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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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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又不是傻子,怎会看不出王鲁居心不良?他以为周家香铺迟早会垮,所以才敢这么过分。

但现在宣炉已经没了,刘兆曲就算花费再多心力,也无法将香器从谢崇手中夺过来,如此一来,王鲁势必会成为弃子,届时他再后悔,也不能回头了。

“我马上去找爹爹,你先招呼着客人,千万别怠慢了人家。”对于上辈子丢了性命的师兄,周清还是挺信任的,交代完后便直接去了香房,周父爱香如命,不爱走亲访友,每日得了空就会呆在香房中,琢磨着调制出新品类的香料。

比起颇有才华的长子,周父对幺女更为偏爱,原因无他,只因周清继承了他在调香一途的天赋,各种繁复的香料,只要她嗅闻过,几乎能将配方猜个八九不离十,这样灵敏的嗅觉,天生就是干调香这一行的,只可惜身为女儿,总要嫁人生子,无法继承家业。

听到动静,周父抬头,扫见女儿空荡荡的双手,眼底既有欣喜又有黯然,情绪十分复杂。

“宣炉交给那位贵人了?”

周清点了点头,跪坐在浅黄色的蒲团上,手里摆弄着香夹,回想起周父对王鲁的纵容,咬牙道,“爹爹,王鲁明显不怀好意,他与刘兆曲勾结,就是为了拿到宣炉,那是咱家的传家宝啊,如果不到万分紧要的关头,您愿意将宣炉交出去吗?他心里清楚的很,这分明是在谋财害命!”

前世今生的怨气叠加,周清语气中透着浓浓的悲愤,周父张了张口,哑声道,“清儿,王鲁是我第一个徒弟,他没爹没娘,我将他养到这么大,是当亲儿子看待的,即使做错了事情,也得给他一个悔改的机会。”

将散在颊边的发丝拨到耳后,周清面上带着冷意,指着铺子的方向,言辞尖锐,“您可知道他做了什么事?他将咱们店里的客人都赶到了对面的沉香亭,他哪还是您的徒弟,分明是刘家养的一条狗!您不为自己想想,也得替母亲哥哥考虑一二,总不好让他们担心……”

周清是周父手把手教出来的,性子最是软和,与人为善几乎成了她的信条,她以夫为天,侍奉婆母,照顾小姑,甚至连街坊邻里都受了她不少恩惠。可结果呢?她得了天花被关在柴房里,吴大娘与罗母谈论着该如何处置她的尸体,等到自己咽了气,铮儿也被活活饿死。

这样的下场,她怎能不恨?她恨得锥心刺骨!

现在有了重来的机会,她绝不会重蹈覆辙。见周父有些动摇,周清继续劝说,“反正您对王鲁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他又攀上了刘家,日后肯定有个好前程,咱们庙小容不了大佛,不如就此放他自由,也好过相看两生厌。”

过了许久,周父略显老态的面庞带着一丝疲态,他摆了摆手,“罢了,你让于福将王鲁赶出去,他若心存愤怨,刘家的事情也不必隐瞒了。”

闻言,周清大喜过望,飞快地从香房离开,走到前头的铺子里,冲着于福道,“父亲已经同意了。”

于福双目圆瞪,惊诧褪去后便涌起巨大的欣喜,他快步走到柜台前,狠狠拍了下桌子,恨声开口,“从今日起,你滚出香铺,再也别回来了!”

第14章 孕事

王鲁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他怒视着于福,嘶声道,“你别胡说八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究竟是什么德行,竟想把我赶出香铺,你不配!”

周清不由冷笑,她跟周父全都看走眼了。王鲁哪是什么老实人,这副尖牙利齿的模样分明比当街放赖的泼妇还要厉害。

上前一步,女人面带厌恶开口,“爹爹已经知道你做下的腌臜事儿,既然老早就搭上了刘家,何苦继续留在店里?沉香亭就在对面,快去啊!”

就算不明白小姐说的是什么,但于福并不是个傻子,仅从三言两语中便能断定一个事实——王鲁做了对不起香铺、对不起周父的事情。

他陡然红了眼,牙关紧咬,狠狠打了王鲁一拳,骂道,“你这个混帐东西!师傅对你多好,他恨不得将调香的技艺掰开了揉碎了全都教给你,是你自己不中用,混不出名堂来,如今你跟沉香亭搅合在一起,良心是被狗给吃了吗?”

于福咆哮的声音并不算小,在店里忙活的蒋前吴柏听得一清二楚,二人赶忙上来拉架,以免事情闹大,惊动了官府。

甭看于福跟瘦猴儿一样,浑身没有二两肉,实际上力气却不算小,一拳将王鲁打的嘴角破皮,门牙摇摇晃晃的挂在肉上,不住往外渗血。

周清冷眼旁观,并没有阻拦的意思。圣人都说过,以德报怨,何以报德?经历了前世,她早就恨毒了王鲁,要不是因为这个吃里扒外的狗杂碎,她就不会家破人亡,此刻他受的这些皮肉之苦,连她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王鲁是个没种的怂货,他被于福打懵了,捂着嘴嗷嗷直叫,却不敢还手。他以为周清是个女人,哀求几声便会心软,岂料对上了平静无波的目光,不知怎的,一股寒意从骨缝儿里渗出来,让他浑身颤抖。

“我爹养你这么多年,又传授你调香的技艺,并无半点亏欠,你现在离开,先前故意换货之事我便不再追究,若死皮赖脸的话,便去官府讨个说法,如何?”女人的嗓音十分轻柔,甚至带着几分绵意,但听在王鲁耳中,却仿佛恶鬼呼嚎一般,说不出的瘆人。

王鲁用愤恨的眼神盯着堂中每一个人,他面皮一抖,含糊不清地放了狠话,“不用赶人,我走就是,将来你们可别后悔!”

于福嗤了一声,一脚踢在他屁股上,好险没将人踹个狗吃屎。王鲁猛地一踉跄,连滚带爬从香铺里离开,周清盯着他的背影,只觉得一块早已腐坏、爬满蛆虫的烂肉终于被割了下去,初时虽有些痛意,但要不了多久,看似狰狞的伤口就会完全愈合,再无隐患。

柔软小手按在腹部,周清冲着师兄交代了几句,刚想回房歇息,却瞥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从门口经过,不是罗新月还能有谁?

也不知她究竟做了什么亏心事,明明面上的红疮已经好全,却还用头巾将脸蒙住,身上穿着最普通不过的裙衫,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之所以能认出她的身份,是因为罗新月腰间佩戴着一只宝蓝色的香囊,上面绣了蝠纹,绣工还算精巧。

当年周清刚嫁到罗家,对罗豫生出了几分情意,一针一线做出此物。哪知道罗新月是个人事不通的东西,最是贪婪不过,见什么要什么。她看上了这个香囊,直接开口讨要,罗豫身为长兄,对妹妹十分纵容,二话不说便拱手相让,完全不顾周清的感受。

想到罗家那些糟心事,女人的面颊紧绷。她快步走到门槛,远远望见罗新月进了一家医馆,终于明白了后者为何要做出这副鬼祟样子。

算算时日,罗小宝也该托生在她肚子里了。他跟铮儿相差不到一月,自小养在罗母身边,无比娇惯,经常斥骂铮儿是野种,最后还被送到了谢崇面前,委实过了几年好日子。

好在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东窗事发后,罗家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只可惜她的孩子再也看不到了。

罗新月进了医馆,好半晌都没有出来,周清也不着急,她很确定前者不会打胎。对于别的姑娘家而言,尚未成亲月事就迟了,无异于晴天霹雳,但罗新月却不这么想,她做梦都想嫁进长夏侯府,以为有了孩子就能母凭子贵,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还真是天真。

周家香铺虽然不大,这么多年却有不少老客,吴永业的妻子华氏便是其中之一。

华氏出身将门,性情凶悍,根本不允许丈夫拈花惹草,要是她知道罗新月怀了吴永业的种,怕是连杀人的心都有。

上辈子周清不懂事,想方设法护住罗新月,也不看那个女人究竟值不值得。眼下她无比清醒,自然不会再做出蠢事,且由着这些人慢慢折腾去,她还能看场好戏。

站了一会儿,她有些累了,以手掩唇,轻轻打了个呵欠。

因生养过铮儿,周清有了不少经验,这段时间不止没有慌乱,反倒游刃有余。席氏一开始还对女儿无比担心,生怕她不能好好照顾自己,保全孩子,哪想到她心细如发,桩桩件件的事情都料理的十分妥当,让席氏惊诧之余,也安心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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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新月神情恍惚的从医馆里走出来,想起大夫方才说过的话,她狠狠拧了下胳膊,疼的呲牙咧嘴,人也立时清醒不少。

她没想到自己竟然真的有了。

咽了口唾沫,女人被头巾挡住的脸上带着明显的喜色,抻头瞥了一眼长夏侯府的方向,罗新月两手护着肚子,快步往家走。

她心里明白,吴永业风流成性,光怀上并没有什么用处,必须把孩子平平安安生下来,再带到吴家的长辈面前,她才能立得住脚跟。到时候即便没了名声,但只要好好将儿子养大,哪里会没有好日子过?

第15章 西街

罗新月到家后天色已经晚了,罗母炖了一锅鲫鱼汤给罗豫补身子,哪想到刚把大海碗端上桌,女儿便捣着胸口不住干呕起来。罗母也是过来人了,瞥见她满脸的心虚,哪会猜不出其中的猫腻?

手里握着的勺子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她冲上前,狠狠甩了罗新月一耳光,骂道,“你到底还要不要脸?尚未成亲就被人弄大了肚子,下半辈子该怎么过活?”

罗豫站起身,用不敢置信的眼神盯着罗新月,他清楚妹妹性子骄纵,但总以为她能逐渐改好,哪想到她竟如此不知廉耻,做出未婚先孕的丑事。

罗新月被打的面颊红肿,嘴角渗出血丝,梳的油光水滑的发髻也散落开来,看起来十足狼狈。她一边躲避着罗母的巴掌,一边叫喊着,“我肚子里是长夏侯府的骨血,只要把孩子生下来,女儿就能嫁进侯府了,哪里不好?”

黑眸中渗出冷意,罗豫一把握住罗母的手腕,冷声开口,“高门大户最重规矩,即使你怀了身孕,也只能做个妾,想成为正妻,无异于痴人说梦。你把孩子打了,日后再寻一门好亲。”

罗母瘦长的脸黑如锅底,她浑身颤抖不休,怎么也没想到唯一的女儿居然会蠢到这种地步!婚前失贞,未婚先孕,这都是天大的丑事,一旦被别人知道了,那可是要浸猪笼的!

“听你哥的,这孩子不能留,你不要脸,你哥是朝廷命官,还得顾及名声……”

话还没说完,就被罗新月尖声打断,“什么朝廷命官,不过是个八品的录事而已,要是我真攀上了长夏侯府,哥哥就不必再在大理寺做那些琐碎事情了,我也是为了他好!”

罗新月到底是什么德行,罗豫心里一清二楚,他面色微沉,转身直接出了家门,准备去药铺买些红花,给她灌下去,永绝后患。

盯着男人渐渐远去的背影,罗新月大感不妙,她一把甩开罗母的手,飞快冲出家门,往长夏侯府的方向跑去。两手捂着肚皮,她心急如焚,气喘吁吁,好在老天爷还是站在她这边的,前脚刚跑到侯府门前,吴家的马车后脚便停了下来。

脚步虚浮的男子由小厮搀扶着下了车,罗新月大喜过望,唤了一声,“永业!”

听到女人的声音,吴永业骇了一跳,这可是在家门口,万一被华氏那个泼妇发现,他恐怕会脱层皮。

循着声音的方向望了过去,他发现罗新月躲在了榆树后头,探出脑袋,那张秀丽的脸儿上再无一粒红疹,变得十分光润柔滑。

吴永业心中一热,罗新月的皮相生的不错,虽说性子娇蛮了些,但到底是个年轻生嫩的小姑娘,弄到手还不到两个月,此刻他还没腻歪呢。快步走到女人跟前,男人环视一周,未曾发现不妥,还算俊朗的面庞上带着柔色,问,“月儿怎么来了?这些日子我一直念着你。”

这话纯属胡诌。先前女人脸上长满红疹,那副模样甭提有多瘆人了,吴永业躲避还来不及,哪会想她念她?

罗新月眼圈微微泛红,哽咽道,“娘知道我被破了身子,将我赶出家门了,日后该怎么办?”

说话时,两行清泪顺着粉腮滑落,再配上红肿的左脸,又娇又柔,楚楚可怜,让吴永业心痒难耐,他提议道,“你娘实在太狠心了,我在西街还有一座宅子,不如先去那儿住上几日,等她消气再回家也不迟。”

“我真能住在西街?会不会不太妥当?”

吴永业将她搂在怀中,低声诱哄着,“有何不妥?你是我的人,住在西街自是理所应当,见到你受苦,我的心都要碎了……”

两人好一通黏糊,等罗新月止住泪,吴永业这才派了信得过的小厮将女人送到了他名下的小院儿。那座二进的宅子位于西街,虽然不大,环境却十分雅致,有不少公子哥儿在那里置办产业,以作金屋藏娇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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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周清答应了指挥使,每隔三日便去谢府一趟,为他调制安神香。

一般来说,味道过重的香料对孕妇有害,好在安神香的主料大多是药材,并不伤身,她才敢一再接触。

坐在圆凳上,周清手里拿着一把小刀,将小指割破,利刃刺破皮肉带来阵阵痛意,十指连心,这种滋味实在称不上好,但她除了满身鲜血以外,再无别的东西可作交换,只能如此。

殷红血珠滚滚而落,浸润着瓷盘中干瘪的香料,好在她割破的伤口并不深,只流了几滴便不再渗血,稍微涂了些金疮药,她用白布条将伤口包住,头戴帷帽,怀揣香料匆匆出了门。

走到香铺门口,于福有些讶异,忙问了句,“小姐,您这是要去哪儿?”

周清随便找了个由头糊弄过去,要是被家里人知道她跟锦衣卫指挥使见面,怕是要吓破了胆。

到了谢府门前,她掀开帷帽,露出了一张玉白小脸儿。门房还是先前那个,此刻也认出了周清的身份,想起大人的交代,赶忙在前引路,将她带到书房门口。

周清抬手叩门,听到男人低哑的声音,缓缓步入房中。即使先前已经来过一回,现下跟谢崇共处一室,她仍觉得不自在。好在女人情绪内敛,那张漂亮的脸上没有露出半点异样。

金黄日光洒进书房,分外明亮,这一回指挥使并未点灯,那种蜡烛特有的味道也消失了。周清走到案几前,扫见摆放在桌面上的宣炉,她呼吸急促了一瞬,眼角微微泛着粉,比枝桠上的桃花瓣还要娇嫩。

谢崇面无表情的瞥了一眼,淡漠道,“开始吧。”

周清恭敬应声,小手探入衣襟中,将盛放着香料的布包取出来,动作时小指微微翘起,缠绕其上的白布说不出的碍眼。

第16章 关切

因每隔三日就要调制一回安神香,周清实在想不出该从何处取血,索性就将不太能用得上的尾指割破,挤出血珠儿再包扎上。她不想在身上留下太多伤口,所以那处皮肉刚刚愈合,没过多久又会受伤,接连不断的刺痛虽然不算难以忍受,却一直没有停歇。

周清本就生的肤白,指节又十分纤秀,因常年摆弄香料,指腹上带着薄薄一层茧,配着淡粉的指甲,就跟刚冒尖儿的春笋般,能称得上赏心悦目。

只可惜白布破坏了这副景致。

在她调香时,谢崇坐在案几后,高大健硕的身躯如同山岳,更似磐石,一动不动,那张俊美深刻的面庞也没有露出丝毫变化,仿佛书房内再无他人。

谢崇略感奇怪,他原以为是安神香的味道能缓解髓海处的疼痛,但此刻香料未曾点燃,只看着周氏的动作,他就觉得一派平静,也不知是何缘故。

“罗夫人因何受伤?”

听到指挥使低沉的声音,周清手一抖,好险没将香盘扔出去。她早就猜到自己的身份瞒不过谢崇,但听他称呼自己为“罗夫人”,心中仍升起阵阵慌乱。

她明白,谢崇已经查到了罗豫。

正常男子都十分在乎妻子的贞洁,所以前世谢崇一直以为与他发生关系的人是罗新月,而非她周清,这辈子两个孩子尚未出世,也不知会不会生出什么变故。

喉间有些发干,周清不自觉伸出淡粉小舌,舔了舔干涩的唇瓣,哑声答道,“昨日下厨烹煮菜肴,不小心割破的。”说话时,女人的一双水眸微微闪躲,带着不易觉察的羞窘,明显是在撒谎。

不过谢崇也并非追根究底的性子,他微微颔首,没有追问。

香料备好后,宣炉中便燃起阵阵青紫的烟气,周清跪坐在蒲团上,膝头略有些发麻,她伸手揉了揉关节,动作幅度却不敢过大,只因此刻指挥使黑眸紧闭,蹙起的眉心带着一丝煞气,让人看上一眼便心惊不已,也不知是否因他杀人太多的缘故。

足足两刻钟功夫,指挥使才睁开眼,他陡然站起身,几步走到周清面前,衣袍上的飞鱼图纹分外清晰,衣角几乎贴在女人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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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的豪门生活[穿书]民国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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