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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神火飞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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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城东,有一座不起眼的小庙,只有一间房子,朱漆彩绘早就没了,黑漆漆的神象也失去了胳膊和半边头颅,露出了里面的木梗稻草,供桌上的香炉都被要饭花子偷着卖了。

可是自从一个月之前,就有络绎不绝的百姓前来,焚香上供。这些天的人数越来越多,年轻的妇人,白发老叟,甚至不懂事的孩子,他们都云集到了这座小庙的前面。有时候人数太多,一些人只能跪在了外面。即便是如此,也甘之如饴。

每一个来到的人,都会默默的注视着缺了一角的匾额,上面三个字,还依稀可辨。

岳王庙!

曾经抗金英雄,岳武穆的庙宇!

翻开新乡地图,可以清楚的看到一连串的地名,每一处都带着营字:店后营、马小营、臧营、孟营、金家营、沈小营、八里营、七里营、留庄营、任小营、东营、秦村营……

这些都是当年岳飞抗金曾经驻军的地方,数百年前,无数的忠魂在这里浴血奋战,誓死守住黄河的屏障,保证开封不失。

数百年的风云过去了,似乎曾经的抗金壮举已经成为了过往烟云。但是当满清的铁骑再度南下的时候,血液之中的记忆再度被激发出来。

城中青壮不断被征调,不是进入了军中,就是成了民夫。每当有人要投身第一线的时候,家人就会默默的岳王庙前点上一炷香!

武穆英灵不散,保佑天下苍生吧!

祖先们。浴血奋战,抗击异族,一腔热血洒在了山川。

子孙不肖。也有几根傲骨,誓死抗清,哪怕马革裹尸!

“乡亲们都让一让,让一让!”

几个乡老捧着一副崭新的画像,颤颤哆嗦的向这边走过来。

“岳王爷,子孙们不孝,这些年忘了您老人家。才让鞑子再度肆虐中原,苍生涂炭。您老大人有大量,保佑这些不肖子孙。守住这祖宗的基业啊!”

听着老学究杜鹃啼血一般的哀告,在场的百姓无不落泪。

几个年轻人接过了画像,恭恭敬敬挂在了神像的前面。画卷展开,一个金甲将军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身高八尺。面如淡金。手握着一杆神枪,目光如电,威风凛然。在岳飞的身后,是滔滔黄河水,身旁是巍峨的太行山。

“好!”

“画得真好!”

“我敢说这就是宋解元才能画得出来,真是传神,活脱岳王爷就在眼前!”

“对了,宋小解元呢。他怎么没来?”有些百姓忍不住向四周看了看,就是没有发现他们心目中的那位文曲星。

老学究捋胡须。微微一笑:“宋解元已经投军了,他把画像交给了老朽,就说方今天下,黎民涂炭,鞑虏横行。妙笔生花,比不过三尺钢锋,真正的家国赤子,都应该投军报国,他已经加入安**了。”

周围的百姓都默默的听着,有几个青壮胸中热血沸腾,也忍不住说道:“没错,安**纪律严明,堪比曾经的岳家军,正是好男儿投军报国的好时候,不要在犹豫了。”

“说得对,跟着蓟国公,赶走鞑子!”

新乡的百姓,热血沸腾,到处都是主动投军的清军,即便是不能正式加入军队,也都成了民夫,主动帮着修筑工事,搬运粮食,把门板卸下来,做成了担架,等着抢救伤员。

就在所有人都精神绷到了最紧的时候,就在新乡城外,小堡之中,狼烟笔直的冲向了天空,炮声响起,清军大部队终于出现在了城外。

吴三桂五六万大军,除了主力试图从淇门镇渡过卫河,杀向汲县之外,还派出了左右两队,左翼是胡心水,绕过滑县,袭击汲县侧后的胙城,右翼则是由夏龙山率领,经苏门山南下,猛攻新乡。

大汉奸的算盘很明显,三路大军,一同发难,把安**围歼在黄河以北。

“团长,这是清军射过来的箭书。”

一个士兵将箭书送到了郭云龙的面前,郭云龙接过了箭书,打开看了一眼,脸上就露出了冷笑。

原来这封箭书是夏龙山亲笔所写,上面先是嘘寒问暖,诉说了当年在辽东并肩作战的情谊,然后话锋一转,就说道郭云龙不该听信谗言,误随了匪类,要是能够回头是岸,继续更随着吴三桂,一同效忠大清,必定荣华富贵云云……

郭云龙一看,有心直接将箭书撕碎,可是突然脸上又闪过一丝狡黠的笑容。他急忙让手下人拿来笔墨,郭云龙歪歪扭扭,在后面添了几个字,然后又让手下人射到了卫河对岸。早有清军接过了书信,送给了夏龙山。

夏龙山不到四十,一身粗壮的腱子肉,作战格外的疯狂,把盔甲卸去,浑身瘢痕累累,半根错节,是吴三桂部下有名的悍将。这家伙为人十分豪爽,曾经和郭云龙关系也不错,不过唯有一点,就是夏龙山对吴三桂忠心耿耿,惟命是从。就算成了臭名昭著的汉奸,当了二鞑子,他也毫不知道悔改。

“将军,您看,城里头回信了!”

夏龙山一听,也是大喜过望,他本来只是例行公事,想要试探一下对付的军心,哪知道郭云龙竟然回信了。

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诚心劝降,大驾亲临。

歪歪扭扭的八个字,意思很明白了,想要让我投降,总该表示一下诚意吧!你亲自来劝降。

“将军,恐怕有诈,您可不能犯险啊!”

夏龙山的眉头紧锁,看了半天,然后说道:“先派给使者过去吧,郭云龙要是能献出新乡,也省了麻烦。”

当即就派遣以为姓汤的举人,带着夏龙山的书信,趟着水,过了卫河,来到了新乡城下。夏龙山也带着人马到了河边,卫河发源太行山,绵延经过新乡,汲县,内黄,大名等地,是海河的之流之一。

河边距离城墙最近处不过两三百米,夏龙山和城头的郭云龙相距也不过四五百米,大家能够依稀看到对方的面目。

郭云龙让人放下了吊篮,把汤举人提到了城上。

汤举人一看郭云龙,急忙笑道:“将军有礼,小人奉了夏将军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两旁的士兵三拳两脚就把他打倒在地,然后用破布勒住了他的嘴,更有一个士兵握着刀把,狠狠的砸下了他的两颗门牙,疼得这家伙浑身战栗,满头冒汗。

郭云龙冷笑了一声,“我本想捞到夏龙山这条大鱼,没想到你送上门了,也好,那就用你的狗头祭旗!”

郭云龙让士兵揪着汤举人,到了城头之上。郭云龙望着远处的夏龙山,冷笑道:“夏兄,当年咱们也曾一起杀鞑子,那是何等的快意,我实在是不明白,你怎么就甘心顶着猪尾巴,给满清当了奴才?”

夏龙山声如洪钟,大声的喊道:“郭云龙,我还认你这个兄弟,咱们吃粮当兵,求的是封妻荫子,荣华富贵,跟着谁不一样。朱皇帝无道,待咱们兄弟也不好,那就听大清皇帝的,有什么错?咱们王爷对部下恩同再造,你背叛王爷,说得过去吗?”

郭云龙听到了这里,朗声大笑:“夏龙山,这话放在一年前,我还真不知道怎么驳斥你,可是自从跟着国公爷,郭某才真正的明白,吃粮当兵,我们吃的不是朱皇帝的粮,是天下百姓的粮!我们的使命就是守护这些百姓。像你这般,把廉耻扔在了一边,甘心给异族当走狗,那不是人的活法,而是畜生,连狗都不如的畜生!”

郭云龙说着,手中长刀一挥,汤举人的脑袋就被斩了下来,人头落到了城下。

“夏龙山,早晚有一天,你还有吴三桂那个狗汉奸,都会落到这个下场!”

“你!”

刺目的鲜血,让夏龙山的嘴巴子火辣辣的,抽得真狠啊!

“郭云龙,老子杀了你!”

夏龙山猛地拔出了腰刀,一催战马,就向着卫河的冲过去。后面的士兵一看主将冲上去了,他们也不敢怠慢,全都跟着过河。

“小小新乡,也敢阻挡老子,那是痴人说梦!”夏龙山一边跑着,一边痛骂。

而城头之上,郭云龙一看夏龙山冲了过来,顿时脸上露出了狂喜的神色。

五百步,四百五十步,四百步,三百五十步……

“到了!郭云龙猛地一挥手,大声吼道:“放!”

顿时城头传来一阵刺啦刺啦的火绳燃烧的声音,紧接着一个个形状如同飞鸟一般的东西划过优美的弧线,向着城外猛地砸了下去。

上百个冒火的飞鸟,弥散在了空中。

这不是别的,正是神火飞鸦!

此物用细竹或芦苇编成,内部填充火药,鸦身两侧各装两支“起火”,“起火”的药筒底部和鸦身内的火药用药线相连。作战时,用“起火”的推力将飞鸦射至100丈开外,飞鸦落地时内部装的火药被点燃爆炸,就像是原始的火箭弹。

顾振华极为重视火器,神火飞鸦也大量的制造,相比以往,加大了火药的剂量,又罩上了铁质的弹壳,威力一下子就提升了好几个档次。简言之,这个新版的神火飞鸦就是一颗自带动力的手榴弹。

两支翅膀为这枚手榴弹提供稳定性,一百多枚像是一支悍不畏死的特工队,砸向了夏龙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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