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每根骨头都疼
灵光寺被拆成一片废墟,豫王与工部官员敲定的“天工院”设计方案,得以顺利动工。
眼下正清场地、打地基、征召民夫,工部忙得不可开交,豫王反倒清闲下来,在书房内反复看苏晏留下的那本《天工院创办章程草稿》,把装订线都快翻烂了。
他聘请了一批客卿,部分是办过书院的博学大儒,更多是民间的格物学人才,根据这本草稿进行修正与完善,编纂章程正稿。
豫王估摸,年底苏晏应该能从陕西回来,到那时,学院整体轮廓已建成,正好可以邀他前去验看。
走了快一个月,音信全无。能给皇兄上折子,连朱贺霖那小鬼头也给寄了手书,就不能给我写封信?豫王心里暗自发酸。
他知道梧桐水榭里那场情事,并称不上你情我愿,但认为只一开始时用了些强迫手段,到后半程,苏晏自己也是食髓知味,配合得很。末了的斥骂与巴掌,搁在别人身上是以下犯上,该当问罪;由苏晏做出来,那就是情趣。
正如俗话所说,打是亲骂是爱,又亲又爱拿脚踹。豫王不介意被心上人扇巴掌,反正也不怎么疼,甚至想着等他回京后,要是气还没消,让他多打几顿出出气就是了。
——唯独铁板钉钉的一点,苏晏已经是他的人,这辈子休想从他掌心里逃走。
豫王这么一想,心情好转不少,于是研磨提笔,给远隔千里的心上人写了封浓情蜜意的情书,用词十分肉麻,封好火漆后,交由王府亲卫,郑重嘱咐:“星夜赶往陕西,务必亲手交给苏御史,再讨张回信。若是没有回信,你也不必回来了!”
亲卫领了命,当即打点行囊,骑上快马出发。
与此同时,沈柒在御书房面圣,得到了天子许诺过的奖励。
因为继尧一案办得漂亮,效率之高甚至超过皇帝的预期,景隆帝当场下旨,擢升他为锦衣卫同知。同知为从三品,官阶仅次于指挥使,他又执掌着北镇抚司,实打实成了锦衣卫的二把手。
而“掌印指挥使”的位置,自从冯去恶死后,仍然空悬,早已被沈柒视为囊中之物,只等再立几次功勋,顺理成章地晋升。
毕竟他才二十五岁,从千户到佥事,再到同知,只用了短短数月,蹿升之快堪比炮竹。如果再一步登天,直接把百官们闻之色变的锦衣卫攥在手里,恐怕树大招风,反而不美。
而且依照今上的性子,对官员鲜少有偏爱专宠。苏晏算是格外与众不同的一个了,却也因得罪了外戚与太后,被不少朝臣联手弹劾,不得不贬官外放以避祸。
此番自己虽只升了半品官阶,但稳扎稳打更好,沈柒心中有数,故而没有半点不满足。
叩首谢恩后,沈柒向皇帝禀报一桩涉及外地官员的狱案,不露痕迹地申请出京办事。皇帝却没有立时答应,只吩咐他先把卷宗整理好,就让他退下。
沈柒心底失望,面上却并未流露分毫,恭敬告退。
他离开书房后,景隆帝对随侍的蓝喜随口问道:“这人,你看着如何?”
蓝喜自从被皇帝敲打后,更加谨言慎行,哪敢点评官员,只说:“奴婢只知尽心服侍皇爷,不敢轻言他人好赖。”
景隆帝摇头:“你这老奴,吓过头胆子变小,人也变无趣了。”
蓝喜心头一凛,恍然察觉自己因擅自给苏晏下药那事挨了要命的警告,终日惶惶,以至于患得患失,失了平常心,再这么下去,怕是真要圣眷不保,忙堆笑道:“皇爷若是不嫌弃奴婢眼界浅,那奴婢可就斗胆胡说两句了。”
“说吧。”
“沈同知年轻却不气盛,坚忍果敢,行事颇有手段,是个枭才。”
这个“枭”字用得巧妙,既指性情凶狠顽强,又因枭、獍皆为忤逆动物,暗示了不循正道,更透出一股森然与锋锐之感。皇帝琢磨着其中三味,哂笑道:“你的意思是,他未必对朕忠心,将来恐会难以驾驭?”
蓝喜知道皇帝从来胸有成竹,有时候,问策未必是真问,只是考验身边人的能力,于是低头答:“西洋人卖的裁纸刀,奴婢总是用不惯,因为太锋利,不小心就会割手。可皇爷一时兴起,用它来雕刻软玉时,却从未失手过。由此可知,只要执刀的手足够平稳有力,就不用担心被利刃割伤。”
“他可用,也好用,但要压制着用。”皇帝慢条斯理地说,“正如传说的凶兽梼杌,见不得天光,却能震慑黑暗中的魑魅魍魉。且防且用,若反噬其主,则先行诛之。”
“所以,朕上次说了,关于锦衣卫的掌印主官,朕尚未有十分属意,而今依然如此。”
苏晏生辰那日醉酒,被沈柒假借口谕送出宫去,虽说此举暗合了圣意,他解释时也能自圆其说,但这件事始终是景隆帝心底的一根刺。
景隆帝深思重虑,文武百官无一不在他提防的名单上,只不过是戒心多少的问题,而沈柒这类人物,想要取信于他更是难上加难。
也只得苏晏一人,干净剔透地落在帝王心头,不知怎么的,就是不忍利用、伤害他,不愿见他露出惶恐畏惧之态,希望他意气风发,放手施展才干抱负。
想让他如鹰隼一般翱翔苍穹,搏击风雨,又想让他毛茸茸地团在自己膝头,爱昵温存。
——简直就跟前世孽缘似的,皇帝无奈又欣然地喟叹。
蓝喜犹豫了一下,“可是,锦衣卫无人提掣,怕是用着不方便。”
皇帝颔首:“迟早是要有个掌印本官的,再看看吧……袁斌还是执意要留在南京养老,不肯回朝任职吗?”
蓝喜答:“袁都督已是耳顺之年,奴婢上次奉命派人探望,他虽身体尚还硬朗,但总自谦说老眼昏花,难堪大任了。”
皇帝遗憾道:“若是他再年轻二十岁,锦衣卫何愁无人提掣。”
北镇抚司内,沈柒送走前来恭贺他升官的锦衣卫头目们,把房间的门一关,脸色便黑了下来。
出京办事的请求,皇帝虽未驳回,但态度明摆着就是不准。沈柒想来想去,觉得问题还是出在自己曾假传圣谕把苏晏带出宫,犯了大忌。自己当时虽没有受到重罚,却损失了君王的信任。
原以为如同探囊取物的锦衣卫指挥使之位,怕也因此失之交臂了。
后悔吗?倘若不是为了苏晏,沈柒当然后悔。
但除了苏晏之外,还有谁会令他自乱阵脚,明知会损害切身利益,依然不计后果地去做呢?
——他早知道,苏晏是他的劫。以为冯去恶死后,劫难便已过去,终于可以拨云见月了,却不料,前路将更加崎岖难行。
他不怕行路难,也不怕前方火海刀山、枪林箭雨。他只怕再见不到苏晏。
母亲生前常说,人生一切苦厄,熬到尽头终有报偿。沈柒相信,苏晏既是他的劫,也是他的道,是万般酷刑过后的椴花蜜,是漫天冷眼袖手的神佛赐予他的唯一一点善意。若是得到后又将失去——哪怕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都让他恐惧得要发狂。
恐惧令他四肢冰冷,胸口充满狂烈而暴虐的戾气,这股戾气往常可以通过杀人或者施刑,用鲜血与哀嚎去短暂地浇灭,然而现在他不能再这么做,怕血腥气渗进怀里的锦囊,弄脏了苏晏写给他的信。
沈柒取出锦囊,打开那张信纸,反反复复地默念,微颤的指尖在两行字迹上来回摩挲,仿佛能从中汲取到莫大的慰藉与安存。
胸口的戾气邪火逐渐熄灭,他又恢复成了那个冷峻强悍、镇定自若的锦衣卫首领。
“……我想见你,想抱你亲你,想得我每根骨头都在疼。”沈柒抚摸着信纸,在一片空寂的幽暗里,像个鬼魂般呢喃,“你呢?你也在想我么?”
苏晏想哭。
要是早知道今天出门撞太岁,喝口凉水都塞牙,他绝对会死死巴住张千户,跟随他的骑兵队北上,而不是屈从锦衣卫们的淫威,最后把自己陷入绝境。
来龙去脉得从昨夜说起。
张千户英雄救美……划掉,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打退了王武率领的响马盗后,苏晏把清平苑准备卖给他的五百匹良马(囿长备注:货款未付)转手赠送给他,做了个无本生意、顺水人情。
原本张千户的任务,是去清平苑催债,把该分拨给宁夏卫的一千匹战马讨到手。
谁料囿长闫昌领着他们转了大半个草场,拿些站都站不起来的病瘦马匹充数。张千户当场破口大骂,但闫昌明摆着说了,整个清平苑就只有这样的马,若是看不上眼,不妨再去其他苑挑选。
正在僵持间,忽然见远处狼烟冲天,第一反应便是鞑子叩关,他便整队出击,救了被响马盗包围的苏晏。
这才从苏晏口中得知,清平苑是还藏有一部分良马,但人家宁可冒着杀头的风险倒卖给走商,也不肯支援边关军营,把他气了个怒发冲冠。
苏晏安慰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既然闫囿长为了钱,甘愿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那么不妨成全他。”
两人商议,次日一早张千户就带兵冲进清平苑,当面戳穿闫昌的罪行,从丙字号马圈里把五百匹良马提走。苏晏此间并不出面,只等张千户拿到马后,顺道护送他一程。他要前往灵州。
张千户诧异问:“你一个生意人,在各府城之间走商便是,做什么死非要去边关附近,不怕撞上鞑子军队?”
苏晏其实想去看看边关军营里的情况。根据王辰所言,边军人人养私马,倒卖给官府从中牟利;与闫昌交谈时,对方也露过口风,说边营弊病颇多。他得亲眼去看个究竟,才好收集信息,便于后面着手改革治理。
褚渊坚决反对,认为灵州就在长城脚下,毗邻河套地区,位于鞑靼等部经常入侵的路线上,此行实在太过危险,劝苏晏返回西安府。
而苏晏计划的考察行程里,灵州清水营是最后一站,眼看只差临门一脚,又有张千户的骑兵护送,自认为相对安全,当然不愿放弃。
褚渊因为延安劫狱事件,挨了皇帝的密信训斥,让他须以苏晏的安危为首要,其他事务均可以延后,此番更是不敢放任他轻身犯险。
两人各执己见,最后争执不下,锦衣卫们奉守皇命,几乎是架着他往回走。
苏晏气个半死,偷偷对荆红追说:“别管那些死头脑的家伙,你带我去灵州!”
不想这下连荆红追都不听他的,摇头道:“他们说的在理,大人的安危才是首要。若是要去灵州,等有大军护卫了再去。”
苏晏用激将法:“你不是自诩武功厉害,能以一敌百,难道是骗我的?”
荆红追不上当,无奈苦笑:“我的武功,是千里追杀取人首级的武功,不是千军万马中护人安全的武功。大人真当我是长坂坡上,怀抱幼主七进七出的赵子龙?即便我是,大人也不是可以揣在护心镜内的襁褓婴儿。”
苏晏翻个白眼不理他,自去车厢里欺负捆成粽子的王辰。
一行人告别张千户,往东南方向的西安府去。
谁能料到天有不测风云,若是依苏晏所言,冒险前往边陲灵州,或许反倒无碍。掉头去西安,反而在刚刚回程不到五十里地,迎面撞上了一伙烧杀抢掠的鞑靼骑兵部队。
可见在大小概率问题上,苏晏还真不是一般的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