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老贼落网
老洪母痛骂逆子,愤恨填胸,一腔正气,凛凛照人。
面对着老母,洪承畴这个大汉奸浑身颤抖,脑门上冒出了冷汗,半晌才说道:“娘亲,纵使儿有千般过错,但好歹请您念及骨肉亲情。明廷无耻,将老母掠至此处,意在威胁孩儿,您老赶快随着孩儿一起走吧!”
“走?去哪?老身今年都七十多岁了,难道还要给鞑子当老妈子,像你一样无耻的侍奉异族屠夫吗?”
洪母说着泪水涌出了眼眶,牙齿咬得咯咯响。
“想当初,你父亲早死,老身每日起早贪黑做豆干为生,你那时候才十一岁,就走街串巷,帮着为娘照顾两个弟弟,这些事情你还记得吗?”
洪承畴一听往事,眼中也忍不住流出了泪水:“娘亲,孩儿怎能不记得,那时候孩儿一边卖豆干,一边听先生讲课,好不容易才有了念书的机会。也是上天可怜,侥幸科举得中,鲤鱼跳龙门。孩儿自小就把老娘的深恩记在了心头,一定要让老娘享尽荣华富贵,诰命加身,如今孩儿都做到,娘亲,您……”
“呸,鞑虏给的荣华,当汉奸的福气,老身可生受不起。你自小贫寒,要不是大明朝的洪恩,你能有今天的地位吗?可是到了如今,你替鞑子出谋划策,荼毒中华,残害苍生,老身没有你这等不忠不孝,没有人性的畜生!”
洪承畴被老母骂的满脸羞惭,急得他在地上转了几圈,只能把目光落在了妻儿身上。
“夫人,你怎么也不知道劝劝咱娘啊,老爷我如今已是大清的一品大员,你也是诰命夫人,这几年想来你都受苦了,还不赶快劝劝娘亲,咱们一家人团圆,何等的幸事,你还迟疑什么啊!”
洪夫人冷笑了一声:“幸事,奴家怎么觉得连丧事都不如!想当初你每日里把忠君报国放在了嘴边,没想到竟然是个禽兽之徒,无耻之尤。奴家与你为妻,实在是天大的耻辱!”
洪夫人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剪刀,解开了长长的青丝,眼含痛泪,拿着剪刀,狠狠的剪了下去。青丝一绺一绺的落在了地上,眼中的珠泪像是珍珠断线,扑簌簌的滚落。
“洪承畴,从今往后,恩断义绝,奴家青灯古佛,了此残生,再也不是你这个狗贼的妻子!”说着洪夫人将剪刀掷在了洪承畴的面前。
洪承畴的儿子也厉声说道:“老贼,你我虽为父子,实乃敌寇!堂堂大好男人,有一腔热血,北上扬州,投效阎大人,就算拼着性命不要,也要和你这狗贼周旋到底!”
说着话小公子也掏出了匕首,照着小拇指狠狠的砍了下去。
“我儿,不可!”
洪承畴这话已经喊晚了,血光涌出,一截小指已经落在了地上。洪公子抓了起来断指,狠狠的扔在了洪承畴的面前。
小公子咬着牙,忍着疼说道:“洪贼,这血肉之躯虽是你赐予的,但是我却要用来杀敌报国,只有这截手指奉还,从此再也没有父子之情!”
洪承畴看着鲜血淋漓的儿子,又是气又是羞,脸色铁青,嘴唇不断的颤抖,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洪母突然大笑起来:“好媳妇,好孙孙!洪承畴,你听着,从此之后,母不以为子,妻不以为夫,子不以为父。凡是卖国投敌,甘当汉奸之徒,六亲不认,众叛亲离!”
洪母一席话说完,转身就走。
至亲之人,如此痛骂,就算老贼脸皮再厚,也承受不住。六亲不认,众叛亲离!
就像是刀子狠狠扎在了他的心头,血肉模糊,鲜血淋漓,老母,娇妻,爱子都看不起自己,那这顶戴花翎,还有什么意思啊!人总不能像是畜生一般吧?
不过洪承畴确实比起畜生强不了多少,他咬了咬牙。
“娘亲,是非对错,自有后人评说,孩儿选的路未必就是错的。眼下明人要用老母胁迫孩儿,儿是万万不能答应,还请老母跟着我走吧!”
洪承畴一摆手,两旁的鞑子兵就冲了上去,想要把几个人强行带走。
洪母猛地一回头,目光如电,盯着洪承畴,冷笑道:“洪承畴,也亏得你当了两朝大臣,难道还看不清楚局面吗,老身怎么可能轻易北上,这难道就没有蹊跷?”
“蹊跷?什么蹊跷?”
“哈哈哈,哈哈哈!”洪母大笑道:“你这个畜生死在临头了,还不知道!”
一句话出口,吓得洪承畴浑身冰凉,顿时惊慌失措的向四周看着。
“难,难道有埋伏?”
洪承畴的话音没落,突然在县衙院墙之中,探出了上百支火铳,枪口都对准了老贼。
“不好!”
洪承畴急忙转身就跑,枪声响起,鞑子瞬间倒下一片,洪承畴被两个奴才用身体压住,才侥幸逃过一劫。他急忙抬头,这时候枪声如同爆豆,子弹像是骤雨,毫不客气的打过来,这些鞑子不断的被击毙。
洪承畴狼狈不堪,他的顶戴花翎也掉了,身上溅满了鲜血。他的心中却是更加的震撼。大明的军队当中,有如此犀利火铳的还能是谁!
安**!
这三个字,像是三座山,压在了洪承畴的心头,他猛然惊觉,难道这都是一个陷阱!
想到了这里洪承畴再也顾不得什么了,他慌忙的上马,在手下的簇拥之下,就要逃出泰兴。
老贼刚刚跑出没多远,就听到隆隆的炮声,势如雷霆。小小的泰兴城墙在轰击之下,成片的瓦解,从外面涌进来无数的士兵,个个手持着火铳。
天兵突降,洪承畴吓得魂不附体。
“快,跟着我冲出去!”
老贼一声令下,手下的鞑子拼命的冲锋,铁骑奔腾,可是这些鞑子刚刚冲上去,就被排山倒海的子弹射中,简直就是飞蛾扑火,自寻死路!
“完了!”
洪承畴的心头就剩下这两个字了,再也不用怀疑了,他就是上了安**的当!
这时候城外一杆大纛旗飘扬,火红的旗面,金色的大字,一个醒目的顾字,格外的耀眼。
在大纛旗之下,顾振华正举着千里眼,看着城中的情况。
“沈提督,水师训练的不错,这队形排枪,比起近卫军也逊色不了几分啊!洪承畴这个老家伙看来是死定了!”
沈廷扬也笑道:“国公爷,您可是说过,海军可是要征战四海,要和西夷拼杀,这本事弱了那可不行啊,区区鞑子算什么,我们还要征服四海,宣扬天威呢!”
“哈哈哈,肯定又会这么一天的。走,先去会会洪承畴这个狗贼。”
顾振华为了防止走漏消息,因此完全使用的水师埋伏。不管是大明,还是鞑子,都对水师不怎么在乎,这才一击得手。
沈廷扬足足带了六千名水兵,兵力是洪承畴的三倍,又从船只上搬下来六十门大炮,可谓是兵强马壮,火力强悍。
他们完全摆出了一副排山倒海的架势,向着洪承畴直接碾压过来。
犀利的火炮,整齐的队伍,高亢的鼓角,构成了战场上最单纯,也最致命的音符。安**一步一步向前压来,洪承畴是左支右拙,身边的鞑子不断的减少。
他就像是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结果头破血流,损兵折将,最后他和残余的士兵退到了城北的一座大庙之中。
没等老贼苟延残喘,顾振华和沈廷扬就率领着人马把庙给围困起来。
顾振华猛地一抬头,只见庙门上写着关帝庙三个字,顿时他哈哈大笑起来。
“洪贼,你这个汉奸,跑到了忠义著称的关帝庙,怕是难逃一刀了!”
顾振华脸上全都是得意的笑容,洪承畴这个家伙被后世的满清遗老遗少大力吹捧,甚至推崇成了大清入关的第一功臣。
不论真假,但是有一点,有洪承畴这么一个熟悉大明的高官在,鞑子从容入关,征服大明才有了可能。
没了洪承畴,鞑子就等于是失去了眼睛,失去了脑袋,空有一身的肌肉,十足的蛮夷之辈,不值一提!
“洪承畴,事到如今,你还想负隅顽抗吗?赶快投降吧!”
“老贼,投降吧!”
洪承畴在关帝庙的高处,向外面望着,只见顾字大旗之下,一个高大的身影,赫然出现在眼前。此人一身明亮的铠甲,手中握着长剑,离着数百步,洪承畴都能感到对方强大的杀机!
顾振华!
豫北之战,杀了四万鞑子的狠人!
就是他,生生打破了满清席卷天下的图谋!
真没有想到,大明竟然能出现这么一号人物!
明廷都烂到根子了,自己投降根本没有错,可是偏偏竟然起死回生了!对,就是眼前这个人,没有他,自己绝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
一切都是他的错,不然洪承畴必定会成为一代名臣,标榜青史。一切的美梦都被打破了,自己也落到了这个地步!
决不能落到顾振华的手里,不能被千刀万剐,不能被做成人彘,更不能活埋!洪承畴绝望之中,突然抽出了佩剑,横在了脖子上。
“顾振华,老夫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
就在老家伙准备自刎的时候,突然身边一个人猛地把他撞倒了。
“狗汉奸,想自杀,没那么容易,你还没还债呢!”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