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甄甄质问,阿宁吐血
令人羞耻的洗手间事件后,甄明珠有两天没去医院。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她实在忍不住了,又在傍晚收工后,跟没事人一样地去了医院。
万随遇日理万机,程砚宁又不愿意转院回云京,两人商量之后,万随遇只得给程砚宁请了一个护工,护工和薛飞一起,主要照顾程砚宁。
甄明珠则是剧组——医院,两点一线地跑。
就这样挨过十来天,医院那边说,程砚宁可以出院了,回家养。
这一天正好是星期五,七月二十九日,因为节假日医院不办手续的缘故,所以他们在当天就要办好出院手续。到了下午,程砚宁便要跟着万随遇一起,回云京去。
甄明珠拍完早上的戏份,到医院的时候,薛飞正在帮着程砚宁收拾东西。
程砚宁已经换了衣服坐在床边,白色短袖棉T配一条浅色牛仔裤,身高腿长,清冷干净。
他头上包扎的纱布已经拆掉,伤口也不明显,除了那一处头发看上去略怪异之外,倒也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左臂上的皮肉还没长好,仍旧裹了一层纱布,回去还得换药。
不过,能出院,总归是一件好事。
甄明珠的心情都因此明朗起来,走过去问他,“几点的飞机啊?”
“五点四十。”
“那倒不算紧张。”
甄明珠松口气,又问:“午饭吃了吗?”
“你呢?”
程砚宁抬眸看她一眼。
甄明珠笑笑,“没呢,你想吃什么,我出去买。”
住院的病人不能随意离开住院部,薛飞这段时间基本在照顾他,帮着收拾东西比较方便。护工已经辞退,万随遇却还没过来,也就剩下她跑腿买饭了。
程砚宁看着她脸上轻松的笑,也没和她客气,开口说:“凉皮吧。”这么热的天,只看着外面白晃晃的太阳,热乎乎的东西都吃不下。
甄明珠点点头,又问薛飞,“你呢?”
“擀面皮肉夹馍,外加一罐冰镇可乐。”
甄明珠“哦”一声,又若有所思地朝程砚宁,“擀面皮好像比较硬,给你买米皮吧,芝麻酱调味,怎么样?”
程砚宁点点头,“你看吧。”
“那我去买了。”
话落,匆匆过来的姑娘又匆匆离去。
她一离开,病房里又剩下薛飞和程砚宁两个人了。
程砚宁手臂有伤无法帮忙,薛飞一个人整理了半晌,总算将该扔的扔掉,要拿走的装好,松了一大口气,又拿过桌上先前喝了半瓶的农夫山泉,一口气灌完了。
终于歇下,他抬眸看了眼程砚宁。
程砚宁在他收拾东西的时候走到了窗边,甄明珠如果去医院后门买饭的话,会出现在他视野里。
联想到这段时间两个人的相处,薛飞感慨说:“我就说了吧,你要追回她那就得苦肉计上,你看这十几天人家姑娘对你多好的,大热天跑来跑去忙前忙后,毫无怨言。”
程砚宁转身回来,坐到了床边,却没说话。
薛飞又感慨,“还有赵嫣然啊,看见你出事都吓傻了。一股脑地就将所有事告诉了小学妹。这下好了,没办法解释清楚的事情都解释清楚了,你这出了院再说几句软话,估计和好完全没问题。要我说啊,你这也算因祸得福了吧,一出意外所有问题迎刃而解……”
话赶话说到这,薛飞看着他略显苍白的脸色,突然住了口。
不知怎么地,就想到当天的事。
会所里将计就计,冷眼旁观欣赏丑事的程砚宁。
开车的时候,出乎他意料答应赵嫣然吃饭请求的程砚宁。
边走路边打电话的程砚宁。
他选在红灯即将亮起的时候过马路,那个地方距离军医大极近。而他出事的时候正和方老爷子打电话。等他再被送到医院,方老爷子已经找了医生等在急诊室外……
这一切,看似天衣无缝,顺利成章。
可实际上,他从来不会答应女生请吃饭的邀请;走路的时候也不至于打着电话闯红灯;清醒以后没去追究那个肇事司机,说自己没大碍,住院费都没跟着要;再往前,临睡前有一次,他发现他在观看网上一个宣传短片,是遵守交通安全、珍爱生命方面的……
这些不起眼又无关紧要的事,作何解释?
薛飞捏着空水瓶的那只手微微收紧了一些,脑海里突然又浮现出先前在学校里,沈芊芊那件事。这人在缜密布控以及把握时机和揣度人心上,都有着非同一般的敏感和天赋。
苦肉计,是吗?
这念头猛地闪现,又被他狠狠否定。
谁特么有病啊,故意出车祸?
可有些猜测,不是想否定就能否定的,这是程砚宁啊。
那个同学七年都能永远保持第一从无例外的程砚宁,他能在高考前那样糟糕的情况下稳定发挥拿下全省理科状元并且打破记录,也能在酒醉的情况下克制情欲,未曾乱性。
他是个向来忍得住寂寞并且目的明确的人……
半晌,薛飞突然吐出一口气,紧紧地盯着程砚宁,用一股子有些发颤的语气问:“你,故意的?”
“什么?”
程砚宁原本正走神,闻言一愣。
薛飞捏紧空瓶,语气有些恼怒,“车祸这个事,是不是苦肉计?”
这下,程砚宁听清了,他微微挑眉,看了他一眼,却没否认。
薛飞顿时气炸了,不敢置信地问:“你怎么……怎么就能这样!车祸这种事能儿戏吗?你要直接被撞死怎么办?这种意外你想没想过?对对对,赵嫣然那边很棘手,小学妹这边也麻烦,可你至于就用这么偏激的办法吗?”
他简直不敢相信。
先前程砚宁放任冯宽侵犯甄明馨的时候,他虽然有些不忍,却也能想通,毕竟那两人等于自食恶果。可眼下这个事,他是着实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在开玩笑,以身涉险,就为了解决这么一个误会。
对,赵嫣然放手了,小学妹心软了,他如意了,可眼下胳膊还包着呢!
要是这摔得鲜血淋漓的是脑袋,不得玩完!
越想越气,薛飞浑身都抖。
他是真心拿这人当朋友当兄弟,眼下突然意识到这么一桩自残式的意外,简直出奇的愤怒。他紧紧地盯着程砚宁,就想得到一丝半点否定的答案。
可惜,程砚宁只是抿唇看着他,没说话。
“砰!”
一道响声落在身后。
薛飞下意识一扭头,发现了门口一脸错愕的甄明珠。
她脚下,摔烂了一杯加了冰的可乐。
肯定听见了……
这个念头猛地浮上,薛飞又顿时后悔了自己口无遮拦。
因为,甄明珠的脸色,着实有些可怕。
程砚宁显然也没料到她会突然出现,他原本就在想这几日她的好,当这件事被薛飞就这么捅出来的时候,他对自己的做法也有一些怀疑,倒不是因为受伤,而是想到甄明珠,觉得心里并不好受。
他这么一出意外,她摒弃了所有成见,甚至在医院里这种地方,为他做了那种事。
搁以前,这是他都无法想象的。
而眼下,她站在门口,额头的汗,震惊的脸,以及那微微颤抖却说不出话来的唇,让他突然就觉得害怕了。
他定定地看着她,神色镇定眼眸深深,搁在身侧一只手,却紧紧地攥了起来。眼眶突然就涩得难受,他开口,声音也嘶哑,“明珠……”
“苦肉计吗?”
甄明珠深呼吸,笑着问。
一股子愤怒,突然就直接冲到了最顶点。
苦肉计?
竟然是苦肉计?
这人,会使这种苦肉计?
她也和薛飞一样,不愿意相信,不敢相信。可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就是这样的,这是他能做出来的事情。程砚宁这个人一贯就是这样的,心思深沉捉摸不透,而且也心狠,舍得伤人也舍得自伤……
她想给他找一万个理由,可想了半天,仍是徒劳。
天气这么热,她就那么看着他,浑身都发冷,带着一股子早先似乎出现过,最近却被她彻底遗忘,卷土重来的绝望。
这样一个人,她要怎么说服自己,和他重新来过?
想要出车祸的时候,他有没有为她考虑过?
如果他就那么死了呢!
她看着他,愤怒绝望到说不出话,半晌,她用尽所有力气稳步走进去,将手里带的饭放在了桌上。
“明珠!”
程砚宁抬手够她手腕。
甄明珠猛地躲开,避得远远的。
程砚宁一只手就那么落在空中,半晌,慢慢收回,他定定地看着她,试图解释,“冷静点听我说。”
“是或者不是,你说。”
甄明珠道。
两个选择,却将他逼到绝境。
不是,他无法撒谎。
是,他会失去她。
他能明明白白地感觉到她的情绪,也想告诉她,之所以这样,主要是为了逼出赵嫣然那些话,让她释怀。而不是自己卖惨给她看,让她心软,无底线地迁就自己,跟他和好。
可似乎已经没办法说了。
这些天,他享受了她的好,沉浸在她的温柔里,无法自拔。
他有一些后悔,想到自己万一情况更严重,她会伤心害怕,便要后悔。可更多的,却是不后悔。毕竟赵嫣然主动地澄清了误会,她心里那一根刺被彻底拔掉,她这几天对他特别好,呵护备至有求必应。这些好,他愿意拿所有的东西去交换,无论是名利富贵,还是健康安全。
“程砚宁……”
甄明珠看着他的眼,还有什么不明白。她想笑,眼泪先掉出来,一字一顿地唤他的名字,咬牙切齿的,简直想撕碎他。
在她这样的目光里,程砚宁有些不敢说话了。
这是他的错,她没有冤枉他。
可偏偏他这种无言的沉默,彻底地激怒了甄明珠,她重重喘气,胸口都上下起伏,她抬手猛地按住了起伏不定的气息,眼眸如刃地盯着他,慢慢地,一字一顿道:“你这人简直太可怕了……”
用如此偏执的方式,解除那样一个误会。
连自己命都不要了,这世上还有什么他不敢做的!
“没办法回去了。”
“我没办法想象,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
“真的,你太让我……”
让她怎么样?
失望?
难过?
抑或,排斥?
最后这句话,她没有说完。她说不下去,眼泪早已爬了满脸,猛一扭头就跑了出去。
“甄明珠!”
薛飞被这一幕早都吓傻了,追出去大声喊她的名字。
可她实在跑得太快了,他追了两步而已,那人就消失在楼道口,眨个眼没影了。
薛飞又担心程砚宁,只得折了回去。
病房里,死一般的沉寂。
彻底完了……
薛飞的心理,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他觉得甄明珠刚才那几句话简直太狠了,每一句,都拿刀子往人心窝上戳,可他也没办法怪她,因为他也和她一样,很想不通。在突然如此猜测的时候,觉得程砚宁这人决绝到可怕。
正常人都不会这样处理问题吧?
他不否认,如果没有刚才自己多嘴,程砚宁完美地、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踢开了赵嫣然,挽回了甄明珠,唯独,让自己受了伤。
可这个车祸,对他而言是一种创伤,对关心他的人而言,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折磨?
他竟然会这样做!
他到底有没有在乎过关心他的人?
薛飞也不知道安慰他,半晌,发出一声惆怅至极的叹息。
程砚宁也没看他,脑海里反反复复都是女孩泪流满面的脸,以及那一句咬牙切齿的“你这人简直太可怕了”。这句话逼得他眼眸猩红,心血翻涌,他一手紧紧地攥着,突然“噗”的一声,喷出一口血。
“喂!”
薛飞被这突如其来一幕吓傻了,愣神后连忙扑过去。
“……没事。”
程砚宁抬抬手,声音无力疲软。
是他的错吧?
又一次,让她伤心了。
“还没事,你都吐血了。”
薛飞简直能被这人给气死,刚才那些气还没消化呢,这会看见他这副样子,又觉得实在不忍心。
他拿一次性纸杯接了水,让程砚宁漱口。
不过,程砚宁漱口后却阻止了他找医生,无奈之余,薛飞只得找拖把拖了地,打理完地面,看见桌上的擀面皮,都没心情吃了。
程砚宁也没心情吃,最终,两个人都不曾吃午饭,等来了万随遇。
这一次,万随遇和陈力两个人一起过来的。办了出院手续之后,三个人便直接去了机场。
飞机上两个小时,下飞机路上又花了一个多小时,等一众人到家,晚上九点了。
客厅里,万随心魂不守舍地给万存希讲故事。
“姑姑,小公主好可怜啊……”
万随心给小姑娘讲了海的女儿,她是有一句没一句讲完的,小丫头却听懂了,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难过地说。
万随心拿手揉了揉小丫头毛茸茸的脑袋,苦笑了一下。
陷入爱情的女人都是傻子,哪个不可怜呢。
她生不出什么同情,正暗自喟叹,听见了外面远远地传来了汽车引擎声和狗叫声。
“砚宁哥哥回来了!”
小丫头也顿时反应过来,兴奋地从茶几和沙发的空隙里站起来,踩着拖鞋就往门口跑。
“小希慢点。”
万随心唤她一声,起身跟了出去。
她是在程砚宁出事第二天便得到消息的。可是却不敢去医院。万随遇的意思,也是让她安心地和万存希在家里等着。担心她过去之后引得程砚宁反感乃至情绪激动,反而不利于康复。
牢里待了五年多,她已经习惯了服从和听取别人意见,因而即便心急如焚,也只好待在家里。
她走过去,远远地看见了程砚宁。
身材又瘦削了一些,却显得个子愈发地高,站在万随遇和陈力边上,神色清冷,眼眸淡漠,独有一种年轻人干净而沉郁的气质。
玄关处的灯打在他脸上,猛一瞬间,她突然就花了眼。
记忆里初遇程卓,他似乎就是这般模样。不过那会他是跟一群人站在吧台边上,酒吧迷离暧昧的灯,将那张令人神魂颠倒的脸晃得破碎且不真切。他背着把破吉他,低头抽一根烟,瘦削颀长的身形,蕴含着街头年轻人独有的勃发力道,几乎在一瞬间,便让她心旌摇曳。
她呆呆地看着他,听他跟同伴低声交谈,嗓音沙哑地骂脏话,最后又看他,神情散漫地哼一首不着调的歌……
他唱歌其实没有多动听,可微微眯着眼的样子,性感又狂放。
他知道她在看他。
所以唱完了那首歌,他下台后便到了她跟前,歪靠在沙发上,一条腿搭上椅子背,懒懒地说:“去给我买包烟。”
这是产生在他们之间的第一句话。他说完,她便被几个朋友笑,这人的确有损她一贯高高在上的颜面,可她却鬼使神差地跑了出去,买了包最贵的烟给他,看着他抽。
他眯着眼看烟的模样也惹人,或者说,那样的好模样,生在世上就是为了祸害女人的。所以他在那一晚临走前将她推倒在酒吧外花墙上,低笑地问出那一句“想跟我啊”的时候,她一瞬间沦陷了。
那时候,她怎么就能想到,这人会毁掉她一生。
眼下这个儿子,拥有和他如出一辙的好相貌,年岁渐长,眉眼间偶尔展现出的漠然疏冷,都是完全随了他的……
万随心看着看着,心口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疼,难以承受。
万随遇几人换了鞋,走近些便瞧见她失神的样子。
程砚宁视若无睹,抬步只往里走。
万随遇牵着万存希,倒是停在了她身边,有些无奈地低声说:“他情况不算糟,不早了,快上去休息吧。”
万随心低低嗯了一声,突然想起她还熬了鸡汤在灶上。
等她转身快步到了厨房的时候,帮佣正好关了火,扭头看见她便笑道:“鸡肉挺烂了,我看时间挺久,进来看看。”
“我来弄,你出去吧。”
万随心淡淡地说了一句,走到了灶前。
“那好,您小心烫。”
帮佣应了一声,出了厨房。
万随心打湿软布,小心地将锅盖取下,鸡汤鲜美的滋味窜入鼻尖,她看着澄清的汁,突然滚下了两行泪。
也有过很快乐又幸福的时光啊……
她怀孕的时候,躺在卧室里午睡。那人轻手轻脚地进来,一手搂着她后颈揽在怀里,细细密密地吻,不知怎么地就没憋住,褪了她衣服,用勾人的舌帮她纾解……
她应该不是他第一个女人。可在那样颇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是唯一的一个。先前情到浓处的时候,他就曾在她耳边粗喘着说一些不着调的荤话。那天也是一样,他嗓音嘶哑眼眸水润赤红,含糊不清地问:“爽吗?哥哥我这辈子都没这么伺候过人,到你这就一次又一次……”
她浑身发软意识飘荡,厨房里一声巨响,将她吓得差点魂飞魄散。
他偷偷给她熬鸡汤,忘了时间,汤水烧干,砂锅给炸了……
怎么就弄成这样?
母子反目,他跟死了似的,杳无音信。
万随心攥紧了手中湿湿的软布,突然蹲下身去,脊背深深蜷着,在夜晚灯光明亮的厨房里,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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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宁的性子,有很多程度上随父母,程卓和万随心,个性中都有决绝暴戾的因子。
相貌上,阿宁五官随舅舅万随遇,但是气质上冷漠沉郁的一面,更像父亲程卓。所以从万随心的角度,会觉得他像程卓。这就像生活中,有人觉得你像爸爸但是有人觉得你像舅舅一样。前文里最初提过,阿宁爸爸是搞音乐的,能把他妈勾引跑,模样自然不必说,帅的一逼……
再说阿宁,不那么完美,游走在界限边沿。道理他比谁都懂,但是他能舍得能狠心也超级自信。他不是尽人事听天命那种人,而是逼急了敢逆天改命的那种人。
现实中应该没几个这样的人,做事能到这地步,的确让人觉得可怕。不提倡。
不过,我还是爱他迷他,我没救了。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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