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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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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得放弃这个身份了。

这似乎有些突然,这个结论或许有些令人费解。但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这是顺理成章的结论,操作起来相当的简单。

我只要换一张脸就行了。只要舍弃这身制服,扔掉面罩和长靴,只要稍稍拔高身高,给自己换个性别-

啊,好像有哪里不对,如果我换了性别,这篇文就得发到耽美区了…咳咳。算了算了,请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我唉声叹气,感到万分不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不是个毫无感情的人,恰恰相反。我的内心与外表极度不符,我是个很纤细、很敏感的人。

抹泪抹泪。

我忍不住开始追忆,想起了自己来到哥谭的第一天。那是个雪夜,我还没租到合适的房子,寻思着不然就先找个公园对付一晚。低温对我而言不是问题,问题是我没钱。

没钱怎么办?啊,这也很好解决。小朋友们,你们知道答案吗?

……总之,好孩子可别学我。我不好说自己是为了找乐子才去抢银行的,还是因为抢了银行才得到了乐子。总之,那天夜里,我见到了他……吸溜…

是的。我见到了蝙蝠侠。

蝙蝠侠。如果可以,我应该用三个惊叹号来表达我对他那浓厚的爱意,与强烈的感情。实话实说,我被他深深地迷住了,我甚至很怀疑——这世上真有人能不痴迷于他吗?

你看到他上臂优美却杀伤力十足的肌肉曲线了吗?你看到他宽广坚实的胸肌,强壮有力的大腿了吗?你想象过被这样完美的身材以一记裸绞锁住,挣扎不能的倒在他的怀中,失去一切反抗之力的任他摆布吗?

亲爱的们,别太嫉妒了,我享受到了——我享受到了!

那时我只能和他对上几招,他很强大,比我想象到的最强还强上许多!更重要的是他还很有技巧,有些丰富的对人搏斗的经验,老天,这正是我所欠缺的东西!

因此我甚至不必装模作样,就被他扭倒在地。但我对痛楚的感知本就不太敏感,我弄断了自己的小臂挣脱出来,本意是想逃走,下次再来——你猜怎么着,接着,我就享受到了这等vip待遇!

天啊,我要是有钱就好了,我要是有钱,我会努力往他的靴子里——腰带间?——塞钱的!他值得,蝙蝠侠值得最好的!这是不花钱就能享受的吗?哥谭人每天都能享受这个吗?

呃好吧,哥谭的普通人肯定也不会天天抢银行,这太费人了。但我还是对哥谭的恶棍们感到了羡慕与嫉妒。于是我当天就决定了:

我要留在这儿,我要住进这里。我爱这个地方,这儿会成为我灵魂故里,成为我的家。

我也的确把这儿当家了。事实上,大半个哥谭的反派都认识我。一开始,他们叫我“新来的疯女人”,后来,他们开始叫我“熊仔”和“弗莱迪”。

啊,这取决于我为了争宠,对他们做了什么。

……行吧,哎呀,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我说过了,像蝙蝠侠这么优秀的人,怎么可能不被人疯狂追逐喜爱?如果一个一个排号,得等多久才能轮得到我?

我不得不去插队,摆平我前边排着的前辈优先享受蝙蝠的铁拳。他们最好还是原谅我如此狂热吧,毕竟那帮家伙也打不过我。

‘贝儿·弗莱迪。’有一次,蝙蝠侠突然叫出了我的全名。‘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时我已经给自己设计了一套制服,棕色的,与我‘熊仔’的外号十分贴合。为了能和‘弗莱迪’也更相符,我还在右手套了个长长的爪刃。

光看我的装扮,你就能猜出我根本不在乎被人知道真名。和爱迪(谜语人)不同,我不喜欢搞太深的谜面。

“因为喜欢。”

而现在,我不得不哭唧唧的呢喃自己给出的答案,然后低落的把制服塞进了衣柜深处。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能痛哭流涕,而为了别太矫情,我一头栽到床上,想要睡上一觉。

睡醒了,我再来决定要不要换个性别,换个身份好了。只要我不是“弗莱迪”,蝙蝠侠就不会对我另眼相看。不会只想和我“谈谈”。

我是多么的思念他的胸膛,思念他的皮靴啊!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再次与他贴贴,我真喜欢他给我来上两拳,多打断我几根骨头。

嘤。

我抱紧了自己的小被子。

都怪…都怪罗宾…不,不对……我不该像那些网络傻逼似的搞什么受害者有罪论。要怪也得怪小丑。都怪小丑!

要是joker没对罗宾做那些事就好了。他不做,我也不用去拯救那个小男孩,也就不会被蝙蝠侠误认成一个好人,或其他什么不必挨打的存在。

太悲哀了。

嘤。

我哼唧着吸了吸鼻子。实话实说,我很难过,却并不后悔。我从不做会让自己后悔的事——后悔,那就和认输一样不可忍受。我是不会输的。我一定会得到我想要的。

于是我努力告诉自己的大脑:睡吧,做个好梦。

就和那天我对小丑做的那样。我立刻陷入了沉眠。

梦境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美好,我回忆起刚到星城时,绿箭送我的右勾拳。他出手的力度与蝙蝠侠相比略显不足,似乎也不够坚定。但他比蝙蝠更加狠心;我想起黑金丝雀美丽的面庞,她扭断我脚踝时低低地笑了一声,无奈的摸了摸我的头发……

我想起刚到大都会的憧憬,与被超人坚定拒绝时的失望。我想起纽约那个摔了我一跤,自己吓了一跳,连连和我道歉的男孩儿……我想起的许多美事,但最终,我还是忍不住留下了热泪:

蝙蝠侠。

梦中的蝙蝠侠还愿意朝我挥拳。他低哑的声音总在警告着谁,但对我,他一直都颇为娇纵。我在哥谭住了有一年半了,他总有新的花招,几下就叫我目眩神迷。蝙蝠侠…蝙蝠侠……

抹泪抹泪。

这根本就不是好梦。我发出模糊的呢喃“蝙蝠侠……呜呜呜……你怎么不愿意揍我了……”,抹着眼角的泪花爬了起来。姐妹们,你们一定猜不到,我本以为自己能够接受现实,要不换张脸换个身份,要不就一走了之,寻找其他愿意裸绞我的人。

我本打算不再尝试睡眠,连夜收拾东西跑路。但你猜怎么着?

我一睁眼,就和矗立在我床尾的蝙蝠鬼影四目相对。如果我当真只是个花季少女,嗨呀,那肯定会失声尖叫…

但就像你们猜到的那样,我没有。

“……蝙蝠!”我的声音饱含颤抖,一下就从床上蹦了起来。“你想通了吗——!”

我来不及震惊于他竟能找到我的住所,不需要坏心眼的小罗宾在旁狂吹他的搭档,我就能想到答案:只要他想,你就是藏在哥谭公墓的地缝里,他也能把你找到。

我对他很有信心,这信任甚至有些盲目,要怪就得怪我的那群同好,小丑——企鹅人——哈维(双面人)——赛琳娜(猫女),他们比任何人都更推崇蝙蝠侠的能力,光听他们讨论这个哥谭幽影,我会以为他才是那个氪星来的外星人。

“……不。贝儿。”蝙蝠紧皱眉头,给出了我不想要的答案。“这是我要说的话:你想通了吗?”

我哭丧着一张脸,月光下,我眼角闪动着真实可靠的泪花:

“我想通个屁啊——你不是来和我切磋,要我伏法的吗?!”

“你变了!你——这好没道理!”我痛苦极了,一甩被子朝他扔去。他象征性的往后躲了躲,我趁机跃上床头,一边控诉一边向他出手。“我帮了你,我做了件好事,而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吗?!”

我把床边的东西朝他丢去,那是几根钢笔,几枚硬币。但我敢保证,没人愿意被它们砸中。我的力气可以很大,大到——暂时能与超人匹敌抗衡。

蝙蝠不得不撩起自己的披风,以此将它们一一弹开。而我灵巧的窜向了窗户,迫不及待的向他邀请:

“过来——亲爱的、迷人的骑士!来啊,我不想房东婆婆欲哭无泪——我们可以去夜色□□舞!我向你保证,今夜我的状态比其他任何时候都好!”

我恳求他,但他维持着那个可爱的,犹抱琵琶半遮面似的动作,黑暗骑士坚定的回道:

“……贝儿,你需要帮助。”

不,我不需要。

“让我帮你,你可以信任我。”

我只信任你线条优美的肌肉,与它们与生俱来的杀伤力。

我开始厌烦了。我感到委屈:

“不。我不需要。”

“……让我带你看看医生,贝儿——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但我向你保证,我绝不会伤害你-”

我开始尖叫。让社交礼仪去死吧,对不起了,不知道存不存在的邻居们,对不起!

“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天啊,宝贝,你的魅力下降了!不要嘴了不要嘴了!——如果你需要,我现在就能向你证明我很正常!”

你在我打工时来观察过我,当我不知道吗?!

“烦死了——我不信你不知道!我是个脑控者!我是能梦中杀人的‘弗莱迪’!!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你!”

他不说话。但我突然明白了。在我质问他、朝他发火时,他罕见的没有哪怕一丝的不耐。这是为什么?这位一向都很忙、非常非常忙的义警为什么会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我一下就懂了:

“你好爱小罗宾鸟啊。”我干巴巴地说着,语气中充满了羡慕。“呜呜,你好爱他。”

然后我一脚踢开了窗户,一跃而下。他不得不过来追我,而我使了诈,趁他翻窗时从身后缠住了他。

这是我们初遇时他对我用出的裸绞,咳,我作弊了。姐妹们,永远不要试图裸绞一个比你们高两头、重一倍的男人。那会变成一场不好笑的闹剧……

但我作弊了。我拔高了自己的身子,强迫身上的所有暗伤一起愈合。我用出了五分力气,绞得蝙蝠不能动弹:

“我是个危险分子!”

“我会向你证明的!”

“贝儿——”他依旧喊着我的真名。这真让人头大!真是!“我知道你是个危险分子——”

他被我勒得说不出话。但好奇心不止能杀死猫,也能杀死我。我想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于是稍稍松懈…蝙蝠趁机按动了腰带上的某个按钮,这下电击让我失声尖叫,顺势松开了手。

我们朝不同的方向翻滚出去。我很难把他搞得如此狼狈——我根本就不舍得把他搞得如此狼狈。我更喜欢被他压住的感觉,而不是压住他:

“?”

“……”蝙蝠侠喘息着,他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但最终,他还是…还是少见的叹息了一声。

“小丑还没醒来。”

“……你对他做了什么?贝儿?…但那并不重要。他还活着,他的大脑皮层依旧活跃。我不管你对他做了什么,我-”

他哽住了,而我恍然大悟,“哦!”了一声。

接着我莫名感觉非常低落。搞什么,我是危险分子的原因就这?就这?

我还以为他已经发现了什么。嗨,吓死我了。我多少还是有点怕羞的……

“我都得谢谢你救了罗宾。”

……操。

我惊呆了。我脸红了。这——这?!

“……你、你是这么客气的人吗?”我颤抖着声音。“如果你要谢我,那就给我来记三角绞…吸溜!”

“……”

他不说话了。是朝我张开大腿,在怀中死死绞住一个少女一事太过羞耻吗?我是太得寸进尺了吗?

“……退而求其次,那、那大腿绞?南北绞?断头-”

“够了!”

蝙蝠侠欲言又止,他的神情越发复杂。我被他搞不耐烦了,天啊,要知道此前甚至现在,我最喜欢的英雄都是他。我从没厌烦他的任何游戏,但现在,我却有点受不了了。

“呜呜呜如果你不现在立刻和我打一场。”

我哭着说。

“我现在就去把猪面教授和贝恩也变成小丑那样——我和你发誓,我现在、立刻、马上就q-”

他朝我扑来。

他的动作凶猛而迅捷,带着某种毫无迟疑的自信。这非常美丽,非常耀眼。乡亲们,我真心觉得他是特别的。我是真的沉迷于被他狠狠击倒。

动起来的蝙蝠侠才是好蝙蝠侠。来哥谭前,我根本不懂为什么有人会怕这么一个明显就是人类的都市传说,来这儿之后,我日常调侃那群底层反派每天要换几条裤子。

而我?

……我为他目眩神迷。

一拳,两拳!我眼冒金星,摇摇欲坠。但这还不够,他知道我有多顽强。

然后?

三角绞。

乡亲们。我现在宣布蝙蝠侠正是世上最有服务精神的爱抖露…哦不,超级英雄,还来得及吗?

我是真的爱他……

我倒到了他的腹肌上,陷入了甜蜜无边的假寐。我呼吸着他制服上那奇妙的血锈味儿…满足,这是满足。我的大脑感到无穷的快乐,我……

他应该是抱起了我,那动作温柔的和我亲叔叔差不多。

我会一辈子粉他的。我永远都不会离开哥谭!

贝儿·弗莱迪,永远年轻!永不放弃!永远挨揍!

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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