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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原始时代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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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有一片很大的丛林,为了适应丛林作战需求,所以就有了闻名于世的弯刀存在。

尼泊尔弯刀适合在丛林中劈砍,不过刀头太过下垂,公良不是很喜欢。决定改变一点,让刀头不那么下垂,更加趋于直线。

铁精经过锻打后,质地出奇的硬。即使经过炭火烧红软化,野罕敲几下后,也是气喘吁吁。不得已,公良只得自己下手,让野罕在一旁指导。最后锻打成形,磨出刀锋后,刀身上竟然出现了一条条波纹般的花纹,非常好看。

“野罕,铠甲就要请你帮忙了。”公良收起磨好的大狗腿对野罕说道。

“没事,你去忙吧!我会弄好的。”野罕摆摆手说道。

说起来公良到他这里打铁,不仅没有妨碍他做事,还帮了很多忙。而且他也客气,除了送来兽肉和酒外,还把剩下的钢锭和铁锭给他,这可是帮了他大忙。起码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他不用再为这些东西而发愁。

回到家里,公良就懒懒的躺在床上,不想起来。

这一阵子为了武器和铠甲的事在打铁铺忙来忙去,都没怎么休息,累得要命。不过身体也得到进一步的锻炼,他感觉力气又增长了。

在床上躺一会儿,想起自己好像很久没进果子空间,就走了进去。

空间还是老样子,不大的空间里,挤满了独角蛟蟒和金翅大鹏雕的尸体。那头超大的红鬃长牙猪被他带出外面,已经吃了一半。

忽然,他发现空间的土地好像变大了,用脚步量了一下,果然是变大了,以前只有一分,现在竟然涨了一倍,有两分地,也就是一百三十平方左右。没想到这空间还可以长大,真是意外。

变化的不只是土地面积,他还发现了个一抱大的小水洼。

水洼处在迷雾边缘的土地上,出现得非常突然。

公良走过去一看,发现水色浓黑如墨,一看就不能喝。他好奇的从花椒树上折了一根树枝在水上划了一下,想看看能不能用来浇灌,结果树枝瞬间被融化掉了。看着只剩下一截的树枝,公良目瞪口呆。这水也太毒了,连树枝都能融化。

或许是意外,想着,他就从金翅大鹏雕身上扯了根羽毛在水上划了一下,还是一样。

他不信邪,又分别拿石头、矿石、铁、兽皮等等东西扔在水中,结果还是一样,所有的东西都被黑水融化了,没有例外。

这水真是太恐怖了。

公良吓得倒退三步,连忙去找来几根木头,把水洼围起来,并在上面架了几根木头,免得不小心掉下去,那就完蛋了。

处理好后,看到狭小的空间全被金翅大鹏雕和独角蛟蟒占满,不由皱了皱眉头。想了下,就去外面拿来锄头和铁锹,在地上挖起坑来。

挖好坑,他就把金翅大鹏雕开膛破肚,埋进坑里,准备种三色稻。

但金翅大鹏雕坚硬锐利的爪子和鸟嘴就留了下来,打算用来做些东西。

独角蛟蟒还要留着吃肉,蛟蟒头没用,倒可以埋进去种三色稻,不过那头上独角说不定有用,可以留了下来。埋的时候,他突然看到蛟蟒眼中闪着微微光亮,心中好奇就把蛟蟒眼睛挖了出来,结果得到两颗发光的夜明珠。

将金翅大鹏雕和独角蛟蟒头埋进去后,空间明显宽阔了许多。

看了看,公良觉得应该在里面盖个屋子,免得东西都没得放。

第六十章 盖房子

翌日一早,公良就跑到山里砍树。

盖房子很简单,特别他盖的又是吊脚楼式的木房子,那就更简单了。

无非就是在地上挖几个坑竖几根柱子,前后长,中间短,再横几根略细的木头铆接上就是。像这种不需要太精细的粗木工活,农村人一般都会。公良以前家在农村,看过人家这样盖房子,多少会一点。

大荒丛林里的树木都非常高大,为了把房子盖得结实一点,公良专门挑三人合抱以上的参天巨树,结果都不用几根。

最后他盖了一栋中间一厅,左右两个房间,一厅两房样式的三层吊脚楼,楼前还有个三米多可以当作休息阳台的走廊。

盖好房子后,他就把独角蛟蟒切成几段放进房间储存。占地方的独角蛟蟒一去,空间瞬间宽阔起来。

吊脚楼有个好处,就是上面可以住人,下面可以种东西,或者养些什么。不过三色稻需要凶兽血肉供给养分,吊脚楼下是不能种了。所以,公良就在吊脚楼前埋着金翅大鹏雕和独角蛟蟒头的地里种上三色稻,并浇了一点自己一直没舍得喝的独角蛟蟒心头血。

或许是独角蛟蟒心头血的作用,三色稻种下去没多久,就长出青青嫩芽。

死寂的空间里,因为新生的三色稻苗,一下有了生机。

公良原来还担心空间不能种东西,但看到花椒树和三色稻长得很好,就放下了多余的担忧。

站在吊脚楼阳台的栏杆前,看着青嫩稻苗,遥望着远处迷朦白雾,他忽然有一种顾盼神飞,天下我有的感觉。

打制好兵器,种好三色稻,公良一下清静下来。闲来无事,他就做了几道好菜,从地里挖出新泡好的赤罴胆酒喝了起来。酒入腹中,顿时化成一股气血精华被身体吸收。喝了几次用动物浸泡的酒后,他发现用凶兽身上东西浸泡的酒也和凶兽肉一样,有充足的气血精华存在,而且更容易被身体吸收,还没有燥热的感觉,非常的好。

只是不能过量,喝过头也是和吃凶兽肉差不多。

所以,现在他把以前用非凶兽类东西浸泡的酒都送了别人,只留下用凶兽身上东西浸泡的酒。

其实,就算是凶兽,也分三六九种,有初级凶兽、中级凶兽和高级凶兽,另外还有兽王和传说中的荒兽。

现在公良力气增大,初级凶兽的血肉对他已经起不到半点作用,充其量也不过是填饱肚子而已,中级凶兽血肉的效果也在慢慢减少,只有高级凶兽肉才能有充足的气血精华让他吸收,增长力气。

上次在林中遇到的独角蛟蟒和金翅大鹏雕也不知是什么凶兽,公良只吃了一点,就感觉饱了,全身气血充足。

也正是如此,他才未将独角蛟蟒的肉拿出来与人分享。

有吃的东西,当然是离不开小石兄弟。两家是邻居,而且小石兄弟鼻子非常好,只要他家里有煮吃的,立马就会跑过来蹭饭吃。

“阿良,你那个蛋怎么样了?”小石一边吃东西一边问道。

听到他的话,公良就感觉蛋疼。什么他的蛋,是金翅大鹏雕蛋才对。

“还是老样子。”公良说道。

金翅大鹏雕剩下的那颗蛋他终究没敢吃,被留了下来。他贴心的用兽皮做了个窝给它垫着,然后放在厨房灶前。每天在灶里烧柴给它温暖,想着是不是能用柴火的热量让鸟蛋孵化。可惜这么多天了,鸟蛋还是没有变化,也不知是不是死蛋。

“喔”

小石只是随意问一下,又埋头吃东西。

扒拉几口后,他又说道:“阿良,过两天就轮到我们狩猎了,听说这次狩猎回来的队伍要去一个叫麻的部落,你知道吗?”

“麻,不清楚?”公良摇摇头,这个麻部他倒是知道,就是一直和焱部通婚的部落。

“听说是要带部落的新成年勇士去人家部落相亲。”小石鬼鬼祟祟的凑到公良身边说道。

公良点点头,可以理解,这是一种延续部落血脉的方式,毕竟同族通婚的话出现畸形孩子和遗传疾病的几率非常高,长此以往,甚至可能导致部落灭亡。前世他们隔壁村就有几个近亲结婚的,后来生的儿子都是白痴,说话走路都不行,活生生一个累赘。

“哦,那你也要去吗?”公良之所以这么问,是以为小石已经十四岁了,在部落算是成年人,可以结婚。

“不去。”小石摇摇头道。

“我哥喜欢玉罕姐姐。”旁边小小石一不小心道出了真相。

小石不好意思得埋头吃着东西。

没想到这家伙还挺害羞的,公良看到小石脸红的样子,不觉好笑。忽然感觉屋外有人,抬头就见玉罕站在外面,一脸粉红,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他们说的话。

“巫叫你过去。”

玉罕落下一句话后转身就走,完全没有以前还留下蹭一顿饭的意思。看来刚才小小石的话被她听去了,也不知道对小石是祸是福。

小石羞得差点把头都埋尽了石碗里,公良分明看到他连耳朵都红了。

吃完饭,公良来到巫的石屋。里面一切还是老模样,原本一直呆在巫屋里的玉罕不知去了哪里,全然不见踪影。

“巫。”公良恭敬的问候了一声。

“你来了,坐。”巫将准备好的东西递给公良,“这次你们猎队猎杀兽王有功,部落特意奖励你们没人一件兽王皮甲,还有一些用草药和兽王血肉炼制的药丸。你拿去用,对恢复气血很有用。这皮甲是用兽王皮制成,可挡刀矛攻击,即使凶兽的利爪也无法伤害到。”

“谢谢巫。”

“这是你们猎队应得的。你现在还想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吗?”

“是的,巫。”

“你...有没有想过要留下来,继承我的一切,成为部落的巫。”

公良听到巫的话,讶异的抬起头来,见巫不是说笑,连忙坚定的说道:“抱歉,巫,我不想一辈子就呆在这个地方,天地这么宽广,我想出去看看焱部之外的风景到底有什么不同。”

巫看着公良,摇摇头道:“既然心意已定,我也不好再说什么。”

说着,巫走到旁边架上,取下一抱兽皮道:“这里有一些草药的记载和药丸的制法,说不定对你有用。还有一些兽皮是我之前历代巫有关焱部外面世界的记载。我焱部存在久远,也不是没人离开过部落,你或许能从里面得到一些指引。”

“多谢巫。”公良真诚的鞠躬谢道。

“我也只能帮你到这,希望你离开这里后不要忘记焱部,有一天可以回来看看。”

“一定会的。”

“去吧!”巫摆摆手道:“对了,过几天部落成年勇士要到麻部去,你不妨去见识一下。”

“是。”

看着离去的公良,巫摇摇头,年轻就是好啊!他也曾年轻过,也曾冀望过如飞鸟般翱翔于天空,穿透重重云海去看看那遥远的天际,是否别样的精彩。只可惜出了部落没多远就遇到凶兽折戟沉沙,后来就成了部落的巫。在部落里,有人敬他,有人畏他,有人爱他,有人称他为先知,有人说他是无所不能的巫,有人视他为黑暗中指引方向的明灯,但其实,他不过是一个活得比较久的老人罢了。

一个人活得久了,经历过太多东西,自然而然地就明白了许多事情。

第六十一章 也是懒

坐在床上,公良看着从巫那里带回来的兽皮卷。

首先是草药和制作药丸的部分,其中很多草药在部落和去山谷采药的时候都曾见过,只一小部分不认得。

幸好兽皮卷上记着草药的分布地点和采集方法,以后要采的话只要循着记载去做就行,倒也不难。

而药丸,兽皮卷上记载的不是很多,只有避瘴丸、解毒丸、驱虫丸、补血丸等寥寥几种,还有两种止血生肌的药粉,看看制作方法,倒也不是很难,就找来炭笔,全部抄录下来,免得到时忘了。

然后,再拿起历代巫记载的兽皮卷。

瞬间,一个璀璨的世界在他眼前缓缓打开。

原来这片他以为的荒莽地带也曾有过灿烂的文明。

据记载,在久远之前,此地部落云集,人来人往,非常繁华。部落间虽时有摩擦,但大多和平共处,安居乐业。那时候的人强横无比,只手崩山断岳,渴饮河水断流,所谓的兽王荒兽,不过是口中食粮,无脑玩物。直到后来不知怎的,天地灵气消失,部落人失去纵横大荒丛林的本钱,逐渐沦为了凶兽口中血食。

这时,有人提出离开这片土地,去寻找另一片适合部落居住的所在。

再后来,有人发现,只要往前走,在河对岸的那边灵气充沛。在那里,部落人和以前一样,依然强横。

一时,众部落人心耸动,决心搬离此地。于是,一个个部落搬走,只剩下一些不愿离去的还在这里挣扎求存。

刚开始时候,那些搬出去的人还时有回来,但后来就没了音讯,再加上天地异变,最初的小河变成宽阔海沟,里面食人海兽无数,更是断了往来。渐渐的,离去的那部分人在留存部落的记忆中消失,只能从记载的兽皮卷中得到一点消息。

后来人也不是没人想走出这片莽莽丛林,到海沟对岸看看。

只是林中凶兽强悍凶猛,一不小心就会沦为兽口食物,只能无奈的呆在部落里。

据兽皮卷记载,焱部有一代巫力量强横,他试图循着先人足迹离开此地。只可惜到了宽阔海沟后,只能望海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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