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原始时代 第145节
两人一起往盖房子的地方走去,路上又遇到了大目。
大目之所以叫大目,是因为他眼睛确实很大。
据说是得到了他母族巨目部的一丝巨目血脉,可以看到远距离的东西,在狩猎上占了很大优势。一般而言,若是巨目人本身还是个优秀弓箭手的话,打猎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是件小事。若是再加上一名长耳部人的话,那简直是无往而不利。
长耳部顾名思义,是以长耳出名。
长耳部人个个长了一对妖异的尖长耳朵,能够听到极远处的声音。若修炼有成,血脉天赋叠加,那耳力更加惊人。
所以,当巨目部和长耳部的人去东土游历的时候,一向是各大宗门的拉拢对象。有这样两个人存在,做很多事情无疑都很方便。
来到盖房子所在,已经有很多大焱精英在挖地基,也有一些人去石场取了石料回来。
公良他们也不多说闲话,各自分头去自己的地里忙了。
昨天公良已经挖好地基,取来砌地基的石材。今天到的时候,直接将巨大的石料依照自己挖出来的地基,一块一块的砌上去。过来察看的铸造师刚好发现,连忙让他停下,把石料搬上来,自己则匆匆忙忙走了。
不一会儿,就有一堆人抬着一炉溶化的铁汁走了过来。
其中一名老者看到他,顿时瞪眼训道:“少年人,盖房子要浇铁汁,要不然不牢靠,猛没跟你说过吗?”
“不好意思,忘了。”
公良只想着砌地基,倒真是忘了这事。
还好老者并没有追究的打算,而是让公良说了一下盖房子的计划。等公良说完后,他就指挥几个大汉把抬来的铁汁浇在公良挖出的地基上,再让公良把石料放上去,然后又将铁水浇在石缝上,不露出一点间隙。
几通后,公良算是看出来了,这铁水其实是起到了他前世水泥的固定作用。
只是这里比较逆天而已,竟然用铁汁浇,他心里真是服了这些人的脑袋了。
公良要在地下盖一层地下室,范围很广,用的石料也很大,抬过来的一炉铁汁很快就用光。
老者看到这情形,皱了皱眉,想到公良还要在地上盖两层房子,就跟旁边人说了一下。那些人听后转身就走,不一会儿就拿着东西,来到公良的地基旁边盖起一座高炉,开始用炭火熔炼矿石,熬煮铁汁。
...........................................................
第二十三章 房子落成
很快,公良就用昨天取来的石料打好地基。
地基打好,上面就要放上一层隔层板,好盖地面建筑部分。
公良就去旁边树林砍了一些三抱粗细的巨木回来,结果被那熔炼铁汁的老者看到,直接带他到十公里外的一座山峰后面,让他砍前面那些巨树。
那些巨树苍翠挺拔,树干黝黑,身有点点硬刺。微风轻吹,沙沙的树叶响声,带着一丝淡淡清香扑面而来。
老者让他砍这种树,自然有他的用意,公良依言而行,走到一棵三人合抱的巨树下,取出莫桑石斧砍了起来。
“嘭”
“嗯”
一斧砍在巨树上,依照莫桑石斧的刚硬与锋利,应该是一斧而断,没想到却只是砍破了一层皮而已。可想而知,这树材质的坚硬程度。
公良往老者瞄了一眼,见他站在山坡上,神色自得的样子,感觉自己好像有点唐突了,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名字,连忙走过去,恭敬问道:“老人家,不知如何称呼?”
“我叫朗鉴,你就叫我朗老吧!”
朗鉴年轻时曾去过东土,就在那边取了个东土名字。
“朗老,这是什么树,怎么这么硬?”
“铁棘树,在以前,我们部落就用这种树做武器。现在不用了,不过有时还是会用树心做箭。你要盖房子,最好是取这种树做隔层,刀砍不伤,火烧不坏,放个千年百年都没问题。”
想到铁棘木的坚硬程度,公良深以为然。
所以,他就开始砍起了铁棘木。
铁棘木若是用寻常方法劈砍,要砍很久才能砍倒一棵。但若用真气驱动莫桑石斧劈砍,可谓一切而过,十分顺手,但消耗真气非常严重。
不过为了早点砍完,公良也是拼了。
足足砍了三天,他才砍下所需要的铁棘木。砍好后事情还没完,必须将铁棘木布满硬刺的表皮削下来,劈成方形,才好摆放。这一忙,又忙了两天,有些部落精英的石屋已经盖好了。
期间,隗雄、竜尕、乸鲁、巨、大目,他们也都来看过他盖的房子。
但感觉太折腾,就没有照他的样子去做,只是规规矩矩的盖一栋像部落石屋般的房子而已。
处理好铁棘木,公良就准备安放。
朗鉴让手下在隔层石料上浇上铁汁,再让公良将铁棘木放下去。
铁棘木一头并没有直接露出外面,而是空着一些距离,旁边用一块半凹石头盖在上面,从外面看就像完全没有隔层一样。
放好隔层,等铁汁凝固后,公良上去走了一趟,感觉就像踩在实地般,非常结实。
隔层放好,公良就继续去石场取石料盖上面的楼层,这次全部取了回来,省得来来回回跑。花费了十几天,终于让他盖成一栋,形如长城烽火台,地下一层,地面两层的城堡。
地下一层的地面,也用铁汁浇地,铺上一层半米厚,一米长宽的石板做地板。
而城堡每一层铁棘木隔层上,也是用铁汁浇就,然后放上一层和地下室一样,半米厚一米长宽的石板。
盖好后,公良上上下下察看了一遍,心中估计,照这房子的坚硬程度,估计十几级的地震都未必能够震出,哪怕是一丝裂缝。
原本他还想在房子里面盖个厨房和厕所,但这地方又没抽油烟机,也没有抽水机可以把水抽到二层楼上,想想就放弃了,转而在城堡前的左右两边各盖了一栋屋子,用来做厕所、浴室和厨房。
做好这些,房子并不能算真正盖好。
他又去取来石料,把自己圈的十亩地全部给围了起来,然后将房子前后二十米以内的高大巨树全部砍掉。
其它地方也砍掉一些,免得挡住阳光,城堡里面一片阴冷。
接着,他又去山上找来青草皮种在屋前屋后空旷的地面,再用碎石头铺上一条通往外面的小路。盖好的城堡,整体看起来就像一栋山林别墅般,非常的别致。
到了这里,他的房子总算是落成了。
但屋子里面还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他就用砍下了的树木做了一些桌椅床柜之类的家具摆在里面,免得家里看起来空空荡荡。而这时候,部落精英们的石屋早已经盖好,只剩下他的。所以这些日子,没事的时候他们就喜欢跑来这边参观一下。
盖好房子,按照公良前世家乡的规矩,要请客热闹一翻。
于是,他就去猎了几头荒兽,做了一顿可口饭菜招待帮忙的铸造师朗鉴他们,还有隗雄等一些部落精英。
为此,他用新长成的一抱大的高丽菜和三色稻、蚝干、兽肉等东西做了一大锅他前世家乡出名的高丽菜饭,还熬煮了一大锅兽骨汤,拿出了大量的万果酒、天香果、黄猄蚁卵等东西出来招待客人。
有别于大焱部的风味美食,让所有人吃得欢快无比。
一席欢宴,持续到月挂高空,大家才尽情而去。
这些人来的时候,也不是空手而来。
这个不是带着一些兽皮,就是拿了一堆兽肉,要不然就是拿些果物之类的东西。算下来,公良请客还收获了一大堆东西,感觉还蛮有赚头。
当然,请客是为了热闹,让新盖的屋子多点生气,说亏赚就俗了。
不过,在公良前世的乡村里,这亏赚确实是要计较一下。
像这种搬家请客,来的大多是亲朋好友,多是带了红包。这些红包并不是说就是你的,而是暂时放在你的口袋里,这是人情,以后还要还回去。
有些人觉得繁琐,而且也实在挣不了几个钱,所以干脆就不请客了。
当然,你要是不想还回去也可以。但后果很严重,轻的让人鄙视,当面人家或许不会说,但背后指指戳戳是肯定的。后续还会引来一系列的信任危机,以后若是家里有什么事,人家也不会去帮忙。
到时候你孤家寡人一个,真的是彻底没脸没皮了。
今夜请客,不像那天部落的庆祝盛宴,大家喝起来都很有分寸,虽会起哄,但不会强灌。所以最后公良脑袋虽然有点晕,但基本上没什么事。
将所有东西收拾一下,公良就回到屋子里,抱着米谷沉沉睡去。
米谷皱着鼻子,有点嫌弃粑粑,全身臭臭的,很不好闻。但是粑粑,米谷只好勉为其难的忍了,不一会儿就睡了过去。
圆滚滚今天也是累得要命,又是端菜又是洗盘子,非常勤快。但端菜的时候却是小动作不断,不停的偷拿东西吃,所以它对这个活非常满意。
小鸡也有帮忙,公良炒菜的时候不停的帮忙添柴烧火,它没有圆滚滚那么多心眼,还会偷拿东西吃,只是一味的帮忙。若不是最后还有饭吃,它都要饿死了。
米谷就没人知道她在干什么了,反正就是扇着小翅膀到处飞来飞去,飞来飞去,好像很忙的样子。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反正她小,也没人说她。
第二十四章 抓八珍鸡
“公良,公良...”
翌日一早,公良还在二楼睡得昏昏沉沉,就听到楼下有人在叫。
迷迷糊糊睁开眼,耳边就传来一阵重重踩动楼梯的声音,然后就见巨出现在眼前。
“这么早,什么事啊!”公良眯着眼,半睡半醒的问道。
“你不是喜欢吃八珍鸡吗?今天我们要去狩猎,看能不能抓一些八珍鸡回来,你要不要去?”巨问道。
“去,怎么不去。”
听到八珍鸡三个字,公良立马清醒过来。八珍鸡的美味至今还让他回味无穷,有这种好事,怎么能少得了他?
巨他们昨天看到公良搬家请客这么热闹,也想做些东西出来请朋友吃饭喝酒热闹热闹一下,所以才有了今天的行程。
公良速度很快,叫起圆滚滚、小鸡,然后随便漱了个口,就拿出背筐背着还迷迷糊糊的米谷,随着巨他们一起往石屋后面的丛林而去。队伍中有隗雄、竜尕、乸鲁、巨和大目,他们都想准备点东西请客,就凑在了一起,现在他们几个都快成一挂了。
为了今天狩猎,隗雄他们还请来了一个朋友桑。
桑是长耳部人,耳力惊人,尤善射箭。
这次是为了八珍鸡,才请他过来。
八珍鸡虽好,却并不好抓。这种宝物只食大药、宝药,而大药、宝药一向只生长在人迹难至的地方,所以极其难得。而且这东西十分灵敏,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立马逃遁无踪。这次队伍中有大目这个眼力好的人,再加上长耳部的桑,才有了那么一点点抓到八珍鸡的希望。
至于能不能抓到,或者抓到多少,一切都要看天意了。
隗雄、竜尕、乸鲁、巨和大目、桑等人骑着坐骑,都是鹰嘴犀、驳马或者黑豹之类高大威猛的荒兽。
但公良什么也没有,只能让竜尕带着,圆滚滚被他抱在怀里,小鸡则在天上飞,顺便还看周围的情况。
看着大家骑在坐骑上的潇洒英姿,公良发现自己似乎应该找头坐骑了。以前自己步行没什么,现在看他们一个个有坐骑,都感觉有点跟不上时代了。
他原本还想培养圆滚滚这憨货当坐骑,但这家伙长得太慢,现在才有一米多,给米谷当坐骑可以,自己坐上去估计能直接把它压成熊猫肉饼。而且,依照这家伙懒散的性格,即使能当坐骑,也不一定会让他骑。
要不是这家伙还能找点宝贝,平时还能帮忙做点小事,卖点蠢萌,简直就是渣渣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