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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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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抬头看了眼后院,把书收起来,起身关上店门,便进了院子。

“吃吧!明儿早上,我早点去市场,看能不能买到新鲜的猪血。”赵萱把一碗寡淡无味的血旺汤递给坐着等投喂的大帝面前。

大帝欣然接受,端起碗淡淡地点了点头,道:“新鲜的有味。”

赵萱:“.......”这人,也太不客气了。

赵萱吃完饭后,收掇了一下,就回房休息了。

嬴政也回了房,回房时他去店铺里,把没看完的书抱进了棺材,然后靠在棺材沿上,静静地翻阅着。

漆黑的屋子里,沙沙的翻书声时不时响起。

如果这时有个不知道底细的人跑进来,保准会被他屋内的诡异情况吓得半死。

半夜三更不睡觉,还关着灯,坐在棺材里看书什么的...…这是想吓死人吧!

夜,森森沉沉。大雾弥漫,遮挡了天际月芽,大地一片朦胧。

“噔噔噔…...”几声叩门声在静谧的夜空下突兀地响起。

嬴政翻书的手顿了一顿,扭头往房外看了一眼,随即又垂下头,继续看书。

夜,又恢复了宁静。

“噔噔蹬......”

差不多过了十来分钟,叩门声又一次响起。

嬴政手微顿,随即把书放下,起身弹了弹有些皱的衣服,便跨出棺材往外走去。

棺材铺外,一个脸色苍白,嘴唇乌青的男人静静地肃立着,他缓慢的放下叩门的手,一对泛着幽幽绿光的眼睛笔直地盯着大门。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大大的铁箱子。

那箱子看上去很沉重,因为在他身后,有一条很明显的拖痕。

那人一动不动,静静的等候着。

片刻,卷帘门翻动的声音终于响起。

等候在外面的人听到动静,绿色的双眼极为迟缓地往上翘了翘,眼里闪过喜意。

第36章 做金棺材

月芽儿散发着朦胧的光华, 街道上静悄悄的,连大街上的野狗都歇了犬吠。

嬴政刚把卷帘门拉开一条缝, 剑眉瞬间紧了紧, 眼里的疑惑一而过去。

...... 尸气?

这味道他太熟悉了, 地宫里的尸卫身上,每一个都带有这种味道。

嬴政开门的手顿了顿,然后拉开卷帘门。

他倒要看看, 门外来的到底是何方的妖魔鬼怪。

开门的刹那,看到对方在夜色下如狼般泛着幽幽绿光的眼睛后, 嬴政顿时知道了他的身份。

僵尸!

他额头紧蹙, 脸上闪过一丝困惑。

这只僵尸似乎不大对。

绿眼僵尸,在僵尸等级里面, 只是白僵。白僵力量虽然比黑僵大一些,但却同样没有神智。

僵尸只有到了飞僵后期,灵台才会慢慢清明, 神智开化。在此之前, 他们如同野兽般茹毛饮血,本能的渴望鲜血,为了抢夺鲜血,他们甚至有可能自相残杀。

而眼前的这只僵尸却与别的僵尸有所不同。

他除了一双绿意幽幽的眼睛外, 还穿得特别整齐干净。

没错, 就是干净。

他穿着一身褐灰色的西装, 脖子上打着一条同色的领带, 脚上是一双尖头皮鞋, 西装革履的,穿戴极为讲究。

不但如此,他连头上略为稀疏的毛发都收拾的很时髦。当然,如果不认真计较毛发的长短不一,确实是时髦的三七分没错。

整个僵尸的外表,除了煞白泛青的脸和那双异样的眼睛与正常人不同外,别的地方,看上去与人类一模一样。

倘若他带副眼睛,再往乌紫的嘴唇上抹点口红,就这么甩到人群中,谁也不会怀疑他不是人。

嬴政蹙眉,白僵没有神智,可眼前这只白僵,却明显是有神智的。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打扮自己,还懂得时下的流行装扮。

金大多在嬴政开门的刹那,背脊猛然一凉,绿幽幽的眼珠子一瞪,身子迟缓地往后缩了缩。

这里怎么会有只厉害的同类?

金大多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他眼神错过嬴政,看了看摆放在店铺里的几副棺材,眼里闪过一丝渴望。

没走错地方,就是这家棺材铺子。

这只同类该不会和自己一样,是前来找这里的老板做棺材的吧。

不过,这个同类太没礼貌了,怎么可以招呼都不打就潜进别人家呢?这要是把老板惹急了,到时候一起扫出门,他们就可都没棺材睡觉了!

想到这里,金大多挺了挺腰板,压下心里的惧意,慢吞吞地道:“进别人家,要先敲门,要不然主人家会生气。”

他一开口,嬴政额头蓦然一跳。

这只僵尸不对劲,竟然还会开口说话。

嬴政看着这只突破僵尸界规则的僵尸,淡淡的目光中,多了几分灼热。

一只开了神智,还会说话的白僵,他是怎么修练的?

自己地宫里的白僵成千上万,可却没有一只开神智,如果他们都开了智,那……

想到这里,嬴政万年如冰、毫无起伏的心绪蓦然泛起几圈涟漪。

嬴政灼热的眼神,把金大多吓得往后跳了跳。

似乎怕嬴政突然发难,咬他还是怎么着,退到他自认为安全的距离后,他急迫地开口说道:“我的血不好喝,咱们可是同类,不好搞同类相残。”

这只同类是想做什么?

想咬他吗?

不行,不行,他们不能吃同类。

嬴政眼神一亮:“......”这个僵尸不算太笨。

他不求地宫的尸卫们多聪明,只要能简单的与他交流便可。

嬴政:“你是谁,如何修炼的?”

金大多闻言,绿幽幽的眼睛突然大亮,这感觉就仿佛在异国他处,老乡见到老乡了!他惊喜地道:“咦,你也会说话?太好了,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会说话的同类。”

金大多很高兴,一对眉头欢快地抽动着。哎哟,千年了,总算遇到一只和他一样,都会说话的同类了。

嬴政:“你是如何修炼的?”

“什么修炼?”金大多疑惑。

僵尸还用修炼吗?不都是吃了睡,睡了吃,得空了,再晒晒月亮,哪还用得着修炼?

好吧,一只野路子僵尸的修炼之道,便是吃饭睡觉。

其实他也没有说错,僵尸似乎还真是这样修炼的。

金大多其实挺悲催的,别人都是以怨成僵,而他却是执念成僵。

他生前是个嗜好钱财的商户,死了以后,他那孝顺儿子给他找了个极好的地方下葬,可那地方在他下葬后没两天就地龙翻身,竟然硬生生的把他的好墓给弄成了一个阴地。

阴地养尸,这直接就导致他的尸体好些年都没有腐烂。而墓地风水一改,家中后人也直接受到了影响。

他死前唯一的念头便是他藏钱的地方没有告诉自己的独子,导致独子在地龙翻身后,家产散尽,身无分文,最后竟是带着小孙子流落街头。

他成为小鬼后,鬼差带他入地府报道,却因为他执念太过强烈,没办法去地府。看着儿子落破的生活,金大多想着要是能活着回去,他一定立马把藏钱的地方告诉儿子,让他别过得这么寒碜。

许是念想太深,别说,百年后他还真就回到了自己的那具被养尸地养着的肉身里。

可还有个毛用?他的独子已经化成白骨了!

而他,却神奇的成为一只僵尸。

刚成僵的那些年,他控制不住体内的嗜血欲念,就半夜偷偷摸摸去偷别人家的家禽来吃,后来发现,其实晒月光也能顶饱,于是他便开始晒月亮。

再后来,他又发现,其实睡觉更方便,一睡就是好多年,好多年内,不用忍着恶心去生吞鸡血。

于是,金大多就成了一个吃了睡,睡醒再吃的奇特僵尸。

也因为他没有吸过生人的血,所以有些营养不良,都在世间晃荡这么久了,才刚刚突破黑僵,变成一只白僵。

这次,他又睡了两百多年,再次醒过来时,发现自己的棺材是彻底报销了。这睡觉的地方坏了,往后去哪里睡?

作为一只对生活十分讲究的僵尸,他拒绝直接睡地底下。

于是,便起了找人做棺材的心思。

可他是僵尸,有谁愿意帮他做棺材呢?

为了能做口棺材,金大多也是够拼,他花了好些年的时间,趁夜暗戳戳地观察现代人的生活,待彻底学会后,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想伪装成人类,找人做棺材。

他能得到赵萱的电话号码,还多亏了某个在赵萱店里买棺材的人家。

金大多那日看着那户人家有新棺入门,便半夜潜进去,想爬进去躺躺,毕竟,他已经有好些年没有睡过棺材了,实在是怀念得很。

却不想,在那具棺材旁边发现了赵萱家里的名片。

于是,这便有了打电话订棺材的心思。

可奈何棺材铺的老板娘太凶,接到电话都不听他说完,就挂了。

别看金大多是只僵尸,可人家却是只很有文化、还挺讲究的僵尸。

瞅瞅,有哪只僵尸像他这样,不但穿得整齐干净,还会识字,能打电话,完了,还知道进门要敲门这么有礼貌的事。

他可比赢政这只帝皇僵尸接地气多了。

金大多伪装成人类,连着往棺材铺打了好几个电话,一段时间内电话打不通,等到打通后又是一个男人接的,他还以为自己打错了,不想不但没有打错,还得到了对方的回复,让他自己来店里面选货。

这可把他高兴惨了。这不,当夜就翻山越岭,跑去把自己生前埋葬的金银挖出来,把沾了些泥土的金子洗干静后,又偷摸着去弄了个箱子装着,才开始往棺材铺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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