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变朋友
如果南宫寻为她护法,她在家里就不会有烦恼了。
当他到达王子的另一个院子时,楚令歌被安排在他以前住过的卧室里。
显示屏像两颗豌豆一样一动不动。
窗户明亮干净,没有灰尘,所以可以看出这里每天都在仔细清洁。
檀香桌上放着一壶热水,旁边的白玉杯清澈透明。
南宫寻倒了一杯水递给楚令歌。
楚令歌受宠若惊,连忙向他道谢,然后在南宫寻微笑的眼神下吞下了脱金丸。
托筋丸的药效很厉害。
楚令歌吃了之后,觉得自己的整个身体像是被火点燃了,一股炽热的气体在她体内四处流动,仿佛要把自己的整个身体烧成灰烬。
她深吸了一口气,急忙盘腿坐在蒲团上冥想和练习。
拓金丸释放出的强大能量像火一样灼烧着楚令歌的肌肉和静脉。
原本狭窄的肌肉和静脉在巨大能量的燃烧下一点一点地被撕裂。
灼热伴随着剧痛。这感觉就像是点燃麻油的火,可以把活人烧成木乃伊。
楚令歌坐在蒲团上,一动不动,好像被烧伤的人根本不是她。
然而,从她额头上滚落的汗珠可以看出她当时有多痛苦。
南宫寻那双狭长的凤凰眼睛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希望代替她承受这些痛苦。
看着席尔满脸通红,仿佛有一团燃烧的火焰在里面滚来滚去,他的手掌不禁捏出一身冷汗。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人们就会死去。
万一喜儿来不了
南宫寻不敢去想。
自古以来,没有人敢吸收托金丹的全部能量。
凡人的意志力不够顽强。
一般来说,在旅途中,卫士利用他的精神力量冲出托金丸的能量。吞食者能吸收一半的能量是好事。
目前,西安已经吸收了远远超过一半的能源。
恐怕他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
如果你继续下去,恐怕你会担心你的生活。
久而久之,楚令歌汗流浃背,裸露的皮肤像煮熟的虾一样红。
南宫寻终于忍不住了。
他的大手掌静静地贴在楚令歌的背上,试图向她传递精神力量。
只要把灵气输入到西儿,西儿就会安全自由。
希望知道从内到外的燃烧比火灾更可怕。
如果发生火灾,如果身体外有火,你也可以找到灭火的方法,虽然火在身体内燃烧,但你只能忍受。
除了传递精神力量来对冲这种能量之外,没有其他方法。
“没有。”
就在南宫寻准备传递精神力量时,楚令歌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她忍住了灼伤带来的剧痛,低声说道:
“殿下,别担心。楚令歌可以拿着。请帮助殿下。”
南宫寻微微抬起凤眼,看着尚允熙乞讨。
他的双手微微颤抖,但最后他咬紧牙关,从楚令歌的背上收回了双手。
楚令歌松了一口气。他的呼吸微弱,他说:
“殿下,楚令歌可以携带。只要楚令歌还活着,请不要帮忙。”
南宫寻火眼金睛地看着她说:
“等你喘不过气来有什么用?”
人死后战斗还有意义吗?
“楚令歌不会死。”
楚令歌的眼睛非常坚定,但她被骨髓深深迷住的自信让俞琳晨又哭又笑。
只是一个软弱的青少年,你怎么能这么自信?
那是托金丹!
一个凡人要吸收一半的精力是不容易的。他想把这一切都消化掉。
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自信还是傲慢。
然而,在楚令歌坚定的注视下,南宫寻被他感染了。他真的觉得西儿会成功。
他选择了尊重和陪伴。
漫漫长夜。
对于经历痛苦的人来说,每一分钟都是痛苦的。
幸运的是,黑夜终将消散,晨光将照亮卧室,驱散寂静的黑暗。
楚令歌幸免于难。
她那又黑又亮的绿色丝绸已经湿了,她的锦缎长袍似乎刚从水里捞出来。
楚令歌的皮肤上覆盖着一层黑色粘液状的泥,这是她身体排出的毒素。
如果人们吃谷类食品,不管人体有多干净,都会积累大量毒素。
这种毒素很难排出。
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使白皙的皮肤变黑,清澈的眼睛变得浑浊。
随着日复一日的衰老,皮肤变得松弛和起皱,这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命运。
楚令歌还年轻,有少量毒素积压。自然,不可能造成如此可怕的破坏。
然而,在她洗完药浴,洗去皮肤上的污垢后,玉琳晨仍然觉得自己的皮肤比以前更白更嫩,美丽的眼睛比以前更清澈。
在比较之前,我总觉得西安人的皮肤很好,再好不过了。
但一个人的美丽是无限的。
你认为它已经是最美的了,但最终,你发现没有最美的,只有更美的。
这个年轻人真聪明。难怪连一向冷静自持的熏宇也忍不住要伸出魔爪。
自从他拓宽了肌肉和静脉,楚令歌吸收天地灵气的速度有了飞跃性的提高。
她原本想出去找一个小院子,搬出王子的另一个院子。
但是修行的感觉真的很棒。
所以她计划努力练习一段时间。
当种植遇到瓶颈时,出去找房子。
尽管楚令歌住在另一家医院,但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南宫寻了。
她每天忙于练习,而南宫寻每天忙于处理军事和政治事务。他们彼此都很忙。他们已经一个多月没见面了。
然而,楚令歌不知道的是,南宫寻用极大的意志力终于控制住了自己的双腿,没有跑到楚令歌的卧室。
这似乎是每个人锻炼肌腱的好时机。用不了多久,陀正儿就来了。
连他都没有。
顶多在深夜溜过去看看他。
时光飞逝。
经过一个多月的疯狂修炼,楚令歌的修炼很快突破了炼气期的第五阶段。
耕作暂时结束了。云喜决定出去找房子,看看吴越森林里郭火火的情况。
火焰果可以结一百年的果实。一旦结出果实,它可以挂在树枝上数月甚至数年。
天空中有一道裂缝。此外,世界上很少有人知道火焰果,所以楚令歌认为火焰果一定还在老地方等着她。
事实与她预期的相似。
南宫寻在刑部衙门调查时,楚令歌独自前往雾月林,发现火果仍在风中飘浮,似乎在等着她去摘。
然而,在她阻止别人的同时,她也阻止了自己。
虽然她的成就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从裂开的天眼皮肤下摘下火焰果实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虽然楚令歌愿意用鲜血冒险,但冒险并不是死亡。如果没有一丝希望,她不会随便冒险。
所以她打算买一个小院子住下来。
金窝和银窝不如它们自己的草窝好。
春风轻轻吹过大地,冰川融化,溪流潺潺,鲜花盛开。
楚令歌穿着紫色的衣服,一束束高高的黑发,紫色的发带随风飘动。它是如此的美丽,以至于让人侧视并停下脚步。
当楚令歌四处查看房子时,南宫寻正在查看惩罚部衙门的案件。
严刚来汇报楚令歌的情况,他就忍不住低声问道:“殿下,你能阻止它吗?”
“跟着他。”
南宫寻纤细的手指翻过箱子,毫不在意。
严毅仔细问道:
“等他找到房子,一定会搬出去。殿下愿意吗?”
虽然阎同仪不同意殿下的断袖,但如果楚令歌真的搬出去,殿下当时的心情会很不好。最后,不是他们?
南宫寻转过身来,像个白痴似的看着严毅。
严摸摸他的脸,天真地问道:
“你的下属说错了什么吗?”
南宫寻笑着低声说:
“你不能搬到那儿去吗?”
严毅突然意识到。
这是殿下的主意。
熏宇也听说云喜买了房子。
白天,他在营房里忙得不可开交。
晚上,他设法完成了手头的重要工作,终于有时间在街上见到了楚令歌。
当时,楚令歌刚买了一个小院子,心情很好。
看到熏瑜朝他走来,她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打了个招呼。
没想到,熏宇默默地跟着她。
她停下来,转过身来,看着熏宇,好奇地问道:
“熏大人怎么了?”
虽然令人费解地服用了薰玉脱筋丸,但无论如何,这对云喜来说是件好事。过去的感激和怨恨被抹去了。
当我们见面打招呼时,我们可以把敌人变成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