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地址
林安接通的时候,程思夏刚推开酒吧的大门,大厅里蓝白交错的光线一下子全部泄了出来,同时还有嘈杂的男女声。这里不是一个静吧,林安抬眸望去,除了吧台散桌还有激情歌唱的乐队,以及一个舞池。
不奇怪,这么大的一个简直,没有舞池和其他娱乐设施,他都觉得酒吧在做慈善。
林安示意程思夏先进去,里面太吵,他往马路边上走了几步,回复楚熠:“不清楚,我和程思夏刚到,估计得半夜了吧。”
说完林安又问道:“你不是在上班吗?怎么有时间给我电话了?”
电话另一头的楚熠捕捉到刚才阵阵吵乱的声音,皱了皱眉头:“我中途去卫生间,看到你的消息就打过来了——不说这个,你在哪家?”
“starts,staretsatnight,你听过没,一家连锁的。”
“没有,新开的吗?我下班去接你。”
林安被楚熠暖到了,他第一次有一种出去劳累一天男朋友在公司底下等着他的幸福感,以前只出现在电视剧小说里,没想到自己活到今天,居然能遇上。
但是,实在是太远了!
也太贵了!
林安不想麻烦楚熠,拒绝道:“太远了,离这20公里呢,没有直通公交也没有地铁,打车贵得要死,而且我多大个人了,还和程思夏在一起,不用担心我。”
楚熠却态度强硬起来:“地址。”
“太远……”
“地址。”楚熠又重复了一遍,“周姐一会会催我,告诉我地址,我没有时间再说一次了。”
林安突然感到一股压迫感。
楚熠只是看起来凶,但实际上是个还挺温柔的人,林安没几次看到楚熠发过脾气,或者有过什么强硬的态度,现在楚熠的口气,林安第一次听到。
好像他要是不遵守,就会发生一些可怕的事情。
林安咽了一口唾沫,在微信框把地址发了过去。
他听到楚熠那边传来手机收到消息的提示音,接着对方声音里充满警告意味的语气消失,变成了往常的柔和:“我下班去找你,别喝太多酒。”
电话挂了。
林安搓了搓手,手心竟然沁出了汗。
他在裤子上抹了一把,心情复杂。
怎么说呢,自己当初定位挺准的,觉得自己是个0,果不其然,确实1不起来。
他没再想下去,赶紧进了酒吧,去找程思夏。
大厅的经理胸前衣服上别着名牌,他正在到处走动,时刻盯着顾客的情况。
数不清的白色吊灯营造出星空的璀璨,深蓝色的低暗灯光将这些白色的小亮点衬得更加勾人心魄。林安抓了好几个服务员,认错了好几个顾客,又围着舞池打听跑了好几圈,才找到这个经历。
这里美是真的美。
闪也是真的闪。
他没近视的眼睛都快要闪瞎了。
经理看着站在面前的林安和程思夏,摆出标准的职业微笑:“请问有什么事情吗?需要我为您做些什么吗?”
姐弟?
看起来又有点不像。
经理好歹也是身经百战的人了,这家酒吧开了多久,他就站在这个经理的位子上坐了多久,见过的顾客比顾客喝过的酒都多,眼里的惊讶,一瞬就被隐藏了下去。
但是说实话,这么好看的女士,还是没有化过妆,真的很少见。
来酒吧的女生,有几个不是精心打扮过得?他见过不少网红,甚至明星也有那么几位,可像眼前这样不施粉黛纯天然的的,很难让人不引起兴趣。
他不着痕迹地再次扫过林安,这里的灯光不是很明亮,阴影恰好能将林安精致的五官线条勾勒得淋漓尽致。太精致了,他几乎找不到任何挑剔的点。
这也不怪经历认错了,林安头发扎起来了,可经过一路奔波,垂了两缕,平时都容易被认成女生,今天这种朦胧的环境下,更分不出他的真实性别了。
好在,他的声音还是很男性化。
“您好,这里的老板在吗?我们是做起泡酒生意的,方便见个面吗?”
经理正想入飘飘呢,被这声音吓了一跳。
好在,他心里重复了一遍,我见过的顾客比顾客喝过的酒好多。
“您之前和老板有过预约吗?”
“抱歉,没有。”林安顿了顿,继续说,“虽然突然到店里造访很突兀,但是我觉得这样更能体现我们的诚意。如果老板在店里的话,麻烦带我们见个面,无论产品合适与否,就当交个朋友;如果不在的,这是我们的名片。”
林安把准备好的名片从怀里掏出来递给经理,微微笑道:“但是说真心话,不管老板愿不愿意见我们,这里的环境和氛围,都足够留住我们这两个人了。”
经理接过林安的名片,以前也有不少上门合作的,他不代表老板,但是他是经理,酒吧里发生了什么事,不管老板怎么想的,他总得通知一声。
“那您在这边休息会,老板在的,我这就去找他。”
程思夏坐在沙发上,浑身紧张得已经和石头一样硬了。
“林安,我刚才百度搜了一下,没找到这家老板的照片。而且这个不是连锁店吗,连锁店都有负责人,你刚才是不是说错了,应该找的是负责人不是老板,那么大的酒店老板,怎么会在这里?”
林安拍了拍程思夏肩膀:“你太紧张了,就算他负责人负责这里的酒吧,叫老板只是让人家觉得咱很有礼貌。总部离着十万八千里,真的老板怎么会在这个十八线小城市?”
等到看见经理身后跟着的人,林安恨不得扇几分钟前的自己一个大耳光。
有的时候,缘分真的很奇妙。
魏嘉恒老爸是干酒吧的,一个连锁酒吧,很有名,店很大,非常赚钱。
他从小时候开始,别的孩子被父母叮嘱不要去一些乱七八糟的地方,比如酒吧ktv洗浴中心。而他不一样,酒吧是他家,没事逛一逛,从小逛到大,没人比他浪。
魏嘉恒很喜欢酒吧,他觉得自己就属于这容易产生暧昧混乱又有着浪漫的地方。大学毕了业,主动提出想要尝试经营酒吧,他父亲也觉得直接让他接受公司不合适,就把一个十八线小城市新建的分店交给他运营。
魏嘉恒暑假来的,马上春节,这么一算,也有半年了。
他仿佛天生就是干这种事情的,这地方不繁华,客流量小,可在他的经营下,虽然赶不上一二线大城市,但是也远超其他同水平城市的营销额。
他男女不拒,就和喝酒一样什么都喝。谈过的对象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在酒吧里绷着舞,都怕跳着跳着遇到前对象。他性格外向,又擅长交际,长得也不错,高大阳光,光是凭外貌,谁也想不到他是花花公子。
不过,有的时候,谈的多了,口味就叼了。
酒吧里面从来不缺长得好看,也从来不缺身材好的,谈来谈去都是那个意思,说什么话啊,送什么礼物啊,接下来流程是什么啊,都没什么新意。魏嘉恒来这里谈得第二个分手了,开始觉得无聊。
他的狐朋狗友也不少,见魏嘉恒丧丧的,就给他支招,说你酒吧里面的玩腻了,区别的地方瞅瞅,什么网红餐厅咖啡馆、商场前台,总能碰到和以前不一样的。
其实魏嘉恒以前也干过这些事,大学碰到单纯的妹子,制造一点机遇,使点花招,就能勾搭到手。他也有合伙的小团队,都是抱着同样想法的富家子弟,为了睡一觉,肉体的享受,花点钱,被人叫养主爸爸,也没什么不好的。
可魏嘉恒总感觉少点味道。
没意思,就是没有意思。
没有新意,都那样。
找再漂亮的、再单纯的,他捕猎的速度只是越来越快,当结束一切,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无论事对方只是付出了肉体拿钱,还是被他搞得动了情,他还是觉得没意思。
尤其是,遇到林安以后。
魏嘉恒从那倒霉便利店辞职了职,回到自己酒吧,有一段时间几乎忘了林安,可是当在谈了新的对象,那种乏味的感觉再次上来,他又想起林安了。
当时,他只是去买夜宵。
因为这里的酒吧营业逐渐趋于稳定,他抽了点时间,听了狐朋狗友的建议,去市里别的地方到处消遣去了。
他只是去别人家酒吧体验后饿了,准备回宾馆,去了一趟便利店,去买了夜宵,看见了林安。
那种好看,那种漂亮,是他没有遇见过的。
他确实一开始对林安只抱着这种肤浅的想法。
直到今天经理敲开他办公室的门,递过来一张名片。
后面的事情魏嘉恒记不清了,他看到名片上的名字,他的身边还坐着刚交的小男朋友,他的眼皮跳了两下,从椅子上像弹簧一样站起来,就跟着经理走了出去。
直到他看见了坐在远方不远处沙发上的林安。
看见了在笼罩在舞池灯光下和旁边人说话的林安。
那一瞬间,魏嘉恒知道了自己愈加频繁换对象,想要从乏味情感生活中得到的东西是什么了。
他的心脏开始突突地跳,跳得比以往何一个时候都要热烈,热烈到他开始口干舌燥,激发起最原始的欲望。
他不仅仅想要的是林安的外貌,他想要的是林安的占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