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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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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孙儿孙女现在还小呢,能说话,能跑能跳的小轩,会跟大人互动,自然是更加有趣得紧。

舞台上,司仪主持着场合,将气氛燃了起来。

当环节到新郎向新娘表白时,气氛更是到了高潮。

孟靖雯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果然,陆绎一开口,全场哗然:“我对雯雯是一见钟情,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把她的名字写在我的户口本上。”

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这个陆绎可真逗。

后面陆绎还说了一些其他的,都是让人捧腹大笑。

蒋晓华却在台下听得很认真,也看得很感动。

她家闺女性格就是太冷了,陆绎这样热情奔放,正好可以互补。

而且陆绎是会逗孟靖雯笑的那一种。

第327章 陆绎靖雯新婚(二)

婚姻生活里,另一半是个逗逼,会逗得你开怀笑,总比冷冰冰俩个人半天一句话都不聊的好。

陆老太太不停的拿着手绢抹眼泪。

她盼这个孙媳盼了多久啊。

自家孙子追得也很辛苦。

后面也不是没有一点怨的,但现在俩人在一起了,陆老太太是从心里稀孟靖雯。

果然也是她一眼就看中的孙媳。

后面就是开席,新人一桌桌的来敬酒。

陆绎今天晚上基本都没沾多少酒,大部分都是被伴娘伴郎给挡了。

敬到唐征和卢千千那一桌了,卢千千看着孟靖雯的脸看了好一会。

唐征无奈摇了摇头,他这个女朋友爱盯着美女的脸看的毛病还没有改。

其实这并不是卢千千没有自信,而是她比男人更爱看美女。

“我觉得秋竹的朋友都长得好美,而且美得各有千秋。”

“千千,我觉得你也很美。”

卢千千闻言脸颊红了,别人说这话她未必会信,但是唐征说,她就信了。

现在他们俩人的关系在公司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大家的确觉得大跌眼镜。

谁能想到不显山不显水的卢千千,结果把唐征给拿下了呢。

贺悠悠和寒煦坐在一起。

寒煦一直在给贺悠悠夹菜。

俞从云看在眼里,觉得寒煦这孩子真的没得挑的。

“小悠,你跟小煦什么时候结婚?”

贺悠悠不耐烦的翻了一个白眼,她妈又来了。

“不是我催你,你寒姨也着急着呢。”

“妈,你别催好不好,感觉未到。”

俞从云瞬间胃疼,吃不下了。

每次聊起这个,母女俩就不欢而散。

天知道她参加过多少婚宴了,她也想别人参加她儿女的婚宴,说一声恭喜好嘛!

陆绎敬完酒,带着孟靖雯就离开了。

孟靖雯说:“陆绎,我们俩人走了可以吗?”

“当然可以,反正有奶奶,有爸妈他们。大家吃完了,该散的就散了。”

说完,陆绎带她到了另一个包间,包间里也都是菜。

“吃吧,你饿了吧,你今天晚上也顾不上吃,现在快吃一点。”

陆绎说完,给孟靖雯盛了饭。

孟靖雯觉得怪怪的,有谁见过新郎新娘在宴席上另开一个包间,单独吃饭的?

不过远离了宴会厅那样的场合,孟靖雯觉得舒适多了,这会也知道饿了。

她也开始细嚼慢咽的吃起来。

虽然平常要做手术的时候,会很赶时间,会加快吃饭的动作。

但只要不赶时间,孟靖雯还是习惯细嚼慢咽。

陆绎比她先吃完。

他一直盯着孟靖雯,还时不时给她夹菜、

“雯雯,你多吃一点。不然我怕你到时没时间吃了。”

孟靖雯觉得很怪异,什么叫做到时没时间吃了。

她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就感觉陆绎的那种眼神,就像是快点把她喂饱了,然后可以宰来吃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孟靖雯吃的速度更慢了下来。

陆绎却不急,托腮看着,他们俩个人还没到最后那一步。

今天晚上,就是特别的一天了。

他想要的是她这个人的全部,身和心他都要。

都等了那么久了,也不差这一刻。

陆绎一直耐心等着,孟靖雯吃得差不多,就不吃了。

她吃饭很少暴饮暴食,讲究三分饱。

吃完了,孟靖雯放下筷子,陆绎说:“吃饱了?”

孟靖雯点点头。

司机在前面开车,孟靖雯的手被陆绎一直紧紧的握在手里。

他的大手干燥又温暖,孟靖雯只觉得手心都隐隐有汗了。

她还是有点不太习惯这样亲密,伸手想抽出手来,结果陆绎却不肯松手。

俩人一路无话,到了他们的新房。

刚一上电梯,孟靖雯惊呼一声,因为陆绎就已经弯腰把她抱起来了。

“阿雯,从现在开始,我抱你进这个家门,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的名字终于可以跟你一起写在户口本上。”

电梯停了一下,又有人上来。

那人见到电梯里俩人这样抱着,完全是那种公主抱的架势,吓了一跳。

只听陆绎开口道:“我们今天新婚,我妻子脸皮薄,你可以等下一趟电梯吗?”

那人红着脸点点头,刚迈了一边的脚,就这样退了出去。

孟靖雯翻了一个白眼,她这样子哪里害羞了?明明害羞的是他好不好!

孟靖雯看到陆绎的耳朵都微微有一些泛红了。

后面陆绎一直这样说,大家都挺配合的。

不过孟靖雯心想,估计以后大家都知道了,这一栋楼有一对新婚夫妻。

终于到了他们住的22层楼层,陆绎还是没松手,将孟靖雯一直抱到门口,又按了电子门锁的密码,才将孟靖雯放下来。

他是让孟靖雯直接坐在了鞋柜前的换鞋凳上,陆绎蹲下来,替孟靖雯将鞋子给脱下。

孟靖雯吃了一惊,连忙避开:“陆绎,我来就好。”

陆绎却不由分说的握住孟靖雯的脚。

孟靖雯的脚瘦长的,长得很秀气。

她今天因为结婚配了高跟鞋,脚指头有一些红红的。

陆绎的大手握住她的脚,帮她揉了揉:“疼吗?”

孟靖雯摇摇头:“没事,习惯了。”

女孩子爱美,穿高跟鞋不都是这样过来的么。

“你以后可以尽情选择自己想穿的鞋子。不穿高跟鞋也可以。晚礼服也能配低跟的。”

陆绎补了一句:“反正在我心目中,你天下第一美,你怎么样穿,我都觉得好看。”

孟靖雯都习惯陆绎说话的方式了。

这个男人,总是喜欢把好听的话挂在嘴里。

陆绎替她套上拖鞋,牵着孟靖雯的手走进室内。

客厅房间到处都被精心布置过了,双喜字到处都有贴,充满了喜庆的味道。

沙发的座垫也套了红色的垫套,就连抱枕,也是红色的亲亲的俩个小人图案。

入目所及,红,就是红。

陆绎抚额:“这一定是我妈的手笔。雯雯,你如果不喜欢,到时我会换掉。”

孟靖雯摇摇头,说:“不会,我觉得挺好。”

俩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一些不习惯。

孟靖雯是因为平常忙惯了,像今天这样,什么事情都不干,还有点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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