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江州扛把子!
哪怕没有仪器,秦嬴依旧可以凭借一流的经验辨别出一块碎骨的身份信息。
毕竟这个世界上同时站在武道跟医道巅峰的人,也就秦嬴一人而已。
自古医武不分家,就是因为只有杀人、伤人够多,才能最大程度了解人体构造,提高医术。
“这块骨骼密度不低,哪怕经过五年的地下掩埋,也没有降解多少。可见此人生前一定经过长期锻炼,不是运动员就是健身人士!”
“这块骨骼虽然损毁严重,但是依稀可以辨别出这是男性盆骨!男女盆骨可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至于这块骨骼,骨密度T值几乎低于负了!分明就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骨骼!”
秦嬴依次捡起骨灰盒里的三块骨骼,甄别道。
“运动员、男性、老人,却是没有一块符合心心身份的!”
“法方部门果然欺骗了我!”
秦嬴眼中闪烁着一抹愤怒,还有一抹难以置信的惊喜。
法方部门的欺骗行为固然可恨,但是也从侧面证明了亨利的推测没错!
法方部门当时根本就没找到秦嬴未婚妻的骸骨,只是凭借事发之前秦嬴未婚妻在场的录像,就武断认为秦嬴未婚妻已经丧生。
结合亨利所说“现场没有怀孕女性的尸骨”,秦嬴未婚妻死里逃生的几率极大!
只是,秦嬴未婚妻去了哪里呢?
当时秦嬴跟其约好一起回国定居,约定的地方就是江州市。
会不会秦嬴未婚妻按照约定回到了江州市?
想到这里,秦嬴陡然激动起来。
连面对千军万马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阎罗青君,此时却心脏跳动如小鹿乱撞。
“五年未归,江州人口增加了何止一倍。想要在千万人口里找到心心,无异于大海捞针。得找个人帮我调查才行!”
秦嬴自言自语着,摸出手机给某个号码发送了一条信息。
…………………………
“豪哥,就是他!”
信息刚发送出去,就听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秦嬴转头一看。
却是那个黄发青年去而复返!
只不过这次黄发青年不再是孤身一人,而是多出一群人。
为首的是个脑袋上刺着一条青斑下山虎的光头男子。
最凶莫过下山虎!
一个城市,敢刺这种图案的人,莫不是能够在这个城市吃得开的狠人!
“豪哥,就是这个小崽子!连您经手的生意都敢碰!”黄发青年讨好的对光头男子道。
光头男子打量秦嬴一眼,轻笑起来:“兄弟,新来的吧?知道这座墓园谁罩的吗?”
秦嬴淡淡答道:“不想知道。”
“哟呵,还挺豪横!听说你为了一个野女人的墓,把我兄弟打了?”
“凭良心讲,就这么一个五年没人照料的孤魂野鬼,凭什么占据这么好的风水宝地啊?我兄弟看上她的墓,那是她的福气!她得感恩戴德,下辈子给我兄弟当牛做马!你也看到了,当我兄弟的一条狗都比她当人强!”
哗!
明明没有起风,却有一股刺骨寒意悄然笼罩整个墓园。
秦嬴目光冰冷,看着豪哥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死人。
“啧啧,生气了?太棒了,我就怕你不生气!因为你不生气,我弄死你的时候多没乐趣啊!”豪哥咧嘴大笑。
然后眼睛一眯,就要弄死秦嬴。
这时却听远处一个声音响起:“等一下!”
却是一个墓区工作人员急跑而来。
“豪哥!有话好好说,至于动刀动枪吗?这人是我朋友,给我个面子,饶他一次好不好?”
工作人员跑到豪哥面前,恳求道。
说完,又目光转向秦嬴:“秦嬴,快!过来给豪哥道歉!其实这事都赖我,没有提前跟你说。”
这个工作人员,却是秦嬴的小学同学,同时也是当初把这块墓地卖给秦嬴的人。
“杨凌,我需要一个解释。”秦嬴看着杨凌,静静道。
他当初跟杨凌签的产权合同是70年,而现在才过去5年,杨凌就把墓地转手倒卖了?
杨凌苦笑一声:“是我不对,可是我也没办法。豪哥看上了这块墓,我本身在豪哥手下混饭吃,妻儿父母也都在江州,我不敢不答应啊……”
“所以你就违背合同,把我妻子的坟墓卖了?”
“秦嬴,我真不是故意的。豪哥跟威少在江州只手遮天,我惹不起,你也惹不起。你快过来给豪哥道个歉吧,不然今天你不光妻子的墓地保不住,连你自己性命也保不住!”
“道歉?呵呵。”秦嬴哂笑一声。
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活人得到过阎罗青君的道歉!
唯一听过的,只有死人!
“妈的,杨凌你算什么东西?也敢替我做主?我什么时候说过只要道歉就放他一马了?”
“滚远点,不然连你一块弄!”
豪哥一个耳光狠狠甩在杨凌脸上,将杨凌扇倒在地。
杨凌嘴角流血倒在地上,一只手抱住豪哥大腿:“豪哥,看在我为您工作多年的份儿上,给我朋友一次机会吧!我给您磕头了还不行吗?”
说着,杨凌就跪倒在地,磕起头来。
“妈的,蹬鼻子上脸!你是听不明白我的话吗?你TM没资格跟我求情!这么喜欢磕头,就磕到死好了!”
豪哥狞笑着,按住杨凌脑袋就使劲往地面撞去。
砰砰砰砰……
眨眼间杨凌就满头鲜血,惨不忍睹。
“呸!”一脚踢开杨凌,豪哥狰狞眼神落在秦嬴身上。
“该你了,小子!”
秦嬴无动于衷,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处境,表情平淡朝着远处喊了一句:“赖毛狗,再不出来,我就要让你永远也出不来了!”
豪哥一怔。
这小子被吓出癔症来了?
整个墓园都是他的人,哪有其他人?
而且,喊谁不好,喊什么赖毛狗。
这么挫的名字,一听就是个废物,救的了谁?
“不对!”
下一秒,豪哥却猛然全身一震,如遭雷殛。
他蓦然想到一个人!
而那人当初混社会的外号,好像就叫做“赖毛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