虽然学校停课了, 但是他们都还住学校, 也还有其他事情可做,这倒是不用太担心,只要他们不给家里惹祸,那大可不必理会。

白夏花在公共汽车上当售票员,住在单位宿舍, 吃在单位食堂,只要本本分分,也没什么可操心的。

白梅既然已经把求救信都寄回来了,那势必是要帮上一帮的。幸而白立业近期接到任务, 要去边疆一趟, 所以完全可以让他把家中备的厚棉被、厚衣物给白梅送去。而且,去年白梅出发去边疆的时候, 白金氏给她缝制的那件厚棉袄的夹层里, 藏着不少粮票和钱财。光那些票和钱, 就足够她一个人吃上四五年的了。只是不知道白梅那脑子能不能发现那些东西罢了。

白曙想到这的时候, 脑中突然闪过了一个画面!画面中, 白梅把那件白金氏精心准备的厚棉袄送给了晋江!他们两人之间的感觉,比在大都的时候, 更加亲昵了。

白曙哑然, 他这预知的能力, 真是太不按规矩出牌了!他扶额, 当初他明明跟白梅交代过了,这棉袄不能给任何人,关键时刻这棉袄能救命的!

个蠢货!白曙不由得想起了奶奶白金氏常挂嘴边的口头禅,突然觉得,这真是一个再恰当不过的词了。

不过,算了,白立业这一趟过去,多少能帮上她一点吧,剩下的就看白梅的造化了。

其实,白曙离开前,最想解决的就是白芳的事情。白芳和勤木匠这么多年来,说没感情,这是不可能的,但若说有感情,为何不喜结良缘?这个问题就连一一和二二也想不通。

“乖孙,我可告诉你了,”白三朝的话打断了白曙的思绪,“这天下的好东西,多着呢!你这一次出去,可以尽多可能弄些回来。”

白三朝说起白曙此次出行的路线,那可是滔滔不绝。

“你邱爷爷说了,那和田的和田玉,别看在国内不怎么值钱,但是在国外,价值千金。现在国家已经在和田成立了收购站,还利用□□自己开采,掌握玉矿,但是一些上好的籽料,都藏在当地村民手里。我看你这一次出去,干脆找个机会,到和田走一趟,带些和田玉回来,那东西我喜欢……”

白曙想起空间里那一枚白玉镂雕双虎环佩和那一尊万寿富贵纹执壶,暗自点头,和田玉的确是漂亮,去和田走一趟,也没什么不可。

“还有,”白金氏说道,“别看现在的地不怎么值钱,但是人总得有个家吧。租公家的房,到底不牢靠,不说别的,房租涨了,那你也得受着,还真不如自个儿有一套。乖孙,大都城里的房,现在不好买,我看你干脆就去那南边,去看看你二叔,再顺带看看那个地方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房子、土地,买上一些,反正村子里的房子和土地都不贵。”

“是这个理儿!”白三朝极其赞同。

说来,白三朝和白金氏对土地、对房子有一些莫名的执着,他们认为有地才有根,这也是为什么当年白立业结婚的时候,他们俩主张要买房子,而不是租房子的缘故。要知道租房子可比买房子便宜多了。幸好,白立业听话,在他俩的坚持下,买了房子。

白曙点点头,反正也不费什么力气,既然爷爷奶奶喜欢,那干脆满足他们好了。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多年,白曙已经渐渐地明白钱和票的重要性,但是在爷爷、邱爷爷、丁爷爷、韩爷爷这些老一辈人心目中,古董、古书、玉石、土地、房子,比钱和票更金贵!

他虽然没有经历过华国成立前的繁华和战火,但是有一点,他可以确认,那就是这些长辈的眼光极好,见识极广。他们说那些东西值钱,即使现下整个国家都认为这些东西不好,但是总有一天,形势变化,那些东西就该显现出它们应有的价值了。

“要相信,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好的,我们要怀着希望,不断往前走。”这是白三朝和邱爷爷他们经常说的话。

白曙愿意去相信,相信未来是美好的。

“在我出发前,咱们得先去一趟勤木匠家。”

白曙的话令两位老人同时沉默了。白芳是他们的侄女,并不是他们的女儿。况且,白芳已经离过一次婚,她的第二次婚姻,他们是做不了主的。当初他们把白芳接进城里,他们以为白芳被钱富那样伤害,有可能这辈子就这样单着过了。没想到,她竟然和勤木匠看对眼了。

“呸!”白金氏有些怒,“勤木匠这人还算不错,可是这也太拖沓了,白芳那蠢货,成日里倒贴!臊不臊呀?”就为白芳的事,胡同里的长舌妇说过不少似是而非的话,而她也被老虔婆取笑了好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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