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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离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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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低着头,想她自己的心事。

青澜嫌那小二啰嗦:“行,什么都可以,我们也不挑,快点儿就行。”

小二见玹华点头,便答应一声,兴高采烈道:“好,那我这就去准备,太子爷,再给您添一壶离魂香?”

玹华看了看青澜,笑了笑道:“两壶。”

青澜注意到阿沫的沮丧,到了饭点,本应该是她最活跃的时候,现在却心事沉沉,只是低头摆弄着自己眼前的杯碟。

他叹口气,伸手将她搂了搂,安慰道:“阿沫别难过,我们已经到了冥界,等哥哥帮你找到胤龙翼,璟华就会好的。”

阿沫乖巧地抬起头,努力挤出个笑容,她不习惯别人用那种安慰的口气,对她说出那些同情的话,即便是青澜。

璟华他会好的,他还没有不可救药,而即便不可救药,即便是死了,也绝不需要别人的那种眼光。

他一直都是那样骄傲的人,而现在,自己竟然也受了他的影响,开始抵触别人的任何怜悯。

“我只是走到现在,有点儿饿了。”阿沫吐吐舌头,做出一贯的调皮模样,及时另起了话题。

“玹华大哥,这里的人……呃,都是鬼吗?可是鬼不是喝了孟婆汤就立马要去投胎的么?怎么还会在这里开店做起了生意?”

玹华见除了阿沫外,青澜与妙沅也都是一脸迷茫,便解释道:“对于冥界,其实外人一直都诸多误解,若不是我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估计也和你们的父王一样,觉得是个污秽恶俗之地,而禁足你们前来。”

小二极麻利,他们说了这几句话的功夫,已经端了好几个托盘,招呼人布上了酒菜。玹华替青澜倒上酒,边喝边聊。

“啊,好久没喝到这么好喝的酒,还真是想念啊。”玹华陶醉地咪了一口,笑笑道:“冥界,其实是个很神奇的地方。

比如这个离魂香,据说酿这个酒的是位不亚于杜康的神奇人物,我曾祖父看中了他的手艺,想提到天上做酒神,于是提前夺了他的阳寿,将他招到天界。

没想到,这是个犟人,觉得自己在人界有妻有儿,幸福美满,你天帝为了一己私欲,害我此生阳寿未尽,便与妻子分离,凭什么我还要飞升了酿酒给你喝!

他赖在冥界死活都不答应飞升,而因他惹恼了天帝,阎君碍于面子,也卡着不准他去投胎,于是便一直沦落在这里。时间久了,他闲着无聊,便重操旧业,开了这家酒肆。”

青澜咋咋舌头,叹道:“这么厉害!竟然还是跟上上任天帝齐寿的一个人物啊,那这酒肆得开了得有好几万年啊!”

玹华给妙沅夹了那个姻缘虾,又自己夹了一只,笑道:“青澜,我跟你们说,这里的人物都不可小觑,说不定就是大有来头的,只是因为和天界不和,或者什么其它原因,屈居于此。”

阿沫点点头,她望了望外头人来人往的街市,道:“酒肆开在这里,生意倒真的不错。玹华大哥,我之前怎么都想不到,有那么多人愿意滞留在冥界,而不愿意去投胎。”

一直不响的妙沅,放下筷子道:“投胎有什么好?一喝孟婆汤,前世记忆统统忘光。爱恨缠绵,付诸流水,铭心挚爱,对面不识。”

她下意识地望了眼玹华,垂眸道:“我若是普通凡人,死了之后,定然也不肯喝下这孟婆汤去投胎的。”

玹华拍拍她,柔声道:“怪我不好,说的这故事让我们阿沅也多愁善感了呢。我们是仙人,想这些作甚?来,吃菜!”

他看了看窗外的人们,对阿沫道:“这些人,也并非不愿去投胎,他们只是在等人,等人到齐了再一起去。”

阿沫好奇道:“等人?等什么人?”

玹华道:“父母妻子,亲人朋友,如果前世情深意长的,总希望来世能再续前缘,那便要算准投胎的时辰,不能差得太远。”

阿沫恍然大悟,道:“哦,对对!青澜哥哥,你还记不记得?有次我和你捡到过一个大瓷缸子,缸子上就刻了这么一首诗,有句话叫做‘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青澜被她一提,也想起来在两人的捡漏之旅中是有过这么一桩,道:“嗯,我没记错的话,那意思是说,两个相爱的人,无奈年龄差得太大,一个到了婚嫁之时,另一个才刚出生,等到好不容易一个长大了,另一个却快死了。我后来拿回去给你姐姐看,还害她哭了一场。”

“是啊,我们是仙界之人,莫说差个几百、几千岁,就是差个几万岁,也无甚大碍。但凡人就不同了,相差数十岁,或许就是生离死别。”玹华笑笑,道:“所以说,投胎是个技术活。时辰、地域、家境都要把握好,否则便一世遭殃。”

妙沅噗嗤一声,接着他的话,轻笑道:“如此说来,那司来世命格的阎君,岂不是格外吃香,要被人供起来了?”

玹华一本正经,点头道:“阿沅真是一语中的!谁不想来世要个好出身?帝王将相,富贵荣华?”他指着窗外,道:“你们自己看,这条黄泉路上,有一半的店面便是他的,可说是十大阎君中首富。”

青澜道:“可天庭的司命呢,不也是掌凡人命运的么?到底听谁的?”

阿沫也同样好奇,这个问题,她始终没弄清楚过。

玹华道:“天庭司命,司的是命,而地府阎君,掌的是运。一个人的命格是定死的,比如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死,有些重大的,比如曾建宏图霸业的,又或者造倾国之乱的,也会被司命写进命相之册。

但大多数凡人,还是如沧海一粟般,终其一生都碌碌无为。这些小人物,天庭的司命是不屑掌管的,不过框一个大概的寿命运辰罢了,具体的都有阎君掌握。”

阿沫点头,“明白了。比如名簿上写,‘命中多金’,那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便可以有多种演绎法,可以让他安安稳稳接手祖上的产业,也可以当个强盗靠抢来的金银,更可以是个乞丐,某天从地下突然挖出一桶金子!是不是这样理解?”

玹华道:“不错,这平平凡凡的一世,不过匆匆五、六十年,在我们看来不过白驹过隙,但于凡人来讲,却极为要紧。所以,如果能求到一个好的命格,或富贵腾达,或长相厮守,还是很让人眼红的,所以不惜一切,也要为来世打点一下。”

阿沫凄然一笑,自己现在确然变得十分敏感,听什么,看什么都能心生感触。

玹华这一句“五、六十年”又戳中了她的心里,如今璟华命已在顷刻,如果真的能像凡人那般,逃到红尘俗世中与自己厮守,哪怕只五、六十年,又该多好。

她不禁骂了自己一句,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自己竟然开始羡慕起凡人来,贪图那短短几十年,真是病急乱投医,不仅昏了头,而且也实在太没志气。

还是快别胡思乱想,定下心跟玹华大哥一起,将胤龙翼找到,再想个什么法子骗璟华收下,彻底治好了他。那将来,自己和璟华有的,乃是万古千秋的永不分离!

阿沫又低头猛扒了两口饭,想把刚才冒起来的那些消极想法给压下去,一转眼,却突然“啊”的一声惊叫!

青澜急道:“阿沫,怎么了?”

阿沫没有回答,他自己也已看到。

酒肆门口走进三个人——不,三个鬼!

三个无头鬼!

虽然他们都用手将自己的头紧按在脖子上,但可能还不是太习惯,有时候,抽出手来做别的事时,脑袋便滚落下来。

刚才进门的时候,两人伸手去掀门帘,便有一个脑袋滚在地上,哧溜溜滑了好远。

刚才招呼玹华他们的那个小二似乎已见怪这种阵仗,急忙把那脑袋捡起来,用挂在肩上的抹布擦了擦,满脸挂笑地递回给他,“这几位爷,刚来是吧?您自个儿的东西,可留神存好了呢!”

那几个无头鬼,前世嚣张惯了,刚开口想骂,但一想起这已经换了一个世道了,便又悻悻地收起气焰,接过那小二递回来的脑袋,重又按好。

小二暗暗一笑,将他们请到另外一个里间,默默地拉上帘子,免得这几人没头没脑的,冲撞了其他贵客。

那小二甚是周到,将他们送走之后,又特地绕到玹华他们这间来赔不是。

“对不住,对不住!那几人估计是刚砍了头的死囚,还来不及去医馆缝上脑袋,就出来到处晃,害得各位仙君受惊,真是罪过!这样吧,小的再给各位添几道点心,就当是给两位姑娘压惊!”

玹华道:“不用,我们也差不多了,你再添壶茶,我们吃完便走了。”

那小二提着茶壶走了,妙沅从玹华怀里挣出来,睁大眼睛问阿沫,道:“真的很吓人么?”

阿沫那里一叫,玹华也同青澜一样,第一反应便将妙沅抱在怀里,挡住了她的眼,是以妙沅并未见到那三个无头鬼的样子。

“其实也不过就是没有脑袋而已,并不可怕。”阿沫摇摇头,不肯承认被吓到,嘴硬道:“只是他们进来时还好端端的,突然间脑袋就掉了下来,我有点没防备。”

妙沅转头问玹华道:“他们去医馆就是去缝补脑袋的么?这里的医馆只干这个?”

玹华哈哈笑道:“这里的医馆,确实只干这个,我们阿沅自然是不屑一顾了。凡人有各种死法,穿肠破肚的,五马分尸的,虽说死了后感觉不到痛苦,但像刚才那几人的模样,走在路上总是有碍观瞻,便需要医馆的大夫,给他们做个好看些的皮囊。”

他站起来,正色道:“不过,看到那几人,我也正想警告你们!

青澜,阿沫,你们千万莫要被这里的表面繁华迷惑,而掉以轻心,冥界毕竟还是冥界!

恶鬼、阿修罗随时都有可能遇到,我们要去的背阴山,紧挨十八地狱!接下来的日子,你们一个个千万都要跟紧我,莫胡乱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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