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
我展示ppt上的图片,那是程厦去其他村子里拍的
“这样的阳光房在很多村子,都起到了非常好的保暖效果,在实际上生活中,也可以在这里晾晒衣物、休闲娱乐,功能性也不错。”
“可是,牧民饲养牲畜,房间距这么近,很不方便。”又有人道。
“我们可以在这个位置,建设一个牲畜暖棚。”我指着村子里的下风口,道:“实现居民区和牲畜区的分离,各户牲畜集中取暖,节省资源,也可以提高整个村子的环境。”
最后,说到了最最最关键的预算环节。
“同时,我们也从建材方面进行成本压缩,蛟龙村废弃房屋的生土和石块资源,都可以进行再利用,当地稻草和麦草秸秆制成的草砖可以做外墙体填充,包括附近的城市生产的粉煤灰、煤渣、煤矸石等环保砌块,保温性非常好,是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同时距离很近,也节省了运输成本。”
这是暴龙他们调查的结果。
我身体还没好利索,汇报完之后坐下来,还是两眼发黑。
但是,我还是能看到,几个领导互相商量后,轻轻点点头,巴特带头鼓掌。
“这次估计是稳了。”
散会后,他兴奋地对我说:“这个汇报太漂亮了,对了,我一直没问你是哪个学校毕业的?国内吗?应该是名校吧!”
第28章 欺负女人会倒霉
停了很久的工程,终于可以重新运行了。
一个工程跑起来,很多东西都会跟着被带动。
比如因为要运输大量的物资,我们简单整修了一下村里泥泞不堪的路。
大量的工人,以及往来穿梭的运输队,带火了哈日娜的家的网吧生意,不仅她们家,村里的小卖部、饭馆生意都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甚至附近修了一个新的快递点。
村里的人从看我们就大声斥骂,到自己跑上门比划着问还要不要招工。
唯一有点不顺的,是这边都是赵煜的人,当地工人又瞧不太上女人。
有一个工人,因为安全设施不合格我说了两句,立刻对我瞪起眼睛,拳头攥得紧紧的,好像随时会扑上来打我。
被赵煜一脚踹在地上,熄火了。
揉揉屁股,一句没敢说,就耷拉着脑袋跑了。
“我瞅某些人,真的天生属核桃的,欠捶!”赵煜直接在工地召集所有人,来开会:“任总干啥来了,给你们擦屁股来了!没有任总你们还搁这儿热火朝天的干活,早黄摊子了。”
他跟老冯一样,都在工地里说一不二,不同的是,老冯底下的人都挺烦老冯,而赵煜虽然满嘴屎尿屁,但是把底下的人摁得死死的。
“人家任总看一眼图纸,钢筋型号、混凝土强度、现场部位对应图纸哪个部分,张口就来,你们行吗?凭啥瞧不起人家,就因为是女的?”他连骂带吓唬:“我告诉你们,我干这行二十年了,摆大老爷们谱的,全他妈得倒霉!”
自此之后,所有人对我都恭恭敬敬的。
我松了口气,一个女的,在工地管人本来就艰难,何况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有一个靠谱的一把手镇住场面,我方便很多。
我特地去买了两瓶酒去感谢赵煜。
他大手一挥,道:“是我该感谢你,当时我在医院躺着,听说是你来,心都凉了,我是真没想到你能把事儿扛起来。”
“为啥啊?
赵煜很坦白:“我呢,其实想要一个技术型人才当副手,你升得太快了,像你这种一般都是靠溜须拍马上位的……”
我心想,你没猜错,我正是如此!
“那图纸修改出来我就知道,你肚子里有货,放心吧,我这儿没有那些狗带犄角的洋事!咱顺顺当当把项目做好了,比啥都强。”
“好勒!”
我终于知道赵煜为什么很凶但是人缘不错了,他不小心眼,如果是老冯你就得小心翼翼的揣度上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把他得罪狠了。
不过,这次纯属歪打正着。
赵煜爱的技术型不是我。
是程厦。
——
那几天我病得浑浑噩噩,脑子里无数地想法,但是却都抓不牢。
却是越急越找不牢。
程厦白天出去,晚上回来坐在床边,一点一点帮我梳理着想法。
“其实总结起来问题只有三点,低成本旧房改造、公共福利、预算、”
“保温的方式有这几种,我说你听一下,直接受益式、trombe墙式和附加阳光间式……”
“预算我觉得可以从建材方面再省一下……”
我无数次拍着大腿说:“没错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
可是这些念头就好像漂浮在混沌之中,我绞尽脑汁也不知道怎么抓住,程厦帮我把它们梳理清楚。
在最终汇报的那天,我一夜没睡着,反复地看ppt,天亮了才眯了一会,醒来的时候,发现程厦在帮我熨衬衫。
我睡眼惺忪,道:“没事,大家都灰头土脸的。”
“不是,你可以穿得不好看。”他举高端详那件白衬衫,然后道:“但你不能给人一种你没有准备好的感觉。”
我也看那件白衬衫,默默地点点头。
我为什么会这么喜欢程厦,因为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他永远衬衫挺括,干净清爽。
就是在这样简陋的环境里,他也像是一颗污水里的珍珠,散发着洁净柔和的光芒。
这不是因为他自带白月光buff。
是因为他每天晚上都会认真地把衣服洗好,会打来热水护肤和洗漱,然后第二天会早起,将头发洗的干干净净,然后把前一晚褶皱的衣服熨烫整齐,才会出门。
这才是他身上那种高级感的来源。
“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体面其实也是一种强大。”他一边帮我吹着头发,一边说:“强大就会就会让人更信任你。”
我把他埋进他怀里,是洗衣粉味、柑橘味、好运的味道。
我突然有一种预感。
我会成功的,一定会的。
——
开完会那天,正好是程厦要走的日子,毕竟不能无止无休的请假。
夜里,下了很大的一场雨,春雨淅淅沥沥的敲打着屋顶,就像有一个万个精灵在我们头顶跳舞。
我们躺在床上,心里却很安定。
我说:“程厦,这次真的谢谢你。”
程厦道:“我也没做什么,想法都是你的,我只是帮你梳理一下。”
“就是谢你这个。”我说:“一直以来我好像都凭着一股蛮劲往前冲,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冲不过去了,是你帮了我。”
他的眼睛闪闪发亮,我知道他很高兴。
“你有一种很强大的力量。”他说:“但是太激烈的东西容易伤到自己,能帮到你,我很高兴。”
柔软的被子就覆盖下来,连同程厦的身体。
他没有赘肉,腹部有一点肌肉的线条,手指却是柔软的,就像他的眼神。
他一点一点抚摸着我的脸,说:“上学的时候,我总觉得我们的世界相隔很远,我来你这里,或者你到我身边,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现在我知道我们可以一同去创造一个……属于我们的世界。”
他的嘴唇覆下来,温柔得像是叹息。
雨越下越大,但是被子里的世界很温暖,我有一种恍惚,我和程厦就像两只小松鼠,挤在一起,相依为命。
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我最喜欢的人亲吻我身体的每一个地方,就像是春天的泉水流经之地,万物都在复苏。
我觉得一切都很美好,而且一切都会更好。
第二天,我送程厦离开。
回来的时候才发现他做的微小的改变,电线插座被改到了床边,地上铺了一层地摊,他还用铁板修了一个简易的衣帽间给我。
而桌上,放了一束野花,在雨后的阳光下,份外饱满地绽放。
第29章 任冬雪,任总,我认识你
蛟龙村这个项目比我想象中更加按部就班。
我每天六点起来跑步,吃早饭,九点到办公室开始签各种字,算各种工作进度,然后报告给赵煜,下午去工地走走,看各个项目的进度。
我甚至还有休息日。
我跟着哈日娜在草原上探险,他们已经是汉化的牧民,放牛羊,也种地,但是还保留着一些纯生态习惯。
比如他们仍然会骑马,仍然会打猎,只不过用得是一种改造过的气枪,只能打一些田鼠或者兔子。
哈日娜带我去喝最正宗的咸奶茶,最大的马场,看新出生的小马驹,初夏之际,深蓝的湖泊,旁边的草原上盛开着无数摇曳的花朵,像是一幅只在梦里存在的油画。
哈日娜骑着马,带着她们家十几只大狗很威风走过,把四散的羊群赶到一处去。
很奇怪,她在网吧里,不过是个打扮艳俗的美女。但是骑上马的时候,美的惊心动魄。
不过她不喜欢这些,大狗需要她煮玉米面肉汤来喂,羊要她收拾腥臊的羊圈,草原很美,但是无数蚊虫像一片云,叮得人暴跳如雷。
她叹气,说:“我原本想进城打工的,可是我爷奶岁数大了,我走了他们咋办啊?就只能守着这个破网吧!破网吧!”
说到这里,她气呼呼的揪着韭菜的头,就像韭菜是她不共戴天的仇人。
她奶奶听不懂,一个劲儿的让我喝茶。
我这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一个热心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哈日娜总是会心软。
我说:“那你以后怎么办,想过吗?”
“能怎么办?到岁数就嫁给青龙呗,反正他成天在外面跑车,我还能住在我家里。”
我看着她花朵一样的面庞,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