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爱情马夫
213
剑修,一个总是与孤独相伴的物种。
他们往往有着自己的坚持,自己的骄傲,绝不让他人玷污、宁可孤寡也不愿折腰的骄傲。
吹雪,就是这样的剑修,一个一直孤身一人的男子。他自幼长在万梅山庄,不见父母,也没有朋友。
他总是一个人,练剑时一个人,不练剑时也是一个人。一个人去那梅林、去那雪山,一个人静静地呆在自己的院子里,照顾花草,翻阅医术。
他不大爱说话,便是家中最为亲近的阿福也很少听见他的传唤。大家都说,他们的少爷吹雪喜静,像个天生优雅的神明一般。但,其实不然。
他只是,张口得有点慢,每次刚想张口说话,大家就都走了。
为什么会如此?难道他每次的眼神都不够明显吗?连阿福都一副看不见的样子。
悲伤,吹雪真的很悲伤,悲伤得再也不期待他人。
悲伤的他以为自己这般得孤独会永远持续下去,没想他遇到了顾钧。
一个不需要他说话就能交流的男子,一个能看见他眼神的男子。
顾钧,懂他。
这一天,孤独的吹雪终于等到了友谊的温暖,他那多年寒冬的内心也终于迎来了春暖花开的日子。
吹雪很开心,虽然从外表看他依旧是面无表情,但钧哥看得出来他的眼睛都变得亮晶晶。
亮晶晶的吹雪送给钧哥好多奇奇怪怪的花草,据说都是他在后山捡到的种子,在家自己种的。
真的好厉害哦,吹雪。钧哥从没见过这么多不不知名的花草,虽然有些长得很奇怪,但味道都特别好闻,就好像连空气都清新了起来一样,连平时一直涌进他身体里的热流都变得芬芳。
钧哥没种过什么植物,但他听菠菜说过,越少见的植物养活的条件越苛刻,便是由种植大家日夜呵护都不见得能活下一棵。
但吹雪就不一样了,他有一大院子,听说在后山还有一片。
其实说是一片也不对,吹雪带着钧哥就溜上了后山的去看他的后花园时,钧哥这才发现,他拥有的哪是一片花田?明明就是一个巨大的洞穴。
巨大的,里面还有温泉的洞穴。
他们去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天还未亮,洞穴里却是亮堂堂的。
钧哥原以为是吹雪在里面放了夜明珠,等走进了才发现,好家伙,发光着的竟然是温泉旁的花。
钧哥很是好奇,便问,“这是什么?”
吹雪看了看,说,“不知道。”
这是他小时候练轻功的时候在山沟沟里捡到的种子,一个一个外壳硬梆梆的,他还以为是板栗,结果种下去却长出了一群发光的玩意,搞得他郁闷了好久。
不过它虽然不会结板栗但会长出红色的果子,一丢丢小,大概半个小拇指指节那么大。
“但果子很好吃。”吹雪忆起那红彤彤的小玩意,手指比了比。
“哦,还能治腿。”吹雪补充道,“上次阿福爬山把腿摔断了,吃了果子第二天就好了。”
吹雪说这话时眼里带着光,就好像阿城以前说过的梦中之象,眼里闪着小星星。
钧哥登时明白了吹雪的意思。
这果子虽然看似平平无奇只会发光,但果子好生厉害,以后出去比剑都不用担心断骨要休养好久不能练剑了呢。
连这个都想得到,吹雪,不愧是你!
看完吹雪的小花园时间也差不多了,两只剑修又去了吹雪常常练剑的崖练了下今日的剑。
吹雪练剑的崖很高,虽然还不到山顶,但从崖上往下看去已经是望不见底的高度,只能看到下方白茫茫的雾。
吹雪说其实这崖离山庄很近,就在山庄梅林的斜上方不远处,有时风大还能看到梅花被卷上来。
吹雪很喜欢这个崖,天气好的时候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不好的时候也很美,像仙境一般。
就像是此时,空气中带着雾,风中还夹着小雪。
吹雪依旧是一身白袍,看起来轻荡荡的。他的剑很快,很厉,比风还快,比雪还冷,在空气中只能看见一道道骇人的寒光。
高处的风很大,但此时的风却已经被他征服,服从他的剑,跟着他的法。
“將——”
他出完最后一道剑,停了下来。风,再一次回到自己的道中。
吹雪站在那里,望着远方,持着剑,静静看这天光乍现。
雪似乎停了下来,但风依旧很大,吹起他的衣袍,呼呼作响,但再大的风也吹不动吹雪的身。
顾钧也练完他的剑,看着飘逸的吹雪,很久,很久。
这一刻,顾钧好像忽然明白了,明白吹雪被称为神的原因。他的坚毅,坚毅得便是再大的风雪,衣着再单薄也永远不会倒下。
他就像那传说中的定世之柱,永远稳稳地伫立着。
啊,吹雪,多么神一般的男人啊。
顾钧内心暗暗感叹着。
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了一个带毛边的披风,给自己穿了上去。
神一样的吹雪:
吹雪:你很冷?
顾钧摇头:不。
吹雪:那你为什么穿衣服?
钧哥:因为,我看着你,觉得你冷。
吹雪:喔。
剑修,一个善解人意的物种。
他们总是那么的机智,那么的善解人意,那么的不愿因自己的原因让心系自己的他人烦恼。
所以,他们真的有在好好照顾自己。
顾钧,一个总是个从袖子里掏出各种东西的男子。
他有一件宽大的大袖子外袍,里面总是装着很多东西,比如吹雪的玉佩。
但钧哥之前在庄里被侍女脱下了外袍,抖了抖里面什么都没有。
吹雪以为那是钧哥行走江湖两袖清风,一人一剑一玉佩以外什么都没带。如今想来,还是他太过年轻,年轻得以为钧哥是单纯地把东西放在袖子里。
然而,现在的钧哥换了件外袍,还是出门前吹雪才送给他的新外袍,可他的袖子里依旧可以掏出东西,还是那种好大好厚的毛披风。
叠起来好大一坨的披风。
所以,那披风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明明钧哥的衣服看起来那么单薄,根本没有一点鼓起来的样子。
面对吹雪的疑问,钧哥解释道他去南海时的的确确是两袖清风,但他认识了阿城。
阿城是个心地善良的男子,虽然面相看起来冷峻,但他的心是火热的,还会担心好友的安危,给他准备了行囊。
其中,就有这个大披风。南海便是冬天都很温暖,本是没有这种厚披风的存在,但阿城在听说他要去北域后专门命人帮他做了件,就怕自己的好兄弟在北域被冻死掉。
喔,阿城,真是好贤良的男子。吹雪懂了,但年轻的吹雪依旧很好奇,好奇这披风到底被藏在哪里。
但吹雪是个如神明一般冷峻的剑修男子,如此好奇别人衣内的话又怎么能说出口?即便那是外衣。说出来了岂不就是登徒子?
吹雪不要,吹雪是个守礼的剑修。他强忍人下自己少年好奇的欲|望,只是悄悄看了钧哥的袖子好几眼。
吹雪的眼神很是平静,平静得看不出一丝丝波动。
但钧哥是什么人?萝卜头时期就能捕捉到他老父亲爬床动静的男子,不过是区区眼神又怎能逃过钧哥的法眼?除非,是他自己装作没看到。
于是,钧哥伸出了自己的袖子,面色冷峻。
“要掏吗?”钧哥问。
吹雪严肃地看着他,那眼神是那么的冷酷,那么的无情,就好像那世间见不得半分污秽的神明。
“要。”吹雪说。
世间是那么的广大,那么的神奇,总是充满了诱惑。
就像是传说中的袖里乾坤。
没有一个少年可以逃过乾坤的诱惑。
即便,是成熟稳重、早就当家的吹雪。
哦,还有刚刚当家的阿城。
即便当了城主,阿城也还是那个因为好奇海角被骗去十两银子的少年。他,是真的好奇心旺盛,旺盛得在那波光粼粼的海边、那阳光灿烂的天空之下,对着钧哥的袖子掏了又掏,掏到一片虚无还趁机塞进去了好多东西。
而现在,吹雪也伸出了自己的手。他的手修长而玉白,骨节分明,好看得紧,放在外面不知会让多少少男少女为之鸡叫。
然而,就是这样一只好看的手伸进了钧哥的大袖子,掏了又掏。
掏出一根长长的蓬松的毛领。
一篮咸海鸭蛋。
一箱银子、一坨银票。
还有,一筐满满的,来自南海的海鲜。
活得,还在跳的海鲜,里面还夹杂着一只拳头大的乌龟。
似乎是第一次来着冰天雪地的地方,乌龟有些紧张,在雪地上慢吞吞地爬了几步后,将自己缩进了壳里。
吹雪看着地上那一团一动不动的龟壳,不禁陷入沉思。
从南海到北域,原来,阿钧的袖子可以保存这么久吗?
虽然对钧哥来说从南海到北域也就八九天,但他还是点了点头,“里面的,不会变。”
喔,好生厉害的招式。
不愧是你,阿钧!
于是,吹雪认真地从地上撅起了一块冰块,撩起钧哥的袖子,塞了进去。
顾钧:……
认真地来讲,吹雪和阿城真是天生一对。
特别,是在喜欢塞东西的方面。
在回去的路上,吹雪忽然灵光一闪,问钧哥道,“是不是,什么都可以放?”
钧哥点点头,“嗯,没有限制。”
吹雪眼睛“唰”得一亮。
吹雪很是郑重地问:“那,人呢?”
钧哥、钧哥一愣,接着飞快地捂住了自己的袖子。
钧哥拒绝,“你想干什么?不行。”
吹雪,一个真的不想出门见路人,但又想去其他地方比剑的男子。比如,去南海。
他,是认真的。
顾钧:……
住口,认真的也不行。
他顾钧,就算当得爱情的信使,也绝不会当爱情的马夫。
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