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情深何必白首
“习相近,性相似,前世所见,已换新生。”
我数次念着斗姆元君的话,猜测着穗禾的转世去处。
我自以为我会在旭凤之前找到的,他那般不思虑,便去六界之中寻锦觅。
然而我错了。
这三年,我循着穗禾生前的轨迹寻了个遍。
我从母神口中得知了穗禾在翼渺洲的凤城所生,其父乃是凤城的城主,只可惜城主和城主夫人早逝,她自小衣食无忧,由着鸟族的规章制度,与同辈孩子在学堂念书修习法术,随后便是来到天界与天后熟识,当上了鸟族首领,此后的事情我便都知晓了。
于是我便从凤城开始找起。
这是一个四季如春的地方,白日市集上也热闹得很,我在此处住了数月,我和他们提起穗禾,他们都道穗禾公主当年为政颇得人心,与各界关系至今都如她所言一般良好,各不侵犯。
只可惜死于魔界。
是了,鸟族至今都不曾知晓当年穗禾在天魔大战时也在,却是以身死之后的魂魄形式,仍盼着鸟族安好。
我在此一无所获,只是从一老者口中得知,穗禾小时候母亲病逝,父亲于一役中离去,她当时年岁尚小,并不懂得,只是看到别的孩子与父母相处之时,自己一个跑到林中训练。
“那时我便知道,这个女娃娃了不得啊。”老者叹道,“后来她去了学堂,她也是其中的佼佼者啊。”
凤城城主已易,我前去拜访。城主认出了我,很是热忱。
我没有说明什么缘由,只是在院中转了转。
“这红豆杉,怕是有千万年了吧。”
“是啊,这是先城主所种下的,为念其爱妻。”
红豆杉,一寓思念,二寓孤独。我摸着树干,竟是不能言语。
后来我便去了飞鸾宫,穗禾曾住的地方,是重明带着我去的。
“重明,如今鸟族首领之位空缺,不宜久之,你便任职吧。”我看着重明,他是个忠心耿耿的下属,当了首领必不会负了穗禾的期望。
“这,”重明讷讷道,“公主她,回不来了吗?”
“即便寻得,已忘却前尘。”我说道,“鸟族有你在,我想她也放心了。”
前面一阵喧扰,是一群孩子的说话声。
“这是?”
“殿下,”重明回道,“是学堂里的孩子们,学堂有已规定,每年会来宫中大殿比试一次,各长老每个孩子评分,其中胜出的前二十人才有资格留下来。”
“如此虽锻炼能力,却有碍于孩子的心性发展,改用他法,切莫让他们相互争执了。”
“是。”
我想起了穗禾,她在学堂的时候,即便是先城主之女,怕是也少不了此等磨练吧,她那么骄傲不愿输人的性子,也不知吃了多少的苦头,下了多少功夫。
我想起来初见时在天界,只道她是心思过人,却未曾想过,她经历了什么才得如此。
在我还没能理解她时,她却率先懂得了我。
我又去了凡间、魔界。
去了人间她曾为凡人的那一世所处的地方,去了安远道,去了叶城哪个酒馆以及街市。
去了魔界,那个我曾不敢多看一眼的地方,她身死于此,魂失于此。
这些都是她的轨迹,了解越多,我便是越悔,若是能够重来,我定然早早地护在她左右,可是不能,我只能往前走着,盼着今生能护她周全,哪怕倾尽全力,哪怕她不再认识我。
......
见过旭凤之后,我回到了凡间,我在叶城酒楼二楼那个靠窗子的位子上,点了当年她点的菜,很好吃,就是有点苦。
收到了旭凤的飞书的时候,我正在翼渺洲的桃林,重明听说了我寻其转世之事,便给我送了一坛子酒,和我讲了当年他们宫中闹的一件乌龙。
我笑道,不曾想当时穗禾与我和彦佑挖了自己的酒,大醉已夜之后,回到宫中率先处理的时这件事儿。
这坛酒,便是他们兀自慌乱又照模样重新买的,和当年一样好喝。
“另外一坛,我还存着。”重明道,“等公主回来,再喝。”
穗禾,你看,有这么多人想着你呢,你在哪,可是安好?
我展开书信,旭凤说他找到锦觅的魂魄了,已转世,他再寻。
真心为他高兴,他和锦觅,劫数已尽,来日可期。
穗禾,而我,怕是注定了万年孤独的命理,又何必无故牵累了你?我只想找到你,在你需要的时候暗暗护着你,此生能看着你安好,便足够了。
我曾万分想求得一分温暖,让我不再觉得寒冷孤寂,希望能有人懂我,救我于水火。可现在想来,早已不必,若此生万年孤独,能换得你今生无忧安乐,是我赚了。
惟愿此生,护你今生。
情深何必白首,同去无须同归。